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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交底
2025-09-29 17:11:26 责编:小OO
文档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交底

监理工作交底

根据                       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我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理,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便于今后工作联系,现根据国家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将我公司施工阶段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作程序与有关规定向                              

交底如下:

一、项目监理机构交底,经业主同意,报主管部门审批,本工程我公司派驻现场的项目监理机构为:

总监:                       

总监代表:

土建专业监理:

水电专业监理:

安全监理:

见证员:

项目机构监理人员将根据各自分工的岗位职责对工程实施监理,并按建建管(2002)第0号文件要求履行监理人员质量操纵资料签认手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责任。

二、施工质量监理程序:

    

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四、单位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程序:

五、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六、施工阶段质量监督、操纵手段

操纵手段种类控    制    目    的

旁站监督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观察、监督与检查其施工过程,以便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予以操纵,关于隐蔽工程一类的施工,进行旁站更为重要
测    量

它是建筑对象的几何尺寸、方位等操纵的重要手段。对施工放线及高程操纵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得施工,通过测量操纵,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试    验

通过试验手段取得的试验数据是用来推断与确认各类材料与工程部位内在品质的要紧根据,如材料性能、拌与料配合比、成品的强度等物理力学性能与打桩的承载力等
指令文件所谓指令文件(如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是表达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单位提出指示与要求的书面文件,用以向施工单位指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请施工单位注意,提供整改要求,或者责令暂停施工
规定的质量监控程序这是规定双方务必遵守的质量监控工程程序,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这也是进行质量监控的必要手段与根据。如未经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验收单予以质量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利用支付操纵手段这是在国际上较为通用的一种操纵手段,是业主或者承包合同给予监理工程师的支付操纵权。所谓支付操纵权就是:对施工承包单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均需由监理工程师开具支付证明书,没有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证书,业主不得向承包方进行支付工程款,如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监理工程师能够不签署支付证书
七、施工单位应于工程开工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书、项目经理授权书、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资格证明(上岗证),并明确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八、工程项目有分包单位时,在分包工程开工之前,总承包单位务必及时报送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及其有关资质资料,经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同意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按监理规范附录A3表的格式。

九、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将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无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开工。在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施工组织设计可分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按监理规范附录A2表的格式。

十、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具体应按建建管(2004)第113号文《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执行。

十一、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性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设计文件及相应的技术资料并经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验收,符合使用要求并签字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二、施工单位应建立建设工程材料进场验证制度,健全材料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人员责任,严格核验有关的《生产许可证》,建材备案证,符合有关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书、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按照材料、设备进场前24小时书面形式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由负责材料见证的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实行见证取样复检,复检合格由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投入工程使用。严禁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到工程上使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应符合监理规范附录A9表的格式。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等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务必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由项目经理签准后方能使用。施工现场存贮、堆放的建材应有明显的标识,并注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并注明建材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并按建材的性能要求进行存贮,保管与使用。

十三、施工单位应于每道工序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坚持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及时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早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必要时,应邀请质量监督与设计人员参加验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与用于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申报表应符合监理规范附录A4表的格式。

十四、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保证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并具有真实性与代表性。分部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务必将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并提早三天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同时,施工单位务必对事实上体质量进行认真自查,符合要求后,报请项目监理机构与业主组织对其验收。

十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务必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认确实检查,并完成必要的功能检测,认为符合要求后,提早七天将单位工程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核。资料审核合格,并由监理机构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初步验收,认为符合要求后再报送业主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十六、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参加由项目业主或者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为规范项目管理,各方业务联系通常均应使用书面形式进行。

交底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同意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交单位:(业主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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