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IQC检验员对变压器来料有明确的检验依据及判断基准,而制定本标准。
2、范围
适用于所有变压器。
3、职责
3.1本标准由质量部IQC组制定,经部门主管/经理核准后交文控发行。
3.2所制定之规格及标准如有修改时,须经原制订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3.3所有变压器经供应商送于来司,IQC均需按此标准检验。
4、抽样水准
4.1所有物料均按照GB/T 2828.1-2003 逐步检验抽样计划进行抽样检验。
4.2判定标准:AQL取值
AQL:CR=0 MA=0.4 MI=1.0
4.3 当一个产品含有两个或以上缺点时,以较严重之缺点为判定。
5、检测条件
视力:具有正常视力 1.0---1.2视力和色感。
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目测距离:眼睛距离产品30--40CM为准。
观察时间:<10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6、变压器检验标准
7、支持性文件
《来料检验规范》《IQC试验测试规范》8、相关记录《IQC检验报告》
IQC检验报告表编号:填写日期: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