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引言
本报表收集填报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总体数据情况。反映各机构资本充足程度。
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表内风险资产根据债权对象进行分类,并列出可进行风险缓释的各因素。通过表内计算,获得加权后表内风险资产总额。具体的表内风险资产计算的相关规定可参见《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本报表应与《资本充足率汇总表》及《表外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一并阅读。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
1、报表名称及编码: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并表),报表编码:银监 号;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未并表),报表编码:银监 号
2、填报机构:填报本表的机构包括各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资法人机构、外国银行分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外国银行分行填报此表时按照本填报说明第五部分对部分项目进行调整。
3、报送频度: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并表)频度为半年;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未并表) 频度为季。
4、报送时间: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并表)于半年后40日内上报,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未并表)于季后20日内上报。逢“劳动节”、“国庆节”法定节假日顺延三天。
5、报送方式: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银监会。
6、数据单位:万元。
7、四舍五入要求:保留整数。
8、本报表为本外币合并报表,外币项目应换算为等值人民币,换算率应采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报告期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的人民币对美元折算率。
9、本表不要求报送分地区和分机构数据。
10、报告机构应分别按“并表”和“未并表”口径填报本机构表内加权风险资产数据。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并表)填报并表的表内加权风险资产数据,并表机构范围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要求;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未并表)填报未并表的表内加权风险资产数据(含境外分行) 。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
[1. 现金类资产]:是指填报机构所拥有的现钞、贵金属和存款,包括库存现金、黄金及存放人民银行款项。
[1.1现金]:是指填报机构库存以及运送中的人民币和外币现金。
[1.2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款项]:是指填报机构存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各种存款。
[1.3对和银行的债权]:是指对中国的和银行以及外国的和银行所拥有的各种债权的总和。包括对我国的债权(是指商业银行购买的由及其部门发行的国库券或其他债券)、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债权(是指商业银行购买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票据、其他债券等)、对评级AA-级及以上国家和地区的和银行的债权及对评级AA-级以下国家和地区的和银行的债权。
注:本表采用了标准普尔AA-的评级符号,但对填报机构选用外部信用评级公司不做规定,填报机构可自行选择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并保持连续性。
[3. 对公用企业的债权(不包括下属的商业性公司)]:是指填报机构对涉及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事业单位所拥有的债权,但公用企业所属的其他商业性公司或企业除外。其包括对评级AA-级及以上国家和地区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对评级AA-级及以下国家和地区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对我国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及对其他公用企业的债权。
[4. 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是指填报机构对我国各类金融机构的债权。包括存放或拆放各类金融机构的款项、以资产逆回购形式对金融机构的融资、购买我国金融机构的债券及其他形式对金融机构的债权。
[4.3.1原始期限四个月以内]:指原始期限四个月以内(含四个月)的同业存放、同业拆放、买入返售资产等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债权。
[4.4对我国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是指填报机构持有的除性银行、商业银行和我国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其他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5. 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的债权]:是指填报机构对国外各类金融机构的债权。包括存放或拆放金融公司的各种款项、购买国外金融机构的债券及以其他形式对国外金融机构的债权。
[5.1对评级AA-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债权]:是指填报机构对在注册于评级AA-级及以上国家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债权。特例:如其他国家/地区监管当局认定,该国/地区商业银行对“某些等同于机构”的债权风险权重为20%,则商业银行将对此类机构的债权列入本项。
[6. 对企业和个人的债权]:是指填报机构对除公用企业以外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城乡居民和个体生产者、经营者的债权。
[6.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填报机构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个人商用房抵押贷款。
[6.2其他对公司和个人的债权]:是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以外的其他对企业和个人的债权。
[7.1联行往来、外汇买卖及同城票据交换等零风险款项]:是指包括体现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方的联行往来借方余额(指同一银行系统内各行处之间由于办理清算、款项缴拨及内部资金调拨等业务而产生的资金帐务往来。)、外汇买卖借方余额、委托贷款余额、同城票据交换借方余额(指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因票据的交换提出、提入及其清算而产生的款项)等零风险款项。
[7.2其他资产]:是指未包含在以上统计项目中且应进行风险加权的其他类型资产业务,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持有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务等。其中对于商誉、对未并表银行机构的资本投资、对非自用不动产的投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对工商企业的资本投资、持有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务和商业银行的性债转股各项不进行风险缓释,风险权重均为100%。
[7.2.1其中:持有性银行发行次级债]:是指填报机构持有性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和其他次级债务期末余额。风险权重为100%
[7.2.2其中:持有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是指填报机构持有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和其他次级债务期末余额。风险权重为100%
[8. 已计算市场风险资本的表内交易账户资产]:如果该填报机构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要求其市场风险暴露应计算资本金要求,并已将计算结果在《资本充足率汇总表》[9.市场风险资本]中填报,该机构表内交易账户中已经计算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的部分不再重复计算信用风险需要的资本金,有关交易账户余额在本表各相关项目中剔除,汇总后在本项目填报。
[9. 小计]:反映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中有关项目之和。其中各项资产的期末净额([9.C])总计应与填报机构自身编制的当期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计”相一致。
[10. 资本扣减项]:反映各行在计算资本时应扣除的资产总计。本栏目填报在[Q]列,其数值应与资本充足率汇总表中的[6.A]扣减项栏目一致。
[11. 表内加权风险资产]:反映各行表内加权风险资产总计数值,本栏目填报在[Q]列。
[C]风险暴露:是指填报机构各类资产(贷款等)账面价值扣除减值准备后剩余的资产余额。
[O]未缓释风险暴露:是指填报机构风险暴露中未被各类缓释因素缓释的部分。如一笔一般企业质押贷款,假设其质押物为等于贷款余额60%的我国财政部发行国债,则其未缓释风险资产余额为贷款余额的40%。
[D]-[N] 其中:因下列因素或以下列因素为保证或抵质押,可得以风险缓释后的本期资产余额:是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填报机构的各类资产在扣除对应的资产准备后,分别为各类风险缓释因素所覆盖的资产数额。如一笔一般企业质押贷款,假设其质押物为等于贷款余额60%的我国财政部发行国债,则其在“[E]”缓释因素项下覆盖的资产余额为贷款余额的60%。
[Q]风险资产余额:是指填报机构各项资产,经风险缓释后的余额(包括风险缓释后剩余的风险暴露及未缓释风险暴露)与对应风险权重的乘积。
第四部分:核对关系
1、表内核对关系
[1.]= [1.1]+[1.2]+[1.3]
[2.]= [2.1]+[2.2]+[2.3]+[2.4]
[3.]= [3.1]+[3.2]+[3.3]+[3.4]
[4.]= [4.1]+[4.2]+[4.3]+[4.4]
[4.2]= [4.2.1]+[4.2.2]
[4.3]= [4.3.1]+[4.3.2]
[5.]= [5.1]+[5.2]+[5.3]+[5.4]
[6.]= [6.1]+[6.2]
[7.]= [7.1]+[7.2]
[7.2]≥ [7.2.1]+[7.2.2]
[9.]= [8.]+[7.]+[6.]+[5.]+[4.]+[3.]+[2.]+[1.]
[11.]= [9.]-[10.]
[C]=[A]-[B]
[C]=[D]+[E]+[F]+[G]+[H]+[I]+[J]+[K]+[L]+[M]+[N]+[N]+[O]
[Q]=[D]×i1+[E]×i2+[F]×i3+[G]×i4+[H]×i5+[I]×i6+[J]×i7+[K] ×i8+[L] ×i9+[M]×i10+[N]×i11+[O]×[P](本关系不覆盖[38]、[40]和[41]行)
[R]=[Q]÷[C] (本关系不覆盖[38]、[40]和[41]行)
表中阴影部分不填报数据。
2、表间核对关系
以下表间核对关系均为在同一报送口径下的相互检验,即数据同为法人数据或同为法人合并数据(含附属公司)。
[1.1A]=G01_[1.C]
[1.3A] =G01_[3.C]
[9.B]=G01_[25.C]
[10.Q]=G41_[6.A]
第五部分:备注
外国银行分行填报本表时,应将“指定生息资产中的本、外币6个月以上定期存款部分”计入 “[21] dca.原始期限四个月以内”,风险权重为0。
G42填报说明
[1. 现金类资产]:是指填报机构所拥有的现钞、贵金属和存款,包括库存现金、黄金及存放人民银行款项。
[1.1现金]:是指填报机构库存以及运送中的人民币和外币现金。
[1.2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款项]:是指填报机构存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各种存款。
[1.3对和银行的债权]:是指对中国的和银行以及外国的和银行所拥有的各种债权的总和。包括对我国的债权(是指商业银行购买的由及其部门发行的国库券或其他债券)、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债权(是指商业银行购买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票据、其他债券等)、对评级AA-级及以上国家和地区的和银行的债权及对评级AA-级以下国家和地区的和银行的债权。
注:本表采用了标准普尔AA-的评级符号,但对填报机构选用外部信用评级公司不做规定,填报机构可自行选择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并保持连续性。
[3. 对公用企业的债权(不包括下属的商业性公司)]:是指填报机构对涉及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事业单位所拥有的债权,但公用企业所属的其他商业性公司或企业除外。其包括对评级AA-级及以上国家和地区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对评级AA-级及以下国家和地区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对我国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及对其他公用企业的债权。
[4. 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是指填报机构对我国各类金融机构的债权。包括存放或拆放各类金融机构的款项、以资产逆回购形式对金融机构的融资、购买我国金融机构的债券及其他形式对金融机构的债权。
[4.3.1原始期限四个月以内]:指原始期限四个月以内(含四个月)的同业存放、同业拆放、买入返售资产等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债权。
[4.4对我国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是指填报机构持有的除性银行、商业银行和我国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其他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5. 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的债权]:是指填报机构对国外各类金融机构的债权。包括存放或拆放金融公司的各种款项、购买国外金融机构的债券及以其他形式对国外金融机构的债权。
[5.1对评级AA-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债权]:是指填报机构对在注册于评级AA-级及以上国家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债权。特例:如其他国家/地区监管当局认定,该国/地区商业银行对“某些等同于机构”的债权风险权重为20%,则商业银行将对此类机构的债权列入本项。
[6. 对企业和个人的债权]:是指填报机构对除公用企业以外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城乡居民和个体生产者、经营者的债权。
[6.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填报机构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个人商用房抵押贷款。
[6.2其他对公司和个人的债权]:是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以外的其他对企业和个人的债权。
[7.1联行往来、外汇买卖及同城票据交换等零风险款项]:是指包括体现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方的联行往来借方余额(指同一银行系统内各行处之间由于办理清算、款项缴拨及内部资金调拨等业务而产生的资金帐务往来。)、外汇买卖借方余额、委托贷款余额、同城票据交换借方余额(指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因票据的交换提出、提入及其清算而产生的款项)等零风险款项。
[7.2其他资产]:是指未包含在以上统计项目中且应进行风险加权的其他类型资产业务,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持有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务等。其中对于商誉、对未并表银行机构的资本投资、对非自用不动产的投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对工商企业的资本投资、持有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务和商业银行的性债转股各项不进行风险缓释,风险权重均为100%。
[7.2.1其中:持有性银行发行次级债]:是指填报机构持有性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和其他次级债务期末余额。风险权重为100%
[7.2.2其中:持有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是指填报机构持有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和其他次级债务期末余额。风险权重为100%
[8. 已计算市场风险资本的表内交易账户资产]:如果该填报机构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要求其市场风险暴露应计算资本金要求,并已将计算结果在《资本充足率汇总表》[9.市场风险资本]中填报,该机构表内交易账户中已经计算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的部分不再重复计算信用风险需要的资本金,有关交易账户余额在本表各相关项目中剔除,汇总后在本项目填报。
[9. 小计]:反映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中有关项目之和。其中各项资产的期末净额([9.C])总计应与填报机构自身编制的当期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计”相一致。
[10. 资本扣减项]:反映各行在计算资本时应扣除的资产总计。本栏目填报在[Q]列,其数值应与资本充足率汇总表中的[6.A]扣减项栏目一致。
[11. 表内加权风险资产]:反映各行表内加权风险资产总计数值,本栏目填报在[Q]列。
[C]风险暴露:是指填报机构各类资产(贷款等)账面价值扣除减值准备后剩余的资产余额。
[O]未缓释风险暴露:是指填报机构风险暴露中未被各类缓释因素缓释的部分。如一笔一般企业质押贷款,假设其质押物为等于贷款余额60%的我国财政部发行国债,则其未缓释风险资产余额为贷款余额的40%。
[D]-[N] 其中:因下列因素或以下列因素为保证或抵质押,可得以风险缓释后的本期资产余额:是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填报机构的各类资产在扣除对应的资产准备后,分别为各类风险缓释因素所覆盖的资产数额。如一笔一般企业质押贷款,假设其质押物为等于贷款余额60%的我国财政部发行国债,则其在“[E]”缓释因素项下覆盖的资产余额为贷款余额的60%。
[Q]风险资产余额:是指填报机构各项资产,经风险缓释后的余额(包括风险缓释后剩余的风险暴露及未缓释风险暴露)与对应风险权重的乘积。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