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煤矿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雨季“三防”检查情况通报
根据《枣庄市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煤矿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市煤炭局在全市煤矿集中开展了以雨季“三防”、应急管理、重大隐患排查和安全月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雨季“三防”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大检查基本情况
为认真组织好这次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市煤炭局成立了以郑仰昕为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由市煤炭局技术人员和在部分重点煤矿抽调的8名技术专家组成三个检查组,自6月11日至6月27日对全市煤矿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为确保大检查活动的顺利开展,三个检查小组分别由三位副带队,每个小组指定了技术负责人,编制了大检查工作手册,确定了具体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落实了检查人员责任。检查活动采取随机抽签、临时通知、指定检查地点的方式,查到了煤矿日常管理真实情况,避免了以往被查煤矿临时准备、应付检查现象。检查人员对现场查出的重大隐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场提出具体的整改或处罚意见。所查39处矿井中,共查出各类问题及事故隐患27,下达整改指令59条,责令3处掘进工作面、1处采煤工作面停产整改,及时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有力地保障了全市煤矿汛期安全生产。
二、 大检查中发现的的典型经验
通过大检查发现全市煤矿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制定了“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不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夏季战役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头面”活动,涌现出一批典型经验做法。新宏煤矿利用京杭大运河清挖的有利条件,投资300多万元,对威胁较大的地表塌陷坑进行了回填,回填面积476亩,土方50多万立方米,彻底消除了多年未解决的隐患。联创公司积极实施了“保联创”扩排工程,投入资金650万元,新敷设排水管路5000米,安装四台D450型排水泵,在原2000m3/h排水能力的基础上再增加了2000m3/h,增强了矿井防灾抗灾的能力。朝阳煤矿针对井下煤层易自燃、围岩有冲击、高温热害等灾害多、危险性大的现状,主动组织有关专家,对生产范围内的主要危险源进行分析辨识,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进行了评估,组织编制了重大危险源防范措施。东大煤矿、大兴煤矿针对“三夏”季节特点,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设立了“双保奖”,调动职工“保安全、保出勤”的积极性,实行职工集中轮休制,杜绝了职工上疲惫岗、困乏岗。金达公司自6月6日至6月11日实施了麦收停产检修措施,既保证了工人精神状态的稳定,减少了人的不安全因素,又为设备的检修创造了条件。八一煤电化公司在安全月期间,以贯彻落实“岗位标准流程操作法”为动力,强化“手指口述”操作和典型案例分析,进一步规范了职工作业行为。官桥煤矿向职工家属发出慰问信,把安全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和家庭。薛城煤矿利用工区电视机、VCD等宣教设施,认真组织员工观看安全生产宣传影像和《平安是福》安全电视剧,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 全市煤矿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的主要问题
通过大检查发现,我市煤矿仍然存在一些安全问题和重大隐患,主要表现在:
(一)雨季“三防”方面。一是部分煤矿汛期防洪物资配备不全不齐、储存分散。如215西井、天然焦、南石等部分受地表水威胁严重的煤矿,缺少大功率排水泵等必备设备;闫布煤矿、大甘霖煤矿地面专用储备库中水泵、胶靴等物资数量不足;薛城煤矿无地面集中抢险物资储备库;赵坡、王晁、留庄煤矿防洪物资贮存分散,未实现专库贮存、专人管理,管理台帐内容不全,库外储备物资未注明储备地点、数量等。二是部分煤矿防洪工程未全部完成。如陶庄六号煤矿地表排水沟局部不畅通,工业广场内部分水沟需进一步清挖;邹坞煤矿井下排水沟未列入雨季“三防”工程计划,未在汛期前做地面防雷检测试验;井亭实业公司雨季“三防”工程竣工验收记录不规范;215煤矿东井、南石、天然焦煤矿地面防雷检测试验不全;夏庄煤矿-110大巷局部存在积水现象。三是部分煤矿排水设施检修及配水设施日常检查不到位。如金庄煤矿-530泵房巡回检查记录填写不全,水泵运转日志填写不全;大兴煤矿水泵联合试运转报告中参与试运转的水泵数量不足;张山子煤矿泵房水泵缺少备用引水装置;朝阳煤矿泵房水泵联合试运转排水方式不合理等。
(二)应急管理方面。一是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不全。如南石煤矿应急预案编制内容不全,缺少矿井停电、停风等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夏庄煤矿停产撤人现场处置方案中停产撤人启动标准、程序、保障措施等内容不完善。二是应急预案演练针对性还不够强。大部分煤矿不是针对本矿存在的重大隐患组织预案演练,而是侧重于水害或灾害性天气,演练内容仅限于紧急停产撤人,演练内容过于简单。三是煤矿应急处置授权书内容不完善。如东大、闫布、大甘霖等煤矿应急停产撤人授权书内容不全,未在调度室公布。张山子二号煤矿应急处置授权书不规范,无授权人签字。四是煤矿应急指挥中心调度指令通知方式仍需改进。全市大多数煤矿井下工作地点多、零星岗位多,紧急险情出现时不能发出信号明确、覆盖全面的撤人信息,应急管理指挥中心不能在第一时间将调度指令同时发布给各个工作地点,一旦出现险情,势必延误应急撤离的宝贵时间。
(三)隐患排查治理方面。一是部分煤矿七项重点工作尚未完成。如联创公司、井亭实业公司等破产改制矿井尚未安装井下无线通讯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张山子二号煤矿尚未安装瓦斯智能巡检系统。福兴煤矿北井技改区、薛城煤矿、夏庄煤矿的局部通风机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二是部分煤矿生产系统不完善。如金庄煤矿安全监控中心未实现双回路供电,变电所电动闸阀控制开关均布置在母线一段上,SSJ-800/75×2胶带机保护不全;赵坡煤矿副井提升机缺少闸间隙保护;张山子煤矿西采区变电所、东采区变电所6KV进线缺少联络开关;天然焦煤矿地面变电所6千伏系统接线方式不合理;大甘霖煤矿17层主下山25Kw绞车处照明信号综保漏电闭锁不起作用;官桥煤矿-256泵房水泵供电联络接线不合理,两回路中的一路不能控制三台水泵;宏达煤矿13层采区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与1324采煤工作面串联通风;朝阳煤矿采掘关系失调,无采煤工作面。三是部分煤矿仍然存在淘汰设备和支护工艺。如防备煤矿主提升机房总进线柜GL过电流继电器、南石煤矿地面变电所高压柜和主绞车TKD电控、天然焦煤矿泵房部分GFW型高压开关柜和KSJ变压器、陶庄215煤矿、井亭公司地面变电所高压开关柜等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闫布煤矿井底车场仍然存在简易道岔。
四、 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此次大检查活动中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结合近期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一)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巩固大检查成果。各煤矿要严格按照检查组提出整改指令,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负责人,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近期内确实完不成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尚未检查到的地点,也要对照有关标准,做好各类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各区(市)煤炭局、市属煤炭企业要抓好所属煤矿隐患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认真进行现场复查,及时上报复查结果。市煤炭局将对问题多、隐患大的矿井进行跟踪督查。
(二)突出抓好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今年以来省内外煤矿发生的事故教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头面活动”,切实加强井下现场管理,落实安全员盯头盯面、矿级领导干部带班督查、驻矿督查员现场督查等行之有效的现场管理制度,提高采掘工程质量,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及时消除井下事故隐患。
(三)切实加强雨季“三防”工作,确保煤矿安全度汛。各区(市)煤炭局、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吴承鉴副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暨雨季“三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继续做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的监控调度工作,落实好雨季“三防”工作方案、汛期水情水害专家分析意见,明确雨季“三防”重点工程治理责任,健全雨季“三防”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应对我市煤矿今年汛期安全的严峻形势。特别是陶枣、官桥煤田内的各煤矿企业,要充分做好防大洪、抗大讯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区域联防责任制,继续完善雨季“三防”应急管理预案,自觉服从属地对煤矿防汛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集中行动,联防联治,确保各煤矿安全度汛。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督促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各区(市)煤炭局要针对市局大检查整改指令单和矿井存在的实际问题,抓紧确定安全问题严重、重点监督的矿井名单,对存在以下问题,仍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煤矿,要立即下达停产整改行政执法处罚书,监督煤矿停止井下生产(建设)。
1、雨季“三防”工程未完成的;
2、矿井之间存在连通关系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3、生产系统不完善的;
4、主要电气设备未进行预防性试验工作的;
5、排水系统综合能力达不到规程要求和未进行水泵联合试运转的;
6、存在淘汰设备和支护工艺的;
7、七项重点工作尚未完成的;
8、汛期应急处置工作不符合要求的;
9、汛期期间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
对拒不停止生产(建设)仍继续组织生产的煤矿,要采取停止火工品供应等强制措施停止生产,并按程序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各区(市)煤炭局务必于7月5日将下达的停产整改行政执法处罚书复印件报市煤炭局备案一份。
附:全市煤矿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雨季“三防”检查查出的主要安全隐患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煤矿 安全 大检查 通报
抄 报:省煤炭局、山东煤矿安监局、市办公室、
吴承鉴副、王琪琳副秘书长
抄 送:市安监局、市司法局、山东煤矿安监局鲁南分局、各区(市)
全市煤矿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雨季“三防”检查查出的主要安全隐患
一、市直:
(一)大兴:
1、主通风机无在线检测装置;应尽快落实主通风机更换计划。
2、水泵联合试运转报告中参与试运转的水泵数量不足。
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进行外部评审,应报当地备案。应针对矿井存在的主要隐患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4、2东201工作面已生产,下步应探明F逆2断层位置。
5、2202工作面两道地压较大,局部巷道高度不够。
(二)泉上:
1、矿井应编制停产撤人现场处置方案;矿长与调度人员签订的停产撤人授权书授权内容与停产撤人启动标准不统一; 24小时连续降雨超过50毫米必须停产撤人。
2、12402下材存在简易道岔,两个标准道岔扳道器已损坏。
3、副井过放距离内有较多积水。
4、架空乘人装置上下车地点越位开关不灵敏。
5、三水平南翼轨道大巷第一联络巷处轨道的两级绝缘点距离近,不足一列车长度。
6、17212工作面运输巷上车场吊梁的滑轮固定点松动。
7、矿井应根据采空区积水及涌水量情况,适当加密观测次数。
(三)金庄:
1、地面变电所可能反供电的开关柜上无明显标示。
2、安全监控中心应实现双回路供电;变电所电动闸阀控制开关均布置在地压母线一段上,布置不合理。
3、防尘系统图填图不及时,防火(注浆)系统图未标注喷洒阻化剂相关内容,这两种图纸管线型号、隔爆水棚水量等有关数据未填写。
4、3107轨道巷掘进面作业规程通讯系统示意图未标注无线通讯内容,其回风巷处未设置甲烷传感器,缺少煤层注水措施。
5、32采区轨道巷临时密闭无瓦斯管理牌板, 二采区联络巷风门未联锁;现场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说明和风机标识牌不一致。
6、3107轨道巷有效风量偏低,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掘进中要加强对3105采空区有害气体及老空积水探放工作;SSJ-800/75×2皮带机综合保护不全;
7、-530泵房水泵巡回检查记录填写不全(仅填到6月14号),水泵运转日志填写不规范;生产中要加强对侏罗系底砾岩涌水情况观测;掘进中接近底砾岩含水层时要加强探放工作,确保施工安全;授权书无值班人员签字。
二、峄城区
(一)福兴:
南井生产区:
1、3203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无煤层注水措施,现场无注水设备、除尘风机。
2、3203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偏移值大。
3、4123平巷泄水巷挡水墙未按要求设置压力表;无观测记录台帐。
4、4078采煤工作面乳化液配比不符合规程要求,工作面未按要求配置支柱测压计。
5、4123平巷隔爆水棚个别水袋水量不足。
6、4123平巷有三处喷浆体出现脱帮离层现象,未及时处理。
北井技改区:
7、井下测风站设置偏少,局部通风机无管理牌板。
8、未绘制通风、防尘等系统图,部分工程施工图提供不及时。
9、局部通风机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无瓦斯风电闭锁装置。
10、井口未公示技改矿井鉴定管理责任表,井下掘进工作面无劳动定员牌板,无采掘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人公示牌板。
11、等候硐室掘进面回风串入水仓入口掘进工作面,其中1台2.2KW局部通风机供风量偏低。
(二)赵坡:
1、雨季“三防”物资储备台帐内容不全,储备的库外物资(大型设备、电缆、排水管路、水泵、水泥、料石、黄土等)需注明储备地点、数量。
2、12311采煤工作面机尾处支柱未支设在实底上。
3、副井提升机缺少闸间隙保护。
4、16304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不正常。
5、163北翼轨道巷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监管责任人公示牌板责任人填写不全。
(三)北徐楼:
1、停产撤人授权书无调度值班人员签字;停产撤人现场处置方案停产撤人程序、通知方式、保障措施等内容不完善。
2、尽快完成矿井通风系统调整,用通风的手段改善西风井气候条件;西风井3下煤两顺槽局部通风供风距离长,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3、架空乘人下山兼作提升下山,缺少一组隔爆水棚;316轨道平巷及-380轨道平巷隔爆水槽未编号管理。
4、井下部分巷道未悬挂巷道名称标志牌。
5、31608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无标校管理牌板,局部通风机后无测风牌板。
6、31608掘进面对拉绞车处设备较集中,照明不足;沙箱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不易使用。
7、3下煤开采,“两带”发育高度可能会影响到侏罗系底砾岩层,生产中要加强对砾岩含水层水的探放工作。
三、山亭区
富安:
1、西井井下存在风桥通风,皮带巷中构筑通风设施,抗灾能力差,今后设计中要避免。
2、东井扩大区揭露煤层,无煤层自燃倾向性及煤尘爆炸指数鉴定报告。
3、变电所可能反供电的开关柜上无明显标示,密闭门个别手轮缺油。
4、12101中运无采掘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人公示牌板。
5、东区提升井筒淋水大,钢丝绳锈蚀较重。
6、16201采煤工作面个别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要求(仅14MPa),测压计数值误差大,未及时校验;采面单体支柱锈蚀严重,应定期升井维修。
7、井下掘进巷道过构造时,要加强探放水,12层采空区积水情况要加强排查分析,确保16、17层煤生产安全。
8、东区提升井口车场缺少一个阻车器。
9、东西区暗斜井过砾岩段涌水量大,矿井长期排水费用多。
四、台儿庄区:
(一)张山子煤矿
1、矿井停产撤人授权书未按有关规定及矿井实际进行编写,综合水文图未注记地表水体观测站。
2、泵房缺少备用引水装置,泵房入口缺少一道防止带绳车辆误入的挡车设施。
3、外环水仓掘进工作面上部车场处缺少一道挡车设施。
4、西采区变电所、东采区变电所6KV进线缺少联络开关。
5、21101采煤工作面两道密闭质量差,不符合规程要求。
6、矿井采掘严重失调。
7、二层煤采掘工程平面图部分采掘工程填图不全。
(二)张山子二号煤矿
1、4110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记录不全,无批准人签字,风量计算办法应更新。
2、通风系统图中图例标注不全,主要通风机在线监测不全,数据不准确。
3、安全监控甲烷传感器未在现场标校,系统中无记录。
4、应急处置授权书不规范, 无被授权人签字。
5、JD11.4绞车处主接地极、辅助接地极长度不足,开关喇叭口处密封圈外无金属垫圈,电缆未压紧。
6、泵房水仓入口处的电视探头无照明,水泵开停传感器安设在电缆沟内,易被水浸。
7、 矿井精细化管理不足,应落实每处设备设施、管线的日常管理责任。
8、炸药库有一处滴水,库内较潮湿,管理制度牌板字迹模糊。
9、411采区运输下山及采煤两顺槽隔爆个别水袋水量不足;41101采煤上端口冒顶区处理无补充技术措施,采煤两端口处个别支柱支设不合理、端头四对八架支设不合理。
10、开拓、准备煤量不符合要求,建议加快小槽煤开拓。
11、矿井无瓦斯智能巡检系统。
(三)闫布:
1、未在调度室悬挂应急管理指挥中心牌子,未悬挂矿长应急处置授权书。
2、矿井应急预案中事故报告时间需按照省局新要求及时修改。
3、防雷检测报告书缺少监测监控室接地测试内容。
4、雨季“三防”地面专用储备库中水泵、胶靴等物资数量不足,专用物资严禁随意挪用。
5、1461采面上回风巷瓦斯、一氧化碳、风速传感器安设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
6、1461采面煤层中间有泥岩夹矸,容易折帮,端面距大,顶梁有后悬臂现象,采面备用支柱不足,戗柱支设密度达不到规程要求。
7、二水平变电所底板底鼓严重,井下炸药库管理人员脱岗。
8、160主下山挡车拦不能覆盖全断面,轨道无防滑措施,轨挡矸石多。上部车场“一坡三挡”设施不全,无分道器,缺少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并存在多个临时道岔。
9、泵房起吊梁上有一个未固定的木柱,应及时撤除。
(四)王晁:
1、雨季“三防”物资储备台帐内容不全,储备的库外物资(大型设备、电缆、排水管路、水泵、水泥、料石、黄土等)需注明储备地点、数量。
2、应急避险撤人授权书未包括调度值班人员,须立即修改补充。
3、3下煤层采掘工程平面图中的风氧化带边界应按实际揭露及时修改。
4、空压机站两出口缺少防止车辆误入的挡车措施。
5、-400东翼轨道巷乏风串入三采区,需根据矿井防串联通风措施强化通风管理,加强风流净化和防护措施。
6、20109采面贴帮临时支柱密度达不到规程要求,底板八层灰岩局部缺失,支柱未及时穿鞋,个别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要求。
7、20109采面中运回风巷未按设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局部有积尘。
8、201采区轨道巷未按设自动防尘喷雾。
(五)新宏:
1、井下空压机站缺少灭火器、消防沙等消防设施;缺少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牌板。
2、3106采煤工作面个别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程要求,支柱迎山角不标准,铰接顶梁有缺水平销现象。
3、3106运输巷中部有一个2层煤放水钻孔未按设阀门。
4、地表水体观测台帐不规范,停产撤人授权书规定不具体,可操作性差。
5、井口防水门关闭后可能渗水,井口应制定防渗措施。
6、井下爆破材料库应采取防潮措施。
五、薛城区
(一)薛城煤矿:
1、井田范围内原洪村井采空区积水范围通过探掘范围扩大,应修改积水区范围,重新标注三线。
2、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预案和处置方案中,撤人条件标准不合要求,停产撤人程序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应严格按照矿长授权令下达撤人命令。
3、地面降雨量观测台帐仅有5、6月份,观测不全。
4、无地面抢险物质储备库,防洪物质不全,应专库专人挂牌管理。
5、井下掘进工作面未使用抗炮崩风筒。
6、采煤工作面只有一道净化水幕。
7、601运输巷局部通风机不符合“双风机”要求。
8、安全责任落实进头面活动不具体。
9、9层煤采区2个采煤工作面同时生产不符合要求。
10、井下泵房防水密闭不合格,泵房通至井底车场的防水、防火门由于顶板下沉无法开启。
11、水泵联合试运转方案不具体,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记录不明确。
12、应急预案未进行外部审核和报有关部门备案。
(二)天然焦:
1、六层煤东翼联络巷、六层煤主上山巷道回风流中未安设瓦斯传感器,无除尘风机。
2、六层煤回风上山未安设反向风门,总回风巷风速达到8.4m/s,超过规程要求。
3、泵房入口、六层煤暗斜井入口缺少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区间的挡车设施,六煤主下山变坡点挡车栏未封闭全断面,多处轨道接头间隙超过规程规定。
4、泵房部分GFW型高压开关柜、KSJ变压器为淘汰设备。部分穿墙电缆缺少套管,主接地母线锈蚀,部分接地连线压接不实。
5、防雷检测报告缺少监测监控室的接地装置检测内容。
6、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不正常。
7、地面变电所六千伏系统接线方式不合理。
8、建议二层煤煤柱回收完毕后,在-75大巷施工两道防水闸门。
(三)邹坞:
1、主井井底仰井有积水。第16、17层煤行人联络巷风门未安装传感器。
2、17层采区两处局部通风机双风机风筒连接不合格,漏风量大。
3、1707工作面运输巷超前支护支柱局部无防倒绳,液压泵站缺少一台液压泵。
4、17层煤下山超速吊梁吊杆活动间隙大。
5、17层下山、1707工作面局部使用木棚支护,支撑力小。
6、矿井与邹坞东矿、陶庄矿间设有水闸墙,应加强汛期间观测。
7、井下排水沟未列入“三防”项目,应在汛期前安排专人清挖。
8、个别盲巷破闭排放瓦斯未召请救护队实施。
9、井下四个掘进工作面未使用抗炮崩风筒。
10、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不能准确统计井下作业人数,操作人员业务不熟练。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授权书签订不符合要求。
11、16层采区变电所、变电所防火铁门内侧的铁栅栏必须向外开启。泵房内存放氧气、乙炔气瓶。
12、16层采区变电所290#馈电开关密封圈内圈与线缆之间用胶布缠绕(失爆)。垂深超过50米的主要人行道应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13、未做雨季前地面防雷检测试验。
(四)215东井:
1、调度室、主绞车房、扇风机房未进行防雷检测;地面变电所高压开关柜继电保护未进行性能测试,6-10KV高压开关柜(GG-1A)为井工煤矿第二批禁用设备。
2、1411运输巷未使用抗炮崩风筒,甩车场上缺一道阻车器。
3、采掘头面无安全监管责任牌板。
4、集中运输巷及16进风运输巷部分隔爆水棚吊挂不规范。
5、汛期应急预案需补充完善,对灾害性天气应有明确界定。
6、雨季三防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记录不规范,防汛物资储备库应有储备物品明细台帐。
7、地面局部位置水沟需进一步清挖。
(五)215西井:
1、主井提升机闸间隙保护不灵敏,闸盘上有油污,有关图纸、管理制度未悬挂。
2、调度室未按要求悬挂“应急管理指挥中心”牌板,停产撤人授权书中启动标准不全面。
3、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填写不及时,原始记录管理不规范。
4、1305采煤工作面回风流未安装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现场未悬挂安全管理责任人公示牌板。
5、1305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煤层注水措施不完善,循环作业图表中缺少注水工序。
6、1613风桥施工中砖和砌块混用,强度不符合规程要求;(现场已责令整改)主井底车场上帮墙变形严重,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加固,确保生产安全;
7、161水仓泵房及管路安装工程要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在主汛期前形成完善的排水系统 。
(六)甘霖实业公司:
1、要加强与通晟公司、大甘霖二号煤矿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水情动态变化情况。
2、汛期要加强对三水平十六层西大巷水淹区涌水量观测,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产撤人。
3、 17327采煤工作面材料道折帮严重应加强支护,材料道超前支护范围内局部地点高度不足1.6米。
4、17327采煤工作面现场未悬挂安全管理责任人公示牌板。
5、17327采煤工作面回风流未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
6、井下二水平泵房温度高,须加强降温措施。
(七)陶庄镇六号:
1、地表排水沟局部位置不畅通,工业广场内部分水沟需进一步清挖。
2、防汛物资应专库存放、专人保管。
3、应急预案应进一步修改完善,停产撤人授权书应签至每位值班人员。
4、通风系统图标注不规范,采掘活动调整后通风系统图应及时调整。
5、14301工作面采用木支护,超前支护使用木棚。
6、14层下山断面小,高度不符合规定。
7、14301工作面作业规程支护编制内容与现场不符。
8、严格按照批准的回撤方案、规定的回撤时间完成回撤和关井工作。
(八)薛城煤矿北井:
1、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为中等偏复杂类型,掘进中应加强探放水工作。-620m轨道巷掘进至F42断层时,要进行超前探放水;-380m以上原黄贝矿采空区积水可能通过F39断层或裂隙导入安阳矿,生产中加强探放水掘进。西部与闫布煤矿相邻,要做好图纸交换工作,严格按批复范围内组织生产活动。
2、14层煤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内容填绘不全,应及时将原黄贝矿采掘巷道填绘到相应图纸上。
3、调度室未按要求悬挂“应急管理指挥中心”牌板。
4、炸药库掘进工作面耙装机无封闭式金属挡绳栏,撑腿不牢固,现场无除尘风机。
5、炸药库掘进工作面无测风牌板,起爆器不符合要求,现场无施工牌板和安全监管责任人公示牌板。
6、试采面上山工程质量差,绞车用钢丝绳勾头绳环插接长度不足,手拉吊梁使用轻轨,运巷口未安设红绿灯,运巷未使用抗炮崩风筒。
7、井下变电点外侧变压器馈电漏电保护无辅助接地,接地母线断面不足。
8、水泵与电机的联轴器无护罩。
9、采煤工作面顺槽掘进工作面现场为分打分装,与作业规程不符。
10、井口未公示技改矿井监督管理责任表,无重大安全隐患公告公示牌板。
11、矿井通风系统图未标注掘进面风量,井下测风站设置不合理。
(九)大甘霖:
1、矿长授权令内容不全;调度记录中无矿井停产撤人演练记录。
2、尚未制定安全月活动方案,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编制不全,需及时补充完善。
3、地面雨季“三防”物资储备数量不足,物资储备库内物资与物资台帐数量差距较大,缺少必备的排水设备。
4、9层、17层主下山上部平车场缺少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5、17层主下山25Kw绞车处照明信号综保漏电闭锁不起作用。
6、1701采煤面溜头处煤电钻钻线一处破皮,备用乳化泵未达到热备用。17层煤回风巷积尘较多,未按规程要求定期冲刷。
7、九层煤主下山右翼巷道密闭不合格,未安设气体观测孔和反水池。
8、矿井西采区主扇已停止运转应采取措施防止人员入内。
9、1701采面通风系统不合理,上平巷回风未专用回风,采用采空区回风不符合规程要求,瓦斯传感器安设位置不和要求。
10、1701采面底板岩层松软,建议支柱穿鞋,确保支柱初撑力达到规程要求。巷道断面局部不符合要求。
11、主井井壁质量差,要求加强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主排水泵房双回路供电缺少防止反供电措施。
(十)防备:
1、停产撤人授权书内容不完善,无调度值班人员签字;调度室未悬挂应急管理指挥中心牌板,无停产撤人专项应急预案。
2、地面变电所开关柜背面未编号,可能反供电的开关柜无明显标示,有关管理制度、图纸未悬挂。
3、主提升机房总进线柜GL过电流继电器为淘汰设备,提升机闸磨损保护应调整为闸间隙保护。
4、431主提升下山局部砌墙穿梁段变形严重,要限期进行整改加固;下山提升要严格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5、2501运输巷下山未悬挂“安全管理责任人公示牌板”;迎头10米未使用连锁;掘进中要严格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制度;
6、1430正巷局部通风机未设置风筒状态传感器,回风流未设置甲烷传感器。
7、1430正巷迎头后第1部11.4KW小绞车闸间隙大,制动力不足。
(十一)夏庄:
1、停产撤人授权书内容不完善,无调度值班人员签字;停产撤人现场处置方案停产撤人启动标准、程序、通知方式、保障措施等内容不完善。
2、地面变电所可能反供电的开关柜无明显标示,安全监控系统未实现双回路,28下山局扇少一路电源。
3、主提升机闸磨损保护应调整为闸间隙保护,液压站不锈钢外罩不方便司机观察液压站运行状况,影响设备散热。
4、3006运输巷五图一表中缺少装药示意图,迎头缺少备用支护材料,水幕帘不能有效覆盖全断面,迎头无探放水设备;
5、-110大巷局部存在积水现象;斜井架空乘人装置下山托轮架应编号管理,以便于日常巡查检修。
6、矿车运输无防脱销装置,个别销子无把手;-160运输巷巷道积水较多,防尘管路漏水。
7、主副井联络巷两组自动风门未设置风门状态传感器;6305采煤工作面回风流未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十二)宏达:
1、停产撤人授权书内容不完善,无调度值班人员签字;1324采煤工作面无现场无施工牌板和安全监管责任人公示牌板。
2、132副上山及1301运输巷在掘进中要加强探放水,生产中要加强对9层和14层煤采空区积水排查治理;井田西北部F15断层导水性较强,掘进巷道接近该断层时,要坚持探放水掘进,留足保护煤柱。
3、安全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实时运行曲线不能显示;1324采煤工作面回风流未安装甲烷传感器。
4、1324工作面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只有手印未签字,煤层注水措施不完善。
5、13层采区回风下山掘进回风串入1324采面,要完善有关技术措施。
6、13层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风机配电点接地带铁断裂,1324采面泵站处无自动配比装置、无乳化液折光仪,泵电机未接地,综保指示灯损坏。
7、13层测风不准确;1301掘进用局部通风机无管理牌板、风机前后未测风,风筒与线缆间距不符合要求。
8、井下接地带铁厚度不足4毫米,未使用镀锌螺栓;个别开关密封圈、金属挡板外未使用金属垫圈。
9、井底车场、13层主下山局部地段高度不符合要求,1324运输巷部分地段行人宽度不符合要求。
10、1324运输巷局部顶部有离层,两帮折帮,铁木支柱混用,下帮部分超前支柱未连锁。
11、矿井倾斜巷道下车场上方手拉吊梁应改为全封闭挡车栏。
12、13层底板较软,加强支柱压力检测,做好二次注液,保证足够支撑力;溜子头无压柱。
(十三)联创:
1、省局七项重点工作中的井下无线通讯、人员定位、智能瓦斯巡检系统未按照要求安装。
2、矿井尚未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进头面活动,西翼探煤巷未悬挂安全生产责任牌板,无风筒传感器,班组长未携带瓦斯便携仪。
3、西采区轨道大巷过采空区段煤层一氧化碳、温度超过规程规定,采取防灭火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再掘进施工。
4、西采区轨道大巷一氧化碳、瓦斯传感器安设位置不符合规程要求,未按设温度传感器。
5、2012探煤巷未安设隔爆设施、风筒传感器和回风流中的瓦斯传感器。迎头瓦斯传感器数据显示不准确,须及时校验,未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6、变电所水泵高压启动柜GL型过流继电器为淘汰设备,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与现状不符。
7、163轨道下山耙装机照明橡套电缆破皮。
8、519行人下山U型棚防倒木撑多出腐烂,应及时更换;-525轨道大巷局部段顶板离层,需采取支护措施。
9、10、1601工作面支护与规程不符,贴帮柱与后排正规柱排距达到1.6米。
10、矿井生产许可证未包括西翼采区内两个井筒。
六、滕州市
(一)郭庄:
1、应急演练方案和总结无矿山救护队参与记录,矿井抢险队伍组织与联系方式应进一步细化。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不完善。
3、应急预案未组织外部评审工作,应报当地备案。
4、3708面无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头面牌板。
5、3708上面一次打眼一次装药,无间隔距离。
6、3708中间巷瓦斯、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悬挂不规范;一氧化碳传感器显示数据不准。
7、12采区水仓迎头仅一节抗炮崩风筒,应为迎头前3节敷设抗炮崩风筒;风筒破口严重,应及时更换。
8、信息管理中心微机室未出示防雷检测报告。
(二)井亭实业公司:
1、未做地面变电所继电保护性能测试。
2、地面变电所高压开关柜为井工煤矿第二批淘汰设备(已列出更新计划)。
3、3401掘进工作面无安全生产责任进头面落实牌板。
4、井下未安设无线通讯系统与人员定位系统。
5、加强-365探巷挡水墙汛期间压力、流水量和围岩体的观测。
6、在3层煤复采区掘进,必须坚持探放水原则,探明积水区情况后方可掘进。
7、未组织《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教育学习。
8、雨季“三防”工程竣工验收记录不规范。
9、救援演练总结报告应有各参演单位签字,演练预案及汇报程序应进一步完善。
(三)金达煤矿:
1、尚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头面活动。
2、12210采煤工作面中运巷瓦斯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显示数据不正确,需定期校验。
3、12210采煤工作面切顶排对柱支护达不到规程要求。
4、12210中运巷局部有积水,需及时清理。
5、12501运输巷开门点不倒翁不能自动复位。
(四)锦丘煤矿:
1、矿井充水性图上12层煤采空积水区“三线”标注不明确。
2、矿井救灾演练总结签批手续不全。
3、矿井停电停风预案中,组织领导未及时变更;双回路停电后,恢复通风开启主扇前,必须先检查总回风流中瓦斯含量。
4、12103采煤工作面炮眼起爆顺序不合理。
5、无安全生产责任进头面落实牌板。
6、井下泵房防水密闭门未做密闭试验。
7、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
(五)级索煤矿:
1、采掘工作面无安全生产责任进头面落实牌板。
2、14E202 掘进工作面迎头仅一节抗炮崩风筒,不足20米。
3、地面变电所6kv高压开关柜油断路器为井工煤矿第二批禁用设备。
4、主提升绞车松绳保护无报警装置。
5、12E211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无温度和一氧化碳传感器。
6、14E202 掘进工作面未设立瓦斯智能巡检系统牌板,建议进行系统升级。
(六)东大煤矿:
1、井下配电系统图部分馈线编号标注不全。
2、12302皮带顺槽回风流中未安设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
3、北翼轨道巷中下部顶板压力大,变形严重,需采取措施进行维护,巷道风速低于规程规定。
4、北翼联络巷两帮支护滞后迎头超过规程规定。
5、未在调度室悬挂矿长应急处置授权书。
6、矿长尚未取得矿长资格证,需尽快办理。
7、12301皮带顺槽350上山施工段与《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七条不符,溜矸道与人行道未分开,部分锚索外露长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8、矿井尚未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进头面活动。
(七)官桥:
1、-256泵房水泵供电联络接线不合理,两回路中的一路不能控制三台水泵。
2、16101采煤工作面底板岩层松软,支柱钻底严重,初撑力达不到规程要求,应采用穿鞋支护。14、16煤层倾角较大,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安全技术措施中缺少顶板管理、运输、防矸石下滑等针对性措施。
3、16101采煤工作面备用支柱不充足,断层处未备齐高度适宜的支柱。
4、矿井轨道进风巷未安设自动喷雾帘,个别密闭观测孔留设不符合要求。
5、八一煤矿325#塌陷坑排水系统较完善,但东西泄水沟泄水不畅,须督促八一煤矿及时清理。
6、141采区轨道上山多架钢棚变形,14107运输巷折帮严重,机电设备安放位置需加强支护。采煤面内存在支柱退山及断面距超规定区段。
7、14106运输巷存在杂拌道,矿井精细化管理仍需加强。
(八)刘村:
1、井下泵房安全通道不畅通;主排水泵联合试运转方式过于简单。
2、副暗斜井垂深超过50米(斜长超过300米),未设置人车、架空乘人装置。
3、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等应急预案应继续修改完善。
4、倾东6断层留足断层保护煤柱。
5、井口、变电所、绞车房等附近应储备一定防汛物资;防洪物资库离生产场所较远。
(九)曹庄:
1、321采煤工作面与12101上材料道无安全生产责任进头面落实牌板。
2、321材料道防火门备用水泥失效。
3、汛期应急预案应进一步细化完善,特别是汛期郭河决堤溃水应急预案。
4、个别液压单体支柱的三用阀方向不一致。
5、12层煤工作面生产前应对陷落柱进行坑透探测。
(十)八一:
1、3301提升下山有四架工字钢棚变形,支护强度降低,要求限期整改;
2、3301穿眼前探梁间距过大,接顶不实,且固定前探梁卡子选用材料不符合规程要求;掘进中要加强探放水,确保施工安全;
3、调度室未按要求悬挂“应急管理指挥中心”牌板。
4、-340泵房新泵盘根漏水较多,变电所可能反供电的开关柜无明显标示,干粉灭火器不适合固体火灾灭火,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与实际不符。
5、副井提升机闸瓦磨损保护应改为闸间隙保护。
6、矿井风量风压不匹配,应进一步优化矿井通风系统。
7、矿车销子无把手;主要巷道中背顶木料折断现象严重,局部地段高度不符合要求。
8、1613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温度及CO传感器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劳动定员不符合规定,两次放炮之间间隔时间前后不一致,复查记录不全。
9、3906材料道掘进作业规程中老空区气体探查措施不具体,缺少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断电控制示意图,甲烷、CO、温度等传感器设置叙述不具体,掘进探放水措施与实际不一致。
七、高新区
南石:
1、无全矿井停电停风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及演练方案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2、采煤工作面生产采用留煤垛支护顶板方法,应加强扩散通风管理,放炮说明书应进一步细化。
3、甲烷传感器报警值未按特别规定要求调整为0.8%。
4、1822工作面切眼掘进未使用抗炮崩风筒,风筒吊挂局部有急弯,风筒卫生差。
5、采掘工作面无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牌板。
6、防汛物资应专库存放、专人保管,建立明细台帐,标明水泵型号及完好程度。
7、雨季三防工程完工应有详细明确的验收记录。
8、未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列入教育学习计划。
9、地面变电所高压油开关柜、主绞车TKD电控为井工煤矿第二批禁用设备;主绞车无定车装置。
10、锅炉房、调度室等未做防雷检测。
八、市中区
(一)朝阳煤矿:
1、泵房水泵联合试运转排水方式不合理。
2、防汛储备物资中水泵未标明型号,储备库中有关物品和设备要标明型号及完好程度。
3、矿井无采煤工作面,采掘关系失调。
4、应急预案与演练方案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矿井救灾演练总结签批手续不全。
5、作业规程审批意见中无矿长签字。
(二)留庄煤矿:
1、雨季“三防”物资储备台帐内容不全,编织袋储备数量偏少;储备的库外物资需注明储备地点。
2、矿井应调查核实马河水库的警戒水位,库存量及决堤的影响范围,并填绘在综合水文图上。
3、16201采面中运溜子尾滞后采面2硐,未悬挂便携仪。
4、安全月活动方案中缺少“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内容。
5、矿井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编制不全,缺少暴风雪、大风、大雨暴雨、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内容。
6、12404采煤工作面上出口留设安全出口滞后回采工作面,运输机在未安设信号线的情况下开启运行。
7、16205掘进工作面耙装机钢丝绳未插接,风筒传感器距离迎头远。
8、124采区轨道巷存在临时道岔。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