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工程建设监理阶段、范围和目标
第三章 监理组织机构
第四章 开工准备工作
第五章 工程进度控制
第六章 工程质量控制
第七章 工程投资控制
第八章 合同管理
第九章 信息管理
第十章 设计变更管理
第十一章 施工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二章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
第十三章 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四章 监理流程图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广州市内环路放射线黄埔大道,位于天河区,自广州大道起至暨南大学正门止,此标段全长6122M。此路段为东西交通主干道。
广州市内环路放射线增槎路,位于荔湾区西北部,全长3260M。此路段是广州—佛山、花都进入高速公路的入口通道。
广州市内环路放射线东晓南路,位于海珠区海印桥南面,长约6000M。此路段部分新开、部分扩宽的道路,建成后由海印桥往南直入东晓路到南洲路,向左去洛溪大桥,向右转向工业大道,沟通海珠区南北交通,改善南洲湾、昌岗路、新港及海印桥的交通环境。
2、建设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建设公司
3、工程项目名称:广州市内环路放射线黄埔大道、增槎路、东晓南
路沥青砼摊铺工程。
4、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天河区)、增槎路(荔湾
区)、东晓南路(海珠区)。
5、项目总投资: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约为9000万元。
6、建设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2000年9月开始,约三个月。
第二章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阶段、范围和目标
1、建设监理阶段: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监理。监理服务的期限自业主通知进场工作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的保修期结束再加一个月时止。
2、监理的范围:广州市内环路放射线黄埔大道、增槎路、东晓南路的路面、桥面沥青砼摊铺工程。
3、监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按最后审定的工程预算造价对工程量及投资进行控制,将工程投资控制在规定的投资范围内。
(2)工期目标:按招标文件本工程的施工计划于2000年9月开始,总工期约3个月。按要求审定施工组织设计的工期,并按施工进度计划来监督施工进度,保证工程按施工合同工期完成,力争提前完成。
(3)质量目标:优良。争创省样板。
4、监理工作的依据:
(1)国家及当地批准的本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及管理程序。
(2)现行国家对工程建设的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
(3)建设部建监(1995)737号文《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4)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
(5)建设招标、投标文件及附件A约定内容、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本工程项目业务的合同。
(6)内环路放射线黄埔大道、增槎路、东晓南路的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说明文件。
(7)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章 监理组织
1、监理组织机构图:
黄埔大道、增槎路、东晓南路沥青砼摊铺
| 工程施工监理部 |
|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
| 技术顾问 1人 |
| 测量监理工程师 1人 | 试验监理工程师 2人 | 计量监理工程师 1人 | 合同信息管理 1人 | 拌和厂监理工程师 1人 | 安全文明、交通协调监理工程师 1人 |
总监代表 1人
| 质量监理工程师 2人 |
| 增槎路标段 总监代表 1人 质量监理工程师 2人 |
| 东晓南路标段 总监代表 1人 质量监理工程师 2人 |
1、组织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文件进行会审,督促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图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
2、审查工程项目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分包合同。
3、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4、审查施工单位主要人员的资质证书,特种工种人员的上岗证。
5、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保证的措施。
6、审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选订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对影响工程安全、使用功能、观感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预控。
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签发开工令。
第五章 工程进度控制
1、严格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2、组织现场协调会,协调内、外关系,检查上次协调会的执行情况,解决管理上的问题及现场有关进度、质量和投资事宜。
3、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总的施工布置,组织施工生产。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总体规划,总进度计划,月(旬)计划及其可行性、合理性,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施工。
5、定期检查(初步按月末终查)施工进度设计。动态控制,调整进度计划。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执行,并对进度控制提出咨询意见,要求施工单位绘制工程形象进度图。发现影响工程进度立即检查、分析原因,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调整计划和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实现合同工期。
6、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日志。
7、由于承包方原因拖延工期者,按合同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对工期提前者,按合同约定实行奖励。
8、审核沥青拌和厂的供料计划,并督促其按计划执行。
9、在施工过程中,将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对比,并据以调整计划。每月向业主提交各种进度控制报表。
第六章 工程质量控制
1、协助业主确认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审核承包单位的资质及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2、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及质量监督制度,完善职责分工,落实质量控制责任。
3、审核设计图和设计资料,建立完善的资料签发制度。
4、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图和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施工及保证质量措施落实情况。
5、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有关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各部位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质量检验程序进行自检,评定后报送监理工程师检查、核定。
6、督促施工单位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高施工质量。
7、各种建筑材料、主要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到货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报送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质量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工艺要求。监理单位按质量检查预控,必要时现场抽样送检,未经签证,不得使用。
8、审查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和设备年检证,不合格的不准进场。
9、编制监理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按时上报质量控制报表。
10、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按规定程序办理。行使质量监督权,必要时下达停工指令,待施工单位整改后,再复工,确保质量,制止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不负责的施工。
11、严格质量检验及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规范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第七章 投资控制
1、核验、量测、签认已完工程量,不合格者不予签认,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不应计入工程量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凭证,按承包合同规定的付款办法,根据核实已完成工程数量、质量签发会付凭证。防止过早、过量支付签发付款凭证。
2、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工程量和程序。
3、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月、季验工报表,严格按现行文件规定办理验收签证。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决算,进行对比分析,提出控制投资措施。
5、收集有关概、预算文件、定额、单价,审核施工单位套用的定额和单价。
6、进行风险预测,采取防范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的发生。
7、主动搞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安装及其外部协调、配合、避免造成对方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地处理索赔。
8、定期向业主报告投资动态情况。
第八章 合同管理
1、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副本,总监签字后由合同管理人员归档体系。
2、定期向业主上报各有关各合同的执行情况,从投资、进度、质量控制角度分析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尽量减少业主被索赔。
3、收集资料,参加反索赔谈判,协助业主处理经济方面的法律纠纷。
4、协调各有关双方执行签合同。
第九章 信息管理
1、技术资料、信息资料,由总监签阅,盖章存档,借阅登记。
2、尽量将资料、信息输入电脑,以便管理、查阅。
3、各方接收指令、信息、签字确认,反馈时间从速,从签认时算起反馈时间不多于1-2天。
4、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应做的资料整理工作,监理资料整理归档及向业主移交工作。
第十章 设计变更管理
1、工程变更、设计变更,事前应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分析,按程序办理变更。
2、审核变更是否符合设计变更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
3、如变更导致投资增加、工期延长,必须报业主审批。
第十一章 施工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督促其实施。在施工过程,定期检查安全防护工作。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检查安全操作及安全设施,按程序签发安全操作手续上岗,纠正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强化安全管理活动,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控制事故的发生,减少损失。
3、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控制施工噪音及减少沥青污染环境,注意运输过程沥青料不散落马路。
第十二章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
1、一般事故,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原因,并责成事故责任方写出事故报告及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处理。
2、重大事故,由监理组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及通知建设方、质量安全监督站(同时按规定时间内上报主管部门),由质量监督安全站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并责成责任方写出事故报告和提出具体处理方案,经设计院和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处理。
3、事故处理后,责任方应提出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报告监理组,按规定程序处理,由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验收,将处理文件报送建设单位、监督安全站。事故处理结果,必须经质监站复查、确认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三章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2、根据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3、组织工程初检、参加竣工交接验收工作,审查初验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第十四章 监理流程图
1、开工申请签认程序
2、工程测量签认程序
3、工程停工、复工令签发程序
4、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签认程序
5、工序交接检验程序
6、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
7、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8、工程量计量程序
9、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10、工程设计变更程序
11、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12、协调会议纪要签发程序
13、工程款支付签核程序
1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15、单位、单项工程验收程序
16、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17、索赔处理程序
1、开工申请签认程序
| 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已完成 | |||||
| 施工单位 | |||||
| 审查施工单位准备情况 1、各项报批手续已完成、“三通一平”完成 2、明确工程有关各方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3、确定协商联络方式 4、落实建设单位与驻地监理人员双方的授权情况 5、施工单位的人力、机械、技术各方面准备情况 6、组织人员熟悉图纸,完成技术交底工作 7、现场测量轴线,标高经过核查无误 | |||||
|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业主代表 | |||||
| 签发开工令 | |||||
| 总监理工程师 | |||||
| 施工测量 定位测量 过线、轴线、标高 | |||
| 施工单位 | |||
| 审查、核实或复测 | |||
| 监理工程师 | |||
| 签 认 | |||
| 监理工程师 | |||
| 施 工 | |||
| 1、发现严重质量问题 2、发现严重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 3、发现材料、设备不合格 4、其它应该停工的问题 | |||||||||
| 监理工程师 | |||||||||
| 向施工单位下达停工令 | |||||||||
| 总监理工程师 | |||||||||
| 按停工令要求进行整改 | |||||||||
| 施工单位 | |||||||||
| 整改完成、申请复工 | |||||||||
| 施工单位 | |||||||||
| 检查、核实整改情况 | |||||||||
| 监理工程师 | |||||||||
| 检查不合格指令返工 | 检查合格准予复工 | ||||||||
| 总监理工程师 | |||||||||
| 材料、构配件设备 进场报验单 | |||||||||||||
| 施工单位 | |||||||||||||
| 监理工程师 | |||||||||||||
| 抽查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 | 对影响使用功能或观感的原材料等进行质量控制 | ||||||||||||
| 不合格 | 合格 | ||||||||||||
| 不同意签发报验单 | 同意签认 | ||||||||||||
| 现场检验质量 | |||||||||||||
| 施工单位 | 返修 | ||||||||
| 工序施工完毕 | |||||||||
| 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初验 | 不合格 | ||||||||
| 通知驻现场工程师或其代表 | |||||||||
| 会同现场检查 | 审核质量保证资料 | ||||||||
| 合格 | 不合格 | ||||||||
| 签署质价合格意见 | ||||||||
| 进行下一道工序 | ||||||||
| 施工单位 | ||||||||||
| 质量保证资料齐全 | 隐蔽/分部工程、自检专职检、初验 | 分部、分项工程自评合格 | ||||||||
| 报监理审核 | ||||||||||
| 监理工程师签认 | ||||||||||
| 审核质量保证资料 | 检查隐蔽/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完成 |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 ||||||||
| 不合格 | 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 | |||||||||
| 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 |||||||||||||||||||||||||
|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 核定分包单位 | ||||||||||||||||||||||||
| 核定原材料质量 | 隐蔽工程验收 | 签认分部分项工程质量 | |||||||||||||||||||||||
| 监理签认后进行下一工序 | |||||||||||||||||||||||||
| 监理单位组织竣工初验 | |||||||||||||||||||||||||
| 业主、施工、监理参加竣工验收 | |||||||||||||||||||||||||
| 施工单位报质量安全监督站核定竣工工程质量等级 | |||||||||||||||||||||||||
| 监理签发竣工移交证书 | |||||||||||||||||||||||||
| 填报月(度)工程量报表 | |||||||
| 施工单位 | |||||||
| 现场核定/量测/认定工程量 | 不接受 | ||||||
| 监理单位 | |||||||
| 报监理预算复核 | 在监理月报填写认定工程师量 | ||||||
| 监理单位 | |||||||
|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 |||||||
| 业主作为月进度款付款依据 | |||||||
| 施工单位 书面提出工程变更 | |||||
| 总监室 | |||||
| 与业主联系 | 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 | ||||
| 接受 | 不接受 | ||||
|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就变更费用与乙方协商 | |||||
| 与业主联系 | 总监批复工程变更 | ||||
| 建设(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 ||||||||||||||
| 监理组审核 | 不同意 | |||||||||||||
| 设计单位变更后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书 | ||||||||||||||
| 总监组织审核 | ||||||||||||||
| 修改 | ||||||||||||||
| 编制调整预算 | ||||||||||||||
| 现场监理 工程师 | 总监审核 | 与业主联系 | ||||||||||||
| 按设计变更组织施工(施工单位 | 投资控制 | |||||||||||||
| 签订承(发)包合同 | |||||||||
| 业主与施工单位 | |||||||||
| 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 |||||||||
| 施工单位 | |||||||||
| 不同意 | 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 | ||||||||
| 监理单位 | |||||||||
| 编制年、季、月实施计划 | 修改实施进度计划 | ||||||||
| 施工单位 | 施工单位 | ||||||||
| 不同意 | 审查施工计划 | 动态 | |||||||
| 监理单位 | 管理 | ||||||||
| 施工单位实施计划 | " 跟踪 | ||||||||
| 控制 | |||||||||
| 监理单位检查计划实施情况 | 偏出 | ||||||||
| 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 | |||||||||
| 据总进度计划编制下期实施计划 | 根据形象进度编写监理月报 | |||||||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
| 总监或现场监理工程师 主持协调会 | ||||
| 拟订会议纪要文稿 | ||||
| 总监或现场监理工程师校核 | 征求各有关方面、包括业主意见 | |||
| 修 改 | ||||
| 总监室签发 | ||||
| 施工单位 | 支付 | 业主 | ||||||||||||
| 支付申请 | 拒付 | |||||||||||||
| 总监室 | 支付证书 | |||||||||||||
| 质量监理工程师 | 投资控制工程师 | 现场计量工程师进度 | ||||||||||||
| 总监 | ||||||||||||||
|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 |||||||||||||||||||||
| 施工单位 | |||||||||||||||||||||
| 一般质量问题 | 一般质量事故 | 严重质量事故 | |||||||||||||||||||
| 按《建设部19年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执行 | |||||||||||||||||||||
| 各有关单位 | |||||||||||||||||||||
| 调查事故发生情况、初步分析、提出处理事故方案 | |||||||||||||||||||||
|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 | |||||||||||||||||||||
| 研究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及措施 | |||||||||||||||||||||
| 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 | |||||||||||||||||||||
| 提出事故处理的设计文件 | |||||||||||||||||||||
| 设计单位 | |||||||||||||||||||||
| 审查设计文件 | |||||||||||||||||||||
| 监理单位 | |||||||||||||||||||||
| 建设单位同意设计文件 | 同意设计文件指令施工单位执行,并预监督 | 执行设计 文件 | |||||||||||||||||||
| 总监理工程师 | 施工单位 | ||||||||||||||||||||
| 施工单位申请验收、单项工程验收申报表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单 | |||||||||||||
| 验核质量验收单 | 合同现场检查 | 检测资料 | |||||||||||
| 合格 | 不合格 | ||||||||||||
|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 |||||||||||||
| 签署中间验收 | |||||||||||||
| 施工单位 | |||||||||||||||||||||
| 土建工程竣工设备完成试车调试 | |||||||||||||||||||||
| 自评合格提出验收申请 | |||||||||||||||||||||
| 施工单位提交 | |||||||||||||||||||||
| 工程技术资料 (含竣工) | 质量签证文件 | 工程结算资料 | |||||||||||||||||||
| 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资料组织初验 | |||||||||||||||||||||
| 合格 | |||||||||||||||||||||
| 总监组织承包设计全面检查验收 | |||||||||||||||||||||
| 同意验收 | |||||||||||||||||||||
| 质监站核验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 审核结算书 | ||||||||||||||||||||
| 质量安全监督站质量认证 | 处理工程索赔 | ||||||||||||||||||||
| 签署工程验收证书 | |||||||||||||||||||||
| 工程交接 | |||||||||||||||||||||
| 使用、保修 | 支付工程款 | ||||||||||||||||||||
| 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报告 | ||||||||||||
| 总监主持审核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 | ||||||||||||
| 索赔理由成立? | 不成立 | |||||||||||
| 索赔依据有效完整? | 不完整 | |||||||||||
| 索赔计算正确? | 不正确 | |||||||||||
| 接受索赔报告与对方协商 | 业 主 | |||||||||||
| 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 | ||||||||||||
| 仲裁机构 | 调整 - | 意见一致 | ||||||||||
| 仲裁 | ||||||||||||
| + | ||||||||||||
| 拟索赔意见或批复 | 业 主 | |||||||||||
| 双方意见一致后签署 | ||||||||||||
| 总监理工程师 | ||||||||||||
| 索赔生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