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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方案及管理制度
2025-09-29 17:12:51 责编:小OO
文档
德江县德兴中学语言文字工作

评估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努力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和基本规范汉字应用的目标,根据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突出工作重点,发挥“四大作用”,即教育的基础作用、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抓好“两个结合”,即把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与创建现代文明校园相结合,与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相结合,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具体措施

 学校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课堂教学、纳入教学基本功训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渗透到德、智、体、美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去。我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目标是:教师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普通话基本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即师生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校园语言,即师生员工教学、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教材用字,教学、公务和校园环境用字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和要求。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立足于日常工作,着眼于工作的发展。学校按照评估标准进行了自我评估,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全面落实各项评估指标,通过自我评估建立和完善了适应工作需要的工作机制,使语言文字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建设

 1、学校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不合格不上岗。全体教职工都已取得了相应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2、学校积极派出人员参加上级语言文字相关工作培训,并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普通话培训,测试成绩计入了教师业务档案。

 3、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每学期有计划,有总结。

 4、按照国家教育规定开足开齐了普通话口语课(说话课、口语交际课)、写字课,落实师资配备。

 5、语言文字工作有关要求纳入教职工考核、教学管理及学生评优等制度。

 6、坚持师生日常训练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培养学生语言文字实际应用能力。

 7、重视普通话宣传工作。

校园内设立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永久性的宣传栏(牌);

 8、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工作。

 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要求到位,责任明确

 1、充分认识落实语言文字工作对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性。我校地处城乡结合部,学生受家乡口音影响较大,加强学生说普通话的任务比较繁重,我们狠抓素质教育,培养学生文明素养,站在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高度去认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把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和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具体落实了教师说一口好的普通话,写一手好字,把学生培养成为文明的人、规范的人这一学校发展目标。

 2、加强校本培训,提高了全体教职工的语言文字水平。全体教职工、参加普通话培训,已有部分教师通过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获得了上岗需要的等级水平。学校定期举行教师普通话、书法比赛,提高教师语言文字规范水平和文明素养,通过学校校本课程的开设,锻炼了教师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

 3、明确职责,分工负责。教导处负责教师和学生学校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团委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总务科负责校园环境、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2016年4月—6月)

根据县语委的统一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刻领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根据市语委的工作要点,制定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申请评估(2013年7月)

提交评估申请及自评报告。

1.将评估申请以文件形式上报省语委;

通过自评报告详细、全面地反映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自评整改工作基本措施,主要成绩与工作特色,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以及我们对未来的工作思考和规划等。

第三阶段——接受评估(2014年8月—9月)

接受评估认定。通过自评报告、档案资料、组织座谈、接受访谈(包括电话访谈)、实地观摩、问卷调查,以及特色工作汇报展示等方式接受省级评估认定并听取评估组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的基本评价,包括主要成绩、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整改的建议等。

德江县德兴中学

                                         2016年3月1日

德兴中学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的素质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该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杨松校长任组长,由教学副校长欧阳波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三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普通话水平测试列入学生素质考核一项内容,每学年进行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口试、笔试),不达标的不得参加三好生评选。   

  5.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6.推普工作列入先进教研组和“文明班级”考评条件。  

 二、语言制度   

  1.普通话规范制度   

  (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2.规范字使用制度   

  (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小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三、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未达标教师,原则上不聘用。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国标率100%,并把语 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3.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文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对做的好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4.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特别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普宣传周活动,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5.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   

  6.全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规定,在教学(上课、辅导)、接电话、开会、集体活动、与学校交谈时必须做到100%使用普通话。           

  7.教师教学用字(备课教案、上课板书)必须做到100%使用规范字。学生坚持用普通话的情况,在学生手册语文成绩栏内结合“写字”成绩有所反映。   

    8.学校不定期举行教师教学基本功比武比赛竞赛活动,对成绩优秀者当场公布成绩并给予一定奖励。  

    9.对关心班级语言文字工作并及时上交材料的老师给予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四、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   

  1.语文课、写字课、说话课上落实语言文字教学。   

  2.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3.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4.校园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标语或提示语。   

  5.学校有“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栏”。   

  6.学校和班级均设有语言文字监督员。   

  7.每个班级的文化建设中设有普通话及规范字的阵地。   

   8.通过校园网站、晨会、班队会、升旗仪式等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知识。   

五、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                 

  1.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2.学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选语言文字先进个人挂钩。   

  3.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参与的语言文字常识的普及,结果全校公布,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4.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5.语文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90%以上的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6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学校将写字与口语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6.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   

六、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科室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讲义、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符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七、语言文字推普员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全体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对班组、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保证“每周一讲”、“每日一读”等全校性的常规工作正常进行;要保证黑板报上的正常出版。   

  4.在课余、在校内督促普通话的推广。

  5.在校园内外、班级内外要积极寻找不规范汉字、错别字,并督促有关班级和个人及时改正。   

  6.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班级、个人上报学校进行推荐表扬。   

  7.结对子,帮助普通话尚未达标的学生积极练习,争取早日达标。   

  8.在学生中建立网络,形成推普员汇报制度。   

  9.积极协助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德江县德兴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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