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浅谈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2025-09-29 16:39:08 责编:小OO
文档
(三)模仿内在价值的四步骤法    5

参考文献   9

浅谈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国内外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各种会计处理的优缺点,并根据股票期权目前在我国的发展与运用状况,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关键词】  股票期权    会计处理    建议

伊利股份需要摊销7.39亿元股票期权费用,据有关报告显示2008年3月11日,伊利股份在年度报表中显示2006年、2007年股票期权摊销费用分别为1.85亿元、5.54亿元,由此看来母公司亏损1.15亿元。但根据国家有关准则进行调整后的股票期权会计处理进行计算时,于4月27日在报表中显示,2006年、2007年、2008年摊销费用分别为506万元、4.6亿元、2.7亿元,亏损竟然减少至2060万元。其两种会计处理方法计算的差额如此之大,让人惊叹不已。下面就具体分析股票期权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

一、国外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一)内在价值法

根据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第25号意见书,即APB25“向雇员发放股票的会计”(Accounting for Stock Issued to Employee)规定,股票期权应该采用内在价值法计量其价值。所谓内在价值就是指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授予日股票的市场价格之间的正差额部分,其差额越大,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也就越大。当然,也很显然,如果差额越小,也就意味着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越小。但是,在这种会计处理方法下,如果企业股票的市场价格等于或低于股票期权授予日的行权价,则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为零,即不存在所谓的补偿成本,不需要进行任何的会计处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与授予日股票的市场价格之间的正差额应该预提作为费用,并在员工服务期内进行平均摊销;等到行权后,再将股票期权转为股本。如果是不确定型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不需要进行计量,也就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因为授予日股票的行权价不确定。但是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需要以股票市价为基础估计费用,并在以后会计期间逐渐摊销,直到股票期权的计量日(知道股票期权的数量与价格的第一日),再对预提的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与确认,将其余额在剩余的服务期内进行摊销,行权后再转为股本。

“运用内在价值法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时,企业会计部门首先要根据授予日当天的股票市价与行权价的差额来计算出企业授予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即: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授予日股票市价-行权价)*授予数量,并根据计算出的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确定企业应该向经理人支付的补偿报酬成本。”企业确认的补偿报酬成本应在企业经理人的服务期内平均摊销。记录时,借记“递延补偿费用”科目,贷记“股票期权”科目。“递延补偿费用”在规定的期限内计入各个会计期间应该平均摊销的费用,“股票期权”应该在企业经理人行权后转为股本。但由于股票的价格处于不断变动之中,因此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也随之发生变化。所以,在服务期内的每一个会计期末,都需要重新计算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并调整相关的补偿报酬成本和费用。行权期结束后,如果股票期权经理人行权,则需要确认购股款收入并支付普通股;如果股票期权经理人弃权,那么就要冲销已经确认的补偿报酬成本与股票期权;如果股票期权经理人中途离职,同样也要冲销已经确认的费用、股票期权以及还没有来得及摊销的递延补偿成本。

内在价值法易于计量,操作简单,股东也容易理解,从而有助于企业减少成本,进而能够提高企业利润和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但是,由于股票价格不断变动,因此每个会计期末需要对以前会计年度间的股票期权的补偿成本和相关的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会计处理程序比较繁琐,从而也容易出现错误,会计记录缺少内在的一致性。如果股票期权经理人到期弃权,就需要冲销以前会计期间的相关记录,因此也为企业留下了操纵利润的空间。而且,自从APB25号意见书发布后,许多企业为了不计提补偿成本,一般都规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低于或等于该股票的市场价格,因此企业无法计提股票期权的相关成本,就可能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容易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的经济决策。另外,股票期权经理人行权后的股票与原有的股票持有人共同享有企业的利润,从而稀释了企业的每股收益。除此之外,运用内在价值法计量股票期权的价值时,没有考虑到股票期权本身的时间价值,容易受人为因素的影响。

(二)公允价值法

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23号准则推荐使用公允价值法计量股票期权的补偿成本。“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在公平交易中,交易双方应当是持续经营企业,不打算或不需要进行清算、重大缩减经营规模,或在不利条件下仍进行交易。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股票期权的价值总是不断变化,所以对股票期权的初始确认,其计量基础应该为协议规定的公允价值以及相关股票期权的费用。协议生效后,可采用不同的计量基础来确认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变动导致的损益。 对于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计量,一般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除此之外,还可以使用二叉树模型。对于未上市公司向员工发行的股票期权可以使用最小价值法进行计算。       

运用公允价值法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时,股票期权的账务处理与内在价值法基本相似,即授予日,首先运用计算公允价值的模型估计企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据此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确定企业经理人在服务期内平均摊销的补偿报报酬成本。但是,一旦公允价值入账,便不能改动,因此不需要在服务期内的会计年度末对股票期权的账面价值以及相关的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因为运用计算公允价值的模型估计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时,就已经考虑了股票期权在以后会计期间价格波动等因素。企业经理人无论是行权、弃权还是中途离职,其会计处理均与内在价值法相似。 

运用公允价值法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其最大的优点在于它首次用同样的方法处理确定型股票期权与不确定型股票期权,弥补了内在价值法最大的不足。因此,公允价值法的适用范围比较广,不仅适用于股票期权,也适用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而且,企业在每年的会计期末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避免了内在价值法对确定型股票期权与不确定型股票期权的不同会计处理方式而导致的混乱,具有内在一致性,因此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为企业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公允价值法用科学的模型估计股票期权的价值,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未来预期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即考虑了股票期权的时间价值,表现出大部分衍生金融工具的共性,能够保全企业资本,合理估计企业补偿报酬成本。另外,公允价值法能够随时记录随股票期权价格变动而变动的资产与负债,以便保持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一致性,而且可以在授予日对股票期权进行核算,减少设置表外科目。

虽然公允价值法克服了内在价值法的缺点,能够反映出股票期权的经济本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为操纵的可能,保障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但是,公允价值法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缺陷与不足,在确认股票期权初始价值时,比较符合会计处理的及时性原则。但是,对于某些大公司而言,尤其是一些高科技公司,运用公允价值法一般要确认一笔大的费用,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的利润。所以,这种方法遭到了很大的抵制。

二、国内的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一)或有事项法

 “或有事项的具体内容为:在授予日即按照行权价格确认一项债权(如计入长期应收款),同时确认一项所有者权益(如计入预计股本);期权持有人实际行权以后,将债权转为现金等,同时将预计股本转为股本;如果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将股价与行权价之间的差额支付给期权持有人,则作为企业的费用处理。”由此可知,或有事项法的本质是将企业发行的股票期权看做一种或有债权,会计处理比较简单。

虽然或有事项法对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明显的缺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发布的第37号准则《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中规定股票期权是企业与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达成的一种合约,行权以前并没有现金和股票的实际交易,而且我国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法》第7条也明确规定企业不应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因此,不能将或有事项纳入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应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也没有必要在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披露,只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相应的记录就可以了。所以,或有事项法的会计处理方法与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相冲突。而且,确认或有事项,容易虚增企业的资产,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另外,该方法只在授予日和行权日进行会计处理,若行权价与行权日股票市价之间差额较大,会使企业费用骤增,不符合会计核算中的费用配比原则。”如果期权持有人弃权,就需要冲销以前会计期间的记录,有操纵资产的可能。因此,或有事项法实际上是一种很不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三时点法

三时点法就是将股票期权划分为三个主要时点进行会计处理。即股票期权授权日,行权日,到期日。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股票期权授权。股票期权授权日,企业会计人员确认企业股票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股票收入,并没有发生实际款项的转移。因此,采用三时点法的企业只在备查簿中进行相应的记录,一般以股票期权的所有人设明细账,而并不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进行反映。对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无论哪种结算方式,企业在股票期权授予日不作会计处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员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的增加资本公积。       

2.股票期权行权日。企业授予股票期权后,其股票价格会受各种因素而发生变化。股票期权的经理人在股票上涨到期望价值将股票抛出。此时,由于企业和股票期权持有人之间发生了交换,即股票期权持有人行权,原本在授予日在备查簿中记录的或有认股款转化为企业现实的现金流,或有股本也转化为企业现实的股本,其差额为股本溢价。股票期权行权日,作以上会计处理后,也要相应的在备查簿中注销以前记录的或有认股。

3.股票期权到期日与失效日。若股价小于行权日股票的市价,经理人不实行股票期权,应冲销已确认的管理费用与股票期权。若经理人中途离职,其会计处理方法与经理人不实行股票期权一样。 企业要冲减“或有股本”和“或有认股款”,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票期权失效日同股票期权到期日,股票期权所有者没有行权的会计处理方法一样。

三时点法分别对股票期权的三个重要时点入账,即授予日、行权日、到期日,运用这种会计处理方法只是将股票期权的或有事项相应地在备查簿中进行披露,而不是在财务报表中登记或有事项,符合会计处理方法的谨慎性原则,相比较或有事项法而言,更具有科学性。但与此同时,这种方法没有在财务报表中集中反映股票期权的金额,增加量会计报表的表外科目,从而扩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三)模仿内在价值的四步骤法

海内外的专家学者提出了比较完全的模仿美国APB(Accounting Principle Board)第25号意见书的“内在价值法”的精神,对企业实施股票期权计划进行记账提出了四个步骤。

1.股票期权授予日。股票授予日的内在价值=(授予日股票市价-行权价)*授予数量。会计处理时,记入或有认股款、或有股本,其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票期权溢价。

2.股票期权等待期。该方案认为股票期权等待期内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对待。(1)授予日无法预估行权日公司股价。当股价在等待期内持续上涨超过行权价格时,在相应会计期间的会计报告日做一笔调整分录;如此后在等待期内股票市价在行权价格之上持续上涨,作相应的会计分录。反之,作反向分录。(2)授予日可以预估行权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行权日增发新股股价与行权价之间的差额应视同公司预付给股票期权持有人的酬劳,该差额应该在等待期内平均分摊。

3.股票期权行权日。股票期权行权日,股票期权所有人与公司之间发生了认股款与股票的交换,因此企业需要作相应的会计处理。记录时,企业不仅要冲减员工的股票期权、或有股本,还要相应的增加企业因为回购股票期权而增加的股本。另外,股票期权行权日还涉及到员工补偿报酬成本的调整,补偿报酬成本是针对被授予人在股票期权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达到一定的程度而享受报酬产生的,所以,需要将员工补偿报酬成本在授予日与行权日之间的会计期间进行平均摊销。

如果在股票期权行权期内,股票市价低于行权价,期权持有人弃权,则要冲减“或有认股款”、“或有股本”和“股票期权溢价”,同时也要转回以前会计期间计提的费用。

4.股票期权提前失效。如果股票期权提前失效,那么公司不但要注销与该员工相关的股票期权账户余额,也要冲减递延报酬成本。如果期权持有人在离职前根据公司特别规定已提前行权,公司有权以行权价格回购这一部份股票。

“四步骤记账法是目前国内设计的相对较好的股票期权会计处理,该记账法将股票期权的入账时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同时借鉴美国APB25,在等待期中设计了相关科目以确认薪酬费用(确认薪酬费用的方法比APB25更加严格),并以比较科学的方式予以分摊。但该记账办法仍然存在比较明显的缺点:将股票期权视为一项或有事项,不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或有事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变化较大时,公司的会计调整比较多,有的公司甚至可以利用操纵期末公司的收盘价格的办法来操纵薪酬费用等重要的财务指标。”而且,这种方法由于模仿内在价值法的精神,也不可避免内在价值法本身所固有的缺陷,即会计处理程序比较繁琐,从而也容易出现错误,会计记录缺少内在的一致性, 企业无法计提股票期权的相关成本,就可能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容易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的经济决策。

三、对我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建议

由于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而且目前我国对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还没有达到统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我国采用国际上通用的股票期权措施已毋庸置疑。根据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的特点以及国际上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的趋势,在我国应该采用公允价值法。原因如下:

1.公允价值法在我国实施具有很大的可能性。由于我国严格控制股票期权的发行额,所以公允价值法对我国企业的利润不会产生多大的稀释作用。而且,随着股票期权计划在我国的不断完善,我国的财务人员也逐渐熟悉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一些专业机构可以估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

2.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使用公允价值法是大势所趋。运用内在价值法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已经是上个世纪的方法了,不但不能反映企业的会计信息,计算也比较繁琐。而且,现在大部分国家已经有执行FASB第123号公告的趋势。如果我国想和国际会计处理准则接轨,公允价值法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3.公允价值法的适用范围比较广。与内在价值法不同,公允价值法无论是对确定型股票期权还是不确定型股票期权,其会计处理方法一样,年度会计期末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调整。而且,公允价值法不仅适用于股票期权,也适用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

由此可见,对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重要性。采用不同的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的利润、财务报表等都会产生影响,也会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企业的经济决策。我国应该根据我国目前实际情况,采用适合的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而不是照搬西方模式,以便保持我国股票期权机制的持续健康与稳定。

【参考文献】

[1] 丁玉芳《我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对比方法及选择》载商业时代2009年第2期

[2] 马桂容《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研究》载齐鲁朱坛2009年第4期

[3] 杨程《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探究》载经济特区2007年10期

[4]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06]3号

[5] 张笑浪《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探析》载纺织财会2005年3期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