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的规定,新版专用章的规定如下:
一、专用章式样
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专用章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二、专用章启用时间
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专用章尺寸规定
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边宽1mm。
二、中间为税号, 18位阿拉伯数字字高3.7mm,字宽1.3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Arial。
三、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5mm,仿宋体。
四、税号下横排“专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4.2mm,仿宋体。
五、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mm,字宽1.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字体为Arial),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