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目的
明确麻醉方案,提高麻醉科诊疗质量,保证患者围手术期医疗安全。
Ⅱ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麻醉科。
Ⅲ 制度
一、对于部分ASA分级III及以上手术、特殊手术的麻醉,术前必须讨论。
二、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等手术的麻醉,术前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的医师进行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麻醉准备。
三、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主持,组织麻醉相关人员参加。
四、讨论时,主管麻醉医师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详细汇报患者有关资料,重点的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麻醉小组的麻醉方案。
五、讨论内容包括:麻醉方式的选择;麻醉用药种类的选择;麻醉操作时的注意事项;手术麻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防范处理措施;手术部护士及手术医师的配合要求等,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六、各级医师可自由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见解,主持人最后总结完善,确定麻醉方案。
七、将讨论结果记录于麻醉专用记录本中。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讨论制定的麻醉方案,如术中出现预期外情况需要变动麻醉方案时,必须请示上级医师同意后方可实施。
Ⅳ 参考依据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10号)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