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的自觉性,努力做到知法、守法、用法、,确保各项学法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对象
我校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所有在职教师。重点学法教育对象是:
1、领导班子成员;2、全校教职工;
二、学习内容
1、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重点了解掌握,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行政处罚法,以及与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2、对全校教职工,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熟练掌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和部门规章,部门规章重点,进一步提升业务知识水平,真正做到服务学生、为民着想。
三、学习形式
一方面,积极组织参加县里有关部门组织的学法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在学校内部坚持个人自学为主,辅以集中学习,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集中授课讲解。
四、具体要求
严格保证学习人员、时间、内容的落实(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每位学习对象都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学习期间准备好学习笔记,做好学习记录,撰写心得体会,定期由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的同志进行学法检查。
甘洛县玉田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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