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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07.8.9
2025-09-29 16:42:38 责编:小OO
文档


自备电厂继电保护技术监督

实施细则

二○○七年八月

制度控制表

版本

编号签发

日期

编写人下次复

核日期

初审人复审人批准人有否

修订

2007.XX.XX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继电保护是发电厂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为加强我厂继电保护技术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搞好继电保护专业工作,依据部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995-2006 »等部颁标准,,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此细则。

1.2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安全生产“可控、在控”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运行的可靠性。对全厂继电保护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生产运行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

1.3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其试验设备,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维护检查及安装调试工作,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全运行水平和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的专业水平。

1.4本细则适用于我厂有关规划设计、产品选型、安装调试、生产运行、更新改造等工作。

2监督机构及职责

2.1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均应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日常工作由设备技术部归口管理。检修维护部电气二次班是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执行机构,形成覆盖全厂的技术监督网络。具体的监督网络按神电电字[2007]11号文件中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三级网执行。

2.2 总工程师技术监督职责

2.2.1  组织贯彻国家及行业技术主管部门的、法规、标准、规程、规定、制度、条例实施细则等,审批本单位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

2.2.2  批准继电保护定值和保护施工、试验技术措施。

2.2.3  定期组织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组织分析解决技术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3设备技术部职责

2.3.1设备技术部是全厂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职能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的各项规程、制度、导则和技术措施,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和修改继电保护监督实施办法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2.3.2制定本单位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检查其完成与落实情况,组织专业人员参加基建、扩建、改建、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2.3.3对本公司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定期校验计划及完成情况、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制、保护动作行为分析等工作进行监督,审核继电保护定值和整定方案。

2.3.4监督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的执行情况,掌握本单位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事故和缺陷情况,制定相应的反措实施细则。

2.3.5监督试验设备的装备情况,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的配置标准及仪器仪表的测量精度等。

2.3.6监督本厂技术监督的各项管理工作、定期检验工作和装置验收工作。

2.3.7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检查各项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2.3.8按时上报本厂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的有关报表和技术监督工作总结。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设备异常和事故及时向上级调度部门汇报。

2.3.9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技术交流与培训,提高本厂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水平。

2.4监督负责人职责:

2.4.1负责检查督促本单位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审核全厂继电保护定值的整定计算,审核定期校验计划,编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规程,进行保护动作行为的分析。

2.4.2检查督促班组对上级和厂有关规定以及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定期校验工作和改定值工作。

2.4.3及时组织消除设备缺陷,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入率、正确动作率以及故障录波完好率,及时上报故障录波和保护动作行为分析。

2.4.4按时上报继电保护统计分析月、季报表,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2.4.5参加改建、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2.4.6制定和落实继电保护各级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做好各项继电保护工作。

2.4.7制定继电保护人员的专业培训计划,利用各种方式对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2.5检修维护部电气二次班职责

2.5.1负责本单位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继电保护定值的整定计算,编制定期校验计划,编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规程,进行保护动作行为的分析。

2.5.2执行上级和厂内部有关规定和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完成定期校验工作和改定值工作。

2.5.3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入率、正确动作率以及故障录波完好率。

2.5.4做好各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图纸资料、试验记录、消缺记录、检验报告、动作情况等技术监督档案。

2.5.5按时上报继电保护统计分析月、季报表,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2.5.6参加改建、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2.5.7制定和落实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做好各项继电保护工作。

2.5.8制定继电保护人员的专业培训计划,利用各种方式对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3定值管理

3.1根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的规定,我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计算的范围如下:

3.1.1发电机-变压器组的保护定值(由供电局或电科院计算);

3.1.2发电机同期、励磁系统定值(由供电局或电科院计算);

3.1.3 6KV及以下厂用系统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

3.1.4其它由我厂整定计算的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

3.2整定计算必须编制整定方案和整定计算书。整定方案必须经设备技术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3.3由我厂整定计算的定值,必须经设备技术部审核、总工程师签字并由设备部盖章方可执行。

3.4每年根据网局下发的系统等值阻抗对有关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进行一次核算。

3.5由调度部门下发的新定值,必须创造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执行,并将执行情况记录在定值单相应栏内。

3.6定值单(本)必须保留必要的备份,以防丢失。备用定值必须与现行定值相一致。

3.7现场继电保护定值必须与定值单(本)相符,特殊情况不能实现时应经总工程师批准,报有关部门备案。

3.8继电保护定值按管理权限分级分类保存。

4校验管理

4.1所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都必须按照《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995-2006》的要求严格执行。

4.2重要继电保护校验和消缺工作均必须使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保护安全措施票与工作票配合使用,避免继电保护人员“三误”的发生。

4.3对校验报告的要求:

4.3.1所有校验项目,包括测电位、传动、差动保护测差压、相量以及相量分析等均应写入校验报告内。

4.3.2校验报告首页应注明被试设备名称、校验类型、试验负责人、试验参加人、试验日期以及校验报告的审核、批准等内容。

4.3.3校验报告应说明所使用的试验仪器、仪表,所依据的定值的来源,定值内容等。

4.3.4校验报告最后应说明检验的结果是否合格,发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保护及二次线的变更情况,尚未解决的问题及对保护运行的影响等。

4.3.5校验报告应格式化、标准化。

4.3.6校验报告应由技术员或主任审核,设备部专业领导批准。重要保护的校验报告由设备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4.4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计划,报调度局一份,设备部、班组各存一份。

5技术资料、档案管理

5.1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资料实行分级管理,有一定保留价值的由设备部归档,一般性的由班组保存。

5.2设备部应具有以下文件、资料:

5.2.1一次设备主接线图及主设备参数

5.2.2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现场运行规程

5.2.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记录

5.2.4年度校验计划及执行情况

5.2.5继电保护反措改进计划及执行情况

5.2.6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二次回路技改说明(包括技改原因、批准人、执行人和技改日期)

5.2.7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校验大纲

5.2.8故障录波器和录波量的排序、名称及标尺

5.2.9经安监部门备案的典型安全措施票

5.2.10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台帐

5.2.11具有常用的规程及标准: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电安生[1997]356号)

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及计算导则(DL/T866-2004)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规定(2004年修订颁布)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技术监督考核办法(2004年修订颁布)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电调[1994]701号)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SD168—85)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9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9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2006)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84-95)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587-1996)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995-2006)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DL/T623-1997)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现场保安规定([87]电生供字第254号)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NDGJ8-)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478-92)

  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T15145-2001)

  继电保护微机型试验装置技术条件(DL/T624-1997)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国电调[2002]138号)

  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11920-19)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调[1994]143号)

5.3继电保护室除5.2条外还应具有的技术资料:

5.3.1二次回路(包括控制及信号回路)原理图

5.3.2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控制屏的端子排图

5.3.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原理说明书、原理逻辑图、程序框图、分板图、装焊图及元器件参数

5.3.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最新定值单及执行情况

5.3.5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产报告及历次校验报告

5.3.6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信号的含义说明

5.3.7试验设备及仪器仪表台帐

5.3.8工器具台帐

5.3.9缺陷及处理情况的详细记录

6设备质量监督管理

6.1凡新装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必须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鉴定的产品,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严禁投入运行。

6.2对进入我厂的新型继电保护装置,应派人参加出厂试验和验收工作,了解其特点,掌握其技术性能和各种特性数据。

6.3由于人员玩忽职守、营私舞弊致使伪劣产品投入运行,造成继电保护装置拒动或误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监督基建调试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条例、技术规范、反措等规定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保证质量,并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

6.5保护人员应介入新建、扩建、技改工程继电保护装置的调试,了解装置的性能、结构和参数,并对装置按规程、制度和标准进行验收。

6.6新建、扩建、技改工程保护设备投产前,由设备技术处组织有关人员与基建调试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工作,未经验收的设备不能投入运行。验收的主要项目如下:

6.6.1电气设备及线路有关实测参数完整正确。

6.6.2全部继电保护装置接线正确,竣工图纸符合实际。

6.6.3装置定值符合整定通知单要求。

6.6.4检验项目及试验数据结果符合检验条例和有关规程、标准的规定。

6.6.5核对电流互感器的变比及伏安特性,其二次负担满足误差要求。

6.6.6检查屏前、屏后的设备整齐、完好,回路(包括二次电缆)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

6.6.7用一次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进行验收试验,判断互感器极性、变比及其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6.7新建工程投入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要求的全部继电保护装置应同时投入。

6.8继电保护装置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以及是否投入的结论,须经基建调试单位、班组、设备部共同签字后方可生效。

6.9设备部负责督促基建调试单位向继电保护室移交工程竣工图、设备有关技术资料及说明书、备品备件、专用试验设备及工具,试验报告最迟在验收后一个月内移交。

7运行监督管理

7.1运行部电气主管及值长监督运行人员严格执行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

7.2有关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的工作必须经值长同意方可进行,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入退出操作由运行人员执行。

7.3运行人员必须对继电保护和二次回路的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并检查是否有合格的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工作票不合格或无安全措施票不允许办理开工手续。

7.4运行人员应认真按工作票与实际情况做好安全措施。凡可能引起继电保护误动的一切工作运行人员必须采取防止保护误动的有效措施。

7.5凡属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新投入或定值变更时,运行人员必须与当值调度员核对定值,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7.6运行人员必须按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对继电保护、自动装置、二次回路进行检查、巡视,发现异常应立即汇报值长并通知继电保护部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将保护装置退出。

7.7对继电保护、自动装置、二次回路在事故及异常情况下的运行工况、保护动作信号、灯光信号等,运行人员必须记录准确清楚,以便进行分析。

7.8运行人员对事故和异常情况下的处理过程必须如实进行记录,不可隐瞒。

8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和备品备件管理

8.1按照实际需要配备合格的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和备品备件。

8.2试验用仪器仪表应认真登记在案,定期交由电测仪表部门进行检验,以保证其精度。

8.3经检测证实不合格的仪器仪表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修复,确实不能修复的报废更新。决不允许使用未经检测或不符合标准的仪器仪表。

8.4使用仪器仪表必须参照说明书,严禁超规范使用,注意避免因蛮干或粗心而损坏仪器设备及仪表。

8.5试验设备及仪器仪表要存放整齐有序,注意防尘、防潮、防碰,保证其完好可用。

8.6继电保护主要试验仪器设备及仪表配置标准(暂定)

8.6.1可做整组试验的微机型或集成电路型继电保护试验装置(1至2台)

8.6.2电流电压相位表(2台)

8.6.3指针式万用表(2台)

8.6.4数字式万用表(5台)    41/2位

8.6.5相序表(1台)

8.6.6 500V摇表、1000V摇表、2500V摇表(各1台)

8.6.7交流电流表    0.5级

8.6.8交流电压表    0.5级

8.6.9滑线变阻器

8.6.10单相调压器    5KVA

9监督报表、计划和监督异常管理

9.1二次班每年12月底将当年年检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年度年检计划报设备部。由设备部审核后报厂部。

9.2二次班每年6月底上报下年度更改计划。

9.3二次班每月5日前报出统计分析月报表。

9.4发生事故后二次班按规定期限上报录波报告。

9.5由班组全厂的继电保护护及自动装置定期进行异常统计分析,分析内容有定检发现缺陷及现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异常和缺陷。对运行中存在的异常及时填写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通知单,限期完成。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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