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姓名 | 文渊 |
| 学生学号 | 11301050201 |
| 专业班级 | 商务英语113-2 |
| 学院名称 | 外语部 |
| 指导老师 | 赵丽老师 |
2012年5月29日
支付条款是国际贸易合同的一个主要内容。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于贸易双方而言,在贸易结算中的风险以及经营中的资金负担都是不相同的。选择正确支付方式能使进出口双方在货款收付方面的风险得到控制,并在资金周转方面得到某种通融,从而促进交易目的的实现。在选择中,应从贸易双方共同的利益点出发,本着风险分摊的原则,选用综合结算方式,从而促成进出口商的双赢。
国际贸易中,通过定性和定量的决策工具选择合适的支付条件( terms of payment)并非常见的事情,多数情况下,进出口方的授权代表往往按照既往交易的做法、企业的惯例、个人积累的经验对支付条件进行确定.这样有可能出现两种问题:第一,谈判需要很长时间,因为双方希望坚持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条件或己方的惯常做法;第二,确定的支付条款有可能不科学,比如考虑不周,一些具体问题仍需磋商;或者某一方忽然意识到条款对己方不利,要求变更;等等.
票据是以支付一定货币金额为目的,可以转让和流通的债务凭证。票据可以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国际贸易结算中以使用汇票为主。
所谓汇票,依据我国票据法的定义为:"谓人签发一定之金额,委托付款人,于指定之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与受款人或执票人之票据"。汇票必须载明法定事项,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才能成为完整的汇票,才具有票据的效力。本票又称期票,是出票人于见票时或某一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某人或指定的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本票有两方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和受款人,本票的出票人和受款人是同一个人,本票的信用是建立在受款人对出票人的信任上的。支票时以银行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的汇票。
在现有的结算方式中,基本的有三种:汇付、托收、信用证。另外,还有一些延伸的结算方式,如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在实务中,现在还出现了一些比较新的结算方法,如电汇中加入第三方(船方)来控制风险。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于贸易双方而言,在贸易结算中的风险及经营中的资金负担各不相同。
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跟单:
汇款是指汇款人(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代理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产生最早、使用最简单的结算方式,也是其他各种结算方式的基础。
托收是指由债权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其海外分支行或代理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货款或劳务价值的一种结算方式。在贸易实务中,托收按照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以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对不附有全套货运单据的款项的托收称为光票托收;对附有全套货运单据的款项的托收称为跟单托收。其中,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可分为D/P(付款交单)和D/A(承兑交单)。D/P(付款交单)按照付款的时间不同又可以分为D/P即期和 D/P远期。不同的托收方式中存在的结算风险也有所不同。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近年来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L/C)是开证行根据买方(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
选择支付方式时应考虑的因素:
1、客户信用等级的高低。
2、货物供求状况不同。
3、选用的贸易术语和合同金额的高低。
从国际贸易实践情况来看,单纯某一种结算方式总是不能满足交易各方的要求。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有必要采用综合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A、汇款和托收相结合。
B、汇款和信用证相结合。
C、托收与信用证结合使用。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选择是否恰当,会直接导致出口人是否能够安全、快捷地得到货款。在选择时,不仅要考虑自己的风险,也要考虑对方的成本,力图达到双赢的日标。所以,要根据对方的资信等级、货物的供求状况、合同金额的高低、运输方式和种类、财务结算成本高低等因素来决定。同时,灵活运用组合的、综合的支付方式来进行国际贸易的结算,以分散结算的风险。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近年来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L/C)是开证行根据买方(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这种方式把应由买方承担的付款义务转化为银行的付款义务,从而加入了银行信用,由于银行承担了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有审单的义务,使得结算的程序更为严格、规范,对于买卖双方而言,结算的风险进一步得到控制;资金融通也更为便利。因此,该种方式被贸易各方广泛接受。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