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 管理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 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 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 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 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 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 制。
第六条 合用范围:
1.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 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 董事,副总经理是否合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年薪= 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 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 1/12 支付;
2. 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 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 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 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 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合用范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 工资构成,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 =基础工资+岗 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 基础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
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 %
(如 % ~ )。
2. 岗位工资。
( 1 )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 2 )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 5 类 18 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 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合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
中占 % (如 % ~ % )。
3. 工龄工资。
( 1 )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 为企业工作;
( 2 )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 公司工龄;
( 3 )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 奖金(效益工资)
( 1 )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
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 2 )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 业绩,贡献相联系;
( 3 )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 % (如 % )摆布,也可上
不封顶;
( 4 )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 5 )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 津贴。
( 1 )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
津贴,加班补贴等;
( 2 )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 关于岗位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1. 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如下:
( 1 )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 2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 员工岗位工资核定。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
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 1 年考核,再调 整等级。
3. 员工岗位工资变更。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 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 关于奖金具体实施办法
1. 奖金的核定程序。
( 1 )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 的经济指标数据;
( 2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 情况记录;
( 3 )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者定性 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一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 4 )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 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者分开辟放。
第十五条 关于工龄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1. 员工 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
当年工龄工资;
2. 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 其他注意事项:
1. 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 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 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 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 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
1~2 级;
6. 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 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十七条 合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暂时工,离退 休返聘人员。
第十 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 表。
第十九条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 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 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 日。
第二十二条 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 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实行每年 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 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