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骄宾馆改造 工程
监理细则
(给排水)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建设监理处监制
给排水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天骄宾馆位于景色秀丽的无锡蠡湖风景区,紧邻蠡湖公园,总面积12151.46平方米,改造后为涉外三星度假宾馆。
二、专业工程特点
本项目是综合性改造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确定了质量好、投资省、速度快的监理工作总体目标。即质量控制方面通过严密而有效的工作,要求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规程;投资控制方面以工程总造价为控制目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节约资金,进度方面以合同工期为进度控制目标。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系统作为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是工程的一个重要功能系统,它的好坏关系到水的正常供水和顺利排出。本分部工程的监理工作也是工程监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具体指导监理工作依据的监理细则起着重要的作用。施工监理三控制中,质量控制为其核心,所以本细则以质量控制为核心,围绕质量监理内容、过程、标准展开,制定可操作的监理程序。
三、监理工作流程
给排水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申报施工方案
承包单位
审批施工方案
监理工程师
不同意修改后重报
同意
原材料报验
承包单位
应附:材料质量合格证
防伪标志复试报
告等
不合格清退另进
审核
监理工程师
支架安装
管道定位
管道安装
防腐保温
功能试验
分工序自检
承包单位
不合格
合格
填报工程报验单
承包单位
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
不合格
合格
监理工程师签发质量认可书
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四、监理控制的目标及控制要点
4.1 施工前的准备
4.1.1 建筑给排水的施工队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4.1.2 施工前应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4.1.3 施工现场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检验制度,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
4.1.4 施工应按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修改设计应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批准的技术核定单。
4.1.5 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监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通知监理检查验收,按规定需进行复检的有监理人员现场见证随机抽样封样,然后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复检,合格后才能使用。
4.1.6 进场材料品种、规格符合要求,设备有安装使用说明书,包装完好表面无损伤、无划痕。
4.1.7 阀门安装前应做强度、严密性测试,同规格抽查10﹪且不少于1个,对安装在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试验。
4.1.8 阀门强度、严密性试验规定如下: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压力在持续试验时间内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阀瓣密封面无渗漏,时间规定如下表
阀门试验持续时间
公称直径
| DN(mm) | 最短试验持续时间(s) | ||
| 严密性试验 | 强度试验 | ||
| 金属密封 | 非金属密封 | ||
| ≤50 | 15 | 15 | 15 |
| 65~200 | 30 | 15 | 60 |
| 250~450 | 60 | 30 | 180 |
4.2.1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与相关专业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做好记录,隐蔽工程隐蔽前经验收合格并形成记录。
4.2.2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沉降缝敷设时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 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2. 在管道保护层外皮上、下部留150mm净空间;
3. 在穿墙处做补偿器,水平安装。
6.2.3管道布置时明装管道成排安装,直线部分互相平行,曲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上下并行时弯曲半径一致。
4.2.4 管道支、吊、托架安装时:
1. 位置正确,埋设平整、牢固,与管道接触紧密,固定牢靠;
2. 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桩与滑槽间留3~5mm间隙,纵向移动量符合要求;
3. 无热伸长吊架、吊杆垂直安装,有热伸长吊杆向热膨胀反向偏移;
4. 支、吊架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不得影响结构安全;
钢管管道支架最大间距
| 公称直径(mm) | 15 | 20 | 25 | 32 | 40 | 50 | 70 | 80 | 100 | 125 | 150 | 200 | 250 | 300 | |
| 支架的最大间距(m) | 保温管 | 2 | 2.5 | 2.5 | 2.5 | 3 | 3 | 4 | 4 | 4.5 | 6 | 7 | 7 | 8 | 8.5 |
| 不保温管 | 2.5 | 3 | 3.5 | 4 | 4.5 | 5 | 6 | 6 | 6.5 | 7 | 8 | 9.5 | 11 | 12 | |
| 公称直径(mm) | 12 | 14 | 16 | 18 | 20 | 25 | 32 | 40 | 50 | 63 | 75 | 90 | 110 | ||
| 支架的最大间距(m) | 立管 | 0.5 | 0.6 | 0.7 | 0.8 | 0.9 | 1.0 | 1.1 | 1.3 | 1.6 | 1.8 | 2.0 | 2.2 | 2.4 | |
| 水平管 | 冷水管 | 0.4 | 0.4 | 0.5 | 0.5 | 0.6 | 0.7 | 0.8 | 0.9 | 1.0 | 1.1 | 1.2 | 1.35 | 1.55 | |
| 热水管 | 0.2 | 0.2 | 0.25 | 0.3 | 0.3 | 0.35 | 0.4 | 0.5 | 0.6 | 0.7 | 0.8 | ||||
| 公称直径(mm) | 15 | 20 | 25 | 32 | 40 | 50 | 65 | 80 | 100 | 125 | 150 | 200 | |
| 支架最大间距(m) | 垂直管 | 1.8 | 2.4 | 2.4 | 3.0 | 3.0 | 3.0 | 3.5 | 3.5 | 3.5 | 3.5 | 4.0 | 4.0 |
| 水平管 | 1.2 | 1.8 | 1.8 | 2.4 | 2.4 | 2.4 | 3.0 | 3.0 | 3.0 | 3.0 | 3.5 | 3.5 | |
1. 层高小于等于5m,每层必须安装1个,大于5m不得少于2个;
2. 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1.5~1.8m,两个以上匀称安装,同一房间应安装在同一高度。
4.2.6 管道穿越墙壁、楼板应设金属或塑料套管,套管底部与楼板底面平,顶部高出装饰地面20mm,卫生间、厨房内高出50mm,墙壁内的两端和饰面相平;穿楼板的管道和套管的间隙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穿墙的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管道接口不得在套管内。
4.2.7 管道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粘接接口,管端扦入承口深度不得小于下表;
| 公称直径(mm) | 20 | 25 | 32 | 40 | 50 | 75 | 100 | 125 | 150 |
| 插入深度(mm) | 16 | 19 | 22 | 26 | 31 | 44 | 61 | 69 | 80 |
3. 橡胶圈接口允许曲线敷设,但偏角不大于2°;
4. 法兰连接衬垫,内不凸入管内,外接近螺孔,不得双垫或偏垫;
5. 法兰连接螺栓符合标准,突出螺母的长度不大于直径的1/2;
6. 螺纹连接,外露丝扣为2~3扣,多余麻丝清理干净作防腐处理;
7. 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清洁填实,水泥捻入密实饱满,接口面凹入承口小于2mm;
8. 卡箍连接,两管端平整无缝隙,沟槽内均匀,卡紧后管道平直,卡箍安装方向一致。
4.3 室内给水系统质量控制要点
4.3.1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4.3.2 管件连接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塑料管及复合管和金属管件、阀门等的连接应采用专用管件,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镀锌管套丝时破坏的镀锌层及外露螺纹应作防腐处理,镀锌管与法兰头焊接处应二次镀锌。
4.3.3 铜管连接采用专用接头或焊接,管径小于22mm,采用承插或套管焊接,承口迎着介质流向安装,大于22mm,对口焊接。
4.3.4 立管与有3个或以上的取水支管连接应安装可拆卸的连接件。
4.3.5 冷热水管平行安装,上下平行时热水管在上,垂直平行时热水管在左侧。
4.3.6 水压试验:各种材质管道中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金属及复合管观察10min,压降小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不渗不漏;塑料管稳压1h,压降不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1.15倍稳压2h,压降小于0.03MPa,不渗不漏。
4.3.7 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应通水试验,观察、开启阀门、水嘴等放水。
4.3.8 生活用水管道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4.3.9 给水管道应有2‰~5‰的坡度流向泄水装置。
4.3.10 水表安装应符合要求,表前与阀门距大于8倍水表接口直径,外壳距墙净距为10~30mm,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误差±10mm。
4.4 室内消火栓系统质量控制要点
4.4.1 主控项目,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取屋顶层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水处消火栓试射,达到要求为合格。
4.4.2 箱式消火栓安装要求:
1. 栓口朝外,并不应设置在门轴侧;
2. 栓口中心距地面1.1m,允许±20mm;
3. 阀门中心距箱侧面140mm,距箱后面100mm,允许偏差±5mm;
4. 箱体垂直度允许偏差3mm。
4.4.3 水泵安装应符合设备说明书要求,试运行温升符合要求,立式水泵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
4.4.4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项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1 | 静置设备 | 坐标 | 15 | 经纬仪或拉线尺量 | |
| 标高 | ±5 | 水准仪或拉线尺量 | |||
| 每米垂直度 | 5 | 吊线,尺量 | |||
| 2 | 离心式水泵 | 立式泵体每米垂直度 | 0.1 | 水平尺,塞尺 | |
| 卧式泵体每米水平度 | 0.1 | 水平尺,塞尺 | |||
| 连轴器同心度 | 轴向每米倾斜 | 0.8 | 在连轴器四个互相垂直的位置上,用水准仪、百分表或测微螺钉、塞尺检查 | ||
| 径向位移 | 0.1 | ||||
4.5.1 热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图纸要求进行压力试验,设计未有要求时,按顶点压力加0.1MPa,且不小于0.3MPa。检验方法:钢管及复合管10min压降不大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压力不降,不渗不漏;塑料管稳压1h,压降不大于0.05MPa,然后在1.15倍工作压力下稳压2h,压降不超过0.03MPa,不得渗漏。
6.5.2 热水管道应尽量利用自然弯补偿热伸缩,直线过长则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类型按设计要求,并按规定进行预拉伸。
4.5.3 管道安装坡度符合要求,温度控制器、阀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维护的位置。
4.5.4 热水供应管道保温、保温材料、厚度、保护壳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层厚度、平整度应符合下表。
| 项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1 | 厚度 | +0.1δ -0.05δ | 钢针刺入 | |
| 2 | 表面平整度 | 卷材 | 3 | 用2m靠尺、楔型塞尺 |
| 涂抹 | 10 | |||
4.6 室内排水系统质量控制要点
4.6.1隐蔽式埋地的排水管道隐蔽前必须作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不低于底层卫生洁具的上边沿或底层地面高度,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10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4.6.2 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按下表进行。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坡度
| 项次 | 管径(mm) | 标准坡度(‰) | 最小坡度(‰) |
| 1 | 50 | 35 | 25 |
| 2 | 75 | 25 | 15 |
| 3 | 100 | 20 | 12 |
| 4 | 125 | 15 | 10 |
| 5 | 150 | 10 | 7 |
| 6 | 200 | 8 | 5 |
| 项次 | 管径(mm) | 标准坡度(‰) | 最小坡度(‰) |
| 1 | 50 | 25 | 12 |
| 2 | 75 | 15 | 8 |
| 3 | 110 | 12 | 6 |
| 4 | 125 | 10 | 5 |
| 5 | 160 | 7 | 4 |
4.6.4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作通球试验,球直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直径的2/3,通过率为100﹪。
4.6.5 按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做好检查口或清扫口。
4.6.6 由室内通往室外排水检查井的排水管、井内引入管应高于排出管,或两管相平并有不小于90°的水流转角,如跌落差大于300mm,可不受角度。
4.6.7 室内排水的水平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三通或45°四通和90°斜三通或90°斜四通,立管与排水管端部的连接采用两个45°弯头。
4.6.8 室内排水管道和雨水管道安装允许偏差如下表。
| 项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1 | 坐 标 | 15 | 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 |||
| 2 | 标 高 | ±15 | ||||
| 3 | 横管纵横方向弯曲 | 铸铁管 | 每米 | ≯1 | ||
| 全长25m以上 | ≯25 | |||||
| 钢管 | 每米 | 管径≤100mm | 1 | |||
| 管径>100mm | 1.5 | |||||
| 全长25m以上 | 管径≤100mm | ≯25 | ||||
| 管径>100mm | ≯30 | |||||
| 塑料管 | 每米 | 1.5 | ||||
| 全长25m以上 | ≯38 | |||||
| 混凝土管道 | 每米 | 3 | ||||
| 全长25m以上 | ≯75 | |||||
| 4 | 立管垂直度 | 铸铁管 | 每米 | 3 | 吊线和尺量检查。 | |
| 全长5m以上 | ≯15 | |||||
| 钢管 | 每米 | 3 | ||||
| 全长5m以上 | ≯10 | |||||
| 塑料管 | 每米 | 3 | ||||
| 全长5m以上 | ≯15 | |||||
4.6.10 雨水斗的连接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雨水斗边缘与屋面相连处应严密不漏,连接管管径在设计无要求时不小于100mm。
4.6.11 雨水钢管管道焊口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 ||
| 1 | 焊口平直度 | 管壁厚10mm以内 | 管壁厚1/4 | 焊接验卡或游标卡尺 | |
| 2 | 焊缝加强面 | 高度 | +1mm | ||
| 宽度 | |||||
| 3 | 咬边 | 深度 | <0.5mm | 直尺检查 | |
| 长度 | 连续长度 | 25mm | |||
| 总长度两侧 | <焊缝长度的10﹪ | ||||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 确认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确认施工分包单位。
2. 做好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工作,确认其质量;检查施工机械和机具,保证施工质量。
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并协助各项生产环境、劳动环境、管理环境的条件。
4. 进行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工作,检查工序质量,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制度, 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5. 做好工程变更方案的比选,保证工程质量。
6. 进行质量监督,行使质量监督权,认真做好质量签证工作,行使质量否决权,协助做好付款控制。
7. 做好中间质量验收准备工作,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审查项目竣工图。
以上可以归纳为审查资料、现场巡视、不定期不定点抽查、严格工序报验制度,做好签证验收工作。
8工程质量重要的保证措施,就是监理人员在施工中的检查及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
8.1现场检查:主要方法有观察、旁站、测量、试验等手段;
8.3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过检查验收不准进入下道工序,工序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人员复检,自认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8.4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专职人员复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现场检查验收。
9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组织专职人员复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签署验收结果。
10行使质量监督权,为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指令提供建议。
10.1对没有经过检验即进入下道工序;
10.2对经指出的工程的质量不合格之处未认真整改;
10.3擅自使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10.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
10.5擅自将工程转包或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10.6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出现质量下降征兆;
11行使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认证意见。
1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3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并应按检验批、分项、分部(或子分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程序进行验收,同时做好记录。
13.1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全部合格。
13.2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必须在分项工程验收通过的基础上,对涉及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进行抽样检验和检测。
14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检验和检测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4.1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
14.2排水管道灌水、通球及通水试验。
14.3雨水管道灌水及通水试验。
14.4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及冲洗、消毒检测。
14.5卫生器具通水试验,具有溢流功能的器具满水试验。
14.6地漏及地面清扫口排水试验。
14.7消火栓系统测试。
14.8安全阀及报警联动系统动作测试。
15 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记录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5.1开工报告。
15.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
15.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5.4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单。
15.5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试验记录。
15.6设备试运转记录。
15.7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检验和检测记录。
15.8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5.9竣工图。
无锡太湖明珠天骄宾馆改造工程监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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