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的
为规范统计行为,理顺管理流程,发挥计划统计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数据收集、汇总、分析、库存盘点、物料平衡、计划检查、建议和监督职能,确保统计数据及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及时准确的反映生产动态,如实反映、验证企业生产物资状况和物料消耗数量,分析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环节的情况,为生产的组织和管理提供依据,确保企业经营决策和财务核算准确合理,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贵州德隆水泥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
3 相关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2 本部《统计业务指导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4 统计管理机构及管理职责
4.1 公司领导职责
公司分管生产领导为公司计划统计负责人,领导公司各部门开展计划统计工作。
4.1.1 负责审批并组织监督实施公司计划统计工作制度;
4.1.2 负责对各类生产计划、统计报表、分析报告的最终审定。
4.2 生产安全处职责
生产安全处是公司计划统计主管部门,负责公司计划统计工作的管理,指导各部门、班组开展统计工作。
4.2.1 对于公司下发的统计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转化下发,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宣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予以落实。
4.2.2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统计管理网络。
4.2.3 组织、领导、协调公司的统计工作,指导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工作,并对各二级部门及分厂的统计工作实施检查。
4.2.4 组织公司综合统计对各级兼职统计进行业务指导和数据汇总。
4.2.5 管理好公司的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把好统计报表的审核关,做好公司统计资料的保密工作。
4.2.6 组织公司有关部门不定期检查水泥、熟料及大宗原材料的库存情况,保证产销库存物料平衡。
4.2.7 完善并妥善管理生产运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保证公司各项统计数据的溯源性。
4.2.8 建立健全公司统计台帐体系,做好公司统计信息的保密管理。
4.2.9 组织对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指出生产组织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
4.2.10 牵头组织公司年度、季度、月度以及各类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做好生产经营计划的分解、落实、检查和考核。
4.2.11 负责与统计管理部门的对接,并完成部门、社会机构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和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
4.3 二级部门职责
4.3.1 服从生产安全处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二级计划统计网络,及时完成主管部门分配的计划统计工作任务。
4.3.2 遵守统计法规,贯彻公司制定的计划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统计工作。
4.3.3 负责本单位原始数据的搜集、整理,按公司规定的报表数据及时填报统计报表和经营数据,生产单位每日8:30时前报送生产数据到生产安全处,各专业统计报表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填报,及时报送生产安全处备案。
4.3.4 设置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负责本部门计划统计资料的管理,做好统计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4.3.5 负责对本部门的统计方法进行改进,不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和统计工作质量。
4.3.6 负责本部门生产工序的物料平衡工作,协助公司综合计划统计对成品、半成品、大宗原材料进行盘存。
4.3.7 按要求及时上报本单位月度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分析,并于每月3日前将生产经营状况分析报告提交生产安全处。
4.3.8 对公司各类生产经营计划在本部门内进行细化、分解和落实。
4.3.9 按时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计划统计工作任务。
4.4 生产安全处计划统计岗位职责
生产安全处作为公司计划统计主管部门,设立综合计划统计员一名,在公司生产运营部的领导下开展各项计划统计工作,负责修订计划统计管理制度,组织各项计划统计活动,对公司各级计划统计员实施管理和监督。
4.4.1 负责统计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加强基础管理和执法检查。
4.4.2 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国家统计、部门统计、地方统计、部门下达的各项调查统计任务,按时报送日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各类统计报表。
4.4.3 指导公司质量、装备、供应、劳资、能源等专业统计和各分厂工序产品统计工作。
4.4.4 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及统计档案资料的管理和交接制度。
4.4.5 负责对公司统计技术方法的选用和评审,规范公司各部门报表数据的统计口径,认定各类统计报表的格式,管理公司统计报表的传递和上报工作。
4.4.6 牵头编制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负责编制公司季度、月度及周生产经营计划,并做好计划的分解、细化,督促各部门落实生产经营计划。
4.4.7 每月对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月度生产经营分析工作,指出生产组织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建议和对策。
4.4.8 做好公司内部的物料平衡工作,每月按时组织成品、半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盘存工作,召开物料平衡分析例会,对盈亏进行分析,提交物料平衡分析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4.4.9 每月组织召开计划统计工作会议,对计划统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讨,提出解决方案,不断提高计划统计工作质量。
4.4.10 负责对公司内各专业、各分厂计划统计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司整体计划统计员业务素质和公司计划统计管理水平。
4.4.11 完成公司领导、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 计划统计人员上岗要求
5.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于企业,热爱计划统计工作,乐于奉献。
5.2 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统计员职称,统计、会计、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5.3 具备统计、法律、基本财务及产品生产工艺、计算机等相关知识。
5.4 具有一定统计分析能力,具备扎实认真的工作作风,能协助领导协调和安排相关工作,并能及时、有效地传递公司计划统计信息。
5.5为提高计划统计工作水平和效率,并做好计划统计资料管理,应配备电话、电脑及网络、档案柜等设备。
5.6 计划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计划统计人员的调动应按照先补后调的原则,确保新任计划统计人员熟悉基本工作后,原计划统计人员方可调离。
6 统计方法及应用
6.1数据来源分类
6.1.1可以直接获取的数据。如产品质量的直接检测数据、设备运转时间资料、原燃材料进厂量、产品发运量等。
6.1.2 根据计量或检测装置获得,需定期进行平衡的数据。如工序产量、物料消耗量等。
6.1.3 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统计方法(计算公式)推算出来的数据。如产品品质指标、能耗指标、设备利用指标、劳动生产率指标等。
6.2 数据统计管理制度
6.2.1 统计数据建立“日积月累,月结月清”制度。生产量、购进量、销售量、消耗量统计时间规定为:年度为1月1日00:00─12月31日24:00;月度为每月1日00:00─月末最后日24:00;日统计时间为00:00─24:00。
6.2.2 建立统计数据“数出一门”的制度:
6.2.2.1 半成品、产品产量及消耗统计数据:由生产单位(即三大分厂)提供。
6.2.2.2 原燃材料购进量:由供应部提供。
6.2.2.3 出厂产品数据:由营销部提供。
6.2.3 建立月度对帐制度。生产综合统计、供应部、财务部、营销部每月对生产量、原燃材料购进量、消耗量、产品销售量以及各种物料库存进行一次对帐,并建立对帐记录,相关部门签字后留存。在对帐过程中出现数据不统一的地方,要说明原因,并按照数据调整制度进行及时调整。
6.2.4 建立统计数据调整会签、审批制度。相关部门在进行统计数据调整时必须形成统计数据调整报告,说明数据调整的原因,调整流向以及调整数量,经过相关部门会签,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在相应部门统计数据调整后,一日内必须将统计数据调整报告报送各相关单位,以便统计数据进行统一调整。
6.3 产量核算方法
作为最终产品核算的主要有水泥和熟料这两种物料,石灰石、硅质原料、生料仅作为过程半成品,不作为最终产品总量。生产基地产量核算主要是依据设计院提供的基本设计说明书中物料平衡表作为过程半成产品和产成品的计算依据。
6.3.1 石灰石日累计
6.3.1.1 日产量根据0:00至24:00入堆场石灰石计量称累计核定。
6.3.1.2 石灰石破碎日累计运行时间以重型板喂机0:00至24:00之间运行时间为准。
6.3.2 出磨生料日累计
6.3.2.1 生料日累计产量(吨)=(M1+M2+M3)×(1-H20%)。
其中:(M1+M2+M3)是指石灰石、铁质原料和硅铝质原料本日0:00至24:00的产量和,单位:吨。
H20%——入磨原料综合水份含量。
6.3.2.2 生料磨生产时间(小时)=生料磨主电机0:00至24:00之间的运行时间。
6.3.3 出磨煤粉日累计
6.3.3.1 煤粉日累计产量(吨)=入磨原煤皮带秤0:00至24:00的累计量×(1-H20%)。
H20%——指原煤的综合水份。
6.3.3.2 煤磨生产时间(小时)=煤磨主电机0:00至24:00之间的运行时间。
6.3.4 出窑熟料日累计
6.3.4.1 熟料日累计量(吨)=(生料库底流量计0:00至24:00累计量)/w0。
其中:w0指料耗系数。料耗系数由生产安全部根据生产工艺设计说明书和热工标定进行确定,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在实际计算过程中,根据料耗系数计算出熟料产量可能有较大的偏差,但应以调整计量秤的基准值为首选办法,必要时可以调整料耗系数,但必须有详细的论证和标定。
6.3.4.2 窑生产时间(小时)为一天中从喂料至止料时间。
6.3.5 出磨水泥日累计
6.3.5.1 水泥日累计产量(吨)=(M1+M2+M3)×(1-H20%)。
其中:(M1+M2+M3)是指熟料、石膏和混合材0:00至24:00的产量和,单位:吨。
H20%——入磨物料综合水份含量。
6.3.5.2 水泥磨生产时间(小时)=水泥磨主电机0:00至24:00运行时间。
6.3.6 发电量日累计
6.3.6.1 发电量日累计(kWh)=发电显示屏显示的24:00发电量-0:00发电量。
6.3.6.2 余热发电运行时间(小时)=汽轮机0:00至24:00之间运行时间。
6.3.7 进出厂物料日累计
散装材料如原煤、铁质材料、硅质材料、石膏、混合材、熟料、散装水泥、油料等根据汽车衡0:00至24:00过磅数量来确定当日累计量,袋装物品、单件套物品按实际清点来确定日累计量。
7 内部统计报表管理
根据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和上级部门要求,按时提供生产、销售、设备运转、技术经济指标、效益指标、运行分析等报表和资料,报送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审核批准程序,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全面。
7.1 公司内部日常及定期报表
7.1.1 公司各部门每日必须做好原始资料的统计工作,生产安全处每日根据公司各部门提供的原始数据汇总生产销售综合日报,送阅相关领导和部门。
7.1.2 每月编报生产销售综合月报,对一个月的产品产、销、库存进行统计和平衡,反映本月生产、销售、原材料进出、库存量及设备运转、技术经济指标控制情况;对产销计划完成情况和指标的控制进行检查和分析。
7.1.3 其他统计报表和资料:根据公司和外单位的需求编制设计报表和提供统计资料。
7.2 上报统计报表和资料
7.2.1 每日按生产运营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调度快报、生产销售综合日表。
7.2.2 按《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向生产处报送定期的统计月报和季报、年报。
7.2.3 根据本部各部室要求报送各种不定期报表和资料。
8 对外统计报表管理
8.1 收文处理
8.1.1 外单位来文来表是指国家、地方统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的来文来表。
8.1.2 办公室签收下发的统计来文、来表,经确定报表的合法性后,由公司负责人签署是否报送意见。
8.1.3 对外统计报表主要由公司综合统计负责填报,涉及其他专业指标由相关部门提供。如果公司领导批准指定部门填报,由指定部门负责报表数据收集、填报工作。
8.1.4 对外提供的资料不得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
8.2 数据指标提供部门
8.2.1 涉及工业产品产量、销量、库存的指标及生产技术经济指标由综合统计负责提供和填报。
8.2.2 涉及财务的经济指标由财务部负责提供,综合统计填报。
8.2.3 涉及水泥企业质量指标由品质部负责提供和填报。
8.2.4 涉及劳动工资和从业人员的指标由办公室负责提供和填报。
8.2.5 涉及计量、能源方面的指标由设备保全部负责提供,综合统计填报。
8.3 数据指标填报原则
8.3.1 产销量指标和技术经济指标报表按《工业产品统计报表制度》和《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矿工业主要统计指标解释》规定填报。
8.3.2 财务指标报表按《财务会计报表制度》规定填报。
8.3.3 其他专业指标按专业管理规定制度填报。
9 统计报表审核、批准、报送程序
统计人员要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审核批准程序,不允许统计报表未经审核和批准即对外报送。
9.1 统计报表审核批准程序
9.1.1 统计人员在填报完统计报表后,要认真检查数据的准确性。
9.1.2 报表由统计负责人审核,统计负责人要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报表无误。对外报送部门完成《对外统计报表》数据收集、填报后,首先要经过本部门领导初审,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9.1.3 实行《对外统计报表》会签制度,报表报送给提供数据部门会签。会签部门对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数据资料进行审核,并对此负责。
9.1.4 《对外统计报表》经过会签审核后,报送公司主要领导审批,或报主要领导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
9.1.5 公司领导签署批准后,加盖公司公章,统计人员按报表要求对外报出,同时做好报表存档。报表报出后要确认收讫并要做好登记。
9.2 统计报表送阅
9.2.1 报表编制相关部门根据管理需要确定统计报表送阅部门和人员名单,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统计人员严格按范围送阅报表。
9.2.2 生产综合日报和月报原则上要送公司领导、生产、销售和财务等部门。
9.2.3 收阅部门和人员要做好报表资料的保管和保密。
9.2.4 内部报表能通过内部局域网送阅报表的,要通过网上送阅,减少打印或复印。
9.2.5 上报给生产运营部的月、季、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销售计划及各类报表通过电子邮件报送,传真报送为辅,原件留存备查。
10 报表格式设计、修改和调整
10.1 报表编制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内部管理需要设计编制公司内部各类统计表格,公司内部统计报表设计的格式应保持一致性,不得随意调整报表数据和格式;公司内部日常用统计报表格式的调整、修改或新表的设计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使用,对外报送的统计报表格式的调整、修改或新表的设计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10.2 统计报表的设计原则上要简洁、明了,能反映所需信息,同时要节约纸张。
10.3 对于生产运营部的统计报表及外部报表格式不得随意调整修改,如需修改必须报经生产运营部同意。
11 库存盘点管理
11.1 盘点组织
11.1.1 盘点组织
在公司分管生产负责人的领导下,由生产安处部牵头,组织供应、销售、财务、保全、品质等部门及各生产单位参加全厂水泥、熟料、石灰石、生料以及大宗原燃材料的盘库工作。
11.1.2 盘点时间
每月至少要进行三次主要物料盘点,每旬进行一次,月末盘点为全面盘点,在月末最后两天内进行,月末盘点结果需报送公司领导,旬度盘点出现异常情况要报告公司领导和生产运营部。
11.2 盘点计算要求
11.2.1 前期准备工作
11.2.1.1 综合统计员要提前掌握公司内所有储库设备的结构、尺寸、库容等资料,以便在盘点中能够掌握分寸,便于分析。
11.2.1.2 根据日常的盘点不断修正盘点方法和计算公式,提高盘点准确性。
11.2.2 盘点资料整理
11.2.2.1 综合统计员负责盘点的核算和物料平衡工作,及时汇总并整理好盘点资料,对有疑议的数据应及时通知参加盘库的人员重新进行现场复查。
11.2.2.2 盘库所得结论数据应经参加人员签字确认,由综合统计存档。
11.2.2.3 建立月度物料平衡分析例会制度,形成会议纪要,两天内完成盘点和盈亏分析处理报告,并上报公司领导。
11.2.3 盘点计算
11.2.3.1 各储存圆库中水泥、熟料、生料等物料以当时实际测得的空深作为计算依据,根据各库有效可放高度扣除空深为存料高度,乘以所测的储库截面积和物料容重得该库库存数,适当考虑实测时段物料进、出库情况,进行适量微调予以确定。
11.2.3.2 存放堆棚储料库中的物料,根据储存空间使用情况,按区予以累积,结合进出库状况予以确认。
11.2.3.3 露天存放材料根据堆放范围、高度进行推算,必要时对堆物空间进行实际测量,计算出体积,按正常容重核算出实物数量。
11.2.3.4 用于盘库计算的各物料容重数据以公司质控处自行实测的容重数据为准。原则上每年年初确定,年内不做调整。
11.2.3.5 盘库数据与当月综合(日报累积)数据及月中盘点情况进行比较,对盈亏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经统计主管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分管生产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予以确认。
12 物料平衡管理
12.1 物料平衡原则
12.1.1 物料平衡必须坚持“宁盈勿亏”原则,物料要保持略有盈余,盈余量控制在当月产量或购进量的1%以内。
12.1.2 物料平衡坚持“宁盈勿亏、有盈调盈、有亏调亏”的原则,杜绝以各种理由不予调整盘点结果,瞒报、虚报盘点结果的现象。
12.1.3 水泥、熟料的生产过程是一个物料流动的过程,物料平衡是水泥生产企业物流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作,所谓的平衡就是要借助于管理手段,对生产过程数据进行处理、调整,保证产、购、销(消)、存之间的平衡、实物量与帐面数量的平衡,最终为生产核算、成本核算和生产组织提供依据。
12.2 物料平衡基本要求
12.2.1 根据生产工艺设计说明书和热工标定,确定合理的料耗比,为过程平衡提供依据。
12.2.2 了解质量数据,对重要物料的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调整物料消耗比例。
12.2.3 加强与设备保全部及中控操作员的沟通,掌握计量器具的运行和变化情况,判断物料盈亏情况。
12.2.4 通过现场盘存,分析、处理物料盈亏,并指导工序计量器具的调整方向。
12.2.5 及时调整物料盈亏,保证全系统物料平衡、消耗合理、产量计算准确。
12.3 物料平衡的一般方法
12.3.1 日常产品产量、物料消耗量以计量秤数据为平衡依据,按生产工艺流程逐步计算。
12.3.2 月末或需要平衡时,工序产品生产一般采用倒推法,就是以发运、消耗数据和库存量倒推工序产品产量;外购物料主要核算消耗量, 以进货量、库存量反推消耗量;通过平衡结果,来验证工序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12.3.3 基本平衡公式:
期初库存+产品产量 = 销售发运量(消耗量)+期末库存
期初库存+原、燃料购进量 = 原、燃料消耗量+期末库存
12.4 日常物料平衡管理
12.4.1 现场通过配料人员物料流量实测及配料秤的静态标定,质控处三班控制人员监督执行情况,确保配料秤实际流量符合化验室配比;定期校验汽车衡,确保其精度。
12.4.2 生产安全处日常通过分厂测库记录跟踪和核查大宗原燃材料和成品水泥、熟料的帐面库存与实物的对应程度,误差量比较小且在正常范围的不予处理;误差量超出正常范围,据实对造成误差的实际因素进行调整和修正。
12.4.3 有计量设施的必须要保证计量设施良好的运行环境,保证计量设施的完好和计量精准;对于没有计量设施的,要利用人工进行测量,岗位必须每班进行测量跟踪,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准确性,减小统计偏差。
12.4.4 每旬进行一次盘点,对盘点后的物料不正常盈亏量进行分析,提出纠正预防措施,保持物料动态平衡,防止盈亏出现大起大落。
12.4.5 每月物料(除熟料、水泥)平衡跟踪及盘库中出现盘库亏损量达到当月产量或购进量的1%以上的,由相关生产部门报告其产生的原因和整改措施,再由统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分析研讨,形成专题报告,报公司财务部和经理部审批后进行处理。
12.4.6 每月熟料、水泥盈亏量在3000吨以内,由相关生产部门报告其产生的原因和整改措施,再由统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分析研讨,形成专题报告,报公司财务部和经理部审批后,在月报中予以调整;并将原始盘点表、审批报告等相关资料上报给生产运营部备案。盈亏量在3000吨以上,经分析研讨后将盘点表及盈亏处理意见上报给生产运营部,经批准后在月报中予以调整。
12.5 物料调整
12.5.1 物料调整要求
12.5.1.1 盈亏分析报告及盘点表经公司分管生产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确认签字后,生产安全处按盈亏分析结论作为物料平衡调帐依据。
12.5.1.2 对主要盈亏物料库存进行调整,同时要依据平衡原则对相关工序物料库存进行调整。
12.5.1.3 所有的盈亏均要在当月进行处理。
12.5.2 物料调整原则
12.5.2.1 应加强日常平衡监控,提高计量设备的校验频次,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减少物料调整幅度和频次。
12.5.2.2 在进行物料调整时,必须在经过盘点后,形成盘点报告,并分析出盈亏的原因报公司批准后,确需要调整的,方可进行调整。
13 统计分析
13.1 统计分析(生产经营分析)是对公司一段时期内生产经营情况、产销计划的完成、技术经济指标的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找出差距和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服务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
13.2 生产安全处每月对公司月度、季度、年度(半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提交生产经营分析报告。
13.3 分析报告要对照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针对生产、销售、设备运转、技术经济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生产组织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内容加以阐述和剖析,分析产销任务完成好坏的原因及制约生产经营的主要因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13.4 生产经营分析分专业、分部门进行编写,逐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分析,各二级部门在每月3日前上报生产安全部进行汇总。生产安全处每月5日前上报公司领导。
14 统计培训
14.1 各级统计人员须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适应岗位工作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14.2 生产安全处制定统计人员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对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和相关知识(工艺、财务、计算机等)的培训。培训可以采取集中培训、下发学习材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公司各部门要认真配合,安排本部门统计人员积极参加。
14.3 接受生产运营部对公司统计业务的指导,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15 统计档案管理
15.1 形成的统计资料应分月、年建立统计台帐,集中保管,便于查询。统计资料应进行书面存档,月报、季报、年报及统计分析资料平时由生产安全处保存,年终上交公司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15.2 生产日报、调度快报以及各相关部门报送的原始报表资料由生产安全处进行装订存档。
15.3 统计资料属公司机密,在传阅承办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保证资料完整,并按传阅范围传阅,注意保密性。统计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或提供。
15.4 公司内部因工作需要借阅统计档案,须先到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然后方可借阅所需的档案资料,具体程序按照资料室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借阅人员要做好资料的爱护和保管,避免外泄,并及时归还。
15.5 统计人员调动要办理统计档案资料的交接手续,并做好资料清点。
16 附 则
16.1 本制度由生产安全处起草并归口管理。
16.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日常生产统计管理流程。
日常生产统计管理流程
各分厂统计员
生产安全处组织相关部门月末盘点,获取盘点数据
日常跟踪监控物料平衡情况,指导调整和管理报表
报送公司领导审阅及相关部门
讨论分析盘点情况,形成盘点报告、盘点情况分析报告及处理意见
基层数据收集
生产安全处汇总、数据处理,形成日常报表
部门领导审核
公司领导审批
相关部门提供用电、用水等数据
根据日常报表、盘点报告生产安全处,月末汇总形成生产综合报表及各种内部报表
实施调整
部门领导审核
公司领导审批
统计分析报告
相关部门提供各种相关数据
数据处理,形成各种对外报表
部门领导审核
报送公司领导相关部门传阅
公司领导审批
对外报送
各类报表存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