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价单元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评分标准 | 实际情况 | 标准分值 | 实际分值 |
| 1、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与人员 | 1.应设有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 查阅组织机构文件及安全例会记录 | 无组织机构文件或主要负责人未参与不得分 | 有文件 | 4 | 4 |
| 2.应设有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 查阅组织机构文件 | 无组织机构文件不得分 | 有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 4 | 4 | |
| 3.应建立从安全生产委员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体系。 | 查阅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现场询问 | 基层部门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得分 | 有组织网络图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 1 | 1 | |
| 4.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查阅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 未配备或无任命文件不得分 |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4 | 4 | |
| 2、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 1.应建立从上到下所有岗位人员和各 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 查阅安全生产 责任制文件 | 缺少一项扣1分, | 有 | 4 | 4 |
| 2.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查阅安全管理 制度 | 缺少一项扣1分, | 有汇编 | 4 | 4 | |
| 3.应与各部门或相关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情况进行考核 | 查阅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考核落实情况 | 从评价之日起向前一年内,有一项安全职责未落实的扣1 分 | 无 | 4 | 0 | |
| 4.应定期对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对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 查阅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考核 落实情况 | 未考核不得分 | 无记录 | 4 | 0 | |
| 3、安全操作 规程 | 1.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 | 检查安全操作规程 | 少一个岗位扣1 分 | 有安全操作规程 | 2 | 2 |
| 2.应制定完善的生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检查安全操作规程 | 少一项作业扣1 分 | 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2 | 2 | |
| 3.从业人员应熟悉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能严格、熟练地按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无违章作业现象,应定期对从业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对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 检查安全操作规程考核落实情况并现场检查询问 | 无考核记录不得分; 考核不全扣2分;现场询问一人不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扣 1 分 | 无记录 | 4 | 0 | |
| 4、安全教育培训 |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 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 查阅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 主要负责人和安 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 全管理资格证书扣2 分 | 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 4 | 4 |
|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培 训机构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 查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 发现一人未取得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上岗作业的扣1分 | 检查时人员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 4 | 4 | |
| 3.新员工(包括临时用工)在上岗前应进行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查阅三级安全 教育培训记录 | 发现一人未进行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扣 1分 | 无记录 | 4 | 0 | |
| 4.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 再教育培训 | 查阅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发现一人未再教 育扣完1分 | 无记录 | 2 | 0 | |
| 5.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应进行一次复 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可每4年复审一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作 业 | 查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复审记录 | 发现一人未经复 审上岗作业的扣1分 | 进行复审 | 2 | 2 | |
| 5、安全生产 投入 | 1.安全生产费用应按一定比例足额提 取,其使用范围应符合相关要求 | 查阅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 安全生产费用不足不得分 | 无台账 | 8 | 0 |
| 2.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专户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 查阅安全生产费用银行账户 | 未单独设立账户 的不得分 | 无 | 1 | 0 | |
| 3.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 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 查阅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 无安全生产费用 管理制度不得分;监 管存在漏洞时根据实 际情况给分 | 有费用管理制度 | 2 | 2 | |
| 6、工伤保险 | 1.应为全体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 查阅企业花名册和工伤保险缴费清单 | 少一人扣1分 | 缺 | 2 | 0 |
| 2.应按时、足额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 不得漏缴或不缴 | 查阅工伤保险缴费清单并根据工资与缴费率测算 | 缴费金额不足不 得分 | 不足 | 2 | 0 | |
| 3.应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 高速运输、野外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 查阅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 未办理不得分 | 无 | 1 | 0 | |
| 7、安全检查 | 1.安全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
| (1)建立并实施交安全检查工作 | 查阅交记 录 | 交记录中无 安全检查记录不得分 | 无记录 | 1 | 0 | |
| (2)建立并实施班组安全员日常检查工作 | 查阅班组工作日志 | 班组工作日志中 无安全检查记录不得 分 | 无记录 | 1 | 0 | |
| (3)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工作 | 查阅从评价之 日起前1年内的安全管理人员检查记录 | 无检查记录不得 分;缺少1日扣0.5 分 | 无记录 | 1 | 0 | |
| (4)建立并实施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工作 | 查阅从评价之日起前1年内的安全检查记录 | 无检查记录不得 分;缺少一个季节或缺少一个节假日扣 0.5分 | 无记录 | 1 | 0 | |
| (5)建立并实施通气前、检修、 危险作业前等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 查阅从评价之日起前1年内的安全检查记录 | 无检查记录不得 分 | 无记录 | 1 | 0 | |
| (6)建立并实施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安全检查工作 | 查阅从评价之日起前1年内的安全检查记录 | 无检查记录不得 分 | 无记录 | 1 | 0 | |
| (7)建立并实施工会和职工代表不定期安全检查工作 | 查阅从评价之日起前1年内的安 全检查记录 | 无检查记录不得 分 | 无记录 | 1 | 0 | |
| 2.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软件系统和 硬件系统,并应对危险性大、易发生事 故、事故危害大的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 | 查阅安全检查 计划、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 缺一项内容扣1 分 | 无记录 | 4 | 0 | |
| 8、隐患整改 | 1.对各项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 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查,达到预期效果 | 查阅安全检查 记录、事故隐患整改联络单和复查意见书 | 一个重大事故隐 患未整改的扣2分; 一个一般事故隐患未 整改的扣 1 分, | 无记录 | 4 | 0 |
| 2.应建立事故隐患整改监督和奖励机 制,将事故隐患的整改纳入工作考核的 范畴中,对无正当原因未按期完成事故 隐患整改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 查阅相关制度和奖惩记录 | 无相关制度不得 分;发现一次未按期 完成事故隐患整改而 无处罚的扣1分 | 无记录 | 2 | 0 | |
| 3.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书面资料 | 查阅从评价之 曰起前1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 未统计或未报送 的不得分;一年内漏 报一次扣0.5分 | 无记录 | 1 | 0 | |
| 9、劳动保护 | 1.应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的宣传教育 | 查阅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未对从业人员进 行职业危害防护教育 与培训的不得分 | 无记录 | 1 | 0 |
| 2.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个体防护装 备选用规范》GB/T 11651的相关要求, 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 查阅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 未制定书面标准 不得分;缺少一项必 备物品时扣 1 分 | 已发放 | 2 | 2 | |
| 3.选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为具有资质 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选购具有安全标志证书及安全标志标识的产品,严禁采购无证或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 | 查阅劳动防护 用品采购清单及供货企业资质,并结合现场检查库存劳动防护用品 | 未保留采购的劳 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证 明文件不得分;发现 一例不符合要求的劳 动防护用品扣1分 | 未保留采购的劳 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证 明文件 | 2 | 0 | |
| 4.应按时、足额向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保存至少3年。 | 对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查阅从评价之日前1 年起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 发现一例不按时 或未足量发放的扣1分;只有1年完整发 放记录的扣1分;只 有2年完整发放记录 的扣 0.5 分 | 不全 | 2 | 0 | |
| 5.应制定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 定,应能正确执行 | 查阅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并现场检查 | 未制定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不得分;发现一例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扣0.5分 | 有 | 1 | 1 | |
| 10、重大危险 源管理 | 1.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 重大危险源》GB 18218的相关规定要求 进行重大危险源识别 | 现场检查并测算 | 未辨识不得分 | 已进行 | 1 | 1 |
| 2.重大危险源应当将有关安全措施、 应急措施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 查阅重大危险源备案回执 | 未备案不得分 | 未备案 | 2 | 0 | |
| 3.重大危险源应有与安全相关的主要 工作参数和主要危险区域视频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措施 | 检查控制机构 | 无参数监控和预 警扣1.5分;无视频 监控和预警扣 0.5 分 | 无参数监控和预 警 | 2 | 0.5 | |
| 4.应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有针对性的 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 查阅重大危险 源管理制度和应 急救援预案 | 无重大危险源管 理制度扣0.5分;无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 预案扣 0.5 分 | 有 | 1 | 1 | |
| 5.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技术检测,每两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 查阅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根据重大危险源 评估报告的结论确定 得分 | 进行 | 2 | 2 | |
| 11、事故应急救预案援 | 1.应依据现行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 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 9002的相关要求建立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 查阅应急救援预案 | 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编写的符合程度确定得分 | 已编制 | 4 | 4 |
| 2.应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 副总指挥、各部门及其相应职责;应明 确应急救援人员并组成应急救援小组, 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 查阅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关公司行政文件 | 无公司行政文件 不得分 | 无公司行政文件 | 1 | 0 | |
| 3.应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 案进行评审或论证 | 查阅评审纪要或专家名单 | 无评审纪要或专 家名单不得分 | 有 | 1 | 1 | |
| 4.应急救援预案应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 查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回执 | 未备案不得分 | 备案正在进行 | 1 | 1 | |
| 5.应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并定期检查,保证完好可用 | 现场检查 | 缺少一样必备设备扣 0.25分,扣完为止 | 有 | 2 | 2 | |
| 6.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的 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根据应急响应的级别,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总结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 查阅记录 | 未进行演练或演 练无记录不得分;一 人次未进行培训扣1分;一人次未进行考 核扣1分 | 无记录 | 4 | 0 | |
| 12、事故管理 | 1.应建立完善的事故管理制度 | 查阅管理制度 | 无事故管理制度 不得分;事故管理制 度部全面扣 1 分 | 2 | ||
| 2.建立健全事故台帐 | 查阅事故台帐 | 无台帐不得分;台帐不健全扣2分 | ||||
| 3.应定期对事故情况统计分析 | 查阅事故统计分析资料 | 自评价日前一年 内无统计分析资料不 得分 | 2 | |||
| 13、设备管理 | 1.应有完善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并 切实落实,有完整记录 | 查阅设备维护 保养制度和记录 | 无制度不得分;一 项记录不完整扣1分 | 2 | ||
| 2.每台设备应具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档案 | 查阅安全技术档案 | 一台设备档案不 完整扣0.5分 | 2 |
| 评价单元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评分标准 | 实际情况 | 标准分值 | 实际分值 |
| 1周边环境 | 1.场站所处的位置应符合规划要求 | 查阅当地最新 规划文件 | 不符合不得分 | 不符合 | 1 | 0 |
| 2.周边的道路交通现状条件应能满足运输、消防、救护、疏散等要求 | 现场检查 | 大型消防车辆无法到达不得分;道路狭窄或路面质量较差但大型消防车辆勉强可以通过扣1分 | 符合 | 2 | 2 | |
| 3.周边应是地势平坦、开阔、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 | 现场检查 | 超过270°方向地势高 于站场不得分;180 °〜 270°方向地势高于站场扣 1分;地势不开阔扣1分 | 开阔、平坦 | 2 | 2 | |
| 4.站内燃气设施与与站外建(构) 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
| (1)液化石油气储罐与站外建 (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相关要求 | 现场测量 |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 不符合 | 8 | 0 | |
| (2)露天工艺装置、压缩机间、烃泵房、混气间、气化间等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中甲类厂房的相关要求 | 现场测量 |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 符合 | 4 | 4 | |
| (3)灌瓶间和瓶库与站外建(构) 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甲 类物品储存仓库的相关要求 | 现场测量 |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 符合 | 4 | 4 | |
| 5.周边应有良好的消防和医疗救 护条件 | 实地测量或图 上测量 | 10 km路程内无消防队 扣0.5分;10 km路程内无 医院扣0.5分 | 1 | |||
| 2总平面布置 | 1.总平面应分区布置,即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铁路槽车装卸区应设置,小型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总容积不大于50 m3)生产区和辅助区之间可不设分区隔墙 | 现场检查 | 无分区隔墙不得分; 小型站无明显分区不得分, | 有分区隔墙 | 1 | 1 |
| 2.生产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 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围墙应完整,无破损 | 现场检查 | 无围墙或生产区采用非实体围墙不得分;围墙高度不足或有破损扣 1 分 | 有围墙。高度不低于2 m | 4 | 4 | |
| 3.站内燃气设施与站内建(构)筑 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1)液化石油气储罐与站内建 (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相关要求 | 现场测量 |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 符合 | 8 | 8 | |
| (2)灌瓶间和瓶库、气化间与混气间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 规范》GB 50028的相关要求 | 现场测量 |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 符合 | 8 | 8 | |
| (3)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库与汽车槽车装卸台柱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6 m,当邻向装卸台柱一侧的汽车槽车库山墙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 其间距不限 | 现场测量 | 不符合不得分 | 不设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库 | 1 | 1 | |
| 4.全压力式储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1)全压力式液化石油气储罐不应少于两台(不含残液罐),储罐区管道设计应能满足方便倒罐的操作; 地上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一组储罐的总容积不应超过3000 m3,分组布置时,组与组之间相邻储罐的净距不应小于20m | 现场检查 | 少于两台或不能实现倒 罐操作不得分;总容积超过 3000 m3时未分组布置扣2 分 | 储罐不应少于两台(不含残液罐),储罐区管道设计满足方便倒罐操作;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 4 | 4 | |
| (2)储罐组内储罐宜采用单排布置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不得分 | 一排布置 | 1 | 1 | |
| (3)球形储罐与防护墙的净距不宜小于其半径,卧式储罐不宜小于其直径,操作侧不宜小于3.0m | 现场测量 | 不符合不得分 | 符合 | 1 | 1 | |
| 5.生产区内严禁有地下和半地下 建(构)筑物(寒冷地区的地下式消 火栓和储罐区的排水管、沟除外) | 现场检查 | 存在地下和半地下建 (构)筑物不得分 | 无 | 4 | 4 | |
| 6.站内严禁种植油性植物,储罐区 内严禁绿化,绿化不得侵入铁路线路 和道路,绿化不得阻碍消防救援,不 得阻碍液化石油气的扩散而造成积聚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不得分 | 无 | 2 | 2 | |
| 3站内道路 交通 | 1.生产区和辅助区至少应各设有1 个对外出入口,当液化石油气储罐总容积超过1000 m3时,生产区应设有2 个对外出入口,其间距不应小于50m,对外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4 m | 现场检查 | 生产区无对外出入口不 得分;辅助区无对外出入口 扣2分;当生产区应设两个 出入口时,少一个出入口扣 2分,两个出入口间距不足 扣1分 | 生产区和辅助区各设1 个对外出入口 | 4 | 4 |
| 2.生产区应设有环形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 m,当储罐 总容积小于500 m3时,应至少设有尽 头式消防车道和面积不应小于 12mx12 m的回车场,消防车道和回 车场应保持畅通,无阻碍消防救援的 障碍物 | 现场查看 | 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未设 的不得分;设尽头式消防车 道的,无回车场或回车场尺 寸不足的不得分;消防车道 宽度不足的扣2分;消防车 道或回车场有障碍物扣2分 | 环形消防车道 | 4 | 4 | |
| 3.场站内的停车场地和道路应平整,路面不应采用沥青材质 | 现场检查 | 有明显坡度扣0.5分;有 沥青材质扣0.5分 | 平整,路面不用沥青材质 | 1 | 1 | |
| 4.路面上应有清楚的路面标线,如道路边线、中心线、行车方向线等 | 现场检查 | 路面无标线或标线不清 扣0.5分 | 无 | 1 | 0 | |
| 5.架空管道或架空建(构)筑物高度宜不低于5 m,最低不得低于4.5 m。架空管道或建(构)筑物上应设有醒目的限高标志 | 现场检查 | 架空建(构)筑物高度 低于4.5 m时,不得分;在 4.5~5 m之间时,扣2分; 无限高标志扣2分 | 无架空 | 4 | 0 | |
| 6.场站内露天设置的压缩机、烃 泵、气化器、混气器等重要设施和管道应处于不可能有车辆经过的位置, 当这些设施5 m范围内有车辆可能经过时,应设置固定防撞装置 | 现场检查 | 一处防撞设施不全不得 分 | 室内 | 4 | 4 | |
| 7.应制定严格的车辆管理制度,除液化石油气火车槽车、汽车槽车和专用气瓶运输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进入场站生产区,如确需进入,必须佩戴阻火器 | 现场检查并查 阅车辆管理制度 文件 | 无车辆管理制度不得 分;生产区内发现无关车辆 且未装阻火器不得分;门卫 未配备阻火器,但生产区内 无无关车辆扣 1 分 | 符合 | 2 | 2 | |
| 4液化石油 气装卸 | 1.进站装卸的液化石油气气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GB 11174的相关要求 | 查阅气质检测 报告 | 不能提供气质检测报告或检测结果不合格不得分 | 有检测 | 2 | 2 |
| 2.槽车应在站内指定地点停靠,停靠点应有明显的边界线,槽车停靠后应手闸制动(汽车槽车)或气闸制动 (火车槽车),稳固停靠,如有滑动可能时,应采用固定块固定(汽车槽车)或车档(火车槽车)固定,在装卸作业中严禁移动,槽车装卸完毕后应及时离开,不得在站内长时间逗留 | 现场检查 | 无车位标识扣1分;无固定设施时扣1分;一处车辆不按规定停靠或停车后有滑动可能性而未采取措施时扣0.5分;一辆装卸后的槽车停留超过一小时扣1 分 | 无车位标识 | 2 | 1 | |
| 3.应建立在本站定点装卸的槽车安全管理档案,具有有效危险物品运输资质且槽罐在检测有效期内的车辆 方可允许装卸,严禁给不能提供有效 资质和检测报告的槽车装卸。 | 检查槽车安全 管理档案 | 未建立槽车安全管理档案的不得分;发现一台槽车未登记建档的扣1分 | 未建立槽车安全管理档案 | 4 | 0 | |
| 4.装卸前应对槽车、装卸软管、阀 门、仪表、安全装置和联锁报警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装卸作 业;装卸过程中应密切注意相关仪表参数,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装卸;装卸后应检查槽罐、阀门及连接管道, 确认无泄漏和异常情况,并完全断开连接后方可允许槽车离开 | 现场检查操 作过程并检查操 作记录 | 不能提供操作记录不得 分;发现一次违章操作现象 扣1分 | 不能提供操作记录 | 2 | 0 | |
| 5.装卸台应设有静电接地栓卡,接地栓上的金属接触部位应无腐蚀现象,接触良好,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 100 Q,装卸前槽罐必须使用静电接地栓良好接地 | 现场检查,并 采用测试仪器测 试电阻值 | 一处无静电接地栓卡或测试不符合要求或槽车未连接扣 2 分 | 缺检测 | 4 | 0 | |
| 6.液化石油气的充装量必须严格控制,最大允许充装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相关要求 | 现场检查、查 阅灌装记录 | 检查出一次超量灌装不得分 | 无超量 | 8 | 8 | |
| 7.装卸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1)装卸软管外表应完好无损,软 管应定期检查维护,有检查维护记录, 达到使用寿命后应及时更换 | 现场检查,检 查维护记录 | 一处软管存在破损现象 扣2分;无检查维护记录扣 2分 | 无检查维护记录 | 4 | 2 | |
| (2)装卸软管上的快装接头与软管 之间应设有阀门,阀门的启闭应灵活, 无泄漏现象 | 现场检查 | 无阀门,有阀门但锈塞 或泄漏不得分 | 符合 | 1 | 1 | |
| (3)装卸软管上宜设有拉断阀,保 证在软管被外力拉断后两端自行封闭 | 现场检查 | 一处无拉断阀或拉断阀 存在故障不得分 | 缺 | 1 | 0 | |
| 5压缩机和 烃泵 | 1.液化石油气压缩机应采用安全 性能较高的无油往复式压缩机,淘汰结构复杂、运行稳定性差的老式压缩机 | 现场检查 | 仍在使用老式压缩机不得分 | 符合 | 1 | 0 |
| 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应至少设有2 台压缩机和2台烃泵,保证生产的可 靠性,备用机组应能良好运行 | 现场检查 | 无备用设备或备用设备 运转不正常不得分 | 缺 | 1 | 0 | |
| 3.压缩机和烃泵的运行应平稳,无 异常响声、部件过热、液化石油气泄 漏及异常振动等现象,在用烃泵盘车 应灵活。 | 现场检查 | 存在燃气泄漏现象不得 分;一处存在异常情况扣1 分 | 符合 | 8 | 8 | |
| 4.压缩机排气出口管上应设有压 力表和安全阀,出口压力和温度应符 合工艺操作要求,烃泵出口管上应设 有压力表和安全回流阀,安全回流阀 工作正常 | 现场检查 | 一台压缩机出口压力超 标扣2分;一台压缩机出口 温度超标扣1分;一台烃泵 安全回流阀工作不正常扣 2 分 | 缺温度检测 | 8 | 7 | |
| 5.压缩机和烃泵的润滑油油箱油 位处于正常范围内 | 现场检查 | 一台设备缺润滑油扣 0.5分 | 符合 | 1 | 1 | |
| 6.烃泵进口管道应设有过滤器, 定期检查过滤器前后压差,并及时排 污和清洗 | 现场检查并查 阅维护记录 | 无过滤器或现场压差超 标不得分;有过滤器且现场 压差符合要求,但无维护记 录扣 0.5 分 | 有,无维护记 录 | 1 | 0.5 | |
| 7.压缩机室和烃泵房内应整洁卫 生,无潮湿或腐蚀性环境,无无关杂 物堆放 | 现场检查 | 所处环境不佳或有无关 杂物堆放不得分 | 符合 | 1 | 1 | |
| 8.压缩机和烃泵基座应稳固,无剧 烈振动现象,连接管线穿墙处应采用 套管,套管内应填充柔性材料,减少 对房屋建筑的振动影响 | 现场检查 | 无有效防震措施不得 分;震动己造成建筑物损坏 不得分 | 符合 | 2 | 2 | |
| 9.压缩机和烃泵的转轴外侧应有 金属防护罩遮蔽并固定,能有效防止 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金属防护罩应 与接地线连接 | 现场检查 | 一处无网罩或网罩破 损、未固定扣0.5分;一处 未接地扣 0.5 分 | 符合 | 1 | 1 | |
| 10.压缩机的缓冲罐、气液分离器等承压容器应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 查阅检验报告 | 未检不得分 | 符合 | 4 | 4 | |
| 6气瓶灌装 作业 | 1.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应至少设有 两台灌装秤,并采用自动灌装秤,灌 装秤应运行平稳,无异常响声、液化 石油气泄漏及异常振动等现象,灌装 秤应坚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 现场检查 | 存在液化石油气泄漏 不得分;一台自动灌装秤 存在故障或未定期检测或 检测不合格不得分;使用一 台手动灌装秤扣1分 | 符合 | 4 | 4 |
| 2.灌装前应对液化石油气气瓶进 行检查,对非法制造、外表损伤、腐蚀、变形、报废、超过检测周期、新投用而未置换或抽真空的钢瓶应不予 灌装 | 现场检查并查 看操作规程 | 发现给存在缺陷的气瓶灌 装的不得分;未采取信息化 技术完全依靠人工检查的 扣1分 | 满足要求 | 4 | 4 | |
| 3.灌装间应设有残液倒空和回收 装置,在气温较低或气质较差时应在 灌装前进行倒残作业,保证气瓶内残 液量不超标,残液应回收,严禁随意 排放 | 现场检查并查 看操作规程 | 无倒残装置,无回收装, 无操作规程均不得分 | 有 | 1 | 1 | |
| 4.严禁超量灌装,灌装误差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 全技术条件》GB 17627的相关要求, 自动化、半自动化灌装和机械化运瓶 的灌装作业线上应设有灌瓶复检装 置,采用手动灌瓶作业的,应设有检 斤秤 | 现场检查并查 阅操作规程,同时 对己灌装的气瓶 进行抽查 | 无灌装量复检装置或无 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发现操 作人员不进行复检或复检 装置存在故障不能正常工 作也不得分;检查出一只气 瓶超不得分 | 灌装量复检装置 | 8 | 8 | |
| 5.灌瓶作业线上应设置检漏装置 或采取检漏措施。 | 现场检查并查 阅操作规程,同时 对己灌装的气瓶 进行抽查 | 未进行检漏或无操作规 程的不得分;检查出一只泄 漏气瓶不得分 | 采取检漏措施 | 8 | 8 | |
| 6.气瓶传送装置应润滑完好,无 卡阻和非正常摩擦现象 | 现场检查 | 一处不正常运转扣1分 | ----- | |||
| 7.气瓶的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
| (1)灌瓶间和瓶库内的气瓶应按实瓶区、空瓶区分组布置 | 现场检查 | 无实瓶和空瓶区标志或 存在混放现象不得分 | 实瓶区、空瓶区分组 | 1 | 1 | |
| (2)气瓶摆放时,15 kg和15 kg以上气瓶不得超过两层,50 kg气瓶应单层摆放 | 现场检查 | 摆放不符合要求一处扣 1分 | 符合 | 2 | 2 | |
| (3)实瓶摆放不宜超过6排,并 留有不小于800 mm的通道 | 现场检查 | 超过6排扣0.5分;通道 宽度不足时扣0.5分 | 单排 | 1 | 1 | |
| 8.灌装间内液化石油气实瓶的量 不得超过宜2天的计算月平均日供应 量。 | 现场检查 | 超过不得分 | 未超 | 2 | 2 | |
| 7储罐 | 1.储罐罐体应完好无损,无变形裂缝现象,无严重锈蚀现象,无漏气现象 | 现场检查 | 有漏气现象不得分;严 重锈蚀扣6分;腐蚀较重扣 4分;轻微腐蚀扣2分 | 轻微腐蚀 | 8 | 6 |
| 2.储罐应设有压力表和温度计,最 高工作压力不应超过1.6 MPa,最高 工作温度不应超过40 °C | 现场检查 | 一台储罐压力超标不 得分;一台储罐温度超标扣 4分 | 不超 | 8 | 8 | |
| 3.储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 m3时, 液相出口管和气相管必须设有紧急切 断阀,紧急切断阀操作方便,动作迅速,关闭紧密 | 现场检查 | 缺少一只紧急切断阀不 得分;一只紧急切断阀存在 关闭故障扣2分 | 符合 | 4 | 4 | |
| 4.储罐排污管应设有两道阀门,两 道阀门间应有短管连接;寒冷地区应 采用防冻阀门或采取防冻措施;排污 管应有管线固定装置,排污时不产生 剧烈晃动 | 现场检查 | 缺少一道阀门不得分; 寒冷地区无防冻措施不得 分;排污管无固定装置扣1 分 | 符合 | 2 | 2 | |
| 5.储罐底部宜加设注胶卡具或加 装高压注水连接装置,注胶或注水系 统启动迅速,密封效果良好,寒冷地 区的注水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 | 现场检查 | 无注胶或注水装置不得 分;一只储罐注胶或贮水装 置存在故障扣 1 分 | 无注胶或注水装置 | 2 | 0 | |
| 6.地上储罐基础应稳固,每年应检 测储罐基础沉降情况,沉降值应符合 安全要求,不得有异常沉降或由于沉 降造成管线受损的现象 | 现场检查并查 阅沉降监测报告 | 未定期检测沉降不得 分;有异常沉降但未进行处 理的不得分 | 无记录 | 1 | 0 | |
| 8.地上储罐宜设有联合钢梯平台, 钢梯平台应能方便到达每一个储罐, 平台和斜梯应稳固,栏杆应完好无损, 无严重锈蚀现象 | 现场检查 | 一只储罐未设钢梯平 台扣0.5分;一处平台或斜 梯不稳固扣0.5分;一处无 栏杆或严重锈蚀扣 0.5 分 | 栏杆不标准,有锈蚀 | 1 | 0 | |
| 9.储罐组四周应设有不燃烧体实 体防液堤(全压力式高度为1 m), 防液堤应完好无损,堤内无积水和杂 物,防液堤内水封井应保持正常的水 位 | 现场检查 | 无防液堤不得分;防液 堤高度不足扣2分;一处破 损扣1分;有积水或杂物扣 1分;水封井水位不正常扣 1分 | 符合 | 4 | 4 | |
| 10.储罐第一道法兰密封面,应采 用高强对焊法兰、带加强环的金属缠 绕垫片和专用级高强度螺栓组合,管 道的焊接、法兰等连接部位应密封良 好,无液化石油气泄漏现象 | 现场检查 | 存在泄漏现象不得分; 一处储罐第一道法兰的法 兰、垫片和紧固件选用不当 扣2分 | 无记录可查 | 4 | 0 | |
| 11.地上式储罐应设有完好的水喷 淋系统,喷淋水应能基本覆盖所有储 罐外表面 | 现场检查 | 无喷淋水系统不得分; 一只储罐不能被水喷淋覆 盖扣 1 分 | 有 | 2 | 2 | |
| 12.储罐应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 查阅检验报告 | 未检不得分 | 有检测合格报告 | 4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