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三三三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已经集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2015年1月1日
(电子公文)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三三三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
为牢固树立“三不四可”指导思想,深入推进“三基三抓一追究”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激励约束机制作用,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铁山 杨建国
副组长:马 源 王 玉 徐建明 张友谊 张兆锋
万善福 巩国顺 裴大文 张富有 张允春
刘银志 王 良 倪政新 仵自连 杨玉生
赵海龙 张建国 张金常 杜 波 涂兴子
张电子 李 毛
成 员:集团相关副总师,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集团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杜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核对象
集团安全绩效工资挂钩单位、集团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中有安全考核权重的单位。
按照《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全生产奖罚办法》(中平〔2015〕5号)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全风险抵押管理办法》(中平〔2015〕6号)对机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三、考核周期
每月度考核一次。
四、考核方法
(一)集团日常考核。安全绩效考核与日常安全监察(检查)相结合,上级、集团、业务部门安全监察(检查)信息用于绩效考核,做到考核工作日常化、动态化。
1.煤炭板块(原煤生产、建井、勘探、重组煤矿管理单位,下同)。安监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处,平煤股份和许平煤业通风、地测、生产、开掘、机电等职能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分管单位本部门对应要素的日常考核。各部门考核要素、权重如下表:
考核
项目
| (要素) | 安全 目标 | 安全 管理 | 安全责任追究与激励约束 | 安全 基础 | 安全重点 | |||||
| 通风 管理 | 瓦斯 治理 | 水害 防治 | 采煤 管理 | 开掘 管理 | 机电 管理 | |||||
| 分值 | 15 | 15 | 10 | 10 | 8 | 10 | 8 | 8 | 8 | 8 |
| 权重 | 0.15 | 0.15 | 0.1 | 0.1 | 0.08 | 0.1 | 0.08 | 0.08 | 0.08 | 0.08 |
| 考核责任部门 | 安监局煤矿 监察处 | 安监局煤矿 监察处 | 安监局煤矿 监察处 | 安监局煤矿 监察处 | 平煤股份许平煤业通风部门 | 平煤股份许平煤业通风部门 | 平煤股份许平煤业地测部门 | 平煤股份许平煤业生产部门 | 平煤股份许平煤业开掘部门 | 平煤股份许平煤业机电部门 |
3.地面非化工板块。安监局监察三处牵头负责,平煤股份(质监中心、机电处等)、建工集团、物流集团、医疗集团、物业事业部有关业务职能管理部门配合(参加考核及提供日常安全检查信息),对地面非化工重点单位进行安全绩效日常考核。
(二)集团集中考核。集团每月组织分别对煤炭板块和地面三分之一重点单位、六分之一非重点单位进行集中安全绩效考核,并对集团考核责任部门考核工作情况和基层单位安全绩效自查考核工作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查验。被集中考核单位当月安全绩效以集中考核结果为准。
(三)单位自查考核。促进基层单位安全第一责任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强化自主安全管理,鼓励单位自查自纠。
1.基层单位必须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绩效考核及奖惩办法,每月组织安全绩效自查考核,并保存完整自查考核资料。
2.基层单位安全绩效自查考核或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隐患和问题,正在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并已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且已纳入单位自查考核的,集团考核查出时不扣分。
3.集团日常考核、集中考核中,基层单位陪同考核人员,认真主动检查,汇报、填写的查出隐患和问题整改三联单与集团考核人员查出隐患和问题一致的,集团考核减半扣分。
(四)各考核责任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度的考核资料(考核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考核总结、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经本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集团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
集团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资料进行汇总。考核结果经集团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分别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和经济运行部。
五、月度安全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办法
集团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
基层单位月度考核得分=100分-∑(各考核项目、要素扣分)±∑(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等加、扣分)。
六、评分办法
(一)煤炭板块基层单位执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炭板块基层单位“三三三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分办法》(祥见附件1)。
(二)化工板块基层单位执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化工板块基层单位“三三三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分办法》(祥见附件2)。
(三)地面非化工板块基层单位执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地面非化工板块基层单位“三三三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分办法》(祥见附件3)。
(四)根据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和集团安全管理实际需要,集团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可适时对评分办法中的考核要素、内容、权重进行补充完善。
七、考核奖罚
(一)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结果与单位工资挂钩,月度考核,月度兑现。
1.煤炭板块单位,以集团核定单位工资基数的30%作为安全绩效工资。基准分为85分,考核达到基准分,兑现全部安全绩效工资;每高于基准分1分,增发单位工资基数的1%,增发最多不超过15%;每低于基准分1分,扣减单位工资基数的1%,扣减最多不超过30%。
2.地面单位,以集团核定单位工资基数的20%作为安全绩效工资。基准分为90分,考核达到基准分,兑现全部安全绩效工资;每高于基准分1分,增发单位工资基数的1%,增发最多不超过10%;每低于基准分1分,扣减单位工资基数的1%,扣减最多不超过20%。
3.人力资源部依据考核结果,按安全绩效工资挂钩标准进行月度兑现。
(二)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结果与单位班子成员个人年薪挂钩,月度考核,年度兑现。
1.煤炭板块单位基准分为85分,地面单位基准分为90分,年度12个月考核结果算术平均值,经年度安全结果修正,达到基准分,按标准兑现安全权重年薪;每增加(减少)1分,党政主要负责人增发(扣减)年薪标准金额的5%,分管安全生产线副职增发(扣减)年薪标准金额的4%,其他副职增发(扣减)年薪标准金额的3%,增发(扣减)最多不超过年薪标准金额的20%。
发生死亡事故或一级非伤亡事故的,取消单位分管副职年度安全绩效考核增发年薪资格;对上述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经发现核实的,取消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绩效考核增发年薪资格。
2.经济运行部依据考核结果,按年薪标准金额进行年度兑现。
八、工作要求
(一)考核责任部门必须认真组织,严格依法、依规、依标准,公平、公正,刚性考核。对考核工作走过场,考核结果无依据,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或应付考核工作,多单位并列报分的部门,按照《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全生产奖罚办法》(中平〔2015〕5号)、《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全风险抵押管理办法》(中平〔2015〕6号)进行处罚和通报。
(二)集团对考核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考评,对考核工作不认真,打人情分,严重失职、违纪人员,经调查核实,进行严肃责任追究和处理。
九、考核加分、扣分
(一)考核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集团月度安全绩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再给予加分或扣分。
1.平煤股份和许平煤业采煤工作面、开掘工作面、通风专业(重点监控的采掘工作面突出防治和瓦斯抽采)安全质量标准化月评比第一、二、三名,经集团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当月对工作面、通风专业单位分别加0.5分、0.3分、0.2分;倒数第一、二、三名工作面、通风专业单位同值扣分;同一单位,各名次工作面加分(扣分)累计计算。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11个部分,集团季度考评,每个部分第一、二、三名,经集团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当季度末月对单位分别加0.5分、0.3分、0.2分;倒数第一、二、三名单位同值扣分;同一单位,各部分、各名次加分(扣分)累计计算。
2.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集团季度考评第一、二、三名,当季度末月对单位分别加0.5分、0.3分、0.2分;倒数第一、二、三名单位同值扣分。
3.煤矿安全培训工作,集团季度考评第一、二、三名,当季度末月对单位分别加0.5分、0.3分、0.2分;倒数第一、二、三名单位同值扣分。
4.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集团季度考评,煤炭板块单位和地面单位第一、二、三名,当季度末月对单位分别加0.5分、0.3分、0.2分;倒数第一、二、三名单位同值扣分。
5.安全管理效果明显,经上级或集团级组织召开现场会学习推广的,由基层单位向集团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视安全效果,一次性加1~2分。
(二)考核扣分
考核发现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在集团月度安全绩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视严重程度,再扣减1~2分。
1.为掩盖隐患,考核、检查时故意停工、停产的。
2.隐瞒安全工作真实情况,瞒报采掘头面、施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弄虚作假的。
3.未开展月度自查考核或自查考核结果严重脱离实际的。
十、附则
(一)本办法所指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分别对应集团A级隐患、B级隐患、C级隐患(参考《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追究规定》)。
(二)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权归集团。《关于印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三三三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中平〔2014〕4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炭板块基层单位“三三三一”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分办法
2.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化工板块基层单位“三三三一”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分办法
3.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地面非化工板块基层单位“三三
三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分办法
附件1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炭板块基层单位“三三三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分办法
| 序号 | 考核项目 及标准分 | 考核要素 | 考 核 内 容 | 考核方式 | 评 分 办 法 | 考核部门及权重 | |
| 一 | 安全目标15分 | 零死亡 | 杜绝死亡事故。 | 查安全生产信息、记录、通报、事故台账。 | 发生死亡事故扣15分。 | 安监局煤矿监察处 0.15 | |
| 零事故 | 杜绝一级非伤亡事故。 | 查安全生产信息、记录、通报、事故台账。 | 发生重伤事故的,1人扣10分;发生3人及以上轻伤事故的,1起扣10分。 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的,1起扣10分;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的,1起扣5分。 | ||||
| 零超限 | 杜绝煤与瓦斯突出和计划外高浓度瓦斯超限责任事故。 | 现场查措施落实。 查瓦斯监测报表、曲线。 查安全生产信息、记录、通报、事故台账。 | 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1起扣15分。 发生计划外高浓度瓦斯超限(浓度≥3%)1起扣15分;发生1起1.5%≤浓度<3%计划外瓦斯超限扣5分;发生1起1.0%≤浓度<1.5%计划外瓦斯超限扣3分。 有效控制计划内瓦斯超限事故。因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1起浓度≥3%超限(不含反风演习)扣2分,因对勘探工程处打钻监管不到位发生的超限,1起扣监管责任矿井1分;发生1起1.5%≤浓度<3%超限(不含反风演习)扣1分,因对勘探工程处打钻监管不到位发生的超限,1起扣监管责任矿井0.5分。 1个月内发生2起计划外瓦斯超限的扣15分;发生瓦斯超限后,出现瞒报1起扣15分,迟报、谎报1起扣10分;未建立瓦斯异常信息分析制度或落实不到位的,1处扣3分。 | ||||
| 二 | 安全管理15分 | 贯彻落实上级安全要求 | 1.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及河南省“双十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员工熟知集团“三不四可”安全指导思想、“三基三抓一追究”安全管理模式、三零安全目标。 3.贯彻落实上级其他安全要求。 | 现场抽查科、区、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及员工不少于3人。 | 科、区、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未熟知“双七条”及河南省“双十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1人次扣0.2分。 员工未熟知“三不四可”安全指导思想、“三基三抓一追究”安全管理模式、三零安全目标内容的,1人次扣0.2分。 | 安监局煤矿监察处 0.15 | |
| 领导 值班带班 | 领导带班值班下井符合《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矿领导带班值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 查矿井人员定位系统。 查下井记录、台账、管理档案。 | 下井次数不够的,1人次扣0.5分;下井记录填写不符合要求的,1项(处)扣0.2分。 出现空班的,1班(次)扣1分;下井信息、交记录、公示及档案管理不到位的,1项(次)扣0.5分。 人员定位卡转交他人携带,或下井记录弄虚作假的,1人次扣1分。 | ||||
| 定员管理 | 1.建立并落实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煤与瓦斯突出采掘工作面作业人数不超过集团中平〔2012〕272号等文件规定。 2.人员定位系统覆盖井下全部工作地点,入井人员佩戴定位卡。 | 查人员定位系统。 查入井人员定位卡管理记录、台账、档案。 | 煤与瓦斯突出采掘工作面作业人数超集团规定的,1班(次)扣1分。 人员定位系统未能覆盖井下全部工作地点的扣1分;入井人员不带定位卡或佩戴无效卡的,1人次扣0.2分。 | ||||
| 安全信息管理 | 1.安全信息管理符合《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2.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安全信息、资料、总结等。 | 查管理制度、台账、汇报记录。 | 安全信息管理责任机构不明确及相应的制度不健全,未做到每天24小时专人值班,无录音电话,1项(处)扣0.5分。 未按要求上报安全信息、资料、总结等,1次(项)扣1分;未按要求时间上报,1次(项)扣0.5分。 | ||||
|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 | 按照《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要求,开展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 查宣传培训文件、方案、制度、措施。 查实施运行记录、台账。 | 集团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办公室组织进行季度综合考评。 | ||||
| 应急管理 | 1.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本煤矿危险源分析、风险评价结果、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特点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评审、备案、颁发和实施,及时修订和更新。 3.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编制应急演练规划、计划和应急演练实施方案;依照批准的规划、计划和方案实施演练,应急演练所形成的资料应完整、准确,归档管理。 4.入井作业人员熟悉应急避灾路线;掌握自救器正确使用技能。 5.自救器按规定时间、标准检修、更换。 6.避难所建设符合规程要求。 | 查阅制度、文件、记录、台账。 查演练计划、方案记录、评估、总结。 现场随机抽查救护人员持证上岗不少于3人。 现场随机抽查应急避灾路线掌握及自救器正确使用技能掌握不少于3人。 现场查自救器更换管理记录、台账、档案。 现场查避难所建设情况。 | 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平顶山队组织,对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行季度综合考评。 未编制应急预案的扣2分;应急预案评审、备案、颁发欠缺的,1项扣0.5分。 未编制应急演练规划、计划和应急演练实施方案的,1项扣0.5分;未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的,1项扣1分;应急演练记录、评估、总结等资料不完整、不准确或未建档管理的,1处扣0.2分。 被抽查人员不能正确回答避灾路线等相关应急内容的,1人次扣0.5分;不能正确熟练佩戴自救器的,1人次扣1分。 自救器未按规定时间更换或未按规定检修的,1人次扣0.1分。 避难所建设不符合要求的,1处(次)扣2分。 | ||||
| 职业卫生 | 1.明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2.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年度申报、季度报送和监测、检测评价。 3.作业规程明确职业危害防治内容。 4.按规定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卫生档案。 5.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6.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相关告知。 7.执行国家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 8.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急性尘肺病及职业中毒事故。 | 查文件、制度、资料、档案、台帐。 查工作现场。 查上岗证件。 交流、访谈。 | 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职业卫生部分基本条件的,1项扣1分;不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职业卫生部分基本要求的,1处扣0.2分。 未明确管理机构的扣0.5分;无专职管理人员的扣0.5分;制度欠缺的,1项扣0.2分;制度内容不落实的,1处扣0.3分。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年度申报的扣1分;未及时上报季度报表的,1次扣0.2分;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检测评价的,1次(处)扣0.2分。 作业规程缺少职业病危害防治内容的,或落实不到位的,1处扣0.2分。 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无故欠缺的,1人次扣0.1分;体检结果未书面、及时告知本人的,1人扣0.1分;对职业病患者、疑似患者、需特殊保护的人员未及时进行妥善安置的,1人扣0.2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欠缺的,1项扣0.2分。 未按规定为员工配备防护用品的,1人次扣0.1分。 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未被告知岗位职业病危害的,1人扣0.1分;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的,1处扣0.3分;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的,1处扣0.2分。 存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违规情况的,1项(次)扣0.5分。 存在应查出而未查出的重大隐患1条扣3分,较大隐患1条扣1分,一般隐患1条扣0.2分;存在应整改、单位能整改而未整改的重复重大隐患1条扣3分,重复较大隐患扣1分,重复一般隐患1条扣0.2分。 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及职业中毒的,1人次扣1分。 | ||||
| 三 | 安全责任追究与 激励约束 10分 | 隐患 排查治理 | 1.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制度。 2.重大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实行“一案一档”管理。 3.完成集团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项目计划。 | 现场查隐患整改落实。 现场查隐患治理项目进度。 | 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的,1处扣2分。 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台帐弄虚作假的,1处扣1分。 重大隐患未做到“一案一档”管理的,1项扣1分。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项目未按集团规定期限开工、施工、验收,且未经程序调整、销号的,1项目扣3分。 | 安监局煤矿监察处 0.1 | |
| 责任追究 | 1.建立并落实重大隐患、重复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做到重患必停、有患必究。 建立、完善隐患责任追究处理纪要、台帐。 2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四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事故。 建立灾害异常参数和生产安全事故台帐。 | 查责任追究记录、台账。 落实被责任追究人员。 | 未建立重大隐患、重复隐患责任追究制度的扣1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1次扣0.5分。 未建立“三违”管理台帐的扣1分;“三违”台帐弄虚作假的,1处(次)扣0.5分。 未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扣1分。 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事故的,1次扣1分;追究落实不到位的,1人次扣0.5分。 灾害异常参数和生产安全事故汇报不及时,1项(处)扣0.5分;灾害异常参数和生产安全事故台账弄虚作假的,1处(次)扣0.5分。 | ||||
| 激励约束机制 | 1.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绩效自查考核。 2.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绩效奖惩制度。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 | 现场查安全绩效考核落实情况。 查安全绩效奖惩、风险抵押制度落实记录、台账。 | 未组织安全绩效考核扣的,1次扣1分;考核不到位的,1次扣0.5分。 未建立安全绩效奖惩制度,或未依据考核结果落实安全绩效奖惩兑现的,1项扣2分。 未建立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的,1项扣1分;未落实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的,1项扣1分。 | ||||
| 四 | 安全基础10分 | 安全质量标准化 | 1.建立健全层级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开展旬检、月评考核,对旬检、月评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并建档管理。 2.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施工生产,做到安全、标准、整洁、实用,做到文明生产。 3.完成集团下达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目标。 | 现场动态抽查质量达标,至少1开掘工作面、1采煤工作面、1主要系统。 现场上尺上线检查 查制度、档案。 现场抽查考试安全质量标准化本专业标准掌握情况不少于5人。 | 未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旬检、月评考核的,1项(次)扣3分,旬检、月评考核落实不到位的,1项(次)扣2分。 未对旬检、月评结果进行奖惩管理的,1项(次)扣3分。 未建档管理的扣2分。 现场抽查考试安全质量标准化本专业标准考试不合格,每人(次)扣0.5分。 示范工程施工地点作业规程、措施质量标准不符合要求的,1处扣1分。 施工安全质量未达标的,1开掘工作面或主要系统扣3分,1局部作业点(硐室)扣2分。 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考评,未达到规划等级的扣2分。 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考评,未达到最低等级(三级)的扣5分。 | 安监局煤矿监察处 0.1 | |
| 安全培训 | 1.制定培训计划,并与生产经营计划同下达、同考核、同奖惩。 2.建立全员安全培训档案,培训班每期一档。 3.结合矿井自然灾害因素,开展防突、防治水、应急避险等针对性安全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知识。 4.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带班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资格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其他生产岗位人员工做到先培训合格后上岗。 5.按照规定配齐配足特种作业人员。 6.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7.按照规定提取职教经费,按照比例上缴并合理使用。 8.建立培训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制度并认真落实。 | 检查计划与考核结果。 查培训档案和每期一档不少于3期。 现场抽查员工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知识。 现场抽查持证上岗情况。 查警示教育计划和活动资料。 查经费台账、结构工资相关制度台账及落实情况。 | 集团人力资源(安全培训)部门组织,结合集团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进行季度综合考评。 管理人员无证或证照无效上岗的,1人次扣1分。 员工未熟练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知识的,1人次扣0.5分。 员工未做到安全培训合格上岗的,1人次扣0.5分;全员安全培训档案不齐全的,1人次扣0.1分。 未按照规定配齐特殊工种的,1人次扣0.2分。 未开展有针对性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的扣1分。 | ||||
| 区队、班组建设 | 1.建立并落实以安全业绩为核心内容的区队对班组、班组对员工的层级化考核和奖惩制度。 规范班组长选拔任用制度,突出区队干部的班组管理经历。 2开展区队、班组自主安全培训,建立区队技能实训点。 3.建立并落实班组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安全教育、现场管控、安全技能培训和班组长队伍建设基础管理制度。 | 抽查井下生产区队不少于3个。 召开区队管理人员、班组长、员工座谈会。 查区队基础资料、管理台账。 | 未建立以安全业绩为核心内容的区队对班组、班组对员工层级化考核和奖惩制度的扣2分;制度不完善的,1处扣1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1项(处)扣0.5分。 班组长选拔聘用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 未开展区队班组自主安全培训的扣1分;未建立区队实训点的,1处扣0.2分;安全培训无针对性的扣0.5分。 未细化落实班组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安全教育、现场管控、安全技能培训和班组长队伍建设基础管理制度的,1项扣1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1处扣0.2分。 | ||||
| 五 | 安全重点50分 | 通风、防瓦斯、防灭火、防尘 管理 | 1.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进行施工管理。 2.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矿井、采区、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风量满足需要;采掘工作面布置合理。 3.图纸、报表、台账、记录齐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4.瓦斯管理制度完善,人员、仪器、仪表配备齐全,瓦斯防治及检查制度落实到位。 5.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防灭火系统完善,防自然发火管理制度及措施齐全并落实到位,按要求建立各种防火检查记录、管理台账。 6.完善矿井综合防尘供水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7.通风设施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通风、防瓦斯、防灭火、防尘管理管理实现动态达标。 8.严禁存在重大隐患情况下继续强行生产,严禁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情况下仍冒险生产。 | 现场查通风系统、防灭火系统、防尘完善与质量标准化达标。 现场查瓦斯管理制度、措施落实。 根据井型,现场抽查不少于1开掘工作面、1采煤工作面、1主要系统。 | 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通风部分基本条件的,1项扣1分;不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通风部分基本要求的,1处扣0.2分。 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的,1处扣2分。 专用回风巷未按规定完善或专回不专用的,1处扣2分。 采区通风系统未形成已布置采掘工程的,1采区扣2分;掘进工作面回风系统未完善而施工正头巷道的,1处扣1分。 未实现分区通风的,1处扣2分。 通风系统工程未按集团时间、进度、质量要求完成的,1项扣2分。 违反规定串联通风,或串联通风措施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1处扣2分;措施现场落实不到位的,1项扣1分;能够避免而未避免串联通风的,1处扣0.5分。 采区风门超过15组的,1采区扣1分;应建永久设施而建临时设施或临时设施超过时间规定的,1处扣1分。 井下爆炸材料库回风风流未直接引入矿井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的,1处扣2分;采区变电所没有通风系统的,1处扣1分;井下充电室通风系统不符合《规程》规定的,1处扣1分。 未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或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的,1项(台)扣1分;系统风量与风压不匹配的扣1分;进回风断面不够,出现风速超标的,1处扣0.5分。 测风站设置不全或测风周期、范围不符合要求的,1处扣0.5分。 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不全、通风系统图每月未按标准图例及时补充上图、多煤层开采的矿井缺分煤层通风系统图的,1处扣1分。 矿井、矿井一翼、采区通风系统调整未按规定报批的,1处扣1分。 未建立瓦斯异常(含打钻异常)信息分析制度的扣2分;瓦斯异常(含打钻异常)信息分析制度落实不到位的,1项(处)扣1分;记录不全或内容不完善的,1项(处)扣0.5分。 瓦检员配备不足或应专职而未专职的,1项(处)扣2分;瓦斯检查地点、次数、方式不符合规定的,1处扣1分;出现空班漏检或假检的,1处扣2分。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架间有局部瓦斯积聚现象,上下隅角悬顶面积超过2X5m2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1处扣1分。 未按要求制定瓦斯防治措施的,1处扣2分;措施现场落实不到位的,1处扣1分。 开采容易自燃煤层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编制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的,1项(处)扣2分;措施内容不完善、不符合规定的,1处扣1分。 矿井、工作面防灭火系统不完善的,1处扣2分。 未按措施要求开展预防性灌浆或注惰性气体、喷洒阻化剂的,1处扣1分;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不完善的,1处扣0.5分;考核记录不健全、不完善的,1处扣0.5分。 放顶煤工作面无防灭火专项设计或有自然发火威胁采掘工作面未制定防治自然发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1处扣1分。 未按要求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的,1处扣1分。 矿井综合防尘供水系统不完善的,1处扣1分;落实综合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处扣0.5分。 存在应查出而未查出的重大隐患1条扣3分,较大隐患1条扣1分,一般隐患1条扣0.2分;存在应整改、单位能整改而未整改的重复重大隐患1条扣3分,重复较大隐患扣1分,重复一般隐患1条扣0.2分。 存在重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3分;存在较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2分;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仍冒险生产的扣3分。 | 平煤股份许平煤业通风处 0.08 | |
| 煤与瓦斯突出治理 | 1.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进行施工管理。 2.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两个“四位一体”要求,治理措施执行到位。 3.落实《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实施细则》,实现抽采达标。 4.完成集团核定的安全达标煤量、区域瓦斯治理工程量、打钻量、瓦斯抽采量、瓦斯利用量五项指标月度计划。 5.落实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双十条”规定。 6.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下继续强行生产,严禁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情况下仍冒险生产。 7.瓦斯区域治理工程按集团计划开工、施工、验收、投入使用。 | 现场查区域和局部治理措施落实,至少1开掘工作面、1采煤工作面。 现场抽查抽采达标落实,至少1重点掘进工作面、1重点采煤工作面。 查五量月度计划完成记录。 现场查区域瓦斯治理工程进度。 | 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通风部分相关瓦斯治理基本条件的,1项扣1分;不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通风部分相关瓦斯治理基本要求的,1处扣0.2分。 不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的,1处扣0.5分。 五量指标考核弄虚作假的,1处(次)扣3分。 未完成集团核定的五量指标月度计划的,1项扣3分。 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应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而未鉴定、鉴定突出煤层而未按突出危险管理的,1处(次)扣3分。 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未编制防突专项设计并取得批复的,1处(次)扣2分。 采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规程》145条规定,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1处(次)扣3分。 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施工时未编制防误揭煤安全技术措施,或未严格落实措施,或未进行临时预报、通报相关部门的,1处(次)扣2分。 近距离开采保护层“三探一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处(采掘工作面)扣2分。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出现地质构造,煤层赋存发生变化,打钻出现喷孔、夹钻、响煤炮等突出征兆,未及时补充、修改防突措施或未制订针对性防突措施的,1处(次)扣2分。 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突出危险性参数测定的,1处(次)扣2分。 未按规定对打钻监管、考核、验收的,1处(次)扣2分。 突出危险区域采掘工作面未编制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或未经集团批复的,1处(次)扣1分。 突出煤层使用综掘机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未经集团批复的,1处(次)扣1分。 区域防突措施未按设计施工的,1处扣1分。 采掘工作面抽采系统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1处扣1分。 打钻作业地点未按要求使用打钻“三防”(防尘、防火、防喷)装置的,1处(次)扣1分。 抽采钻孔联网后,负压、抽采瓦斯浓度不符合要求的,1处(次)扣1分。 矿井未每月组织对瓦斯防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的,1处(次)扣1分;未建立验收台帐的,1处(次)扣0.5分;瓦斯防治指标验收不认真,台帐不规范的,1处(次)扣1分。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处(采掘工作面)扣1分。井下压风自救管路未安装到位的,1处扣2分;出口压力、人均供风量等不符合要求的,1处扣1分。 打钻视频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或管理不到位的,未建立视频监控值班记录和视频监钻管理台账的,1处扣1分。 存在应查出而未查出的重大隐患1条扣3分,较大隐患1条扣1分,一般隐患1条扣0.2分;存在应整改、单位能整改而未整改的重复重大隐患1条扣3分,重复较大隐患扣1分,重复一般隐患1条扣0.2分。 存在重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3分;存在较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2分;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仍冒险生产的扣3分。 区域瓦斯治理工程计划项目未按集团规定期限开工、施工、验收、投入使用,且未经程序调整、销号的,1项目扣3分。 | 平煤股份许平煤业通风处 0.1 | |||
| 水害防治 | 1.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进行施工管理。 2.健全矿井防治水规章制度,完善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建立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和装备。 3.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探放水、带压开采、注浆堵水等水害防治措施现场落实到位。 4.矿井水文动态观测系统、矿井防排水系统、防水设施符合规定。 5.严禁存在重大隐患情况下继续强行生产,严禁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情况下仍冒险生产。 6.区域水害治理工程按集团计划开工、施工、验收、投入使用。 | 现场查措施落实,不少于1开掘工作面、1采煤工作面,或2开掘(采煤)工作面。 现场查治理工程进度及验收、移交记录。 | 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部分基本条件的,1项扣1分;不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部分基本要求的,1处扣0.2分。 矿井防治水规章制度、基础资料不齐全的,1处扣0.2分。 物探或钻探等水害防治措施现场落实不到位的,1处扣1分。 矿井水文动态观测系统不完善的扣0.5分。 矿井排水系统不完善的扣3分;采区排水系统不完善的,1采区扣1分;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不完善的或防水设施不完好,1工作面扣0.5分。 存在应查出而未查出的重大隐患1条扣3分,较大隐患1条扣1分,一般隐患1条扣0.2分;存在应整改、单位能整改而未整改的重复重大隐患1条扣3分,重复较大隐患扣1分,重复一般隐患1条扣0.2分。 存在重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3分;存在较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2分;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仍冒险生产的扣3分。 区域水害治理工程计划项目未按集团规定期限开工、施工、验收、投入使用,且未经程序调整、销号的,1项目扣3分。 | 平煤股份许平煤业地测处 0.08 | |||
| 采煤 管理 | 1.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进行施工管理。 2.作业规程和措施针对性、操作性强,审批手续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齐全,作业规程每2个月至少组织1次复审并有复审意见。 3.有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及地质和水文地质分析、预报制度,技术管理体系健全;有支护材料管理台账。 4.作业前进行隐患排查,并实行闭合管理。 5.工作面的支护形式、支护参数符合要求。 6.工作面出口畅通,回风巷和运输巷断面满足通风、运输、行人、设备安装、检修的需要;作业范围内支护完好,无失修巷道。 7.作业场所卫生整洁,照明符合规定;工具、材料等放置整齐,管线吊挂规范,图牌板内容准确、清晰。 8.严禁存在重大隐患情况下继续强行生产,严禁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情况下仍冒险生产。 9.爆破管理制度符合集团要求,措施落实到位。 10.按规定配备放炮员、持证上岗,爆破作业规章制度、措施现场落实到位。 | 根据井型,现场查1~2个采面工作面。 抽查规程、记录、台账。 | 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采煤部分基本条件的,1项扣1分;不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采煤部分基本要求的,1处扣0.2分。 出现被上级责令停产的采煤工作面1处(次)扣2分。 未做到“一工程一措施”的,1项扣1分;作业规程和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1项扣0.5分;审批手续不完备,贯彻、考核或签字记录不齐全,或作业规程未做到每2个月至少组织1次复审并有复审意见的,1项扣0.5分。 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处扣1分。 无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及地质和水文地质分析、预报制度的,1项扣1分;制度不完善的,1处扣0.5分;未建立支护材料管理台账的,扣1分,台账不完善的,1处扣0.5分。 工作面的支护形式、支护参数不符合要求的,1处扣0.5分。 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畅通,人行道宽度低于0.8m,综采(放)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度小于1.8m,其他小于1.6m的,1处扣1分。 采煤工作面机、风巷严重变形,影响行人、通风的,1处扣2分;超前支护距离小于20m,1处扣2分;初撑力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1处扣0.5分。 工作面设备不完好,保护不齐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措施不完善的,1处扣1分。 作业场所照明不符合规定,工具、材料堆放混乱,管线吊挂不规范,图牌板内容不准确、不清晰的,1处扣0.5分。 动态抽查工作面安全质量未达标的,1采面扣2分。 爆破管理规章制度缺失的,1项扣0.5分;不完善的,1项扣0.2分。 放炮员缺员的,1人次扣1分;无证上岗的,1人次扣2分。 爆破作业制度、措施现场落实不到位的,1处扣0.5分。 存在应查出而未查出的重大隐患1条扣3分,较大隐患1条扣1分,一般隐患1条扣0.2分;存在应整改、单位能整改而未整改的重复重大隐患1条扣3分,重复较大隐患扣1分,重复一般隐患1条扣0.2分。 存在重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3分;存在较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2分;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仍冒险生产的扣3分。 | 平煤股份生产处 许平煤业 生产技术处 0.08 | |||
| 开掘 管理 | 1.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进行施工管理。 2.有矿压观测、分析、预报制度。 3.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审批手续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齐全,作业规程每2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复审并有复审意见。 4.作业场所应有规范的施工图牌板。 5.作业前进行隐患排查,并实行闭合管理。 6.临时支护措施到位,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7.无不合格工程。 8.无失修巷道。 9.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生产,现场做到安全、标准、整洁、实用,实现工作面、系统动态达标。 10.爆破管理制度符合集团要求,措施落实到位。 11.按规定配备放炮员、持证上岗,爆破作业规章制度、措施现场落实到位。 12.严禁存在重大隐患情况下继续强行生产,严禁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情况下仍冒险生产。 | 根据井型,现场查1~2个开掘(巷修)工作面。 抽查规程、记录、台账。 | 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掘进部分基本条件的,1项扣1分;不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掘进部分基本要求的,1处扣0.2分。 出现被上级责令停产的开掘工作面1处(次)扣2分。 未做到“一工程一措施”的,1项扣1分;作业规程和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1项扣0.5分;审批手续不完备,贯彻、考核或签字记录不齐全,或作业规程未做到每2个月至少组织1次复审并有复审意见的,1项扣0.5分。 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处扣1分。 作业场所无施工图牌板的,1处扣1分;施工图牌板内容不准确、不规范、不清晰的,1处扣0.5分。 临时支护措施不到位,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可靠的,1处扣1分。 工程不合格工程,1处扣2分。 严重失修巷道,1处扣2分。 动态抽查工作面安全质量未达标的,1开掘面扣2分,1施工作业处(点)扣1分。 作业场所未做到安全、标准、整洁、实用,照明不符合规定,工具、材料堆放混乱,管线吊挂不规范的,1处扣0.5分。 爆破管理规章制度缺失的,1项扣0.5分;不完善的,1项扣0.2分。 放炮员缺员的,1人次扣1分;无证上岗的,1人次扣2分。 爆破作业制度、措施现场落实不到位的,1处扣0.5分。 存在应查出而未查出的重大隐患1条扣3分,较大隐患1条扣1分,一般隐患1条扣0.2分;存在应整改、单位能整改而未整改的重复重大隐患1条扣3分,重复较大隐患扣1分,重复一般隐患1条扣0.2分。 存在重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3分;存在较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2分;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仍冒险生产的扣3分。 | 平煤股份开拓处 许平煤业 工程计划处 0.08 | |||
| 机电运输管理 | 1.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进行施工管理。 2.落实矿用设备、钢丝绳、电缆等技术性能检测、试验制度,设备检修制度,设备准用制度,电气失爆安全检查等相关制度。 3.落实《规程》及相关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4.提升、运输、通风、压风、排水、供电、通讯、锅炉等设备的安全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5.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煤矿使用的设备必须按规定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6.严禁存在重大隐患情况下继续强行生产,严禁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情况下仍冒险生产。 | 现场查至少2条供电、提升、运输系统。 现场查提升、运输、供电、排水、主扇、压风、锅炉、通讯等关键设备。 现场查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及落实。 | 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运输部分基本条件的,1项扣1分;不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运输部分基本要求的,1处扣0.2分。 出现被上级责令停用的主要设备(五大件、主要运输系统)1台扣2分。 未制定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1处(次)扣1分;落实不到位的,1处(次)扣0.5分。 未执行《规程》、各级机电安全管理规定的,1处(次)扣2分;落实不到位的,1处(次)扣1分。 安全保护装置及设施不齐全或失效的,1项(处)扣2分。 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1处(次)扣3分。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的,1台扣2分;煤矿使用的设备未按规定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1台扣1分。 存在应查出而未查出的重大隐患1条扣3分,较大隐患1条扣1分,一般隐患1条扣0.2分;存在应整改、单位能整改而未整改的重复重大隐患1条扣3分,重复较大隐患扣1分,重复一般隐患1条扣0.2分。 存在重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3分;存在较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2分;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仍冒险生产的扣3分。 | 平煤股份许平煤业机电处 0.08 | |||
| 合计 | 100分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化工板块基层单位“三三三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分办法
| 序号 | 考核项目 及标准分 | 考核要素 | 考 核 内 容 | 考核方式 | 评 分 办 法 | 考核部门及权重 |
| 一 | 安全目标 10分 | 零伤害 | 实现零伤害。 | 查安全生产信息、记录、通报、事故台账。 | 发生重伤及其以上事故的扣10分。 发生轻伤事故的,1人次扣3分。 | 安监局危化监察处 0.1 |
| 零事故 | 实现零事故。 | 查安全生产信息、记录、通报、事故台账。 | 发生非伤害事故的,1起扣3分。 | |||
| 二 | 安全管理 15分 | 贯彻落实上级安全要求 | 1.员工熟知集团“三不四可”安全指导思想、“三基三抓一追究”安全管理模式。 2.贯彻落实其他上级安全要求。 3.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安全信息、资料、总结等。 | 现场抽查不少于3人。 查管理制度、台账、汇报记录。 | 员工不熟知“三不四可”安全指导思想、“三基三抓一追究”安全管理模式内容的,1人次扣0.2分,未按照要求贯彻落实安全要求的每次扣0.5分,未及时上报安全信息、资料、总结等的每次扣0.5分。 | 安监局危化监察处 相关板块责任部门 0.15 |
| 领导 值班带班 | 建立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及下现场制度。 | 现场抽查不少于3个生产车间安全活动记录。 | 未每月对值班及下现场进行考核、未及时公布考核结果的,1次扣2分。 公司级管理人员下现场次数少于规定的,1人次扣1分,存在不签名、代签的,1人次扣0.5分,调换班没有履行手续的,1人次扣0.2分。 | |||
| 安全机构 | 建立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照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 | 查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设置文件、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册档案。 | 未按规定建立专职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分;人员配置不符合规定的,少1人扣0.5分。 | |||
|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 | 1.成立专职机构,配足工作人员,固定办公场所。 2.建立、落实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培训、考核机制,实施全员培训并考核。 3.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4.建立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 查宣传培训文件、记录、台账。 查方案、制度、措施。 查实施运行记录、台账。 | 集团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办公室实行季度综合考评。 | |||
| 应急管理 | 1.依照规定编制、修订、评审、备案、贯彻实施应急预案。 2.编制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和演练方案。 | 查阅演练计划、方案有效文本。 查应急演练记录、评估、总结。 | 应急预案文本失效的扣2分;应急演练计划、方案欠缺的,1项扣1分;未按时实施应急演练,1次扣0.5分。 应急演练记录、评估、总结等资料欠缺,1项扣0.5分。 | |||
| 职业卫生 | 1.明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 2.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和监测检测评价。 3.制定并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措施。 4.按规定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5.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6.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及职业中毒。 | 现场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使用情况。 现场查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落实。 查阅记录、台账。 | 未明确管理机构的扣1分;制度欠缺的,1项扣0.5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1项扣0.5分。 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评价的,1处扣0.5分。 未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1人次扣0.1分,职业卫生档案欠缺的,1项扣0.5分。 未按规定为员工配备必要防护用品的,1人次扣0.1分。 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及职业中毒的,1次扣3分。 | |||
| 建设项目 “三同”时 |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安全、消防、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现场查投入使用落实情况。 查安全评价、安全专篇资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纪要、记录。 现场查消防实施。 | 安全、消防、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不符合“三同时”规定的,1处(次)扣2分。 初步设计、安全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缺1项扣2分。 | |||
| 三 | 安全责任追究与 激励约束 15分 | 隐患 排查治理 | 1.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制度。 2.重大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实行“一案一档”管理。 3.完成集团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项目计划。 | 现场查隐患整改落实。 现场查隐患治理项目进度。 | 被上级查出的重大隐患,1条扣5分;较大隐患、重复隐患,1条扣2分;一般隐患,1条扣0.5分。 被上级责令停产主要系统的扣5分;停运大型设备、主要装置的,1台次扣2分;停运其他设备、装置的,1台次扣1分。 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的,1处扣2分。 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台帐弄虚作假的,1处扣1分。 重大隐患未做到“一案一档”管理的,1项扣1分。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项目未按集团规定期限开工、施工、验收,且未经程序调整、销号的,1项目扣3分。 | 安监局危化监察处 相关板块责任部门 0.15 |
| 责任追究 | 1.建立并落实重大隐患、重复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做到重患必停、有患必究。 建立、完善隐患责任追究处理纪要、台帐。 2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四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事故。 建立灾害异常参数和生产安全事故台帐。 | 查责任追究记录、台账。 落实被责任追究人员。 | 未建立重大隐患、重复隐患责任追究制度的扣1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1次扣0.5分。 未建立“三违”管理台帐的扣1分;“三违”台帐弄虚作假的,1处(次)扣0.5分。 未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扣1分。 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事故的,1次扣1分;追究落实不到位的,1人次扣0.5分。 灾害异常参数和生产安全事故汇报不及时,1项(处)扣0.5分;灾害异常参数和生产安全事故台账弄虚作假的,1处(次)扣0.5分。 | |||
| 激励约束机制 | 1.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绩效自查考核。 2.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绩效奖惩制度。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 | 现场查安全绩效考核落实情况。 查安全绩效奖惩、风险抵押制度落实记录、台账。 | 未组织安全绩效考核的,1次扣1分;考核不认真的,1次扣0.5分。 未建立安全绩效奖惩制度,或未依据考核结果落实安全绩效奖惩兑现的,1项扣2分。 未建立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的,1项扣1分;未落实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的,1项扣1分。 | |||
| 四 | 安全基础 10分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1.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奖惩制度。 2.建档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3.完成集团下达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划目标。 | 现场动态抽查至少2个生产车间、1个主要系统。 查制度、记录、台账。 查管理档案。 | 未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奖惩制度的,1项扣1分;未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奖惩制度的,1项扣2分;落实不到位的,1处扣1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未建档管理扣的1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的,1车间(主要系统)扣2分。 未完成集团达标规划目标的扣5分。 | 安监局危化监察处 相关板块责任部门 0.1 |
| 安全培训 | 1.建立全员安全培训档案,做到先培训合格后上岗。 2.执行“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和“确认联络操作法”。 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资格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开展外来人员培训。 | 现场抽查掌握“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和“确认联络操作法”不少于5人。 查全员安全培训、记录、档案,不少于5人。 抽查培训合格证不少于10人。 查外来人员培训记录。 | 未做到全员安全培训合格上岗的,1人次扣0.2分;未建立全员安全培训档案的扣2分;档案不齐全的,1人次扣0.1分;培训效果达不到要求的,1人次扣0.1分。 新进人员、转岗人员未按规定培训或培训课时不符合要求,1项扣1分;培训考核不合格上岗的,1人次扣1分。 “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和“确认联络操作法”不符合规定要求的,1人次扣0.5分。 无证或证件失效上岗的,1人次扣1分。 外来人员未培训的,1人次扣0.2分。 | |||
| 车间、班组 建设 | 1.建立并落实以安全业绩为核心内容的车间对班组、班组对员工的层级化考核和奖惩制度。 规范班组长选拔任用制度,突出车间干部的班组管理经历。 2.开展车间、班组自主安全培训。 3.建立并落实班组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安全教育、现场管控、安全技能培训和班组长队伍建设基础管理制度。 | 现场抽查生产车间不少于3个。 召开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员工座谈会。 查车间基础资料、管理台账。 | 未建立以安全业绩为核心内容的车间对班组、班组对员工层级化考核和奖惩制度的扣3分;制度不完善的,1处扣2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1项(处)扣1分。 班组长选拔聘用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 未开展车间班组自主安全培训的扣2分;安全培训无针对性的扣0.5分。 未细化落实班组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安全教育、现场管控、安全技能培训和班组长队伍建设基础管理制度的,1项扣1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1处扣0.5分。 | |||
| 五 | 安全重点 50分 | 重点 危险工艺 | 执行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管理规定。 | 现场查工艺管理规定落实。 | 未按要求设置重点监控工艺参数、未达到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的,1处(次)扣1分;未采用推荐控制方式的,1处(次)扣0.5分。 | 安监局危化监察处 相关板块责任部门 0.5 |
| 重点监管 危险化学品 | 执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 现场查管理规定落实。 | 不符合安全措施要求、储存安全要求、运输安全要求、泄漏处置措施安全要求及操作安全规定的,1处(次)扣0.5分;未配备匹配灭火器材的,1处(次)扣0.5分。 | |||
| 重大 危险源 | 执行重大危险源、重点防控体系管理规定。 | 现场查重大危险源、重点防控体系管理规定落实。 查规定、记录。 | 对重大危险源未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未备案、未定期进行安全评估、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1项次扣2分;未进行定期巡查维护的,1次扣0.5分。 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的测量未远传和连续记录的;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未设置紧急切断装置的;未建立稳定可靠消防系统的;视频监控系统不完善的;未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气防设施和器材的,未按要求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1项次扣1分。 重大危险源现场明显处未设置安全警示牌、危险物质安全告知牌的,1项次扣0.5分。 未建立重点防控体系机构的扣2分;未制定本单位安全重点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或工作未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的,1处扣1分;未持续改进的扣1分。 | |||
| 四大系统 | 完善监测监控报警、安全联锁、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紧急处置“四大系统”等安全设施。 | 现场查“四大系统”安全设施制度落实,1~2个系统。 | “四大系统”不完善的,1项扣2分;停用的,1项扣2分;故障、维修、校验不及时的,1项扣0.5分。 | |||
| 工艺管理 | 1.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制度、交制度等现场管理制度。 2.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及工艺参数。 | 现场查制度落实。 | 制度落实不到位的,1项(次)扣1分;巡回检查不及时的,1次扣0.5分。 未执行操作规程的,1次扣2分;发生超温、超压、超工艺指标(厂控)未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的,1次扣1分。 | |||
| 作业管理 | 落实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制度。 | 现场查制度落实。 查制度落实记录、台账。 | 危险性作业未办理票证或弄虚作假的,1票证(次)扣5分;票证未随身携带的,1人(次)扣1分;票证开具不规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项扣1分。 | |||
| 设备设施管理 | 1.落实特种设备、大型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2.落实特种设备登记制度,建档管理。 3.建立并落实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阀、仪器仪表、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 现场查特种设备、大型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落实,不少于3台。 现场查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制度落实,不少于3台。 查制度、档案、记录、台账。 | 未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校验的,1台(次)扣1分。 特种设备未登记的,1台扣0.5分;未建档管理的,1台扣0.5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1处扣0.2分。 安全设施损坏的,1台(次)扣1分;未及时检验的,1台(次)扣0.5分。 |
| 合计 | 100分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地面非化工板块基层单位“三三三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分办法
| 序号 | 考核项目 及标准分 | 考核要素 | 考 核 内 容 | 考核方式 | 评 分 办 法 | 考核部门及权重 |
| 一 | 安全目标10分 | 零死亡 | 实现零伤害。 | 查安全生产信息、记录、通报、事故台账。 | 发生重伤及其以上事故的扣10分。 发生轻伤事故的,1人次扣3分。 | 安监局地 面监察处 0.1 |
| 零事故 | 实现零事故。 | 查安全生产信息、记录、通报、事故台账。 | 发生非伤害事故的,1起扣3分。 | |||
| 二 | 安全管理15分 | 贯彻落实上级安全要求 | 1.员工熟知集团“三不四可”安全指导思想、“三基三抓一追究”安全管理模式、三零安全目标。 2.贯彻落实其他上级安全要求。 3.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安全信息、资料、总结等。 | 现场抽不少于3人。查管理制度、台账、汇报记录。 | 员工不熟知“三不四可”安全指导思想、“三基三抓一追究”安全管理模式内容的,1人次扣0.2分,未按照要求贯彻落实安全要求的每次扣0.5分,未及时上报安全信息、资料、总结等的每次扣0.5分。 | 安监局地面监察处 相关板块责任部门 0.15 |
| 领导 值班带班 | 建立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及下现场制度。 | 现场查出不少于3个生产车间安全活动记录。 | 未每月对值班及下现场进行考核、未及时公布考核结果的,1次扣2分。 公司级管理人员下现场次数少于规定的,1人次扣1分。存在不签名、代签的,1人次扣0.5分,调换班没有履行手续的,1人次扣0.2分。 | |||
| 安全机构 | 建立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照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查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设置文件、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册档案。 | 未按规定建立专职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分;人员配置不符合规定的,少1人扣0.5分。 | |||
|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 | 1.成立专职机构,配足工作人员,固定办公场所。 2.建立、落实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培训、考核机制,实施全员培训并考核。 3.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4.按照集团要求建立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 查宣传培训文件、记录、台账。 查方案、制度、措施。 查实施运行记录、台账。 | 集团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办公室实行季度综合考评。 | |||
| 应急管理 | 1.依照规定编制、修订、评审、备案、贯彻实施应急预案。 2.编制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和演练方案。 | 查阅演练计划、方案有效文本。 查应急演练记录、评估、总结。 | 应急预案文本失效的扣2分;应急演练计划、方案欠缺的,1项扣1分;未按时实施应急演练,1次扣0.5分。 应急演练记录、评估、总结等资料欠缺,1项扣0.5分。 | |||
| 职业卫生 | 1.明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 2.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和监测检测评价。 3.制定并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措施。 4.按规定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5.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6.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及职业中毒。 | 现场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使用情况。 现场查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落实。 查阅记录、台账。 | 未明确管理机构的扣1分;制度欠缺的,1项扣0.5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1项扣0.5分。 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评价的,1处扣0.5分。 未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1人次扣0.1分,职业卫生档案欠缺的,1项扣0.5分。 未按规定为员工配备必要防护用品的,1人次扣0.1分。 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及职业中毒的,1次扣3分。 | |||
| 建设项目 “三同”时 |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安全、消防、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现场查投入使用落实情况。 查安全评价、安全专篇资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纪要、记录。 现场查消防实施。 | 安全、消防、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不符合“三同时”规定的,1处(次)扣2分。 初步设计、安全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缺1项扣2分。 | |||
| 三 | 安全责任追究与 激励约束 15分 | 隐患 排查治理 | 1.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制度。 2.重大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实行“一案一档”管理。 3.完成集团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项目计划。 | 现场查隐患整改落实。 现场查隐患治理项目进度。 | 被上级查出的重大隐患,1条扣5分;较大隐患、重复隐患,1条扣2分;一般隐患,1条扣0.5分。 被上级责令停产主要系统的扣5分;停运大型设备、主要装置的,1台次扣2分;停运其他设备、装置的,1台次扣1分。 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的,1处扣2分。 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台帐弄虚作假的,1处扣1分。 重大隐患未做到“一案一档”管理的,1项扣1分。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项目未按集团规定期限开工、施工、验收,且未经程序调整、销号的,1项目扣3分。 | 安监局地面监察处 相关板块责任部门 0.15 |
| 责任追究 | 1.建立并落实重大隐患、重复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做到重患必停、有患必究。 建立、完善隐患责任追究处理纪要、台帐。 2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四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事故。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台帐。 | 查责任追究记录、台账。 落实被责任追究人员。 | 未建立重大隐患、重复隐患责任追究制度的扣1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1次扣0.5分。 未建立“三违”管理台帐的扣1分;“三违”台帐弄虚作假的,1处(次)扣0.5分。 未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扣1分。 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事故的,1次扣1分;追究落实不到位的,1人次扣0.5分。 生产安全事故汇报不及时,1项(处)扣0.5分;生产安全事故台账弄虚作假的,1处(次)扣0.5分。 | |||
| 激励约束机制 | 1.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绩效自查考核。 2.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绩效奖惩制度。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 | 现场查安全绩效考核落实情况。 查安全绩效奖惩、风险抵押制度落实记录、台账。 | 未组织安全绩效考核扣的,1次扣1分;考核不到位的,1次扣0.5分。 未建立安全绩效奖惩制度,或未依据考核结果落实安全绩效奖惩兑现的,1项扣2分。 未建立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的,1项扣1分;未落实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的,1项扣1分。 | |||
| 四 | 安全基础10分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1.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奖惩制度。 2.建档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3.完成集团下达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划目标。 | 现场动态抽查至少2个生产车间、1主要系统。 查制度、记录、台账。 查管理档案。 | 未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奖惩制度的,1项扣1分;未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奖惩制度的,1项扣2分;落实不到位的,1处扣1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未建档管理扣的1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的,1车间(主要系统)扣2分。 未完成集团达标规划目标的扣5分。 | 安监局地面监察处 相关板块责任部门 0.1 |
| 安全培训 | 1.建立全员安全培训档案,做到先培训合格后上岗。 2.执行“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和“确认联络操作法”。 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资格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开展外来人员培训。 | 现场抽查掌握“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和“确认联络操作法”不少于5人。 查全员安全培训、记录、档案,不少于5人。 抽查培训合格证不少于10人。 查外来人员培训记录。 | 未做到全员安全培训合格上岗的,1人次扣0.2分;未建立全员安全培训档案的扣2分;档案不齐全的,1人次扣0.1分;培训效果达不到要求的,1人次扣0.1分。 新进人员、转岗人员未按规定培训或培训课时不符合要求,1项扣1分;培训考核不合格上岗的,1人次扣1分。 “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和“确认联络操作法”不符合规定要求的,1人次扣0.5分。 无证或证件失效上岗的,1人次扣1分。 外来人员未培训的,1人次扣0.2分。 | |||
| 车间、班组建设 | 1.建立并落实以安全业绩为核心内容的车间对班组、班组对员工的层级化考核和奖惩制度。 规范班组长选拔任用制度,突出车间干部的班组管理经历。 2.开展车间、班组自主安全培训。 3.建立并落实班组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安全教育、现场管控、安全技能培训和班组长队伍建设基础管理制度。 | 现场抽查生产车间不少于3个。 召开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员工座谈会。 查车间基础资料、管理台账。 | 未建立以安全业绩为核心内容的车间对班组、班组对员工层级化考核和奖惩制度的扣3分;制度不完善的,1处扣2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1项(处)扣1分。 班组长选拔聘用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 未开展车间班组自主安全培训的扣2分;安全培训无针对性的扣0.5分。 未细化落实班组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安全教育、现场管控、安全技能培训和班组长队伍建设基础管理制度的,1项扣1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1处扣0.5分。 | |||
| 五 | 安全重点50分 | 四大系统 | 完善监测监控报警、安全联锁、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紧急处置“四大系统”等安全设施。 | 现场查“四大系统”安全设施制度落实,1~2个系统。 | “四大系统”不完善的,1项扣2分;停用的,1项扣2分;故障、维修、校验不及时的,1项扣0.5分。 | 安监局地面监察处 相关板块责任部门 0.5 |
| 工艺管理 | 1.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制度、交制度等现场管理制度。 2.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及工艺参数。 | 现场查制度落实。 | 制度落实不到位的,1项(次)扣1分;巡回检查不及时的,1次扣0.5分。 未执行操作规程的,1次扣2分;发生超温、超压、超工艺指标未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的,1次扣1分。 | |||
| 作业管理 | 落实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制度。 | 现场查制度落实。 查制度落实记录、台账。 | 危险性作业未办理票证或弄虚作假的,1票证(次)扣5分;票证未随身携带的,1人(次)扣1分;票证开具不规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项扣1分。 | |||
| 设备设施管理 | 1.落实特种设备、大型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2.落实特种设备登记制度,建档管理。 3.建立并落实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阀、仪器仪表、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 现场查特种设备、大型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落实,不少于3台。 现场查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制度落实,不少于3台。 查制度、档案、记录、台账。 | 未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校验的,1台(次)扣1分。 特种设备未登记的,1台扣0.5分;未建档管理的,1台扣0.5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1处扣0.2分。 安全设施损坏的,1台(次)扣1分;未及时检验的,1台(次)扣0.5分。 |
| 合计 | 100分 |
校对人:关雅茹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