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验目的
目的是检验基础锚杆抗拔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 检测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2) 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 15-60-2008;
3 检测数量
根据规范规定,锚杆试验数量不得少于工程总锚杆数的5%,且不得少于6根。
4 仪器设备
验收试验设备采用200T穿心式千斤顶;加载控制采用电动油泵和压力表;位移量测系统采用精密百分表,精度为0.01mm。试验所用的仪器、仪表均经省计量部门作定期检验后统一发给计量认证合格证,精度满足试验要求,且均在有效周期内。
5 试验方法
(1). 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27-2002;,锚杆验收试验荷载应取锚杆轴向拉力特征值的2倍。
(2). 验收试验应分级加荷,加载分级不少于8级,分级采用平均分级,加荷值取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的25%、50%、75%、100%、125%、150%、175%、200%倍。
(3). 每级荷载应稳定5~10分钟,并记录位移增量。最后一级试验荷载应维持10分钟。如在1~10分钟内锚头位移增量超过1.0mm,则该级荷载应再维持50分钟,并在15、20、25、30、60分钟时记录锚头位移增量。
(4). 当符合下列要求时,应判定验收合格:
1) 拉力型锚杆在最大荷载下所测得的总位移量,应超过该荷载下杆体自由长度理论伸长值的80%,且小于杆体自由段长度与1/2锚固段长度之和的理论弹性深长值;
2)在最后一级荷载作用下1~10分钟锚杆蠕变量不大于1.0mm,如超过,则6~60分钟内锚杆蠕变量不大于2.0mm。
(5). 当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后应视为锚杆破坏,终止试验。
a.锚杆拔升量持续增长,且在1小时内未出现稳定的迹象;
b.新增加的上拔力无法施加,或者施加后无法使上拔力保持稳定;
c.锚杆钢筋被拔断,或者锚杆锚筋被拔出。
(6). 加载示意图
7 进度安排及成果提交
在现场前期准备工作做好且砂浆龄期达到28天时我方进行检测,现场检测工作完成之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检测结果,全部检测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8 现场准备工作及委托方协助事宜
(1). 锚杆中的杆体如因施工时上部弯折,千斤顶将无法套入,故需对待试验锚杆的杆体进行切割和加长准备,具体操作步骤另附图。
(2). 锚杆周围需要保证2m×3m的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空旷,以便试验装置的摆放,如地基条件差时需要更大的面积;
(3). 保证待试验锚杆作业范围内有380V的电源;
(4). 提供焊工协助;
(5). 锚杆试验前提供以下资料:
锚杆平面布置图、锚杆施工记录、试验锚杆附近的地质资料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