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签订
第1条 公司成立集中预算小组,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完成项目预算工作。边施工边设计的项目,在收到新施工图后,也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项目预算工作。
第2条 项目进场后一个月内,公司必须与项目部签订《项目部管理目标责任书》。如因甲方原因责任指标不能确定的,可签暂定指标,在开工令下达后一个月内签订正式目标责任书。
第3条 责任目标书必须有成本、量控、工程款回收、工期、质量、安全、工程结算、过程考核、人员流失等主要内容。
二、项目部薪酬
第4条 项目部薪酬包括:基本薪酬、浮动薪酬和奖励薪酬。基本薪酬按月足额发放,浮动薪酬和奖励薪酬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罚。
1、基本薪酬和浮动薪酬:
在项目部岗位薪酬的基础上(岗位薪酬标准按“建四字[2010]27号”和“建四人字[2011]13号”文件执行),按以下比例划分基本薪酬和浮动薪酬:
| 薪酬类别 | 占岗位薪酬比例 | 备注 | ||
| 项目经理 | 生产经理及 其他六大员 | 其他管理人员 | ||
| 基本薪酬 | 60% | 70% | 90% | |
| 浮动薪酬 | 40% | 30% | 10% | |
分为年度奖励薪酬和完工奖励薪酬。按不同类别的项目,设定整个项目部的奖励薪酬总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一档 | 二档 | 三档 | 四档 | |
| 年度奖励薪酬 | 18 | 15 | 12 | 10 |
| 完工奖励薪酬 | 9 | 7.5 | 6 | 5 |
(18÷12)×7 = 10.5(万元)
第6条 项目部管理人员奖励薪酬分配比例为:项目经理30%;其他六大员及生产经理共50~60%;其他管理人员共10~20%。
三、项目过程考核
第7条 公司对项目部的过程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四季度考核为年度考核,增加年度考核指标。
项目施工期间的最后一次季度考核视为年度考核,增加年度考核指标。比如:某项目在最后一个施工年度,在三季度完成了所有施工任务,则三季度的考核视为年度考核。
第 过程考核指标设定:(各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管理需要,增加其他指标)
季度考核:量控指标、成本分析、进度报量、进度款回收、形象进度、安全与环保、工程质量、信息化与资料管理;
年度考核:在季度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人员流失、科技;
第9条 年度考核奖励薪酬占当年度内奖励薪酬总额的比例为50%。
比如:第一档项目一年的奖励薪酬总额为18万,则年度考核奖励薪酬为9万,一、二、三季度奖励薪酬各为3万;
如果在某年度内施工时间为7个月,该年度奖励薪酬总额为:(18÷12)×7 = 10.5万元,则年度考核或最后一次考核奖励薪酬为5.25万元。之前的季度考核如果分两个季度,每季度奖励薪酬为2.625万元;如果是一个季度,奖励薪酬为5.25万元。
第10条 过程考核针对每个指标设定具体的打分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二),根据得分情况按以下规定进行奖罚兑现:
| 得分 | 浮动薪酬发放 比例(%) | 奖励薪酬发放 比例(%) |
| 90~100分(不含加分) 且总分100分以上 | 100 | [(分值数-100)/50] ×100 |
| 90~100分(不含加分) | 100 | -- |
| 80~90以下(不含加分) | 分值数 | -- |
| 70~80以下(不含加分) | 50 | -- |
| 低于70分(不含加分) | 0 | -- |
第11条 项目完工前,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决算目标责任书,指标包括:利润率、结算时限、工程款回收、竣工资料及公司需要考核的其他指标,并明确完工考核的时间。
其中利润率不得低于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项目部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的指标,并经成本还原后最终确认。
第12条 完工考核针对每个指标设定具体的打分标准(见附表三),根据得分情况按以下规定进行奖罚兑现:
| 得分 | 完工考核奖励薪酬发放比例(%) |
| 90~100 | 分值数 |
| 80~90分以下 | 50 |
| 低于80分 | 0 |
方案一项目经理收入测算表
(按全部考核都合格的情况测算)
(单位:万元)
| 一类项目 | 二类项目 | 三类项目 | 四类项目 | |
| 施工期间年薪测算 | ||||
| 月发基本薪酬 | 1.08*12= 12.96 | 0.9*12= 10.8 | 0.72*12= 8. | 0.6*12= 7.2 |
| 季度发 浮动薪酬 合计 | 8. | 7.2 | 5.76 | 4.8 |
| 年度奖励薪酬 | 18*0.3= 5.4 | 15*0.3= 4.5 | 12*0.3= 3.6 | 10*0.3= 3 |
| 年度薪酬 总额 | 27 | 22.5 | 18 | 15 |
| 完工奖励兑现测算 | ||||
| 完工奖励薪酬 | 工期按30个月测算 | 工期按24个月测算 | 工程按18个月测算 | 工期按12个月测算 |
| 9*0.3/2.5 = 1.08 | 7.5*0.3/2 = 1.125 | 6*0.3/1.5 = 1.2 | 5*0.3/1= 1.5 | |
| 超利润 奖励 | 因公司与项目部在后期重新签订结算责任目标,超利润的额度不会很大,分别按200、150、100、50万元测算。 超利润部分,奖励项目部超利润总额的10%。 | |||
| 20*0.3/2.5 = 2.4 | 15*0.3/2 = 2.25 | 10*0.3/1.5 = 2 | 5*0.3/1 = 1.5 | |
| 最终折算 年薪 | 27+1.08+2.4 = 30.48 | 22.5+1.125+2.25 = 25.875 | 18+1.2+2 = 21.2 | 15+1.5+1.5 = 18 |
一、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签订
第1条 公司成立集中预算小组,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完成项目预算工作。边施工边设计的项目,在收到新施工图后,也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项目预算工作。
第2条 项目进场后一个月内,公司必须与项目部签订《项目部管理目标责任书》。如因甲方原因责任指标不能确定的,可签暂定指标,在开工令下达后一个月内签订正式目标责任书。
第3条 责任目标书必须有成本、量控、工程款回收、工期、质量、安全、工程结算、过程考核、人员流失等主要内容。
施工图完整的项目,根据项目预算确定利润率;
边施工边设施的项目,执行定额计价方式的,按定额本身的利润点和合同条件,测算利润率指标;非定额计价,因利润率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原则上不得采取风险抵押模式。
二、风险抵押金交纳
第4条 项目部向公司交纳风险抵押金,交纳的总额及项目经理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 一类项目 | 二类项目 | 三类项目 | 四类项目 | |
| 抵押金总额 | 50 | 40 | 30 | 20 |
| 项目经理占比 | 30% | 25% | 25% | 20% |
如采取从月发基本薪酬抵扣的方式,必须在目标责任书中明确抵扣的比例、期限。以抵扣方式交纳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应交纳抵押金总额的50%。
三、项目部薪酬与考核
第6条 项目部薪酬包括基本薪酬、浮动薪酬。基本薪酬按月足额发放,浮动薪酬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罚。
在项目部岗位薪酬的基础上(岗位薪酬标准按“建四字[2010]27号”和“建四人字[2011]13号”文件执行),按以下比例划分基本薪酬和浮动薪酬:
| 薪酬类别 | 占岗位薪酬比例 | 备注 | ||
| 项目经理 | 生产经理及 其他六大员 | 其他管理人员 | ||
| 基本薪酬 | 60% | 70% | 90% | |
| 浮动薪酬 | 40% | 30% | 10% | |
项目施工期间的最后一次季度考核视为年度考核,增加年度考核指标。比如:某项目在最后一个施工年度,在三季度完成了所有施工任务,则三季度的考核视为年度考核。
第 过程考核指标设定:(各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管理需要,增加其他指标)
季度考核:量控指标、成本分析、进度报量、进度款回收、形象进度、安全与环保、工程质量、信息化与资料管理;
年度考核:在季度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人员流失、科技;
第9条 过程考核针对每个指标设定具体的打分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二),根据得分情况按以下规定的标准确定浮动薪酬发放比例:
| 得分 | 浮动薪酬发放比例(%) |
| 90~100分 | 100 |
| 80~90以下 | 分值数 |
| 70~80以下 | 50 |
| 低于70分 | 0 |
第10条 达到以下三个条件,2.5倍返还风险抵押金(包括项目部交纳部分)。利润率指标没达到,用抵押金抵扣。利润率必须经成本还原后最终确认。
1、按目标责任书时限完成决算书编制/按合同完成竣工决算;
2、项目最终利润率达到目标责任书规定的指标;
3、项目最终工程款回收达到合同约定的比例。
第11条 超利润率部分,按超利润总额的20%确定应奖励总额。再根据《项目部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所有指标的打分情况,按得分比例折算实发奖励金额。实发奖励金额不得超过应奖励总额,奖励上限为200万元。
比如:某项目超利润300万元,目标责任书打分为80分,则对该项目部奖励金额为:
300×0.2×0.8 = 48(万元)
第12条 项目部超利润奖励的分配比例原则上按照交纳抵押金的比例执行。
方案二项目经理收入测算表
(按全部考核都合格的情况测算)
(单位:万元)
| 一类项目 | 二类项目 | 三类项目 | 四类项目 | |||
| 月发基本薪酬 | 1.08*12= 12.96 | 0.9*12= 10.8 | 0.72*12= 8. | 0.6*12= 7.2 | ||
| 季度发 浮动薪酬 合计 | 8. | 7.2 | 5.76 | 4.8 | ||
| 风险抵押 金折算年度薪酬(1.5倍奖励) | 75*0.3/2.5 = 9 | 60*0.25/2 = 7.5 | 45*0.25/1.5 = 7.5 | 30*0.2/1 = 6 | ||
| 工期按30个月计算 | 工期按24个月计算 | 工程按18个月计算 | 工期按12个月计算 | |||
| 年度薪酬 总额 | 30.6 | 25.5 | 21.9 | 18 | ||
| 超利润 奖励 | 风险抵押利润率是决定性指标,考虑项目部抓二次经营的力度加大,分别按400、300、200、100万元测算。 超利润部分,奖励项目部超利润总额的20%。 | |||||
| 80*0.3/2.5 = 9.6 | 60*0.25/2 = 7.5 | 40*0.25/1.5 = 6.67 | 20*0.3/1 = 6 | |||
| 最终折算 年薪 | 30.6+9.6 = 40.2 | 25.5+7.5 = 33 | 21.9+6.67 = 28.57 | 18+6 = 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