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修金融学(保险学课程)论文
保险业社会形象和声誉问题研究
学 生 姓 名: ***
学 号: ***********
学 院(系): 文化与传播学院
专业(方向): 广告学
指 导 教 师: 徐昕老师
2013年5月
中文摘要
纵观今日,保险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并且保险也常识化的成为了人们规避风险、管控风险以及尽量在风险中挽回损失的最主要方式,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目前在中国国内保险行业信誉以及社会形象还存在一些缺漏,公众对于保险行业存在某些不信任以及冷淡关注等问题,本文将会在保险的社会形象问题以及声誉问题上下手,浅析在保险行业存在的一些不足。
关键词:保险业 诚信 信誉 社会形象
论文正文
保险的定义:
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日常我们提起的保险,更多的时候是一个法律术语,也可能是一种金融产品。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保险的种类:
保险主要包括性保险与商业保险。性保险一般有社会福利性质,甚至带有强制性,主要有社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等。商业保险顾名思义就是商业性质,不具有强制性,这个时候的保险就是一种金融产品,主要包括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保险行业形象问题现状:
在现在,社会上有许多人是对保险行业的信誉以及形象有较多意见甚至诟病的,一是多年来保险消费者对理赔难、销售误导等问题反映比较强烈;二是保险行业走出抢业务和占市场份额的低水平阶段,恶性竞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现象比较严重。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保险行业的社会形象,也在不断侵蚀保险业发展的社会基础。
从保险产品的内容来看,保险产品条款众多、条文抽象,既涉及保障责任的界定、责任免除、伤残界定等问题,又涉及金融、医学、法律等学科的知识,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看保险条款就犹如看“天书”。受到知识水平的,消费者容易对保险合同产生误解,对于某些原本就不应该赔付的保险合同,误认为是受到保险公司的欺骗。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在销售保单时,需要有具备良好保险知识的营销员来详细讲解保险合同。可是,由于部分保险营销员的业务素质低,在其自身还未充分理解保险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就向消费者介绍保险产品,结果导致误会进一步加深。这使得保险行业的形象打了第一个“折扣”。由于中国国情不同于欧洲保险发达国家, 目前中国的保险体系仍然是略显粗放式的,并且由于国民虽然接触保险但是受到知识水平影响,大多数用户还将保险划归为“什么都能管”以及“一险全安心”加之部分销售员的不正确带有欺骗性质的推销,使得保险的部分功能被过分夸大,进而使得保险行业的声誉受到以及自身欠缺问题影响。这就使得保险行业形象以及信誉被打了第一个耳光
除此之外,部分销售人员在销售保险产品的时候可以隐瞒、欺骗消费者,或者并没有将其保险产品的免责、保险范围以及投保程度甚至是一些对于投保人不利的条款用非正确或者歪曲的概念误导消费者,哄骗或者诱使消费者在没有正确理解产品的情况下盲目购买、跟风购买。或者只谈收益不谈费用、风险,语言诱使消费者投保。再有就是在营销保险产品过程中死缠烂打,强买强卖风格的迫使消费者订立保险合同,一旦消费者交纳首期保费,马上改变态度。这些反映了部分营销人员道德素质较低并且本身便对其产品没有很好的理解以及约束自身行为。使得保险行业行业声誉被在此打上烙印。
问题不仅仅在于表面人员素质和公众态度。
有些保险机构在任务压力和利益驱使下,实行“一明一暗两本帐”,帐目数据失真,而且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向上级公司和监管机关提供假数据、假报表,采取欺上瞒下的手段,套取政绩和经济利益,严重影响了经营核算的准确性和监管的有效性;采取“卖单”、“埋单”、“鸳鸯单”等不法手段,向投保人出具假保,提供假收据,侵吞保费,损害了被保险人利益。
相互诋毁现象呈蔓延之势。表现在有的公司利用各种手段唆使个别媒体登载或转载对竞争对手不利的文章;将不利于竞争对手的材料复印后大肆散发;假借记者或他人之手发表文章攻击竞争对手;在企业内部发布贬低其他公司的宣传材料并利用网络散发等,结果往往导致两败俱伤,对保险公司的商业声誉和企业形象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一旦发生保险纠纷,与人多势众、组织严密的保险公司以及经验丰富的营销人员相比,被保险人无疑是一个弱者。在“弱者效应”的作用下,不论哪一方占理,直觉上人们都会认为是保险公司在欺负弱者。而在“弱者效应”的背后,则是公众对自己利益的考虑,因为任何一个人在特定情形中,都有可能成为弱者。作为有效管理人身风险与财产风险的工具,保险的重要性日益为人们所认识。今后每个人都有可能购买保险,成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广大潜在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必然要站在弱势群体的角度去评价指责保险公司的行为,并期望由此起到促使保险公司与营销员完善服务、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从而导致社会“一边倒”的结果,这使得保险行业社会形象再打折扣。
保险行业形象问题解决:
诚然,现状保险保险业被列入十大诚信形象不佳行业这一事件,我们看到问题的严重性以及亟待解决性,在我看来,目前维护以及修补保险业行业形象缺失的最好方式就是从内部做起有内部向外部扩张,加强监管与效益并行,大致可以化为一下几点。
一:加强保险教育积极正方向宣传,促使全民看待保险常态化、正常化。
1加强对居民保险知识的普及教育以及宣传,倡导居民自愿购买商业保险等险种,同时加强与媒体的互动,积极开展保险优势的宣传教育,避免保险推销的急功近利以及欺骗欺诈,促使国民了解如何正视自身情况、合理搭配、购买、安排险种并达到最优配置。提高居民的保险投放意识。
二:随着保险事业发展,对于保险从业人员的要求要逐步提高,在销售方面人才选择、培养方面行程制度化、样板话、规范化,杜绝不文明销售以及不合理营销方式,提升保险销售人员销售素养以及知识储备水平,从根本上制约不文明销售以及违规销售的知识匮乏源头。同样,在保险从业人员培养方面注重理论结合实际,全方位多角度规划以及设计营销模式,推行“和谐销售”精神,杜绝欺诈以及不透明销售。同时加强保险从业人员再教育,由于保险从业人员较多,但是通过专业培训的却不多,所以要在保险从业人员中加强技能培训以及继续深造的行动。同时要加强从业资格审查,考核,对于违规销售坚决杜绝。
三:设立明确的奖惩机制,完善业内纪律法规强化信誉缺失惩戒机制以及力度,对于企业以及相关个人通过消费者监督举报以及各项考核加大对于信誉缺失的行为成本,促使行业行为主体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按照《保险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惩处违法责任企业以及个人。并且探索建立保险退出机制,维护保险业整体行业信用。
四:充分发挥行政优势,推动,行业自律,公民监管,媒体等各方面共同监督完善。保险监管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下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以及相关规划实施方案,推动保险业信用以及立法建设。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内部监督控制水平。媒体及时曝光不诚信行为并且各方加以调查。
由此可见,保险行业的诚信问题以及信誉形象问题是保险行业发展的最重要一环,其实从战略来看,保险诚信是保险交易信息不对称的重要修复方式,同时也是保险活动存在的基础性内容,失去了诚信,保险则在丧失公众信任的同时丧失存在意义。同时保险诚信是保险经营以及服务的根本要求,因为从保险的性质来看保险即为为公众提供安全感并且协助公众进行合理防范风险的必要手段,其本源是服务社会以及社会个体,只有在公众信任保险并且保险切实为公众的预防与弥补风险进行服务时,才能使得保险行业历久弥新。
结语
虽然说目前保险行业面临众多形象以及信誉问题,但是一直以来通过合理的行政手段以及法律调整和人员的优胜略汰,保险行业的发展稳步上升,一个行业形象的树立不仅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更是一个自身完善自身否和发展之路,在合理的法规、企业自律、业内人员自觉出发,保险行业的整体形象也将会随之改变,保险的意义对于经济发展以及居民风险规避意义非常,改善其整体形象将会使发展快速与否至关重要的导向性指标。对于保险行业形象以及信誉的问题,我们也将随时关注。
衷心感谢
在完成这篇论文之际,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在学习金融学辅修课程的一学期里,我从对于保险学知识的浅薄了解到现在有了自己的一些见解与观点,是与您的悉心教学完全分不开的,您的悉心辅导以及无私奉献我相信必将会使我在未来对于保险学的继续学习上树立良好的标杆!在此对于您一学期以来的指导教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祝您在今后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部分参考资料
[1]吴定富 加强诚信建设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R].世界经济发展大会报告
[2]黄小江 保险诚信缺失问题的思考[J].中国市场
[3]郭金龙 “十二五”期间保险行业发展展望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
[4]保险学 词条 维基百科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