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市未央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并停用交通运输业及100元面额专用的通告 |
| 2012-07-11 10:36 |
| 为全面推广使用网络在线,强化普通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按照《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推广网络在线使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陕地税函[2012]153号)和市局《关于取消并停用交通运输业通用及100元面额专用的通知》安排,我区从2012年7月15日起取消并停用《陕西省西安市交通运输业通用》单机版机打。并自2012年10月1日起,在全区服务业、娱乐业范围内取消并停用100元面额定额专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陕西省西安市交通运输业通用》单机版机打 从2012年7月15日起,取消并停用《陕西省西安市交通运输业通用》单机版机打。需要使用该票种的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所开具《税务机关代开统一》,个别单月使用量较大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主管税务所申请使用《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190规格)》。请各纳税户将7月15日之前尚未使用的《陕西省西安市交通运输业通用》单机版机打带到所办理缴销手续,缴销截止7月23日。对逾期未办理缴销和使用作废的,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取消100元面额定额专用 从2012年10月1日起,服务业、娱乐业范围内取消并停用100元面额定额专用。继续保留50元、20元、10元、5元、2元、1元面额。定额专用仅向未达起征点纳税人提供使用(省局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所将现有库存100元面额定额专用售完后,不再购进。请达到起征点的纳税户到主管税务所办理票种变更手续,领购《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190规格)》。对10月1日之前尚未使用的100元面额定额专用,请到所办理缴销手续,缴销截止10月12日。逾期未办理缴销和使用作废的,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普通换版的通告 |
| 2010-10-28 点击: 9666 |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国税发【2009】142号)和《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普通换版工作的通知》(陕地税发【2010】68号)要求,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决定从2010年11月1日起全面开展普通换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版启用时间 我市将从2010年11月1日起开始启用新版普通,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为新版、旧版普通同时使用的过渡期;2011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新版普通,旧版停止使用。请广大纳税人合理计划领购,避免因换版造成的损失和浪费。 二、新版普通种类 (一)《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190mm×101.6mm) (二)《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241mm×177.8mm) (三)《陕西省西安市交通运输业通用》 (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自开)》 (五)《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代开)》 (六)《建筑业统一(自开)》 (七)《建筑业统一(代开)》 (八)《陕西省金融保险业通用》 (九)《陕西省西安市邮电通信业通用》 (十)《陕西省文化体育业通用》 (十一)《销售不动产统一(自开)》 (十二)《销售不动产统一(代开)》 (十三)《税务机关代开统一》 (十四)《陕西省西安市定额专用》 (十五)《陕西省西安市通用定额》 (十六)《陕西省西安市出租汽车专用》 (十七)《陕西省西安市门诊医疗费用统一》(电脑) (十八)《陕西省西安市住院医疗费用统一》(电脑) 三、新版开具方式 (一)使用网络在线的纳税人,应登录西安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xads.gov.cn),进入“网络在线系统”模块开具。凡使用190格式的,从事服务业(饮食业、旅店业除外)、文化体育业、转让无形资产行业的企业纳税人自2010年11月1日起开始使用,从事服务业中的饮食业、旅店业和娱乐业的企业纳税人使用网络在线的时间另行通知;凡使用241格式的,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保险中介服务、报关代理、进出口代理、物业管理、国际海运行业的企业纳税人,自2010年12月1日起开始使用。 个体性质的纳税人在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也可使用网络在线。 (二)使用其他新版普通的纳税人,应登录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站(www.snds.gov.cn)“纳税服务”-->“下载专区”-->“应用软件”-->“2010版普通开票软件下载”开具。 四、旧版清理缴销 纳税人应于2011年1月20日前持未验旧的上述旧版普通及开票相关数据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旧版普通缴销手续,旧版未缴销的,不得领购新版普通。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旧版普通缴销及逾期使用旧版普通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〇一〇年十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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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分局关于做好网络在线换版衔接工作的通知 |
| 2010-07-06 16:40 |
| 各管理科、科、办税服务厅: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管理,建立管理长效机制,适应税收信息化管理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国税发〔2009〕142号)的要求,经省地税局批准,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决定于2010年7月1日起,将在分局进行试点,对分局辖区内从事娱乐业、文化体 育业、服务业和转让无形资产等四个行业的企业性质的纳税人中推广应用网络在线管理系统,并使用网络在线通用。要求对于上述四个行业中的个体工商户性质的纳税人,应积极引导但不得强制其使用网络在线管理系统。现将有关换版衔接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版种类及范围 本次换版将对娱乐业、文化体育业、服务业和转让无形资产等四个行业的普通进行换版,本次换版打破原来按行业设置种类的做法,对现有票种进行了精简、压缩,统一简并为《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新旧版适用范围见附表:《新旧版适用范围对照表》 二、新版的换版时间 《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将于2010年7月1日在分局正式启用,同时停止向纳税人供应旧版普通; 2010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为新、旧版普通交替使用过渡期;2010年8月1日起上述四个行业使用的旧版普通废止,纳税人截止2010年7月31日前未使用完的旧版普通应于2010年9月31日前予以缴销。 三、新旧票的衔接 各管理科、科、办税服务厅应于2010年7月1日前完成《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发售前的各项准备及发售工作。 (一)文化体育业、转让无形资产、服务业(饮食业、旅店业除外) 文化体育业、转让无形资产、服务业的旧版普通可延期使用至2010年7月31日,2010年8月1日后,如这三个行业的纳税人仍要求领购有奖定额的,则其只能领用100元(含)以下的有奖定额。 (二)娱乐业及服务业中的饮食业和旅店业 娱乐业及服务业中的饮食业和旅店业将继续使用1-5000元的有奖定额,应继续供应。 (三)学校、培训班暂继续领购使用旧版《陕西省西安市文化体育业统一》,即暂缓使用网络在线。 (四)对从事娱乐业、文化体育业、转让无形资产特别是从事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各管理科应积极引导他们向网络在线过渡,确实不能使用网络在线的纳税人只能使用100元(含)以下的有奖定额。 (五)各管理科应在7月31日前将《西安市地税网络在线系统纳税人操作手册》发放给规定上线的纳税人。8月31日前完成对所有规定上线纳税人《西安市地方税务局使用“网络在线”纳税人情况备案登记表》的登记归档工作。如有需要修改项目登记情况的要填写《西安市地方税务局使用“网络在线”纳税人修改项目情况备案登记表》 (六)办税服务厅应配备上网计算机和打印机向纳税人提供开票服务。 四、旧票的缴销 (一)2010年8月1日至2010年9月31日纳税人应持未验旧的上述旧版普通及开票相关数据,按规定程序到科办理旧版普通缴销手续。对于收回纳税人未使用完的旧版空白,科应在缴销后对其进行登记造册,并报送市局征管处备案。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旧版普通缴销及逾期使用旧版普通的行为,各管理科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科应于8月20日前将内部未使用完的空白旧版普通分类造册登记,同需要核销的旧版普通一并报送市局征管处审批。 对于分局未使用的空白旧版,由科汇总,并填制《核销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由经办人、负责人、主管依次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分仓、零仓核销统计表》(一式三份)报市局征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科将市局征管处审核后返回的《核准核销通知书》归档留存。 五、换版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管理科、科、办税服务厅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网络在线通用换版工作的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抓紧做好实施准备工作,确保网络在线拓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办公室、各管理科、科和办税服务厅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管理的重要意义,宣讲管理的有关法规、以及新版的特点,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使用的意识和鉴别真伪的能力。 (三)各管理科在此次换版工作中要认真担负起对纳税人的度积极引导、耐心辅导及时沟通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重要责任,确保我局换版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请各管理科、科和办税服务厅在这次网络在线拓展工作中,对的领购、使用、保管和换版缴销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上报分局征管科。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分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
| 2010年12月份以前的有奖定额使用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
| 回答: |
| 您好!有奖定额目前正在使用中。根据西地税发〔2010〕217号文件规定:对于纳税人未使用完的旧版普通(不含有奖定额专用)截止使用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日起旧版停止使用。 以上答案谨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