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8号)、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国质检科〔20XX〕86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科学界定我市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功能定位,推进跨行业、跨部门整合,优化布局结构,创新机制,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充分整合检验检测认证资源,减少重复建设。建设布局合理、协调发展、资源共享、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特色明显、实力雄厚、公正可信,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品牌影响力大的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检验认证体系。
三、建设目标
(一)机构组建
整合全市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覆盖全省的浆果、食用菌检测项目和XX及周边地区常规检测项目,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发展需要的区域性、纯技术性公共检验检测平台。
按照“整合、共享、完善、提升”的总体思路,组建XX市检验检测中心,隶属于市直属的副科级事业法人单位。加挂“XX省食用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与研究中心”“XX省浆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与研究中心”“XX市特种设备检验所”“XX市食品药品检验所”“XX 市水质检测站”“XX市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站”“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XX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XX市土壤化验室”“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的牌子。
将全市原质监、农业、水务、粮食、食药、水产等相关部门承担的检验检测职能划入市检验检测中心。新组建的市检验检测中心应做到“五统一”,即:统一调配检测资源、统一规划实验室建设、统一制定检测目录和抽检计划、统一经费使用、统一协调管理。作为法定的第三方公正的纯技术检验检测机构,为职能部门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为社会安全提供技术保障。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支撑作用,出标准、强规范,打造全省一流、XX品牌的检测平台。
(二)具体业务和主要职责
1.食品药品质量检验
负责全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检测。
2.农副产品(食用菌、浆果、粮食)质量检验
负责全市农副产品(农产品、水产品、食用菌、浆果、粮食、种子、土壤)质量安全检测。
3.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负责承担全市建筑行业、木制品、煤炭等工业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
4.计量检定测试
负责全市民用“四表”(水表、电表、燃气表、热能表)、医疗器械、出租车计价器、燃油加油机、衡器、压力表、材料试验机、天平、砝码、温度计、定量灌装机、特种设备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工作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检测。
市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职责:
1.承担市及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食品、药品和其它产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突发事件等检验检测计划任务和仲裁检验;承担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等生产许可检验工作;
2.承担全省食用菌和浆果产品的监督抽查及技术服务;
3.承担全市计量标准、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检测服务;
4.利用技术优势,接受周边市县行政部门及企业和消费者委托检验、新产品鉴定和其它各类型的产品检验工作;
5.承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编制、修订及其实验验证工作;提供标准咨询服务。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企业产品技术、创新成果标准化、产业化、带动产业标准水平整体提升;
6.为行政部门执法与市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为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与知识培训;
7.承担质量风险预警技术支持服务。为部门进行产品质量监管提供风险预警的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8.承担上述检验检测各业务主管部门上级业务检查及支持。
(三)装备来源
中心所需办公设备,根据全市检验检测工作的实际需求,按照省级标准进行统筹规划,列出明细清单,并按以下几种方式落实:
1.将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所有用于检验检测工作的设备(包括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装置、办公用品以及车辆等资产)全部划入新组建的市检验检测中心使用。
2.将农业局、水务局、商务粮食局、水产总站等4个单位用于检验检测的相关设备(特指纳入中心所需设备明细清单,且满足检验工作要求的设备)统一集中到市检验检测中心使用。具体资产划转手续由相关单位和市财政局按相关落实。
3.按照省级标准应配备的仪器、设备按照上述2种渠道配备后不足部分,采取以相关单位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和市采购相结合的方式解决。
4.原具有检验检测职能的单位在本方案出台前正在进行的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争取,以及今后通过各种渠道争取的设备采购和资金扶持,均统一集中到市检验检测中心使用。
5.各单位入驻后,统一规划,制定办公设备采购计划,由市采购。
(四)经费核拨
1.人员经费、正常办公经费和国家停征收费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全市各部门由于工作需要检验检测的项目在市检验检测中心业务范围内的应全部由市检验检测中心承担,财政拨付给各部门的用于检验检测的专项经费应全部支付给市检验检测中心。
3.检测设备的更新、运行与维护,市检验检测中心应出具相应的效益评估分析报告,必须本着收益大于投入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上报市审批后,财政部门予以解决。
4.检验中心大楼的正常维护、维修、运转所需费用财政予以保障。
四、建设步骤
XX市检验检测中心整合实施分三步进行: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完成时限为20XX年12月30日前)。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具体方案,提请市讨论通过。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XX年5月30日前)。集中时间精力,重点抓好几项工作:一是落实机构。由市制定市检验检测中心整合实施方案并印发给各部门(20XX年3月30日前);由市编委办完成“九定”方案制定公布(20XX年4月5日前)。二是落实经费。由市财政局核实原有各检验机构的专项检验费和工作经费,根据市检验检测中心工作情况核算工作所需经费,一并拨入检验中心统一使用(20XX 年4月20XX);三是落实检验设备。各整合单位对检验设备进行清理、统计、登记造册,移交到检验中心,中心根据移交清单接收设备,并调试安装(20XX年4月30日前);四是落实办公设备。各单位入驻后,中心根据工作情况,统一规划,报请市审核后,由市财政局落实办公设备采购(20XX年5月20XX);五是落实人员。由市编委办、市人社局根据市检验检测中心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招录办法,完成检验中心人员的调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工作(20XX年5月10日前);由市人社局、市检验中心完成中心全部人员的定岗定员,在机构平稳过渡的前提下对副主任及各股室负责人重新竞聘上岗(20XX年5月30日前)。
第三阶段:运行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市检验检测中心人员配备、设备集中,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申请,市检验检测中心正式挂牌运行。
五、组织实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
从目前国家的要求和国内各市县检测机构改革的经验上来看,检测机构整合是大势所趋。整合的动力源自问题导向下的主动实践,是XX市经济发展的需要。从相关职能部门各抽调一名分管负责人,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工作推进。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中心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夯实基础工作
各涉及整合检验检测机构主管部门的“一把手”为改革与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资金、仪器设备和办公场地等方面要加强管理,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严禁随意变更、涂改或销毁财会账目和凭
证,严禁擅自改变资产用途,严禁转移、转卖、转借、私分或以其他方式擅自处置财物。
(三)建立联动协调机制
1.工作目标
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便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效应,提升全市公共检验检测能力。
(1)为产业发展和工业园区服务
充分发挥检测平台“产业转升助推器、企业发展服务器、科技创新孵化器”作用,就地、就近提供产品质量检验、计量器具检定检测等综合服务,有效降低园区企业经营运行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2)为生产企业和广大市民服务
倾力打造综合性的检验检测中心,为生产企业和普通市民提供委托检验、检测等全过程一站式服务,既有利于提高设备、人员的利用效率,真正实现资源共享,又为全市生产企业自主创新和商品质量保证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化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食品安全、商品质量保证方面的维权技术保障。
(3)为机关职能部门服务
为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和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工作提供具体的法定依据,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应对突发事件等提供专业的技术保障和数据支撑。
(4)完成行政辖区内国家要求的强制性检定工作。
2.组织机构成立XX市检验检测工作联动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马启民市副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朝琨市财政局
芦宝军市水产总站站长
李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久春市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李贺年市农业局
迟金生市水务局
张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邵泽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郭伟市发展改革局
惠忠海市商务粮食局
检验检测工作联动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久春(兼)。
3.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全市检验检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经费、人员、设备的保障工作,审核各单位检测计划,批转各单位与检验检测工作相关文件,审批检验经费并拨付检测中心统一使用。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检测工作重大问题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各项事项及督办工作;受领导小组委托召集例会及安排其他会议;负责相关文件资料的收发、汇总和存档工作。
(3)检验检测中心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农(副)产品(包括农产品、山产品、食用菌、浆果、粮食、水产品、种子、土壤、水质等)、工业产品和有关产(商)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依据相关规定实施检验检测工作;
②参与相关部门年度检验检测计划的编制、汇总和编报工作;承担全市相关部门抽样检验检测的具体工作;
③为成员单位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提供所需的产品抽样和检验检测,在法定时限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及时传递给各相关部门;
④为成员单位和有关产(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提供质量检验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组织人员培训,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
⑤承担各成员单位原检验检测机构承担的各项检验检测工作职能;
⑥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食品药品、农(副)产品、工业产品和有关产(商)品的行政执法、监督检验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⑦负责各单位对口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工作汇报及相关资料、数据的准备工作;
⑧负责对各单位移交使用的检验检测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⑨负责各单位向上级申报争取检验检测项目所需的基础材料的编报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完成项目申报;
⑩负责建设科学合理、分工明晰、资源共享的检验检测认证体系,完成各项资质的认证、建设和正常运行,促进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发展,为地方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技术服务;
⑪承担全市计量工作器具的检测检定和校准工作;
⑫完成、市交办的其他工作。
(4)成员单位职责
①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监督检验检测和执法工作计划,上报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计划启动前一个月交至检验检测中心;
②根据年度监督检验检测和执法工作计划所核拨的经费拨付至检验检测中心统一安排使用;
③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检验检测方面的建设项目和资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
④将上级部门涉及检验检测工作的项目、资金的申报材料和相关文件通知,第一时间报送至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⑤在接受上级检验检测任务与经费后,按程序交付检验检测中心完成,并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⑥接受临时性检验检测工作,包括突发事件、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外地协查事件等。一般情况下,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并报市批准后方可实施,也可由市直接下达检测任务。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可即送即检,同时由送样部门报市备案。检验费用采取谁委托谁支付的原则;
⑦涉及检验检测项目的申报争取和认证工作,由市发改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统一协调完成;
⑧财政部门负责全市检验检测工作的经费保障;
⑨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做好相关检验检测资质认证工作。
4.工作流程
(1)监督检验工作流程
①各部门与中心共同编报年度检验计划,上报领导小组审核(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验工作,各单位接到任务后形成检验计划,上报领导小组审核);
②市下达年度产品检验计划,下发各相关部门及中心;
③各部门和中心按检验计划抽取样品,中心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检验项目要求,、公正、及时地实施检验检测,向送样单位出具并发送检验报告;
④各部门根据检验报告,履行相应的监管、后处理及信息发布等职能。
(2)委托检验工作流程
由委托企业及相关人员与中心签署委托协议,根据委托检验内容,中心按照规定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用(原则是谁委托谁负担),并按时出据检验报告。
(3)计量器具检定工作流程强制检定工作中心按照《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及《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受理流程》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计量器具按计划进行检定;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中心按照企业申请签订的检定检测协议,参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进行检定检测。
5.工作制度
(1)例会制度
①会议时间:每月最后一个工作周召开例会;
②参会人员: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有关人员;
③会议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受领导小组委托召集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资料准备及内容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④会议内容: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总结前期工作,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步工作。
(2)信息通报制度
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报相关信息。落实第一时间通报制度,通过文件传阅、信息通报、召开临时会议等方式与各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对重大事项、工作进展要及时进行通报沟通。
(3)督促检查制度
①督查事项:计划制定、工作例会、信息通报、工作落实与完成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表领导小组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议定事项,强化各工作环节的衔接,保证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②督查程序:一是登记报批。接到相关文件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公文运转程序,先将文件呈领导小组组长阅示,按照领导批示要求把需要督查落实的内容分解安排到具体承办单位,并明确时限、提出要求;二是时限要求。对纳入督查督办的事项,要按照文件规定时限或批示时限办理,及时反馈,按时完成,不得拖沓延误;三是跟踪督办。对于工作进展要即时询问了解,重大事项要指派专人跟踪督办,确保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4)责任追究制度
①各单位对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信息通报不及时的,工作完成不得力的,将对相关责任领导及责任人进行追责;
②各单位因瞒报、漏报、误报检验检测项目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相关责任领导及责任人进行追责。
(四)推进落实严肃纪律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整合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应急预案,并积极应对处置。整合期间,要严明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阻碍、拖延整合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违反纪律、有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