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名称 | Xxx工程 | 分项工程名称 | 钢网架结构安装 | 验收部位 | ~轴线 | |||||||
| 施工单位 | Xxx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Xxx | 检验批容量 | Xxx | |||||||
| 分包单位 | Xxx | 项目负责人 | Xxx | 最小/实际抽样数量 | Xxx | |||||||
| 施工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依据 | ||||||||||||
|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的 规 定 | 施 工 单 位 检 查 评 定 记 录 |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 ||||||||||
主 控 项 目 | 1. 基础验收 | 11.2.1条 11.2.2条 11.2.3条 11.2.4条 | 定位轴线、柱的标高、地脚螺栓规格及坚固均符合设计要求;支承面、地脚螺栓位置的偏差值均符合规范表10.2.2的规定。见检查记录 | 主控项目1~6项,经旁站检查及验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 ||||||||
| 2. 构件验收 | 11.3.1条 | 构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且无变形或涂层脱落 | ||||||||||
| 3. 钢柱安装精度 | 11.3.2条 | 底层柱底轴线对定位轴线偏移值为2.5㎜,其它偏差均符合规范要求 | ||||||||||
| 4. 顶紧接触面 | 11.3.3条 | 接触面有90%紧贴且最大间隙均小于0.7㎜,符合规范要求 | ||||||||||
| 5. 垂直度和侧弯曲 | 11.3.4条 | 梁的垂直度偏差<4㎜,侧向弯曲矢高偏差小于19㎜,符合规范要求 | ||||||||||
| 6. 主体结构尺寸 | 11.3.5条 | 整体垂直度偏差<20㎜,整体平面弯曲偏差小于18㎜,符合规范要求 | ||||||||||
一 般 项 目 | 1. 地脚螺栓精度 | 11.2.5条 | 一般项目1~9项,经旁站检查及验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 |||||||||
| 2. 标 记 | 11.3.7条 | 地脚螺栓露出长度为5~20㎜,螺纹长度为5~18㎜,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 ||||||||||
| 3. 桁架、梁安装精度 | 11.3. 11.3.10条 | 钢柱等主要构件的中心线及标高基准点等标记齐全,符合规范要求 | ||||||||||
| 4. 钢柱安装精度 | 11.3.9条 | 上、下柱连接处的偏差值小于2.5㎜,同一层柱的各柱顶高度差小于4㎜,主梁与次梁的高差值为-1~+1.5㎜,其它偏差也均符合规范要求 | ||||||||||
| 5. 吊车梁安装精度 | 11.3.11条 | 主体结构总高度的偏差值为-10~+20㎜,符合规范要求 | ||||||||||
| 6. 檩条等安装精度 | 11.3.12条 | 吊车梁的跨中垂直度、侧向弯曲矢高等偏差值均符合规范要求 | ||||||||||
| 7. 平台等安装精度 | 11.3.13条 | 檩条、墙架等次要构件安装的偏差值均符合规范表E.0.3的规定 | ||||||||||
| 8. 现场组对精度 | 11.3.14条 | 平台、钢梯、栏杆安装的偏差值为符合规范表E.0.4的规定 | ||||||||||
| 9. 结构表面 | 11.3.6条 | 现场焊缝组对间的偏差值为0~2㎜,符合规范要求 | ||||||||||
|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 质保资料齐全,经检查,主控项目1~6项,一般项目1~9项,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评定为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2014年 8 月29 日 | 结构表面无疤痕、泥沙等污物,且表面干净整洁,符合规范要求 | ||||||||||
|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 经检查,该检验批质保资料完整,主控项目合格,一般项目符合要求,施工质量评定为合格,同意验收,且同意进行后续工序施工。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2014年 8 月29 日 | |||||||||||
SG—T071填写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钢结构(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分顼工程检验批质量的检查验收记录。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可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中:
1.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锚栓)的规格和位置、地脚螺栓(锚栓)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建筑物定位轴线的允许偏差为L/20000,且不应大于3.0mm;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允许偏差为1.0mm;基础上柱底标高允许偏差为±2.0mm;地脚螺栓(锚栓)位移允许偏差为2.0mm。多层建筑以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或以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柱的支承面时,其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支承面标高允许偏差为±3.0mm,水平度为L/1000;地脚螺栓(锚栓)其螺栓中心偏移允许偏差为5.0mm;预留孔中心偏差为10.0mm。多层建筑采用座浆垫板时,其允许偏差:顶面标高允许偏差为-3.0(mm),水平度允许偏差为L/1000,位置允许偏差为20mm。当采用杯口基础时,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底面标高为-5.0(mm),杯口深度H为±5.0mm;T咂草厚为H/100,且不应大于10.0mm;位置为10.0mm。
2.钢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3.柱子安装的允许偏差:底层柱柱底轴线对定位轴线偏移为3.0mm;柱子定位轴线为1.0mm;单节柱的垂直度为H/1000,且不应大于10.0mm。
4.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不应少于70%紫贴,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mm。
5.钢主梁、次梁及受压杆件的跨中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h/250,且不应大于15mm。其侧向弯曲矢高允许偏差:当L≤30m时,为L/1000,且不应大于10mm;当30m<L≤60m时,为L/1000,且不应大于30 mm;当L>60m时,为L/1000,且不应大于50 mm。
6.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允许偏差为:(H/2500+10.0),且不应大于50mm;主体结构的整体平面弯曲允许偏差为L/1500,且不应大于25mm。
三、一般项目中:
1.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0.2.5的规定,地脚螺栓(锚栓)的螺纹应受到保护。
2.钢柱等主要构件的中心线及标高基准点等标记应齐全。
3.钢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表E.O.5的规定。当钢构件安装在混凝土柱上时,其支座中心对定位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当采用大型混凝土屋面板时,钢梁(或桁架)间距的偏
4.主体结构总高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中表E.O.6的规定。
5.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中钢吊车梁或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类似构件,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中表E.0.2的规定。
6.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中檩条、墙架等次要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中表E.0.3的规定。
7.钢平台、钢梯、栏杆安装应符合GB4053.1《固定式钢直梯》、GB4053.2《固定式钢斜梯》、GB40533《固定式防护栏杆》和GB4053.4《固定式钢平台》的规定,且允许其偏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中表E.0.4的规定。
8.现场焊缝组又寸间隙的允许偏差:再垫板间隙的允许偏差为:+3.0(mm),有垫板甲隙的允许偏差为:+3.0(mm)。
9.钢结构表面应干净,结构主要表面不应有疤痕、泥沙等污垢。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