为加强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各项工作,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如下制度。
一、民主管理的内容
1、重大工作安排;
2、重大项目建设;
3、农村低保、合作医疗、民政救济、茅草房改造;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
5、村级重大开支;
6、各项指标分解。
二、民主管理的形式
涉及民主管理的内容,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研究的事项必须经到会的过半人数同意,且实到会人数占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为有效。表决时可采取举手或投票的方式进行。
村民主监督制度
为充分行使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增大村级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如下制度。
一、民主监督的内容
(1)村级财务公开。包括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购建、农业基本建设、收益分配等财务计划;集资款、土地补偿费、救济扶贫款和上级部门拨款等各项收入;生产性建设、公益事业、村组(社)干部工资及奖金等支出;现金及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财产;村集体债权债务;缴纳税金、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数额和投资分利等收益分配;农户承担的集资款、水费、电费、劳动积累工、义务式及以资产代劳情况等。
(2)村民自治事务公开。包括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和补贴标准、村集体投资的项目和村办企业的承包方案、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安排和民主评议情况等。
(3)村级政务公开。包括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土地征用补偿、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救灾救济款物发物、招工征兵、优抚五保、水电费代收代缴、种粮直接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耕还林还草款兑现、教育补助、国家扶贫开发项目、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项目等。
二、监督的主要形式
1、利用公开栏,按时公开,公开时设立举报电话和联系人。
2、必要时,利用乡网站进行公开。
3、根据村监督小组意见、建议,不断进行工件。
4、对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核实改进。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