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说明
此次发布食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装饰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物业管理业、计算机服务业、批发业、零售业行业工资指导线,是根据十三个行业中生产经营正常、盈利能力良好的企业2009年销售收入、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等数据加工整理而形成。行业划分是依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有关规定确定。具体测算方法做如下说明:
一、计算依据
(一)行业工资指导线是由各行业2009年年平均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与年平均销售收入相互关系计算出的曲线。
(二)最低工资保障线11520元是按现行最低工资标准960元/月计算的年度水平。
(三)警戒线按该行业亏损企业的平均销售收入中的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含量设定,企业的销售收入中的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含量越接近警戒线,企业就越接近亏损。
二、工资指导线的函数式
11520 (x≤d)
y= a×x (d<x≤e)
b×x+c (x>e)
其中:
y 为年平均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x 为年平均销售收入;
a、b 为不同曲线斜率;
c 为常数(截距);
d、e 为变量的区间临界值。
各行业的工资指导线为一条曲线,当x≤d时,即企业人均销售收入小于或等于一定水平时,按最低工资的规定,其发放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1520元,在图上表现为一条水平线,称为最低工资保障线;在最低工资保障线和较高收入转折点之间,工资指导线为一条斜率为a的直线;当年人均工资达到上年北京市城镇企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以上时,工资指导线发生变化,其斜率由a转变为b,同时截距由0变为c。(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超过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5倍以上时,其工资增速应适当降低)。
三、行业工资指导线的参考应用
在行业工资指导线的图表中,最低工资保障线以上的部分为行业的平均水平。企业在应用行业工资指导线时,可将本单位的年人均工资或年平均销售收入代入所在行业的函数式,求出本企业相应的销售收入或工资。
以食品制造业为例:
食品制造业工资指导线函数式为:
11520 (x≤148265)
y= 0.077699X (148265 (148265元为年最低工资11520元对应的年人均销售收入,935227元为北京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5倍时对应的年人均销售收入。) 警戒线函数式为:y'=0.101565x (x≥148265) 如前面函数图所示,食品制造业年人均销售收入为72.33万元,相对应的年人均工资为56203元,如果某食品制造业企业,测算出年销收入 200000元,则应将200000元带入相应区间既y=0.077699x,得出年人均工资15540元;同时带入警戒线函数式既y'=0.101565x得出人均工资警戒值20313元。根据测算,该企业人均工资应为15540元,在此基础上企业可以结合自身情况上下浮动,但不宜突破20313元。 如测算出人均销售收入低于148265元,对应得出人均工资11520元;如测算出人均销售收入高于935227元,则应将测算值对应带入y=0.025900X+48444计算出相应的人均工资水平。 同时,该企业也可以用上一年度人均销售收入及人均工资水平在行业工资指导线的函数图上描点,如果所描出的点在行业工资指导线之下,反映企业的人均销售收入与工资的投入产出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企业可以较大幅度提高职工工资水平,但不宜突破北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预警线;如果所描出的点在行业工资指导线之上而在警戒线之下,反映企业的人均销售收入与工资的投入产出效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企业应该采取促进销售或加强成本管理等措施,在保证企业正常收益的前提下,适度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如果所描出的点在行业警戒线之上,说明企业是接近或处于亏损状态,在综合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经营状况的同时可考虑降低工资增幅或停止增长工资,以扭转不利局面。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