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内非接触式高压带电显示闭锁装置
技术规范
二0一三年四月
一、主要技术标准与使用环境
1、应遵循的主要技术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规范书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书的基本条文。在本规范书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T 538-2006 《 高压带电显示装置》标准
GB 25081-2010《高压带电显示装置(VPIS)》标准
GB9813-88 《微机数字电子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
SD332-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
JB/T8455-1966 《高压开关设备用机械所通用技术和条件》
DL/T687-1999 《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667-1999 《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NDGJ8-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GB50062-9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电安生[1994]19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电调[2002]138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凡国标及部标已有所规定的均无条件满足国颁和部颁的技术标准和工艺标准,执行国颁和部颁的规范,执行电力行业标准、IEC标准。
2、使用环境条件
✓一次系统额定频率 50/60Hz
✓辅助电源电压 AC/DC 110...220V, AC/DC 48V,AC/DC 24V
✓功耗 < 5W
✓防护等级 前面板IP50
✓工作环境 温度:-25 °C to +55°C;
✓ 相对湿度:日平均≤95%,月平均≤90%
✓抗冲击强度:≥6g
二、户内非接触式高压带电显示闭锁装置技术要求
1、 系统基本配置
装置由带电显示器、非接触传感器、智能电磁门锁等组成。
2、 户内非接触式高压带电显示闭锁装置要求
1) 本装置必须采用数字式集成电路,单片机智能控制。
2)电压检测指示: 通过LED显示指示电压检测结果,一次带电时带电指示灯常亮
3)闭锁输出:常开辅助触点输出。当带电显示器无辅助电源、电池无电或被检测柜母线经带电显示器检测带电时,常开触点将会断开,闭锁指示灯常亮;当带电显示器有辅助电源且被检测柜母线经带电显示器检测不带电时,常开触点将会闭合。
4)故障输出:常闭辅助触点输出。当带电显示器无辅助电源、有辅助电源且信号回路断线时时,常闭触点将会闭合,对应回路的带电指示灯闪亮,闭锁指示灯常亮,蜂鸣器响,故障输出接点闭合动作需在复位且断线故障解除后断开;当带电显示器有辅助电源且被信号回路正常时,常闭触点将会断开。
5)测试/复位功能:通过按下测试按扭可检测带电显示器显示是否存在故障,测试过程约3秒后自动结束,测试过程带电指示灯闪亮和闭锁指示灯常亮。如因信号开路故障蜂鸣器响,按下该按扭后,解除蜂鸣器响。
6)智能电磁门锁应具有防水,防腐蚀,抗冲击,经久耐用等特点。
7)智能电磁门锁在紧急状态下,可通过机械解锁钥匙对其进行解锁操作。
8)装置设计应不影响相关电气设备正常操作和运行,并能在允许的正常操作力、使用条件或振动下不影响其保证的机械、电气和信息处理性能。
3、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 序号 | 名 称 | 技 术 参 数 |
| 1 | 工作电源 | AC/DC110...220V,AC/DC 48V,AC/DC 24V |
| 2 | 额定频率 | 50/60Hz |
| 3 | 功耗 | < 5W |
| 4 | 防护等级 | IP50 |
| 5 | 闭锁输出接点 | 1NC(8A, AC 250V or DC 30V) |
| 6 | 动作阀值 | 15%…40%Us(系统标称电压) |
| 7 | 传感器绝缘水平 | 42kV(传感器顶端对信号输出端) |
| 8 | 智能电磁门锁的抗拉强度 | >500N |
| 9 | 智能电磁门锁的抗剪强度 | >500N |
| 10 | 智能电磁门锁的寿命 | >30000次 |
1、适用于6~35KV的户内高压开关设备中,用以显示开关设备带电状态,具备带电显示器故障诊断功能和带电闭锁功能
2、户内非接触式高压带电显示闭锁装置应能避免由于操作顺序不当而引起各种电气设备误操作,实现五防要求:
(1)防止误分、合断路器;
(2)防止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3)防止带电挂地线或合接地刀闸;
(4)防止带地线(接地刀闸)合隔离开关;
(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系统同时还应实现环网线路、倒母线操作等复杂闭锁功能。
3、户内非接触式高压带电显示闭锁装置提供辅助触点信号,可同其他厂家微机闭锁、机械程序闭锁装置配套使用
4、非接触传感器感应电压必须相位准确,符合国家标准。
5、智能电磁门锁强制柜门闭锁,违规开门带电显示器报警。
四、质量保证和试验及其他
4.1 质量保证
4.1.1 提供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卖方还应提供产品国家级或部级有关部门的鉴定证书。
4.1.2 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卖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
4.1.3 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通电运行后三年,三年内卖方负责免费维修、更换。
4.2 出厂试验
4.2.1 每套装置均应进行出厂试验, 经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合格后方能出厂, 并应具有证明产品合格的出厂证明书。
4.2.2 工厂的试验验收,投标方还要保证现场试验达到要求的性能和可靠性;对于工厂的检查验收,不应认为是解除制造厂所负的责任。
4.3 技术资料及交付
1)供方随产品出厂提供以下的技术文件及资料(中文),文字版三套,电子版三套:
2)户内非接触式高压带电显示闭锁装置使用说明书
3)户内非接触式高压带电显示闭锁装置操作流程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