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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制度
2025-09-29 17:04:06 责编:小OO
文档
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是关系到通风系统改变和矿井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认真搞好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身心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制度如下;

一、要精心测量、计算填图,精确标定中腰线并及时向前验伸

二、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贯通前

(1)两巷工作面相距20m前,地测部门必须向技术矿长报告,并通知生产和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2)生产和通风部门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措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3)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上山掘掘工作面同上部平巷的贯通,上部平巷工作面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5m.

2、贯通时

(1)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2)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对方工作面必须提前加固好支架,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设置栅栏及警标。还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超限,发现脱节或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3)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4)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

(5)坚持一炮三检制度。每次放炮后,放炮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人员撤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6)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7)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3、贯通后

必须停止采区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当实现全风压通风,通风系统稳定后,并等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方可恢复工作。

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上款各项规定。

三、盲巷管理

(1)把好设计和施工关,杜绝出现盲巷;

(2)一旦出现盲巷,应立即将盲巷封闭或设置栅栏,在盲巷内不得留有电气设备和电缆;

(3)只打栅栏的盲巷,其栅栏位置应设在距巷道口5m范围之内,但必须全断面设置,且栅孔规格不得大于200×200mm,栅栏钉得牢固可靠,警标设置要醒目;

(4)对于采完密闭的巷道,密闭与巷道口距离大于6m时,其栅栏应设在距巷道口5m范围之内。若密闭前瓦斯浓度超过2%氧含量低于18%时,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5)凡是封闭或打栅栏的盲巷,都要编号并建立台帐,填入有关图纸,封闭的盲巷内周检查一次封闭情况,只打栅栏的盲巷设瓦斯检查点,每班至少在栅栏处检查一次瓦斯,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台帐;

(6)当掘进巷道接近或需贯通盲巷时,在距盲巷15m以外,应停止掘进,由地测部门通知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

(7)安全监察和安全检查部门要加强对盲巷的管理,实行严格监督和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一、在业务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生产技术的方针、以及各级领导机关指示和规定。

二、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建立健全适合本矿情况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技术管理制度。

三、编制远景规划,做好生产安排,掌握生产动向,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在技术上保证生产、建设、科研计划和各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

四、遵守开采程序,选用合理开拓部署和采煤方法,做好采、开的衔接平衡,保证采掘正常接续,提高资源回采率,提高产品和设备维修质量。

五、制定各种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编制安全预防和处理计划,环境保护措施,搞好业务保安,实现安全生产。

六、不断挖掘矿井生产潜力,做到采掘、运输、通风、提升和排放水等综合能力的平衡。提高产量。

七、组织和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推广使用国内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矿井各主要环节的机械化和自动化。

八、加强全矿干部和工人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技术和实际操作技能和劳动生产率,做到安全生产,合理地开发国家资源。

九、矿井远景规划上,新采区的开拓、布置和主要大巷的变更、煤层报损储量注销、回收报废、主要大巷和盘区煤柱等,由矿总工程师(或专业副总工)负责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制定方案,经矿务会审定后,报上级部门批准才能组织实施。

十、开拓掘进巷道必须按照设计施工,盘采区开拓必须要设计,采区设计应根据矿井开拓布置和地质说明书编制,采区设计有说明书和图纸。说明书包括:地质情况、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顶板管理,采掘运机械设备的配置、供电,排放水、洒水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经济指标。图纸包括:采掘地质地形图、井上下对照图、储量计算图、采区巷道布置图、巷道断面及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采区采场峒室图、洒水和排水系统图。采区总工程师(专业副总)负责组织调度、技术科、安全科、通风科和机电有关人员编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矿务会议审查,报上级部门批准。采区要提前一个月审批完毕,交采煤队,无设计或未经批准者不得开工。

十一、永久性生产工程和技术工程(如大巷、车房、交岔点、主要变电所、采区车场、溜煤眼、泵房、洒水灭尘工程等)由有关科室专职工程师或技术员进行设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科长审查,报总工程师批准,并在开工前十天,审批完毕后交施工单位。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根据批准的设计进行编制,由有关科室审查,总工程师批准。

十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如矿井反风试验,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洒水灭尘、瓦斯管理、小窑和老窑探放水措施、主要设备的维修和操作规程、自然环境保护措施等)由有关科室专职工程师或技术员会同有关队组编制,科长签注意见,由主管业务或主管此工程的副总审批。

十三、除标准图纸外,主要图纸按照规定制图,逐级签字后生效。

二、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管理措施

(1)每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作业规程,并组织每个施工作业人员学习、签字、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加强矿、队领导值班带班和现场管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现场管理到位,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管作用,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科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安全检查人员三班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超强度组织生产。

(4)下井带班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凡是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下令停止生产,并组织人员排除隐患等紧急措施,同时向调度室报告。

(5)整改隐患前,员工必须按照规定接受入井资格培训,经过考试取得入井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6)隐患整改各项工作必须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安检、调度、技术、机电等部门审批后,施工单位认真组织职工贯彻、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进行施工。

(7)认真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机电、运输方面由机电矿长和机运科长负责组织实施;井巷工程由生产矿长、生产技术科长负责组织实施;各种隐患整改必须制定详细的整改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重点部位必须重点监控,确保安全。

(8)恢复巷道通风前,由总工程师组织审批排放瓦斯专项措施,把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9)严格执行通风管理制度、瓦斯检查制度、监测监控制度,井下瓦斯巡回检测每班不少于2次,做到三对照,并对一通三防设施及监测装备进行检查,实现人工检测和监控配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每个施工地点施工过程中带班人员要认真执行三汇报制度。

(11)提升系统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技术性能测试。

(12)严格执行轨道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倾斜巷道必须按规定安设可靠的防跑车装置,安全部门要监督落实措施到位。

(13)完善各种图纸、资料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机构。

(14)签订救护协议和医疗创伤急救协议。

(15)编写和修订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应急预案。

2、职工培训及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1)从人员素质提升抓起,加强对入井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和《手指口述》推广应用。以“五职”矿长和工程技术人员为教师,按照隐患整改所需的岗位配置人数,分工种,分专业,进行岗前安全技能培训。培训要有计划,有课程时间安排,有严格的培训制度和考试制度,建立职工培训档案,严把用人入口关。特殊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委托汝州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安排培训。

①一般作业人员条件:从中祥东升煤业有限公司本部调入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年煤矿井下工作经验,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为依据),上岗前必须经过矿上严格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能少于72个学时,经过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条件:从中祥东升煤业有限公司本部调入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为依据),具有三年煤矿井下工作经验,并且熟悉煤矿各方面安全知识和业务,工作积极,思想先进,责任心强,经过国家承认的三级特殊工种培训基地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③矿安全检查科严格把好培训关和监督检查关,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在隐患治理期间的所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施工前,必须由施工队制定专项措施,经会审,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施工队负责人要组织施工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进行施工。每项工程安检科必须安排专人全过程严格监督施工质量和操作程序,确保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④在隐患治理期间,矿领导和施工队领导必须严格执行《中祥公司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制度》,加强跟班带班,要同工人同下同上,及时发现处理解决现场安全隐患。施工区队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带班制度、交制度和班前会制度,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按章操作,在安排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要求,把工作安排具体,明确安全责任人,每个人的职责都要具体化,让职工清清楚楚上岗、明明白白干活,提高防范事故和处置隐患能力。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领导干部脱岗或漏岗,违章指挥,职工违章作业者,严格按照《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现场办公会隐患排查及处罚办法》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⑤在隐患整改期间严格按照《东升煤业安全管理现场办公会隐患排查及处罚办法》进行现场办公,分专业进行隐患排查;施工队班组对隐患要班班排查,及时汇报,安全检查科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分类管理,挂牌督办,形成一个严密的自下而上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上报整改制度;检查隐患通知单、隐患单位签字接收、隐患整改情况反馈、隐患整改落实、复查到隐患存档的整体隐患闭合管理。每天有安检科按隐患整改的“五定”原则实行闭合管理。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反馈、有复查”,确保隐患的有效控制和整改。保障复工期间隐患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⑥对专业工程队管理:首先进行工程招标,中标单位在矿施工期间,矿安检科要严格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措施、工程质量、安全设施以及现场管理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必须和矿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保证施工安全。

⑦严格执行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科学有序地组织隐患整改,把精力放在抓好源头和过程控制上,杜绝冒险蛮干和习惯性“三违”,在复工隐患整改期间,对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矿将给予重奖。对玩忽职守的领导干部给予责任追究。

3、机电运输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为保障我矿隐患整改工作安全、有序、高效、稳妥地进行,特制定以下机电运输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1)领导小组

组  长:赵平山

副组长:秦  杰

成  员:孟青法、刘 伟、王义宾、颜旭东

(2)明确安全责任

秦 杰负责全矿隐患整改期间井上下供电系统、提升系统、排水系统、通讯调度系统安全运行保障工作;王刘辉负责井上、下运输系统安全运行保障工作,及其他各大系统安全运行保障配合工作。

(3)供电、提升、排水、调度通讯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A、供电系统安全运行保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①地面变电所和井下变电所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上岗制,一人担任副配任务。

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时刻准备应对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发生。

③绝缘用具必须齐全可靠。变配电室内灭火器材不少于4只,每个消防沙池存沙量不少于0.3m3,手持沙袋无破损,铁锨齐备。

④禁止班中喝酒和酒后上岗,一旦发现一律从重从严处理。

⑤大袁线或大乡线任何一趟电源线路发生倒杆或断线事故停电时,立即投运到未发生事故的电源线路上运行,迅速恢复矿井主通风机运行,然后恢复井下排水用电,依次恢复其他设备用电。工作结束后迅速向汝州市电力调度部门和矿调度室汇报。

⑥机运队必须加强对井上、井下供电设备和供电线路的巡回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供电安全。

⑦机运队按《规程》规定,每年对矿井高压电缆进行一次耐压试验。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高、低压电缆要妥善掩护,以防矿车、机电、掉矸、爆破损坏电缆。

⑧对于因漏电频繁跳闸的用电线路,变电所电工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找出问题并算处理,未处理结事不准送电,严禁“跳一次送一次”。

⑨井下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

各项机电安装、调试工程,在安装、调试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装、调试方案及安全措施,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非专职电工,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电气设备时,应严格按照电气设备操作规程执行。开关内的保险丝必须按负荷大小安设,严禁使用大保险。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为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由专职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否则禁止使用。

井上、下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加锁,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电缆必须用电缆钩吊挂,禁止用铁丝吊挂,所有电缆的接线,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⑩凡入井的电气设备必须经过矿防爆人员的检查,取得防爆合格证后方准入井。电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及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受到损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进行处理或更换,井下坚决杜绝失爆设备。

B、提升运输系统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①主、副井绞车房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上岗制。司机都必须持证上岗,在交升降人员期间必须由正司机操作,副司机在旁监护。

②副井绞车必须安排专人,每天对提升钢丝绳、制动系统、润滑系统等进行安全检查,如实填写记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副井井筒有变形现象,为确保出入井人员安全,罐笼接近码头门时,必须严格执行机运队制订的《副井提升机提前减速制度》。否则,将严肃追究提升机司机的责任。机运队值班领导负责监督执行。

③每班井下电工入井时,必须按规定目测罐与井壁之间的距离,升井后及时填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上报调度室。

④提升机司机应按规定定时观测主井井筒温度,防止井筒内结冰,及时填写观察记录报调度室备案。

⑤主、副井的提升装置(包括提升机、提升容器、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连接装置、天轮、钢丝绳等)及各种保护装置等,每天必须由分管专职人员检查一次,每月必须由机运队队长组织检查一次,如果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必须应有记录。

⑥交期间,人员上、下井时必须听从挂钩工指挥,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进、出罐笼。

使用提升小绞车司机每班开车前必须对小绞车制动闸、离合器、保险杠等安全保险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灵活可靠,在检查中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隐患未处理结束不准开车,并应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⑦各单位必须对运输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特别是井上、下的阻车器、保险杠、保险绳等必须定期检查、维修,确保灵活可靠。

C、排水系统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①井下泵房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上岗制。

②每班上班时泵工必须检查硐室顶板情况,防止活石落下伤人。

③机运队泵工后提前将所有水泵、管路及配电设施检查一遍,必须保证三台水泵正常运转,一台处于备用状态。

④井下泵房及时清理水仓。另准备一定数量的编织袋和黄土,以备在矿井突然出水时,在泵房与井底大巷联络处砌筑挡水墙,为抢险争取时间。

⑤井下泵房在矿井隐患整改期间,禁止高水位排水。机运队要安排专职电工现场值班。

4、通风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宏彦

副组长:王会民  王长河

成  员:李会峰、王松延、徐聚财、宋会道

(2)安全技术措施

①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建立通风瓦斯检查及调度制度和通风例会制度、测风制度,加强通风业务计划工作管理,制定各有关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加强特殊工种培训,如实填写测风报表。

②通风系统中不允许存在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风扩散通风、下行风,循环风,采空区及盲巷必须及时密闭,密闭墙用不燃材性料建筑,并有明显标志;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③建立和完善矿井及各作业地点停风、无风、微风情况下的撤人制度;制度应严密,便于执行落实;停风应有撤人和处理记录。

④主要通风机房不能兼作他用,主要通风机必须满足矿井生产要求,并配有一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做备用,当主要通风机出现故障备用风机能能在10min内启动,必须具备双电源供电,安装有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温度计及直通调度室的电话,有反风操作系统图。机房有设备维修记录、事故登记处理记录、领导干部查岗记录,风机操作工必须具有操作资格证的专职员人员操作。严禁私停私开。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必须提前下通知,使井下作业地点人员撤出工作面,停止工作面作业,切断电源、揭示警标,设置栅栏,及时打开地面防爆门和有关风门。

⑤主要通风机应定期进行性能测定。风道每季度清理一次,并定期检查矿井风闸、风门,做到设施可靠,其漏风率不超过《规程》规定,保证有效风率不低于85%。

⑥对所有风门,必须保证构筑质量达标,按照要求安装正反向风门,实行连锁,并安装风门开启传感器。

⑦在每个施工工作面作业规程中,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计算风量,取最大值作为该工作面的风量。若计算风量仍不能冲淡瓦斯,应再增加风量,冲淡到《规程》规定要求范围之内。

⑧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每10天一次对井下工作地点及硐室进行测风,根据瓦斯涌出量、工作人数、爆破等情况计算出矿井需风量,合理调节风速、风量,达到工作面用风要求。测风报表及时报调度室、总工程师、矿长审阅。

⑨合理调节风流,确保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既能有效排出有毒有害气体,又不至于引起二次煤尘飞扬。

⑩必须制定因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停风措施及反风措施;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并编制反风演习报告及措施。

矿井通风系统图每季度修改绘制一次,必须标明风流方向、各测风地点风量、通风设施及设置地点,并与实际情况相符;分层开采必须编制分层通风系统图。

通风工对通风设施每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风门、风窗、风桥、挡风墙若有漏风应及时查出漏风原因,并在当班把漏风除理完毕,保证各工作地点用风量。

建立通风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必要的风速、风门、局扇开停传感器,并加强维护,确保传输数据可靠。

永久性测风站不得随意改变,采区测风站随着工作面迁移。矿长及总工定时研究通风网路及通风设施安装位置,并按计划完成。

5、防治瓦斯积聚安全技术措施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宏彦

副组长:王会民    

成  员:李会峰、王松延、徐聚财、宋会道

(2)安全技术措施

①加强职工对瓦斯防治必要性和重要性的教育,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②进一步健全完善瓦斯管理制度,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检人员对矿井所有地点每班检查瓦斯不少于2次。

③严格执行瓦斯超限排放制度,按照《规程》规定: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75%,采区回风巷与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使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电气设备附近20m范围内瓦斯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④配齐各种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瓦斯)监测系统,确保24h正常运转,并确保瓦斯、风速、一氧化碳、温度、风门开关传感器正常工作。

⑤制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防治瓦斯积聚措施和瓦斯排放措施。必须从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必须建立具体的瓦斯超限停止工作、超限处理和从作业场所撤人的制度。

⑥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培训,实行持证上岗;编制瓦斯检查记录手册、交制度,制定并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现场瓦斯管理制度、瓦斯日报审阅制度、“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做到瓦斯检查“三对照”,无空班、漏检、虚报现象,发现瓦斯积聚及时处理;每天瓦斯班报表按时送交通风队。有专人抄写报表,进行日汇总。日报表送交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报送有关部门及科室,通风队有留底存档。

⑦矿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队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流动电钳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瓦斯检查员携带光学式甲烷检测仪,入井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并在采掘工作面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建立健全瓦斯检测监控设备的调校和维护制度,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班进行一次校对,并有调校和校对记录。

⑧对巷道顶部冒落区,加强通风排除瓦斯,然后尽量用黄泥堵好塞严,减少瓦斯积聚的机会和浓度。

⑨坚持停风撤人,坚持瓦斯超限不作业,杜绝一切瓦斯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的、突发的瓦斯事故,由跟班安全员、技术员、采掘队长、瓦检工、采掘队带班班长及富有经验的老工人为现场负责人,发扬互助互爱,确保工作地点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

⑩加强跟班带班制度,提高班长、跟班电工安全知识教育,发现瓦斯聚积超过规程规定,立即采取措施,停工、停产、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瓦斯超限时的处理方法

地  点

瓦斯积聚深度%

要  求

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流中>0.75

安全矿长、通风队长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向总工程师报告
采区回风道,采掘工作面风流中>1

停止作业,由总工程师、通风队长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以内风流中

达到1%

禁止放炮
电气设备附近20m内

达到1.5%

必须停止设备运转,并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只准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方可开动。

停工区达到3%或有害气体超过规定

必须予以封闭
(3)防止瓦斯引燃安全技术措施

①教育干部、职工深刻认识瓦斯事故的严重性,明确“一人违章、众人遭殃”的深刻含义。一经发现携带烟火及点火物品入井者,予以从重处罚,直至开除出矿。

②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严禁携带火种入井。

③消灭明火、明电照明、明火明闸刀开关。严格按放炮程序作业,严禁放明炮、糊炮、炮眼深度低于《规程》规定放炮。

④严禁使用非矿用电缆,电缆接头严禁出现“羊尾巴”“鸡爪子”或破损电缆,严禁在井下拆卸、敲击矿灯,如有灯锁失效、灯线破损、灯头密封不严、灯头玻璃破裂,严禁使用。

⑤加强电器设备的管理,杜绝失爆设备入井,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带电搬迁;严禁使用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供电,井下电器设备必须具有三大保护装置。

⑥井下需要烧电焊作业时,必须制定特殊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作业。

6、防止矿井火灾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国平

副组长:袁京税  秦 杰 

成  员:孔朝伟、余国强、孔旭、王留、秦乾子

(2)安全技术措施

①加强职工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意识。

②井口20m范围内严禁生火取暖及吸烟,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格入井验身制,防止入井人员将烟火及易燃、易爆品带入井下。

③绞车房及风机房附近20m范围内严禁烟火。

④井口附近20m范围以内及井下禁止进行电气焊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井下供电线路消灭“鸡爪子”、“ 羊尾巴”和“明接头”。

⑤严禁矿灯缺闭锁及灯绳漏电、灯头松动缺部件,发现有此现象者不得入井。

⑥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⑦消灭明电,明火照明、明闸刀开关,及时检修电气设备,保证防爆合格率达100%。

⑧地面仓库、木料场有防火制度、设有专人管理、配备灭火器材,设施和固定安全标志,水池、消防管路要经常检查,保证完好。

⑨加强机电硐室防火管理,按要求配足配够灭火器材,并定期校检。

⑩机电设备、运输设备必须分工到人管理,机电设备必须完好,严禁设备带病工作,防止摩擦导致高温引起火灾。对带病工作的机械设备必须更换。

禁止使用非矿用炸药,严禁将药卷内的消烟粉倒掉。

不准放明炮、糊炮,不准使用动力线放炮,禁止使用易燃性材料充当炮泥。

严禁使用漏电电线放炮,发现有此情况必须更换。

按《规程》规定对有关地点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按要求架设消防管路。

井下放炮必须采用水炮泥封闭炮眼,不得使用其它代替,同时规定炮眼深度小于0.6m的炮眼不准装药放炮。

做好火灾事故的预测预报工作,发现有发火隐患要及时处理、报告,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瓦斯煤尘管理,防止瓦斯煤尘事故引起火灾。

7、防治粉尘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国平

副组长:袁京税  夏占松 

成  员:陈强伟、王会峰、李爱国、李建设

(2)安全技术措施

①对井底车场、运输大巷、石门、绞车房以及装载点和其它井巷硐室堆积的煤尘,定期清扫。

②对井下总回巷、主要回风巷以及凡属清扫的巷道,及时冲洗巷道,冲洗巷道由顶棚、两帮、巷道底部依次进行。

③按规定铺设供水管路,设置喷头,喷雾降尘。

④设专职防尘员进行洒水。坚持每周二、四、六洒水冲尘制度。冲尘做好记录。保持巷道有一定的湿度、煤尘不飞扬,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⑤施工工作面设30米长软管,放炮前后对工作面附近20范围内进行洒水灭尘。

⑥选择合适的巷道断面,对风量进行合理分配,使风速合理,既能带走大量的粉尘又不至于使沉降的粉尘被二次吹起。

⑦施工作业面采用湿式作业,采用湿式打眼,放炮时采用水炮泥,及时冲刷巷帮、放炮前后洒水降尘、装煤点喷雾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为防止煤尘随通风系统吹入采煤工作面,在进风巷中设置净化风流的防尘水幕。

⑧加强个体防护,入井人员佩带防尘口罩。

8、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宏彦

副组长:黄占强  张选伟

成  员:孔 朝、郭会标、李建国、王群发

(2)安全技术措施

①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按不同水文地质类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矿区(井)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

②查明矿井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运动规律,预测矿井涌水量,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③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结合矿区(井)特征,组织编制防治水计划、中长期防治水规划。

④对有突水威胁的采区,必须查明充水含水层的特征、水量、水质、水位及水温情况,及时发现突水征兆,制定处理对策。

⑤根据矿井生产计划安排,及时提供水情资料和水害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水害事故发生。收集、调查和核实矿井范围内和邻近已采区的积水情况,未封或封孔质量不良的钻孔,研究分析突水可能,制定处理措施。

⑥加强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本年、季度防治水工程计划抓进度,抓落实。矿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治水专项检查。

⑦矿井设测水站点进行观测。每月观测不少于3次。涌水量出现异常、井下发生突水或者受降水影响矿井的雨季时段,观测频率应增加。

⑧当作业工作面接近老空积水区、富含水层、陷落柱或穿过与富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裂隙时,及时观测涌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

⑨矿井涌水量的观测,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或其它先进的测水方法。建立断面规则、水流平稳的测水站。测水站要经常清理。测量工具、仪表要定期检验,减少人为误差。

⑩雨季到来之前,对厂区内、外的防洪沟、排水沟进行检查清理,厂区的机电厂房、仓库等进行检查,在有可能进水的厂房等重要工业厂房门口准备沙袋;对低洼积水区要挖临时水沟,把厂区内的可能积水引到厂外的排水沟内。

雨季到来之前,对矿内的工业、民用建筑和临时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危房内人员要及时迁出,漏雨建筑要安排计划进行维修,以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

矿井井下排水设施,主要排水设备(包括水泵、水管和配电设备)及主、副仓的有效容量,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第5的要求。

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都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前,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对所有零配件都必须应补充齐全,并对全部水泵(包括工作和备用的)进行一次同时运行的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防止顶板事故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1)领导小组

组  长:刘传友

副组长:王国平  夏占松   

成  员:李建松、张选伟、王群发、孔留记

(2)安全技术措施

①矿井顶板管理小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业会议,及时对顶板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顶板管理工作重点做出布署和安排,作出改善顶板管理工作的决定。

②各施工工作面必须按设计施工。每一施工工作面施工前必须按规定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熟悉作业规程中有关预防顶板事故的条款规定。当地质或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③所有维修工作地点,严禁空顶作业。维修巷道必须使用前探梁超前支护顶板,架棚巷道要坚持使用前探梁和防倒棚装置。所有施工地点的工作人员,在开工前及工作中都必须认真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隐患未处理结束不得进行其他工作。

④各施工单位所辖巷道,队长应安排人员经常巡回检查,对失修巷道要及时维修,确保巷道支护完好,畅通无阻。锚喷巷道要不定期敲帮问顶,将开裂喷体敲掉并及时补喷,确保行人安全。

⑤扩大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能撤退的安全出口。独头巷道修理时,要严格执行由外向里逐棚逐段修理,不准安排两个以上的作业地点同时作业或在盲巷内放两个工作面同时维修。撤换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能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⑥每月应对所有巷道、硐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失修巷道要及时安排队伍进行修理。

⑦要加强对巷道贯通、交岔点、过断层破碎带等事故多发地点的顶板管理。巷道交叉口要及时进行加固。维修巷道过断层、遇围岩松软破碎时要制定补充完善安全措施,改变支护形式和施工工艺,以适应控制围岩变化的需要。

⑧地质部门要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为施工工作面顶板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⑨开展矿压观测工作,施工工作面要对巷道两帮收敛、顶板下沉、底鼓量、顶板离层进行观测,并做好观测资料的整理分析总结工作。

⑩各施工维修单位要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建立顶板动态分析制度,定期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严防冒顶事故发生。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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