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会的组织结构:工会借以安排其内部管理、代表制度及职权体系的机构与过程
3.管理模式:作为指导原则,是雇主对待雇员和处理特殊问题的一种参考原则,是管理方的行动指南 4.工会性:工会参加劳工运动并利用这种力量的程度 5.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起诉,人民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还包括生效仲裁决定执行的事项
6.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组织内部雇员有权参与与其工作有关的决策,即由员工或代表与资方代表在某一共同之厉害关系领域内,来共同决定企业策略和制度的行为
29.简述合作的含义及根源。
合作的含义是指在组织中,管理方与雇员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的行为。
合作的根源“被迫”(是指雇员迫于压力而不得不合作,即雇员如果要谋生,就得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和“获得满足”(主要建立在员工对雇主的信任基础之上,这种信任来自对立法公正的理解和对当前管理权力的措施)
31.在我国《劳动法》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哪些主要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33.为什么说三方协商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基本原则?
①三方性原则体现在国际劳工组织的组织结构中。国际劳工组织的组织机构主要由国际劳工大会、理事会和国际劳工局组成。除以上三个主要机构外,国际劳工组织还设有许多产业性、专门性和区域性的委员会,这些委员会除财务委员会等个别委员会外,其组织机构与国际劳工大会及理事会一样,均实行三方性原则②三方性原则体现在国际劳工组织的议事规则中。国际劳工组织在举行大会、理事会和各种委员会时,要求会员国尽可能地派遣完整的由三方组成的代表团。国际劳工组织的这种三方性原则在组织结构和议事规则中的实施,体现了对于劳动关系的当事各方的尊重和谋求通过协商讨论达到共识的的愿望③有关三方性原则规定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三方协商”作为处理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原则,是由三方性组织或三方性机构具体实施,并有国际劳工组织首倡和竭力推行。附:三方协商发端与19世纪末,至20世纪20年代初步形成为一种制度。发端的直接动因是国际劳动立法运动的兴起。1919年成立的国际劳工组织是劳资关系领域三方协商机制正式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标志;国际劳工大会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
29.简述劳动关系的特性。①个别性与集体性②平等性与隶属性③对等性与非对等性
30.简述雇员参与和参加管理的主要形式。
①员工持股计划②质量圈③共同磋商④工人董事⑤工作理事会⑥建议方案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31.简述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的主要内容。
当工人遇生育、疾病、灾难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急需用款时,雇主应提前发放即将给付的工资
32.简述集体协议的意义。
集体协议制度①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②建立了平等协商谈判机制③是雇主谋求工业和平和工业利润的目标之一④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手段⑤是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
33.三方协商机制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①由三方代表组成常设机构②采取劳动大会形式③成立三方专业委员会④设立三方劳动争议处理机构⑤设立综合性的三方联系制度
34.试述我国法律规定的不当劳动行为及其救济。
①实行差别待遇。劳动者不因为参加工会活动而受到不公正对待②拒绝集体谈判。确立了企业和工会的集体谈判义务,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集体谈判义务时的法律责任③控制干涉工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控制或干涉工会组织的成立,不得妨碍工会的活动,控制干涉工会是雇主的不当劳动行为之一。
①行政救济。不当劳动行为的救济机构一般为劳动委员会,劳动委员会发现雇主存在不当劳动行为,可以发布命令要求其立即停止。劳动委员会的命令应在法庭登记,如果雇主不执行,可被处以藐视法庭罪②民事救济。劳动委员可以基于民法“全面救济”理论,采用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多种保护措施,对不当劳动行为进行全面救济。
35.试述我国集体协议的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
法定条款(集体协议中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内容):即法律规定应当进行谈判签订的条款,属于强制性的规定。它直接来源于法规和,在集体协议的有效期内持续有效,是集体协议中最重要的一类条款。约定条款:即谈判双方自主协商订立的条款。约定条款一经写入协议,具有与法定条款同等的法律效力
30.简要说明权威/宽容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以及对待工会的措施。
专业化、职位阶梯、忠诚感
①工会的存在使企业成本增加②工会要求建立绩效考核的程序与规则
32.简述确定协议范围的规则有哪些?
① “剩余权利”规则。这一规则认为凡是集体协议没有具体约定的内容,都由管理方单独决定② “公平管理”规则。即无论集体协议如何规定,雇员都有权要求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③“隐含义务”原则。即管理方负有一种隐含的义务,在作出与集体协议相关的重大改变之前,要先征求和取得工会的同意④“权利分享”原则。⑤ “工作权利”原则。即工人因工作时间的累积而获得的与管理权利相抗衡的权利。剩余权利规则仍居统治地位。
33.简述我国国家级三方协商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①研究分析经济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对劳动关系的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②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全国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形成共识。③对制定并监督实施涉及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提出意见和建议④对地方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和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指导地方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⑤对跨地区或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或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29.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女工保护标准的主要内容。 就业权利的保障、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四期保护、保护设施和保健措施
30.简要评价劳动过程理论。
布雷弗曼认为,科学管理旨在降低生产所需技能,增强对工人的控制。评价①降低生产技能收到普遍质疑②只考虑管理方对工人的直接控制,而忽视对工人的间接控制。
31.什么是劳动合同履行,其条件有哪些?
指当事人按照已经生效的劳动合同的规定,实现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活动。
条件包括履行主体明确、履行标的明确、履行期限明确、履行地点明确。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劳动合同中订立的各项条款都必须得到认真履行;实际履行原则,劳动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双方均不得由他人顶替。
32.简述工会的组织原则及其体现。P150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民主集中制是工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体现在,工会建立、开展活动实现民主集中制。
33.市场经济国家集体协议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工资和福利;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规则;工作和收入保障;资历;工会保障和权力
29.简述工会的职能分类。P135
①工联工会(唯一目标是通过集体谈判为会员谋求经济利益)②福利工会(不仅关心经济利益与劳动权益,而且关注广泛的社会、经济与政治问题)③政治工会(主张通过政治结盟或法律规范来维护会员利益)。
30.简述对新古典经济理论的评价。PP91
①没有指出使企业效率最大化的内部工作模式;②生产效率等同于效率,从而忽视了劳动关系中“政治”方面③把管理人员视为所有者利益的代表过于简单的管理思想下④没有意识到管理者理性的局限性⑤没有解释管理者自身价值观在决策中作用
31.什么是劳动合同?其包含的主要内容有哪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本单位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指挥、监督下提供有偿劳动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权利义务是相互对应的,一方的权利即为对方的义务,因此劳动合同往往从义务方面表述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①劳动者的主要义务,劳动给付的义务、忠诚的义务、附随的义务②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劳动报酬给付的义务、照料的义务、提供劳动条件的义务。
包括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
32.简术英国学者罗恩•比恩在《比较产业关系》一书中提出的在劳动关系中的五种角色。
①劳工基本权利的保护者(劳动合同、标准、劳动保险、福利、教育、安全卫生、监察。态度:积极主动)②集体谈判与雇员参与的促进者(工会组织、集体谈判、雇员参与、分红入股。态度:中立,不干预)③劳动争议的调停者(劳动争议处理。态度:中立,不干预)④就业保障与人力资源的规划者(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失业保险、人力资源规划。态度:积极主动)⑤公共部门的雇用者(公共事业。态度:合法化、企业化、民主化)。
33.简述集体协议及其订立程序。
集体协议是个人劳动合同的对称,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与雇主或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有关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及劳动关系问题的书面协议。
双方谈判签约、确认和公布
34.试述我国法律在不当劳动行为的救济方面规定的法律责任。
①实行差别待遇。劳动者不因为参加工会活动而受到不公正对待②拒绝集体谈判。确立了企业和工会的集体谈判义务,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集体谈判义务时的法律责任③控制干涉工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控制或干涉工会组织的成立,不得妨碍工会的活动,控制干涉工会是雇主的不当劳动行为之一。
35.试述我国《集体合同规定》中对集体合同的表述以及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P368
就是用人单位或者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团体与法人资格的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以规定劳动关系为目的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①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②相互尊重,平等协商③诚实守信,公平合作④兼顾双方合法权益⑤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有学者还提出了“利益共享原则”。认为利益共享原则是集体协议的精髓,并且是集体协议存在的根本理由,也是贯穿签订、变更集体协议过程中不可忽略的原则。
30.简述雇主组织的角色和作用。P90
是在集体谈判中支持会员组织,维护雇主利益,并积极游说和议会。角色:从事活动①参与谈判②解决纠纷③提供帮助和建议④代表和维护。
31.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有哪些?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及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消失时,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即行消灭的制度。
①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终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日提出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②逾期终止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③终止合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④办理相关手续
32.简述劳动法的主要功能。P174
①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自愿安排并为之提供保护②解决纠纷③确定基本劳动标准。
33.集体协议终止的原因有哪些?P371
①集体协议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②双方合意修正尤其是新协约取代原协议时,原协议终止③集体协议因依法解除而终止。
29.简要回答/剥削管理模式的管理方对待工会的措施。
强制性、专断性、性、有限的忠诚性
30.简述工会的职能分类。
①工联工会(谋利)②福利工会③政治工会
31.简述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所具有的主要功能。
(1)保障公民劳动就业和相关合法权益;(2)协调劳动关系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法制建设。
32.简述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P236
提出要求、做出答复、签订协议。
33.简要回答集体协议的意义。P327
集体协议制度①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②建立了平等协商谈判机制③是雇主谋求工业和平和工业利润的目标之一④集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手段⑤是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
34.简要回答劳资合作的特征。
①企业组织经营的主体责任属于资方与劳方共同承担②劳资合作须借助员工参与才能实现③劳资双方将对抗的相对力量,转化为组织的总力量④劳资合作所带来的成果应公平分享。
35.简要回答我国工会组织体系的设置。
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全国和地方产业工会、乡镇、城市街道基层工会的联合会、基层工会委员会
36.根据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知识,简要回答“过失性解除”的规定。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7.简述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⑴有权修改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⑵为劳动关系的发展提供示范“样本”;⑶创造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环境。
38.简要回答“诚实谈判”通常包括的内容。
①双方会面并开始谈判②全面讨论双方面临的问题、所处立场和理由③任何—方不得隐匿、扣留和歪曲信息,也不得故意误导对方④任何一方都不得通过自相矛盾的方式或者做出简单毫无意义的让步之举,破坏谈判进程,通常被称为“表面谈判”战略⑤雇主不得绕开工会直接向会员允诺条件
34.试述诚信谈判责任内容及其在我国劳动立法中的体现。
内容:①双方会面并开始谈判②全面讨论双方面临的问题、所处立场和理由③任何—方不得隐匿、扣留和歪曲信息,也不得故意误导对方④任何一方都不得通过自相矛盾的方式或者做出简单毫无意义的让步之举,破坏谈判进程,通常被称为“表面谈判”战略⑤雇主不得绕开工会直接向会员允诺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协商代表应履行的职责①参加集体协商②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③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④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⑤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⑥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5.试述集体协议的变更。
是指因订立集体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法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集体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①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只是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②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4.试述在我国集体谈判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协商准备。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尤其是职工和工会一方的协商代表应当做到①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②充分掌握参与集体协商所必需的信息和资料③拟定集体协商议题④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⑤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二)确定协商代表。企业与职工双方要按照一定程序确定本方的集体协商代表,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等。三)协商程序。关于集体协商的程序,《集体合同规定》第34条规定: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②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③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④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四)策略。主要包括,进攻策略、退却策略和迂回策略等五)技巧。包括双赢原则、4P原则、2C原
35.试述集体协议终止的原因。
①集体协议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②双方合意修正尤其是新协约取代原协议时,原协议终止③集体协议因依法解除而终止。
34.试述我国集体谈判的进程。P278
一)协商准备。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尤其是职工和工会一方的协商代表应当做到①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②充分掌握参与集体协商所必需的信息和资料③拟定集体协商议题④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⑤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
二)确定协商代表。企业与职工双方要按照一定程序确定本方的集体协商代表,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等。
三)协商程序。关于集体协商的程序,《集体合同规定》第34条规定: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②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③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④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 35.试述集体协议的意义。
①集体协议制度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②集体协议制度建立了平等协商谈判机制③集体协议制度是雇主谋求工业和平和工业利润的目标之一④集体协议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手段⑤集体协议制度是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
34.试述诚实谈判责任的内容以及我国有关诚实谈判协商代表的职责。P298
①双方会面并开始谈判②全面讨论双方面临的问题、所处立场和理由③任何—方不得隐匿、扣留和歪曲信息,也不得故意误导对方④任何一方都不得通过自相矛盾的方式或者做出简单毫无意义的让步之举,破坏谈判进程,通常被称为“表面谈判”战略⑤雇主不得绕开工会直接向会员允诺条件
①参加集体协商②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③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④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⑤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⑥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5.试述我国2004年《集体合同规定》中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情形。P372
因订立集体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法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集体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①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②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4.结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和集体协商的实际情况,试述在我国进行集体谈判进程中,协商代表需要做好的协商准备工作。P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尤其是职工和工会一方的协商代表应当做到①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②充分掌握参与集体协商所必需的信息和资料③拟定集体协商议题④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⑤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
39.论述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2、内容不合法。3、严重违反一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合同。根据《劳动法》第1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确认,其他任何组织都无权确认40.根据我国《集体合同规定》,阐述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条件。
40.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劳关的发展:
1、劳关主体利益明晰化。劳关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利益关系,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关的这种性质特点被掩盖。
2、劳关类型多样化。多样化指劳关不再是公有制的一统天下,除公有制劳关外,非公有制劳关会得到发展。
3、劳关的形成合同化。基于劳关主体的明晰和利益的多元化,以劳合的形式建立劳关。
4、劳关运行的市场化。按市场机制和规律规范劳关的运行是市济条件下的必然结果。
5、劳关规范的法制化。市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在市济条件下,劳关在构成,运行,处理等方面将全部实现法制化。法律原则,法律方式是规范劳关的主要依据。
41.劳合制度的作用:
1、劳合制度是建立劳动力市场的重要条件。
2、有利于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3、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使用和合理流动。4、增强企业社会责任。
5、有利于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6促进劳动法制建设。
42.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合的情形:
1、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3.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合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劳合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4.集体合同的订立:订立集体合同的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2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3协商一致原则。所谓协商一致,指集体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协商是处理劳关的重要方式,也是订立集体合同的基础。
45.劳合法律制度的内容:1劳合概念的界定2劳合的订立3劳合的履行4劳合的变更5无效劳合6劳合的解除和终止7违反劳合的法律责任8劳合的管理。
46.劳合订立的原则⑴平等自愿的原则⑵协商一致的原则⑶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原则①订立劳合的主体必须合法②订的目的必须合法③订的内容必须合法④订的程序必须合法⑤订的行为必须合法
47.区分劳关和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与接受劳务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是法人或个人,产生经济合作关系(非劳关),服从经济法律规范,其权利义务关系受民法调整。劳关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受劳动法调整。
48.事实劳关发生在两种情况下:⑴应签订劳合,因企业管理疏忽或其他原因未签订劳合⑵原合同因期限届满已经终止,在未办理续订合同手续的条件下继续存在的劳关。认定事实劳关的基本条件是:劳关双方已经履行或正在履行各自的劳动权利与义务。
49.防止劳动争议发生的有效措施:1增强劳动法律意识2加强劳合管理3建立平等协商机制4实行劳动监督检查制度。
50.非司法制度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斡旋,调解,仲裁。
51.劳动关系的特性包括:
(1)个别性集体性;
(2)平等性与隶属性;
(3)对等性与非对等性;
(4)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
52. 雇员参与和参加管理的主要形式包括:(1)员工持股计划;(2)质量圈;(3)共同磋商;(4)工人董事;(5)工作理事会;(6)建议方案;(7)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53.在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的主要内容包括:
(1)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
(2)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工资;
(3)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
(4)停工期间的工资;(5)破产时工资之优先权;(6)工资的诉讼保护。
54. 集体协议中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内容有哪些?
(1)集体协议制度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
(2)集体协议制度建立了平等协商谈判机制;
(3)集体协议制度是雇主谋求工业和平和工业利润的目标之一;
(4)集体协议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手段;
(5)集体协议制度是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
55.为什么说三方协商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基本原则?成立三方协商机构是三方机制能够顺利进行的组织保证,为此各国设立了不同的组织形式。大体上有以下几种组织形式:
(1)由三方代表组成常设机构;
(2)采取劳动大会形式;(3)成立三方专业委员会;(4)设立三方劳动争议处理机构;(5)设立综合性
56.在三方协商中的作用:
*1组织作用:⑴在制定法律和重大经济,在调整劳关及相关劳动问题时,如制定工时制度,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条件标准,劳动保护措施和社会保险福利制度等,都吸取并听取劳资双方的意见组织劳资双方共同进行讨论⑵对劳动力市场的宏观干预。主要是根据法律创造条件,采取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制定消除就业歧视的和措施,对雇主的大量裁员进行干预⑶对劳资双方的协商谈判,采取直接介入和间接介入,主动介入和被动介入,争议前介入和争议后介入等方式,进行协商,促使劳资双方合作,达成协议⑷实施劳动行政管理,全面规范劳资双方的行为 2平衡作用:劳资双方在某一时期或某一问题上出现分歧,一方力量明显大于对方时,劳资关系的协商会困难重重,协商结果也不利于共同合作,这对于发展经济和安定社会都会产生消极影响。的作用就是采取强硬的调整措施,使双方力量保持平衡。特别是当劳工运动一旦危及到经济发展和雇主的利益时,往往会使用权力,对工会采取强硬措施,以平衡劳资关系。其方法一般情况下是介入劳资双方进行调停,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采取强制手段3监督作用:现代社会中,对劳资关系的直接干预程度越来越小,而监督的作用于越来越强。当劳资关系的调整进入劳资双方依法进行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的时期后,劳资双方的行为纳入法制轨道,劳资关系的稳定具有了一定程度的法律保障。因而在三方协商格局中主要发挥监督作用*4服务作用:⑴通过立法,建立完整的劳资关系法律体系,为劳资关系的法律调整提供依据,制定标准⑵按国际劳工组织1981年163号建议书的要求,部门对参加集体协商,集体谈判的劳资双方组织予以承认,并在谈判过程中提供必要的资料⑶对劳资双方在建立劳关,进行合作方面给予指导帮助,提供中介,咨询服务,发布各种信息⑷为劳资关系双方进行人员和业务培训,组织国际的合作与交流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