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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 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29 17:01:57 责编:小OO
文档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的措施

为了高质量地做好接受委托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规范公司业务,我们从项目评审的承接、计划、组织实施等环节入手,结合公司以前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定(包括防范、控制评审风险等方面的相关内控制度)专门制定了《防范、控制评审风险管理办法》,《评审工作廉政制度》,《项目评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项目评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责、权、利,把执业人员风险、成本效益和自身利益挂钩,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在项目评审工作中的责任。通过严格的职责区分,来最大限度地规避执业风险,减少或降低公司风险,保障公司信誉。

附件一:《防范、控制评审风险管理办法》

附件二:《评审工作廉政制度》

附件三:《项目评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

附件一:

防范、控制评审风险管理办法

一、防范、控制评审风险体系的组成

1、ISO 9001:2000质量体系管理控制文件

2、公司其他相关质量控制文件

3、防范、控制评审风险管理办法

二、人员配备

1、由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及具体项目评审负责人组成一个领导小组,依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和《昆明市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业务管理办法》、《昆明市财政局对受聘单位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年度考评暂行办法》等规定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项目评审业务各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全面防范、控制评审风险;

2、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评审业务中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对项目各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进行复核,防范、控制评审过程中的风险;

3、专业负责人,主要负责本专业的评审业务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本专业评审人员的工作,防范、控制评审具体过程中的风险;

4、业务人员,要依据造价咨询业务要求,严格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项目评审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负责防范、控制自身评审内容的风险。

三、相关措施

为防止评审遗漏、评审错误等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风险,控制人员素质低、法规模糊、项目情况不清、计算错误、依据不足等的风险来源,采取评审人员考核选择制、法律法规培训制、项目评审例会制、重要事项汇报制、评审复查稽核制、工作底稿三级复查制等质量控制措施。

1、评审人员考核选择制

通过对内部人员的考核和选择,形成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人员库,评审人员应当具有一定政治素质、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对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评审根据专业特点组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参加;根据评审项目的实际情况配置评审负责人、稽复核人员或技术负责人;

2、法律法规培训制

对参与评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摸底考查,组织评审人员审前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评审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熟悉和掌握。

3、项目评审例会制

开展审前调查结果分析会、初审情况汇总会、审查期间碰头会等例会制度,及时掌握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全部情况,控制评审范围和内容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4、重要事项汇报制

要求参与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对重要事项及处理建议、自身难以处理的事项及时向上一级评审人员汇报并接受指示,以便防范、控制评审过程中的风险。

5、评审复查稽核制

项目评审的复查稽核包括对评审计划、评审程序的稽核;对评审依据的复审;对评审项目现场的再踏勘和测评;对评审结果的复核等。

6、工作底稿三级复查制

专业负责人对业务人员评审结果进行复查,项目负责人对各个部分评审结果进行复查,技术负责人对评审项目进行最终复查。

附件二:

评审工作廉政制度

1、认真组织全体评审工作人员学习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注协《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云南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实施细则》和《昆明市财政局对受聘单位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年度考评暂行办法》、《昆明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业务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总理关于廉洁自律的“四个不准”,提高全体评审人员的思想认识。

2、参加项目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时刻要以“四个不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被评审单位索要、收受任何礼物。

3、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接受被评审单位的吃请,不得参加评审单位举行的接风宴、饯行宴。

4、不得利用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挟被评审单位,从中谋利,收受各种形式的好处费。

5、所有评审人员都要严于律己,处处模范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度,不得做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事。

6、全体评审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要以对国家、对单位负责的态度,始终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准确,不得发生任何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客观公正的问题。

7、在项目评审工作中,要坚持每天一次的情况汇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评审工作人员的评审进展情况,使评审工作时时都处于监管中。

8、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随时了解掌握评审人员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9、在评审工作中要接受委托单位的领导和监督,公司将通过被评审单位,检查评审工作人员的行为和举止,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10、要认真落实项目评审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评审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区分任务,明确各自在评审工作中的责任,签订评审目标责任保证书和保证廉洁自律协议书。

11、全体评审人员应履行好“五项义务”: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来执行所担负的评审工作任务;

(3)接受公司领导和委托单位的监督,恪尽职守,勤奋工作; 

(4)公正廉洁,克己奉公,维护公司荣誉和利益;

(5)保守公司和委托单位的商业秘密。

12、全体评审人员享有“五项权利”:

(1)享有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2)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3)参加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

(4)对公司领导提出批评和建议;

(5)按照规定辞职等权利。

13、对在评审工作中模范遵章守纪、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中表现不好,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根据有关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三:

项目评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

一、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质量控制

主要包括:

1、对项目评审人员要求;

2、项目评审的稽核复查;

3、评审报告质量控制;

4、评审档案管理等内容。

二、对项目评审人员要求

1、项目评审要配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根据评审项目的实际情况配置评审负责人、稽复核人员或技术负责人;

2、评审人员要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对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评审,根据专业特点组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参加;

3、评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以保证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对保密项目的评审,评审人员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三、建立评审专家库,专门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

1、分门别类建立公司技术人员档案;

2、根据不同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抽调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四、项目评审的复查稽核

1、成立专门的“稽(复)核部门”,专门负责项目评审的稽(复)核工作;

2、项目评审的复查稽核包括对评审计划、评审程序的稽核;对评审依据的复审;对评审项目的再踏勘和测评;对评审结果的复核等;

3、项目评审的复核稽查方式包括全面复查、重点复查和专家会审等。项目评审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复核评审工作底稿。

五、评审报告的质量控制

1、必须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评审情况和结果;

2、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发现重大问题,作重点说明;

3、为了对单位和对个人负责,我们还采取了“三级复核”(即:项目负责人复核;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复核;技术负责人总复核)和具体承办人签字确认相结合的方法,把风险与具体责任人挂钩,最后形成评审报告。

六、项目评审的档案管理

1、项目评审档案管理是指对评审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及数据信息的汇总处理;

2、评审资料包括被评审单位提供的各种资料、评审人员现场踏勘和测量,取证取得的原始资料,评审过程的工作底稿,初审报告,复核(审)报告,被评审单位反馈意见,评审报告等;

3、项目评审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0年,特殊评审项目档案的保管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建立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质量考评与奖惩制度。

为保证和提高执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和其它相关执业规范,结合实际,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制定项目评审工作质量考评与奖惩制度。

1、主要是对业务项目承接阶段、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执业质量进行考核;

2、具体考核对象主要是,各业务性质的单个业务项目,并量化到项目具体执业人员;

3、对项目质量考评与奖惩,主要是项目的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工作底稿的整理、项目质量“三级”复核三个方面。

4、项目质量考评与奖惩主要体现在公司质量控制三级复核中,通过逐级复核,最终形成考核结果;

5、复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目评审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制度的事项,应提请相关人员进行补充完备;

6、未补充完备的工作底稿不得向上一级复核人报送。各级复核人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昆明大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制度》。

7、总复核人按照项目评审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制度及评审质量考评与奖惩制度,对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形成考评与奖惩结果记录。

8、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倒扣分,考核对象为单个业务项目,即以单个业务项目的提成工资为100分,根据该项目倒扣分数计算出应扣金额,并以等级量化到项目具体执业人员。

9、项目评审工作应按要求时间完成,非客户原因或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延长业务完成时间。

10、如因客户原因或经公司领导同意,应调整项目计划完成时间。

11、如未按要求时间完成任务,五天以内扣10分,五天至半个月扣30分,十五天至三十天内扣50分,超过一个月不得参与提成。

12、为保证质量控制的三级复核制度正常实施,每项业务工作报告出具前应将业务工作底稿收集整理好。

13、如因特殊原因,业务工作底稿和相关资料未收集齐全,应在一个月完成。如不能完成,每超过一个月扣10分。

14、每月末,总复核人将考核结果汇总后交财务在发放提成工资时扣收。

15、扣收的资金由会计记帐,年末,用于奖励执业质量好、工作表现突出的评审工作人员。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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