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排查内容 | 依据 | 检查情况描述 | 检查结果 | 备注 |
| 一 | 仪表安全管理 | ||||
| 1 | 企业应建立、健全仪表管理制度和台帐。包括检查、维护、使用、检定等制度及各类仪表台账; | 企业管理制度 | |||
| 2 | 仪表调试、维护及检测记录齐全,主要包括: 1、仪表定期校验、回路调试记录; 2、检测仪表和控制系统检维护记录等齐全。 | 企业管理制度 | |||
| 3 | 控制系统管理满足以下要求: 1.控制方案变更应办理审批手续; 2.控制系统故障处理、检修及组态修改记录应齐全; 3.控制系统建立有事故应急预案。 | 企业管理制度 | |||
| 4 |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有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检测点布置图; 2.可燃、有毒气体报警按规定周期进行校准和检定,检定人有效资质证书。 | 企业管理制度 | |||
| 5 | 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应满足: 1.联锁逻辑图、定期维修校验记录、临时停用记录等技术资料齐全; 2.工艺和设备联锁回路调试记录; 3.联锁保护系统(设定值、联锁程序、联锁方式、取消)变更应办理审批手续; 4.联锁摘除和恢复应办理工作票,有部门会签和领导签批手续; 5.摘除联锁保护系统应有防范措施及整改方案。 | 企业管理制度 | |||
| 二 | 仪表系统设置 | ||||
| 1 | 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仪表控制应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的要求进行设置。 | 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 |||
| 2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设置过程控制、安全仪表及联锁系统,并满足《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SH3018-2003要求,重点排查内容: (1)安全仪表系统配置:安全仪表系立于过程控制系统,完成安全保护功能。 (2)过程接口:输入输出卡相连接的传感器和最终执行元件应设计成故障安全型;不应采取现场总线通讯方式;若采用三取二过程信号应分别接到三个不同的输入卡; (3)逻辑控制器: 安全仪表系统宜采用经权威机构认证的可编程逻辑控制器; (4)传感器与执行元件:安全仪表系统的传感器、最终执行元件宜单独设置; (5)检定与测试:传感器与执行元件应进行定期检定,检定周期随装置检修;回路投用前应进行测试并做好相关记录。 |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SH3018-2003 | |||
| 3 | 下列情况仪表电源宜采用不间断电源: 1.大 、 中型石化生产装置、重要公用工程系统及辅助生产装置; 2.高温高压、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装置; 3.设置较多、较复杂信号联锁系统的生产装置; 4.重要的在线分析仪表(如:参与控制、安全联锁); 5.大型压缩机、泵的监控系统。 6.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系统,应采用UPS供电。 | 《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SH/T3082-2003 | |||
| 4 | 仪表气源应满足: 1.应采用清洁、干燥的空气,备用气源也可用干燥的氮气; 2.为了保证仪表气源装置的安全供气,应设置备用气源。备用气源可采用备用压缩机组、贮气罐或第二气源。 | 《石油化工仪表供气设计规范》SH3020-2001 第3.0.1条 第 4.3.1条 | |||
| 5 | 安装DCS、PLC、SIS等设备的控制室、机柜室、过程控制计算机的机房,应考虑防静电接地。这些室内的导静电地面、活动地板、工作台等应进行防静电接地。 | 《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 SH/T3081-2003 第2.4.1条 | |||
| 6 |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器设置应满足《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排查重点: (1)检测点的设置:应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第4章,第4.1条至第4.4条; (2)检(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GB50493-2009第6.1条; (3)检(探)测器的选用:应符合GB50493-2009第5.2条; (4)指示报警设备的选用:应符合GB50493-2009第5.3.1条和第5.3.2条; (5)报警点的设置:应符合GB50493-2009第5.3.3条; (6)检测报警器的定期检定: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693-2011第5.5条 | |||
| 7 | 爆炸危险场所的仪表、仪表线路的防爆等级应满足区域的防爆要求。且应具有国家授权的机构发给的产品防爆合格证。 |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 |||
| 8 | 保护管与检测元件或现场仪表之间应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防爆场合,应采取相应防爆级别的密封措施 | 《石油化工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范》SH/T 3019-2003 | |||
| 三 | 仪表现场安全 | ||||
| 1 | 机房防小动物、防静电、防尘及电缆进出口防水措施完好 | 企业管理制度 | |||
| 2 | 联锁系统设备、开关、端子排的标识齐全准确清晰。紧急停车按钮是否有可靠防护措施 | 企业管理制度 | |||
| 3 |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有毒气体报警器传感器探头完好,无腐蚀、无灰尘;手动试验声光报警正常,故障报警完好; | 企业管理制度 |
| 4 | 仪表系统维护、防冻、防凝、防水措施落实,仪表完好有效。 | 企业管理制度 | |||
| 5 | SIS的现场检测元件,执行元件应有联锁标志警示牌,防止误操作引起停车。 | 企业管理制度 | |||
| 6 | 放射性仪表现场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范 | 企业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