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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综合案例分析
2025-09-29 17:09:25 责编:小OO
文档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

1、西洋有限公司王经理任职期间经营业绩不理想,眼看任职期满难以完成利润考核指标。王经理找到唐主管会计,授意唐主管会计改善经营业绩。唐心想:王经理上任后对自己委以重任,应该帮他渡过这一关。为此,唐主管会计将明年销售合同提早“发货”,提早开具销售,并确认收入。有了这笔“提前收入”的支掌,便超额完成了利润考核指标。

请根据会计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西洋有限公司唐主管会计提早确认收入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西洋有限公司唐主管会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应由哪个部门执法?

(3)西洋有限公司王经理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应由哪个部门执法?

答:(1)不正确(0.5分)。唐主管会计提早确认收入违反了《会计法》第9条规定,即“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1分)和《会计法》第26条公司、企业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的规定(1分)。

  (2)根据《会计法》第43条:唐主管会计伪造会计凭证,尚不构成犯罪,应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1分)予以通报(1分)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分),同时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1分)。

  (3)根据《会计法》第45条:王经理授意唐主管会计伪造会计凭证,尚不构成犯罪,应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0.5分)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1分)。

2、小A与小D是应届毕业生,在人才招聘会上同时应聘广东长江科技有限公司的会计职位。经过激烈的初试复试后,两人均进入了最后的面试阶段!财务经理对小A、小D的面试的表现十分满意,真是难以取舍。在等待通知期间,小A、小D分别接到财务经理的来电:“单位的出纳休产假三个月,担任会计时同意兼任出纳吗?”小A说“没问题!年青人应该在实践工作中多锻炼。”而小D说“不合适吧,会计不可以兼任出纳,经理还是另做安排好。”请回答:

(1)广东长江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应录用小A还是小D?为什么?(3分)

(2)请列出四对不相容职务岗位?(4分)

(3)这案例对会计从业人员有什么启发?(3分)

答:(1)广东长江科技有限公司应录用小D(1分)。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时,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会计与出纳是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应相互分离(2分)。

  (2)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审核、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保管与会计记录、保管与稽核检查、保管与批准、出纳与会计、总账与日记账登记(任意四项对的,每对1分,共4分)。

  (3)会计从业人员不但要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也要重视会计相关法规的学习,并用会计相关法规指导和规范日常会计工作(3分)。

3、富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门有一位出纳、一位会计、一位会计机构负责人,要完成以下九项工作:填制记账凭证;登记债权、债务明细分类账和其他明细分类账;办理银行结算;收付现金;检查银行对账单、审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会计报表;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登记总账;编制会计报表;审核会计凭证。

根据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要求,将上述九项工作分配给三位财务人员,其中会计机构负责人承担二项工作。

答:⑴出纳员:办理银行结算;(1分)收付现金;(1分)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1分);

   ⑵会计机构负责人:检查银行对账单、审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会计报表;(2分)审核会计凭证;(1分)

   ⑶会计:填制记账凭证;(1分)登记债权、债务明细分类账和其他明细分类账;(1分)登记总账;(1分)编制会计报表。(1分)

4、A企业于2000年以银行存款100万元对B企业投资,占B企业10%的股权。A企业一直以来对B企业的投资采取成本核算。现因A企业经营状况较差,而B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故2003年为改善A企业的经营业绩,A企业的会计主管将对B企业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B企业2003年全年利润800万元,2004年2月宣告分红300万元。A企业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由亏损转为盈利。

请回答:

⑴A企业的会计主管将对B企业的投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做法是否正确?

⑵A企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⑶A企业的会计主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⑷如果A企业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是违法的,应由哪个部门进行处罚?

答:⑴不正确。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也可以变更,但应当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⑵A企业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⑶A企业的会计主管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情节严重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⑷如果A企业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是违法的,应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处罚。

5、2003年1月,某服装厂发生如下事项:

(1)7日,该厂会计人员郑某脱产学习一个星期,会计科长指定出纳王某兼管郑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未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10日,该厂档案科同会计科销毁了一批保管期限已满的会计档案,未报经厂领导批准,也未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后未履行任何手续。

(3)该厂2002年度亏损20万元。20日,会计科长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将本年度利润调整为盈利50万元,并将调整后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经厂长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向有关单位报送。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出纳王某临时兼管郑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2)会计人员郑某脱产学习一个星期,是否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该服装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在程序上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4)该服装厂厂长对会计科长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答:(1)不符合规定。因为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不符合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需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销毁,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

  (4)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6、某大型国有企业,2003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简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

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4)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2年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5)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的出具单位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

请分析: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答:(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所以,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任命王某为会计主管人员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事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王某既无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而且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所以不具备法定资格,不能做会计主管人员。

由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也是违法的。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其中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因此,王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其女儿不能在本单位任出纳工作。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输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而该企业则是由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法律规定。该企业销毁会计档案中有违法之处。依据法律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所以,并非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一律销毁。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法律规定,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法律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该企业购买计算机的是金额有错误,不能更正而应重开。

第二章

1、根据下面支票的内容回答问题。

⑴支票种类;⑵出票人;⑶付款人;⑷收款人;⑸该支票是否可以背书转让?

答:⑴支票种类:划线支票(普通支票);⑵出票人:利民机床厂;⑶付款人:工商银行广州东山营业部;⑷收款人:珠江板材厂⑸该支票是否可以背书转让:该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2、昂纳有限公司财务部在2006年7月8日晚上被盗,次日会计人员清点财物时,发现除现金、财务印章之外,还有2张空白支票和已开具的5张票据(现金支票1张、转账支票2张、商业汇票1张、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1张被盗。

根据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昂纳有限公司票据被盗后,哪些票据可以挂失止付?请说明理由。

(2)昂纳有限公司采取挂失止付后,还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3)昂纳有限公司能否不经挂失止付而直接向人民申请公示催告?请说明理由。

答:(1)可以挂失的票据有:现金支票1张(1分)、转账支票2张(1分)、商业汇票1张(1分)。根据规定,只有确定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才可以挂失止付(0.5分),具体包括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0.5分)。

(2)昂纳有限公司采取挂失止付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公示催告(0.5分)、普通诉讼(0.5分)。

(3)昂纳有限公司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公示催告(1分),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采取的必经措施,而只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1分),最终要通过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1分)。

3、开成公司因购货向浩新公司签发一张汇票,金额记载20万元,签章为开成公司公章,出票日期为2月12日。浩新公司收到汇票后在规定期限内向付款人银行提示承兑,但银行以票据不符合要求而拒绝受理。

要求: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和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汇票上的出票日期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并说明理由。

(2)该汇票上的签章是否符合要求?并说明理由。

(3)银行拒绝受理的行为是否合法?

答:(1)不符合要求。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规范写法为“零贰月壹拾贰日”;

  (2)不符合要求。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3)合法。因票据填写不符合要求,导致票据无效,银行有权不予受理。

4、甲向乙签发了一张10万元的支票,出票日期为2004年3月1日,乙于3月5日背书转让给丙。要求:

(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丙应当在何日前提示付款?

(2)如果丙在4月20日提示付款,是否丧失票据权利?

(3)如果丙于2004年12月20日才提示付款,是否丧失票据权利与民事权利?

答:(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丙应当在3月10日前提示付款。

  (2)由于已过提示付款期,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但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并未丧失,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3)票据权利丧失,但仍然享有民事权利。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5、2004年10月9日,甲企业的财务科长持有关证明到乙商业银行某营业部办理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手续,乙银行工作人员审查了其开户的证明文件,并留存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为其办理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手续。当天,该财务科长持以上证件和丙银行的贷款合同到丙银行开立了一个一般存款账户。10月10日,该财务科长携带该企业的印鉴到乙银行某营业部购买了转账支票一本,并当场签发了金额10000元的转账支票,填写了进账单。支票和进账单的收款人为在乙银行开户的开成公司,乙银行的工作人员审查完毕后当场办理了该支票的转账手续。10月11日,乙银行账户工作人员携带甲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资料向当地人民银行保送,申请核准。

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分析乙银行和丙银行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

答:(1)本题中涉及的乙银行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关于“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的规定,在甲企业开户的次日就为其办理了转账手续,违反了规定。

  (2)丙银行的工作人员在甲企业没有基本账户登记证的情况下,就为甲企业办理了开户手续,属于开户审查不严的行为。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借款合同或其他证明。本题中,甲企业的财务科长10月9日在乙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而乙银行的工作人员10月11日到当地人民银行输核准手续,因此,丙银行为甲企业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时,人民银行尚未核发乙银行为甲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的登记证。

6、开成公司财务科被盗,有关人员在清点财务时发现除现金、财务印章外,还有5张票据被盗,包括运动会方签发的尚未送存银行的现金支票1张,转账支票2张,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2张。上述票据均在法宝提示付款期限内。

要求: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票据被盗后,哪些票据可以挂失止付?并说明理由。

(2)公司对票据挂失止付后,还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答:(1)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付款方签发的尚未送交银行的现金支票1张,转账支票2张。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具体包括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四种。

  (2)公司对票据挂失止付后,可以采取的措施还有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

第三章

1、广州市白云区的瑞尔商店2006年9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开业,主要零售影碟。同年12月31日经税务机关检查:瑞尔商店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成本费用记录较真实,共计24万元,但账簿设置不健全,收入总额无法核实。 

根据会计法规和税收征管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瑞尔商店是合法经营吗?请说明理由。              

(2)瑞尔商店应在什么时间到哪个部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税务机关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核定瑞尔商店的所得税,设应税所得率为20%。计算瑞尔商店200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适用所得税率25%)

答:(1)瑞尔商店是违法经营(1分)。瑞尔商店没有按期税务登记,违反《征管法》(1分);没有依法设置账簿,违反《会计法》(1分)。

(2)瑞尔商店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2分)到白云区税务机关(1分)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应纳税所得额 = 240 000/(1-20%)= 60 000(元)(2分)

2006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 60 000*25% = 15 000(元)(2分)

2、某税务所在2004年11月12日的检查中,发现某商店(个体工商户)在2004年10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据此,该税务所于2004年11月13日责令该商店必须在2004年11月20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要求:请说明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答:处理决定无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该商店自2004年10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到2004年11月13日还不到30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该商店如在规定时间里到税务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所应按规定程序为其办理税务登记。因此,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无效。

第四章

1、杨伟1986年毕业于某财经学院会计专业,初到大金啤酒公司就接任成本核算。为了做好本职工作,他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啤酒酿造知识,并深入生产一线了解工艺流程、技术参数等,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基本掌握了全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工艺操作规程。由于出色的工作表现,1988年杨伟被提为财务经理。上任后他更加如饥似渴地学习,他多次参加各种培训,并取得经济专业硕士学位。

杨伟在带领本部门职工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投身到企业管理之中。多年来,他开展了一系列经济活动分析,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决策及时提供了大量的依据。例如:根据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提出变更麦芽、大米投料配比的建议,该建议采用后,当年节约生产成本近40万元。又如,他提出财务管理向生产、经营领域延伸。在他的倡导下,1994年开始实行“一包四定一挂”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车间承包管理责任制(即包利润、定质量、定产量、定成本、定消耗、与精神文明挂钩,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使企业的各项消耗指标和成本费用逐年降低,其中最主要的消耗指标总酒损,从1994年的15.31%下降到了1998年的7.81%,平均每年节约成本80万元。与此同时,利润总额从1994年的583万元增长到1998年的1468万元。

根据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会计人员应如何参与管理? 

(2)积极主动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3)列出杨伟参与企业管理活动的具体事例。

答:(1)会计人员在参与管理活动中并不直接从事管理活动,只是尽职尽责履行会计职责(1分),间接地从事管理活动或者参与管理活动(1分)。

  (2)①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1分);②全面熟悉单位经营活动(0.5分)和业务流程(0.5分),主动提出合理建议(0.5分),协助领导决策(0.5分),积极参与管理(0.5分)。

  (3)①杨伟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啤酒酿造知识,并深入生产一线了解工艺流程、技术参数等(0.5分)。②多次参加各种培训,并取得经济专业硕士学位(0.5分)。③多年来,他开展了一系列经济活动分析,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决策及时提供了大量的依据(0.5分)。④根据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提出变更麦芽、大米投料配比的建议,该建议采用后,当年节约生产成本近40万元(1分)。⑤在他的倡导下,1994年开始实行“一包四定一挂”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车间承包管理责任制(1分)。

2、广州市阳光有限公司财务部在一次会务学习的讨论中,大家踊跃发言。小徐在议论会计职业道德概念时说“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从事会计职业的工作人员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行为”。老王在谈到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关系时说“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只是作用范围不同,但性质和实现形式是一样的”。老邓在谈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时,认为“应通过会计学历教育进行”。刘最后总结说“对我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监督只能依靠财政部门”。

根据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内容,分析小徐、老王、老邓、刘的观点是否正确?

答:小徐的观点不正确(0.5分)。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2分)

   老王的观点不正确(0.5分)。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性质不同(0.5分);作用范围不同(0.5分);实现形式不同(0.5分);实施保障机制不同(0.5分)。

   老邓的观点不正确(0.5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包括:通过会计学历教育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0.5分)、通过会计继续教育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0.5分)、通过会计人员的自我教育与修养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1分)。

   刘的观点不正确(0.5分)。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监督不但依靠财政部门(0.5分),还要依靠会计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机制和奖罚制度(0.5分),社会各界各尽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0.5分)以及社会的监督(0.5分)。

3、运通公司2005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况:

  (1)新上任财务部经理张某抓住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以强化成本核算和管理为突破口,将成本逐层分解至各部门并实行过程控制,大大降低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2)为帮助各部门及时反映成本费用,落实成本控制指标,会计人员徐某精心设计核算表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核算业务指导,提高了该项工作的质量。

  (3)公司处理一批报废汽车收Il5000元,公司领导要求不在公司收人账上反映,指定会计人员李某另行保管,以便经理室应酬所用。会计人员李某遵照办理。

  (4)新兴公司财务经理找到运通公司财务部经理张某,以给5000元好处费为诱饵,希望张某促成运通公司为新兴公司银行贷款作担保,遭到张某拒绝。

  要求:试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角度分析运通公司会计人员行为是否符合要求。

答:(1)张某的行为体现了“参与管理”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发展。

  (2)徐某的行为体现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就是会计人员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服务要文明,质量要上乘。

  (3)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执行准则,按会计法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办事,对不合法的行为和要求予以抵制。

  (4)张某的行为符合“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综合分析

1、2003年10月25日,A公司王经理背着公司财务,凭一张手写便条责成北京分公司将200万元划入一个与A公司没有业务往来的账户。直到2004年1月初,北京分公司为索取收款凭据,将王经理的便条传真过来,财务部李才知此事。

公司资金往来必须经财务签字,这是A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若这笔巨款花得合理,王经理为何瞒着财务?李带着疑问在1月10日找王经理核实200万元去向。第二天王经理就突然下文件免除李的财务职务,要他交出“划款便条”,两天内离开公司。1月14日李到上级单位和司法机关署名举报王经理的经济问题。不久,王就撬开李的办公桌、文件柜,在没有办理正式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接管公司财务。此事后经司法部门立案调查。

请问:(1)王经理强行接管公司财务是否违法?为什么?(4分)

(2)王经理撤销李的财务一职是打击报复吗?王经理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2分)

(3)李署名举报行为符合“忠于职守”吗?为什么?(4分)

答:(1)王经理强行接管公司财务是违法的(1分)。《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1分)。李离职是与王经理有矛盾时办理交接手续,应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2分)。

(2)王对李的撤职是打击报复行为(1分)。王对李依法履行职责以撤职方式实行打击报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分)。

(3)李的举报行为属于“忠于职守”。(1分)“忠于职守”表现在:忠实于服务主体;(1分)忠实于社会公众;(1分)忠实于国家。(1分)

2、华景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员王永田仅根据下列退货(退货应用红字填写,本题不作红字填写要求)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填写内容和格式均无错(其中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8050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80500元”)。请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指出其中不规范或错误之处(注:红字的背后有销售部门经办人的签章)。(②联(购货方记账))

华景公司

销货                      No00123456

2005年3月28日

购货单位(或个人)名称:中兴贸易公司
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 额

29寸彩电

1080508050000
合计8050000
合计(大写)×佰×拾捌万零仟零佰伍拾×元×角×分                     805000.00

销货单位(盖章有效): 收款人(签章): 复核人(签章):李四 开票人(签章):张三

答:不规范或错误之处包括:

(1)原始凭证的大、小写金额不符(1分),大写金额错误。(0.5分)

(2)王永田根据红字的“联”填制记账凭证,没有按原始凭证各联注明的用途加以使用。(1分)

(3)企业在没有中兴贸易公司的收款收据和退货验收证明的情况下,填制记账凭证不符合要求。(1分)按规定,企业发生销货退回时,不仅应填制退货,并且应附有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的收款收据,不得以退货代替收据,(1分)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银行转来的汇款凭证。(0.5分)

(4)在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前未注明货币符号,在大写金额前也未注明货币种类,(1分)按规定,在数字前应填写币种符号,(0.5分)如人民币符号“¥”,美元符号“$”,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币种符号名称的,应加填货币名称,如“人民币”等,且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1分)

(5)大写金额的书写方法不规范,(1分)按规定,凭证上大写金额前印有“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  角  分”空位的,如果该位数是零,应写“零”字,而不能用“×”、“0”或者“——”符号代替;(1分)大写金额前端空位也不能用“×”、“0”或者“——”符号代替。(1分)

3、成荫公司原是一家国有企业,2005年内,发生了如下事项:

(1)某因工作需要暂时借用成荫公司上一年的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做了摘录或复制。工作过程中,得到了公司的大力支持,经档案管理员张某签字,办理了详细的外借登记手续。

(2)8月18日,成荫公司开出一张面额为10000元整的转账支票向某运输公司支付运费。次日,运输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发现该支票为空头支票,遂予以退票,并对该公司处以

1000元的罚款。某运输公司要求成荫公司除支付其10000元的运费之外,还应当另外支付其2000元的赔偿金。

(3)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披露效率,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凡是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均由财务科科长吴某签字、盖章后正式报送,以利于会计信息的及时披露。

请分析并简要说明理由:

(1)该公司向某提供外借、查阅、复制会计资料是否合法?

(2)银行对成荫公司签发空头支票处以1000元罚款是否合法?某运输公司是否能够以成荫公司签发10000元空头支票为由而要求取得2000元赔偿金?

(3)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以后凡是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均由吴某签字、盖章后正式报送”的决定是否合法?

答:(1)该公司向某提供外借、查阅、复制会计资料不合法。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单位会计档案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档案管理员没有批准的权力。

(2)银行对成荫公司签发空头支票处以1000元罚款是合法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应当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某运输公司只能要求成荫公司赔偿200元。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3)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以后凡是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均由吴某签字、盖章后正式报送”的决定不合法。因为根据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必须有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因此,只由财务科科长签名是不合法的。

4、滨江市万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公司)2005年发生以下情况:

  (1)3月l2日,为方便公司支取现金,在已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下,公司财务经理李某通过私人关系,经中国工商银行滨江市分行领导同意,在其下属的分理处又设一基本存款账户。

  (2)4月10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一批原材料,出纳人员张某在审查相关单据时,发现购货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认t经核对有关合同查明:大写金额不错,小写金额是计算错误造成的。张某要求经办人员在上作了更正,并加盖了经办人员的印章。

  (3)6月25日,公司财务部签发了一张价值为12000元的转账支票,用于支付B运输公司的运费,而在B公司提示付款时,万达公司账户的存款余额仅为8000元。开户银行除退票外,对万达公司处以1000元的罚款;B公司也要求万达公司赔偿其损失1000元。

  (4)8月9日,公司处理一批报废的办公用电脑,收到变价收I3000元,会计人员刘某按财务经理李某的意思将该笔款项以个人名义存储。

  (5)10月18日,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夏某因病住院,张某被临时安排接管夏某的工作。移交时,夏某直接将档案室的钥匙交给张某,总账会计孙某在场。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结合会计、金融、会计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万达公司在工行滨江分行下属分理处设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出纳人员张某要求经办人员更正金额做法是否符合规定?正确处理的方法是什么?

  (3)万达公司财务部签发支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开户银行对万达公司的处罚是否正确?分别说明理由。

  (4)B公司要求万达公司赔偿其1000元的损失是否合理?说明理由并正确计算赔偿金额。

  (5)会计人员刘某将电脑的变价收人以个人名义存储是否合法?其行为违反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6)出纳人员张某临时接管夏某的工作是否符合规定?会计工作交接存在哪些问题?分别说明理由。

答:(1)不合法。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存款人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多头开设基本存款账户。万达公司财务经理利用私人关系,在工行滨江分行下属分理处另设基本存款账户,属于多头开设,应予撤销。

  (2)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由原出具单位重开,不得更正。正确的做法:出纳会计张某应当退回该原始凭证,由经办人员到原出具单位重开。

  (3)万达公司财务部签发支票的行为不合法,出票人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开户银行对其处罚是正确的,按支付结算制度的规定,单位签发空头支票,开户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出票金额处5~o但不少于1000元的罚款。该案例中,按出票金额的5%计算的罚款(12000 x5%)小于1000元,应处以1000元罚款。

  (4)不合理,按支付结算制度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持票人有权要求赔偿出票金额2%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应为240元(12000x2%)。

  (5)不合法。按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箅,不得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或单位的各项收入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储)。会计人员刘某未如实核算、反映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违反了客观公正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财务部经理李某未能依法办事,违反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6)出纳人员张某接管夏某的工作不合法。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移交中存在的问题:①夏某应当编制移交清册,并将各种会计档案资料逐项点交,不能直接将档案室钥匙直接交给张某;②一般会计人员的移交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而不应由总账会计监交。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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