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营造公平、上进、奖惩分明的良好工作氛围, 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 激励职 工的敬业精神,使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为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明确责任与义务,公司制定各种规定是实现企业目标的保证。 公司要求员工有良好的遵守规定的自觉性, 但规定和制度是必要的, 公司订立的规定与制度 使员工了解行为规范以及违反导致的后果。
第三条 合用范围:集团本部及所属二级公司。
第四条 奖惩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有功必赏、有错必纠、赏罚分明。
第五条 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通报表杨、嘉奖、小功、大功和年终评奖。
惩罚分为:通报批评、警告、小过、大过、降级处理、辞退处理。
第六条 奖惩形式
一、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步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赏的原则,鼓励 员工勤奋敬业,勇于争先。公司奖励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 50- 100 元;小功: 150-250 元;大功: 300-500 元;
1、通报表扬
员工有下列良好表现,将会被予"通报表扬表扬可采取内部通报、当众表扬等形式。 被授予表扬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1)品格端正、注意公德、拾金不昧等良好行为。
2)热爱企业、爱惜公物、厉行节约等行为。
3)遵章守纪、忠于职守、任劳任怨堪为员工楷模者。
4)工作中一贯自觉主动积极肯干表现良好有书面表扬者。
5)热心服务,并有书面表扬者。
6)团结同 事,领导有力,较好提高部门业绩的管理人员。 7)较好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如月度销售任务、岗位工作管理任务等)。 8)提出较为良好的工作建议或者行动方案者。 9)关心企业和他人,无私奉献爱心,受到员工一致好评者。 10)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11)能完成岗位工作,又能不断坚持继续学习提高者。 12)其他有益于公司和岗位工作的良好表现行为,并有书面表扬者。
2、嘉奖
员工若有下列行为或者表现(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项目),将会被赋予"嘉奖并于公司 内部以发文形式公开表扬:
(1)工作尽责成绩优异者(如季度连续达标、年度达标者);
(2)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3)热爱企业、爱惜公物、厉行节约,取得较好成效者;
(4)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者灾害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减少损失者。
(5)维护企业利益,挽回公司损失或者维护企业利益者。
(6)勇于举报公司内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违纪等行
为经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
(7)提出较为良好的工作建议或者行动方案,并取得较好实际效果的员工。
(8)忠于职守、见义勇为者。
(9)好人好事较好的提高公司美誉度者(如好人好事获见报等)
(10)其他类似表现出色行为或者业绩。
(1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1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者督导工作得力者。
(1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3、记小功
员工若有下列表现、行为或者工作成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项目),将会被赋予"记小 功"表扬,并于公司内部以发文形式公开表扬:
(1)制订工作方案计划确实可取,对工作流程或者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 纳者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者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管理得当,使工作 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者节省使用 原物料,减低成本,获得优良效果者;
(3)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经采用后确有显着之优良效果者。
(4)遇紧急及非常事故,应变得当,减少或者防止公司损失者。
(5)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
受损失者。
(6)拒受贿赂或者馈赠,尽心尽守,谦洁作风者。
(7)控制成本、节约物料,取得良好效益者。
(8)举报公司内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违纪等,检举
揭发违反规定或者伤害公司利益事件者行为经核查无误,情况属实,挽回公司重大损失者。
(9)好人好事很好的提高公司形象及美誉度者(如获好人好事获地区主流煤体报导表 扬,使公司形象及美誉度极大提高等)
(10)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 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发现职责外事故, 予以及时拯救,防止公司受到伤害者。
(11)其他类似维护公司利益优异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行为。
(1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
(13)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4、记大功
员工若有下列表现、行为或者工作成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项目),将会被赋予"记大 功"表扬,并于公司内部以发文形式公开表扬:
(1)在工作或者技术上斗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者技术 上之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之恶习得排除者。
(2)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省使用办公用品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3)遇重大灾等重大事故时,不顾个人安危,奋勇抢救,导致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 最低限度者。
(4)举报、防治或者消除重大灾害或者检举重大的舞弊或者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5)对公司各项管理方法、操作流程等的重大改善,使公司得到明显收益者。
(6)有益于公司发展的重大创新,并在实施中取得重大成绩和经济效益者。
(7)维护公司利益,避免公司重大损失者。
(8)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9)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10)其他给公司带来重大利益的行为。
5、年终评奖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
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二、处罚:是对犯错误员工的教育和指导,公司奉行有错必纠的原则,鼓励知错必改, 公司愿意匡助员工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处罚分为:通报批评;警告: 50- 100 元;小过: 200-300 元;大过: 400- 1000 元;降级 处理;辞退处理。
1、通报批评
员工若初次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将被处以通报批评:
(1)在工作时间从事私人的或者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 志、上网聊天、打瞌睡、吃零食、嬉戏、顽耍、运动、闲聊、打私人电话等。
(2)上班时间,未经上司许可撤离工作岗位、串岗、空岗。
(3)未按时完成或者虚假完成任务、需提交方案、工作报告等。
(4)对同事、访客不礼貌,在接待工作中出态度冷漠、语言生硬、顶撞、推卸责任等
现象。
(5)不爱护公物的行为(未造成经济损失)。
(6)不按规定使用指定的表格申请事、病假、出差等。
(7)工作疏忽或者不认真,幸未造成大障或者损失者。
(8)续假、逾期休假但不提前申请者。
(9)未准时出席会议,屡教不改或者无故缺席者。
(10)文件或者工作任务传达不及时、不到位者。
(11) 其他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轻微的或者相当于以上内容的过失行为。 未按时完成工
作报表的。
2、警告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 ,将受到警告处罚, 并于公司内部 发文通报:
(1)在工作时间睡觉,大声喧哗、争执,扰乱工作正常秩序,情节轻微者。
(2)没有正当 理由,初次不服从上司的指示,或者超越职权,扰乱职务制度。
(3)怠慢业务,经上司提醒后仍未有改善。
(4)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5)检查或者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6)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者不及时制止。
(7)浪费财物,情节轻微者;
(8)惹事生非、挑拨离间,伤害同事之间的团结。
(9)品格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10)调岗、请休假未做好工作交接,造成工作混乱或者延误工作者。
(11)不按时归还公司借款或者结算手续。
12)违反公司安全和消防管理规定。
(13)破坏环境卫生者。
(14)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者擅离工作岗位者。
(15)防碍工作秩序或者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16)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17)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18)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19)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20)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21)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者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22) 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23) 工作时间,非款待客户或者业务关系饮酒者。
(24) 其他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情节普通或者相当于以上内容的过失行为。
3、记小过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将受到记小过处罚,并于公司内 部发文通报:
(1)半年内已接受警告处罚二次者。
(2)管理监督方面松弛,致下属工作散漫、怠情、推委或者回避责任者。
(3)涂改或者撕毁考勤记录、识别证、涂墙壁或者机器设备者。
(4)未经公司批准在其他单位兼职或者上班者。
(5)投机取巧、隐瞒、牟取非份利益者。
(6)任意浪费使用原料或者损坏公物者,价值 500 元以下。
(7)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者业务之推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8)托代签或者伪造考勤记录者。
(9)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
(10) 虚报开支、 冒抵开支、 虚假销售套出公司利益金额在 1000 元以内 (含 1000 元) 。
(11)知情不报、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
(12)弄虚作假,虚报假单或者费用者。
(13)消极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规定操作,情节严重者。
(14)挪用者。
(15)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1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17)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18)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19)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20)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21)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4、记大过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 ,予以记大过, 并于公司内部发文 通报:
(1)一年内已接受两次记小过处罚者。
(2)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财务损失者。
(3)行为粗暴或者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4)疏于监督或者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5)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创造或者修护私人物件者;
(6)撕毁公文或者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7)虚报开支、冒抵开支、虚假销售套出公司利益金额在1000 元以上的。
(8)不利公司之谣言或者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9)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创造事端者。
(10)员工评论其他同事薪资福利情况。
(11)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上司明知下属有违纪情况或者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者不举报者。
(13)弄虚作假,虚报假单或者费用情节严重者。
(14)消极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规定操作,情节极其严重者。
(15)挪用,情节严重者。
(16)在工作时间睡觉或者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7)携带危(wei)险或者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8)故意撕毁公文者。
(19)虚报工作成绩或者率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0)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21)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者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2)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者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23)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4)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25)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者损失者。
(26)工作时间,非款待客户或者业务关系饮酒者。
5、降级处理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
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记予降级处理,并于公司内部发文通报:
(1)疏忽工作引起事故或者因其行为导致公司遭受较大损失者,除处罚外,公司将视情 况保留追索赔款权利。
(3)行为顽抗或者轻蔑主管或者类似之行为者。
(4)未具 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屡次拒绝执行者。
(5)对公司授予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6)管理不善或者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除处罚外,公司将视
情况保留追索赔款权利。
(7)员工本人吐露本人薪资者,降低一级基本工资。
(8)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员工泄露他人薪资者,当事人工资降低一级基本工 资,人力资源行政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工资统一降半级。
(9)暗地里辱骂老板经证实者。
(10)故意伤害公司形象经证实者。
(11)上司明知下属有违纪情况或者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者不举报,情节严重、恶
劣者。
6、辞退处理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记予辞退处理,并于公司内部发 文通报:
(1)在工作上供词谎骗、隐瞒过失,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除处罚外,公司将视情 况保留追索赔款权利。
(2)犯有偷窃行为;未经许可携带或者企图携带公司贵重物品离开;携带或者企图携带国 家法规或者公司不允许携带的物品,如毒品、武器、爆炸或者危(wei)险性的物品进入公司。
(3)因重大过失导致公司的建造、设备、器具及其它贵重物品丢失或者严重损坏等,除 处罚外,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索赔款权利。
(4)泄露(或者企图泄露)公司机密者,除处罚外,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索权利。
(5)贪污、侵占、挪用公司财物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收受不当钱财、受贿、串 通外来人员监守自盗公司财物或者在业务往来中收取回扣等非法收入(无论金额多少)。
(6)违法违纪,被机关收容审查、、监禁或者判刑;或者做出了受社会广泛谴责 之行为。
(7)对上司、同事或者下级施加暴行、吓唬、打击报复。
(8)加入任何非法组织(如邪教组织、、传销组织等)
(9)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吸毒。
(10)消极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规定操作,情节恶劣者。
(11)严重的不诚实行为(包括但不限以下行为)
a.在求职时提供假资料,伪造个人经历或者为达到让公司雇佣而采取不正当的方式。
b.加入公司之前,未报告自己所得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它将影响自己工作能力的健康问 题。
c. 以欺骗性理由请假、休假、续假。
d.弄虚作假,虚报假单或者费用情节极端严重者。
e.员工在长病假期间至任何其他公司或者机构工作。
f. 向外扩散对公司污蔑性言论。
(12)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13)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14)在公司内聚众。
(1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16)聚众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17)违反劳动合同或者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18)对同仁施以暴力或者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9)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者设备事故者。
(20)连续旷工 10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 20 天以上者。
(21)盗窃同仁或者公司财物者。
(22)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23)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24)利用职权受贿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25)年度内累计六次记大过行为者。
(26)经公检法部门赋予拘留、、叛刑处理者。
(27)其它应赋予除名。
第七条 奖惩关系
1、通报表扬三次等嘉奖一次, 嘉奖二次等于记小功一次; 记小功二次等于记大功一次;
2、通报批评三次赋予警告一次,警告二次等于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等于记大过一 次,连续三次记大过辞退处理;
3、记大过二次基本工资下调一级,岗位补贴下调一级;记大过三次辞退处理,此累计 不做奖金、罚款仅做为年终考评依据。
4、奖惩事项将作为年终考核及升迁之依据。
5、职工奖惩经领导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50 元,小功奖励100 元,大功奖励
200 元;大过罚扣 200 元,主要责任者或者部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6、职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赋予一定奖励。
第 操作细则
1、奖惩事实由各
部门负责人提交人力资源行政部审核或者审批,奖励或者惩罚事件在小过(含小过)、小功(含 小功)以下者,由人力资源行政总监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励或者惩罚事件在大功 (含大功)或者大过(含大过) 以上者,由副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审核,总经理签批《职工 奖惩审批表》生效,审批后人力资源行政部将以发文形式于公司内部通报,发文后生效。
2、《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功 或者过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3、奖惩款项由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依奖惩通报文于员工当月工资中计入或者扣减。
4、各部门负责记录并存档各员工的奖惩事实及相关通报文件, 每年 12 月初收采集汇总 交人力资源行政部。奖惩记录将对员工的年终评估、晋升、降级及个人职业发展产生影响。
1、人力资源行政部作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奖惩制度的拟定、审核、培训、 推广、解释,并负责日常信息的采集、反馈和研究修改。
2、原则上,所有奖惩均以通报形式发布,特殊情况可由公司负责人酌情灵便处理。 第九条 其他
实际工作中,遇到无依据的奖惩条例,则以总经理暂时批复为准,并予执行。 第十条 关于奖励和奖罚制度的补充规定
为了适应新世纪,并与时俱进, 准确定位,将公司制度更加完善化和具体化, 现作重大 经济赔偿责任标准作如下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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