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死者)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于 年 月 日在 死亡,被继承人(死者)生前住址: ,被继承人(死者)生前 (有或无)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外的需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人, (有或无)对死者扶养较多的人。被继承人(死者)生前共有过 次婚史。被继承人(死者)共有子女 人(包括国外的、已经死亡的、下落不明的、婚生的、非婚生的、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养子女)。
死者亲属关系如下:
(特别提示:证明必须用黑色钢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日 | 性别 |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
| 死者的父亲 | ||||
| 死者的母亲 | ||||
| 死者的配偶 | ||||
死者的子女(包括国外的、已经死亡的、下落不明的、婚生的、非婚生的、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养子女) | ||||
所在居委会(村委会) 所在地镇或派出所(盖章)
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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