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商品交易会协议
甲方: 中国轻纺城楚雄综合市场
乙方:昆明凯词利商贸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于2013年7月20日至8月26日期间在中国轻纺城楚雄综合市场举办商品交易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立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
1、本次活动由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及楚雄开发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手续,其它手续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场地确保乙方活动正常开展,若造成任何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甲方须保证不能再与第三方签定与本活动项目相同内容的任何形式的合同书。
3、甲方有在楚雄州范围内配合乙方进行活动宣传的义务。
4、甲方负责活动期间水、电的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5、手续完善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本次商品交易会场地租用费用( )大写: 。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
1、乙方享有2013年7月20日至8月26日在中国轻纺城楚雄综合市场的商品交易会的独家承办权,展位搭建按照草图实施。
2、乙方负责商品交易会活动的招商、策划、安排以及宣传工作,保证此次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3、乙方负责水、电安装费用,负责搞好活动期间的安全、卫生、环保的宣传工作。
4、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订的条款履行,乙方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
三、甲、乙双方应努力合作,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全力办好此次活动。
四、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中国轻纺城楚雄综合市场 乙方:昆明凯词利商贸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