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口出口口岸特指海关名称,“进口口岸”应填报货物实际进入我国关境的第一个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出口口岸”应填报货物实际运出我国关境的最后一个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2.关区中有隶属海关关别及代码时,则应填报隶属海关的名称及代码。如果只有直属海关的关别及代码,填报直属海关名称及代码。(直属的最后一位数字为0)例如:西宁海关 9700
3.特殊情况下的填报方式:
①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口岸填报货物限定或指定进出口口岸的口岸名称及代码。
②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进境地,出口转关的填报出境地海关的。
③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出口的口岸填转出地海关,进口口岸填报转入地的海关。
④在不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调拨、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⑤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货物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⑥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结转的,填报本特殊监管区域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2.备案号(代码+11位编号)
1.B 来料加工贸易手册。 C 进料加工贸易手册。 E 加工贸易电子账册。Y 原产地证书(cepa项下)。 Z 征免税证明
2.一般贸易的备案号为空。除(鼓励项目、自有资金、科教用品免税进口,一般贸易+Z)
3.异地直接报关分册和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在异地口岸报关的,本栏目填报分册号。本地直接报关分册的填报总册号。设备结转分别填报自己的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4.加工贸易设备转减免税设备的,出口报关单填加工贸易手册的编号,进口报关单填报免表的编号,并且在出口报关单的“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写免表的编号,进口报关单的“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写加工贸易手册的编号。
5.进口实行原产地的,cepa项下的原产地证书编号填“备案号”栏的同时再填写在随附单据上,其他的原产地只填在随附单据上。
6.进口减免税设备在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时,因故发生直接退运时,其出口报关单的“备案号”栏允许为空。
3、进口日期/出口日期(运输工具申报的进出口日期)
1.日期均为8位数 20101019
2.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为准。
集中申报的报关单,进口日期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为准。
3.出口日期为运输工具实际离境的日期,此栏可以为空。
4、申报日期(免予填报)
1.进口申报日期晚于进口日期
2.出口申报日期早于出口日期。
五、经营单位(中文名称及编码)
1.经营单位的编码为10位
2.第5位数为市内经济区划代码(特技产区加港园):
1.经济特区 2.经济技术开发区 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保税区 5.出口加工区 6.保税港区 7.保税物流园区
3.第6位为进出口企业经济类型代码: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 2.中外合作企业 3.中外合资企业 4.外商独资企业 5.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集体企业 6.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 7.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个体商户。8报关企业 9.其他
4.报关企业代理其他进出口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填货物所有的企业的中文名称及编码。报关企业不能作为“经营单位”填报。
5.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的,或者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货物的,填报 代理进出口企业的中文名称及编码。
6.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总额内设备、物品的(贸易方式为:合资合作设备2025、外资设备物品2225)“经营单位”填报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文名称及编码,并且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里填写“委托某某公司进口”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外自有资金或进口原材料的,为一般委托,“经营单位”填代理企业的中文名称及代码。(一般贸易 自有资金)
六、运输方式(提运单据上的运输方式为准)(中文名称或代码)
1.进境货物的运输方式,按货物运抵我国关境第一个口岸时的运输方式填报;出境货物的运输方式,按货物运离我国关境最后一个口岸时的运输方式填报。
2.水路运输:“2”,可通过: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或者提单号B/L NO.XXXXX、通过By sea、shipped、vessel(VSL)、container、voyage NO.、voy NO.来判断。
3.航空运输:“5”,可通过:By Air 、MAWB、HAWB、Air freight、Flight或者Flight NO.、Airport Depature、Airport Destination来判断。
4.无实际进出境的运输方式:07、18、WXYZ
“0”非保税区(进区)、“7”保税区(出区内销)、“1”出口监管仓库(进区) “8”保税仓库(出区内销)“9”其他:人扛、管道等等
WXYZ中园港加(进出区)。出口加工区的运输方式:区内填“9”、区外填“Z”。
5.0718WXYZ的起运国、运抵国为中国,起运港、装货港为中国境内。
6.出现多程运输,选择进出我国关境的运输工具名称及方式。
7.(per通过)
7、运输工具名称(以提运单上的运输方式为准)(名称或编号及航次号)
1.载运货物进出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的编号。
2.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报关单本栏为空。
3.水路运输(2)填报船舶英文名称或者船舶编号+/+航次号,即运输工具名称+/+航次号。例如:DALIWAN/0614、HANSA STAVANGER/HV300W。
Vessel(VSL)、S/S(Steam ship)、M.S(Motor ship)、M/V(Motor vessel)后面跟船名。Voyage NO.、VOY、V. 后面跟航次号。另外,shipped per 和 shipped By 后面跟船名及航次号
4.航空运输(5)填报航班号。(两位字母和3到4位数字)在总运单的Flight/Date中找,也可以在Flight/后面接航班号。
5.
6.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或编码。9
八、提运单号。(海运提单,空运提单为准)(提单的右上角)
1.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B/L)
2.空运提单:Master air way bill/MAWB总运单,house air way bill/HAWB 分运单。
3.水路运输:填报进出口提单号。如有分提单的,填报进出口提单号+*+分提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总运单号+_+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
5.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免予填报。
6.总运单编号通常为11为,分运单编号通常为8位。
九、收货单位/发货单位(已知条件)。
1.收货单位是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的单位,包括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2.发货单位是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包括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委托进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3.有编码的填报中文名称及编码,没编码的填中文名称。
4.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加工贸易手册的“经营企业”或“加工企业”一致。
5.减免税货物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征免税申请人一致。
6.自行进出口的货物收发货单位同“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收发货单位同“经营单位”。(投资总额内)。其他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单位与经营单位不一致。
十、贸易方式(监管方式)(已知条件)(简称或代码)
1.一般贸易,代码:0110,不包括:进出口货样广告品,代码:3010(货样广告品A)、3039(货样广告品B);加工贸易,对方有价或免费提供的机器设备,代码:0420(加工贸易设备)或0320(不作价设备)
2.来料加工,代码:0214,包括:来料加工项下进口的料件和加工出口的成品;设立保税工厂的加工贸易企业来料加工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来料深加工,代码:0255
注意:①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备案号”不得为空,应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②来料加工出口成品“征免”栏方式应填报“全免” ,来料加工出口应税货物,出口报关单“征免”填写“照章征税”。③对准予担保的填报“保证金”或“保函”,准予减免税的填报“特案”。
3.进料加工,代码:0615,简称:进料对口,包括:进料加工项下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保税工厂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进料加工贸易中外商免费提供进口的主、辅料和零部件。进料深加工,代码:0654
注意:①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备案号”栏不得为空,应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②进口“低值辅料(0815)”,进口报关单“备案号”允许为空。出口时的报关单要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写辅料的进口报关单号。③进料加工出口成品,出口报关单“征免”栏应填报“全免”;进料加工出口应税货物,出口报关单“征免”填写“照章征税”。③对准予担保的填报“保证金”或“保函”,准予减免税的填报“特案”。
4.加工贸易设备(作价),代码:0420;不作价设备,代码:0320;
5.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是指外商投资企业以投资总额内的资金所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建厂、安装、加固机器所需的物料),以及根据国家规定进口本企业自用合理数量的交通工具、生产用车辆、办公用品和设备。
合资(3)、合作(2)企业进口设备、物品,简称:合资合作设备。代码:2025;外资企业(4)进口设备、物品,简称:外资设备物品,代码:2225
注意: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外用自有资金进口的自用机器设备,则应填报为“一般贸易”,“征免性质”为“自有资金799”
6.暂时进出境货物,简称:暂时进出货物,代码:2600。
不包括:进出境展览品,驻华商业机构不复运出口的进口陈列样品。
注意:①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时,应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内填报“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批准决定书”的编号。②暂时进出境货物复运出进境,出口或进口报关单应将原进出口报关单号填报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内。
7.进出境展览品,展览品和展览用品,简称:展览品,代码:2700
包括:展览品以及展览会相关的物质、车辆和特种车辆,不包括:不复运进出境而在境外销售的进出境展览品。
注意:进出境展览品的进口报关单“征免性质”栏填报为“其他法定299”
8.货样、广告品,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价购或价售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简称:货样广告品A,代码:3010,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以及免费提供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简称:货样广告品B,代码:3039 ,包括:寄售代销贸易中外商免费提供的货样广告品。不包括:暂时进出境的货样广告品2600.
注意:货样广告品A、货样广告品B的报关单“征免性质”栏应填报:一般征税101或其他法定299(50元以下的货样广告品)
9.无代价抵偿进出口货物,简称:无代价抵偿,代码:3100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原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且不超过原进出口之日起的3年内。逾期按一般贸易货物办理。
注意:①与无代价抵偿进出口货物相关的原进出口货物退运出进境时,“贸易方式”栏填报为“其他9900”②进口报关单“征免性质”填“一般征税101”、“其他法定299”;出口报关单的“征免性质”栏填“其他法定299”③补偿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退运出进境货物报关单的“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内应填报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号。
10.退运货物(一般退运),代码:4561,不包括:直接退运4500、来进料料件复出、来进边角料复出、来进料件退换、来进料成品退换、加工设备退换、区内设备退运、租赁不满一年。
注意:①退运货物进出口时,应随附原出进口货物报关单,并将原出进口货物报关单号填报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内。②减免税设备退运出口,报关单的“贸易方式”栏应填报“退运货物”,“备案号”栏应填报“减免税进口货物同意退运证明”的编号。
11.直接退运货物,简称:直接退运,代码:4500。包括:货物进境后结关前,申请办理直接退运手续,包括错发、误卸、溢卸货物、残损货物等。依法直接退运的或责令退运。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的。
注意:①进出口报关单“贸易方式”栏均为“直接退运4500”。先报出,再报进。②进口报关单“标记唛码及备注”填报出口货物报关单号。③进出口报关单“标记唛码及备注”填报“海关准予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决定书”或“海关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的编号。④因进口货物当事人或承运人的责任,造成货物错发、误卸或者溢卸,经海关批准或者责令直接退运的,当事人免予填制报关单。
11、征免性质(已知条件)(简称或代码)
1.一般征税101,包括一般照章征税或补税的进出口货物。
2.其他法定299,除无偿援助进出口物资外的其他实行法定减免的进出口货物。P315、 P372
3.加工设备501(不作价)
4.来料加工502,适用于来料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进口所需的料件等,以及经加工后出口的成品、半成品。
5.进料加工503,适用于为生产外销产品用外汇购买进口的料件,以及加工后返销出口的成品、半成品。
6.中外合资601,中外合作602,外资企业603。(出口)
7.鼓励项目7.自有资金799
十二.征税比例/结汇方式(合同)
1.征税比例栏目不用填写。结汇方式通常在合同或中以英文简写或全称的方式表现。
2.出口货物报关单“结汇方式”栏不得为空。
3.出口货物不需结汇的,填报“其他”
4.进口报关单本栏免予填报。
如果有会在已知条件中给出,结汇方式(payment/payment term/paid by L/C NO.T.T)
①信汇(1)M/T Mail Transfer
②电汇(2)T/T Telegraphic Transfer
③票汇(3)D/D 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
④付款交单(4)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⑤承兑交单(5)D/A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⑥信用证(6)L/C Letter of Credit
13、许可证号(已知条件会给,没给则不填写)
包括:进口许可证(1)、出口许可证(4)、两用物项和技术许可证进口许可证(2)、两用物项和技术许可证出口许可证(3)以上证件不填在随附单据上,只填在“许可证号”栏内。
进出口许可证号的组成为XX-XX-XXXXXX例如:06-AA-1018888.
注意:非许可证管理商品本栏目为空。
14、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和运输单据)
1.起运国(地区)是指进口货物起始发出直接运抵我国的国家或地区,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运抵我国的国家或地区。
2.运抵国(地区)是指出口货物离开我国关境直接运抵的国家或地区,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为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最后运抵的国家或地区。
3.填报中文名称或代码,国别(地区)为非中文名称时,应翻译成中文名称填报或填报其相应代码。
4.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交易,则起抵地不变。如果中转地发生商业交易,则中转地为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
对于是否发生商业交易,可以在随附单据上判断,可以看提单、上的出票人所在地和中转地是否为同一地。如果是则可判断发生了商业交易。也可以在唛头上看到运输线索。
随附单据上出现“via(经由)”或“IN TRANSIT TO(转运到)”可确定发生了中转。例如:LONDON VIA HONHKONG 经由到达伦敦。LODON IN TRANSIT TO PARIS 经过伦敦到达巴黎。
5.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运输方式代码为:0 7 1 8 W X Y Z的,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应为“中国”。
6.中国(110)、中国(142)、台澎金马关税区(143)、日本(116)、
韩国(133)、英国(303)、德国(304)、法国(305)、俄罗斯联邦(344)、美国(502)、澳大利亚(601)。
15.装货港/指运港(运输单据)(中文名称)
1.装货港也称装运港,是指货物起始装运的港口。报关单上的“装货港”专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最近的)对于发生中转的进口的货物,最后一个中转港就是装货港。
2.指运港也称目的港,是指最终卸货的港口。(最远的)指运港不可预知的,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指运港不受中转影响。
注意:应填报装货港或目的港的中文名称或代码。无中文名称及代码的,可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及代码。非中文名称应翻译成中文名称填报。
对于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0718WXYZ此栏填报“中国境内0142”。
Port of shipment 和 Airport of departure 后面跟的是装货港
16、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名称或代码)
1.境内目的地是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我国关境内消费、使用地区或最终运抵的地点。
2.境内货源地是指出口货物在我国关境内的生产地或原始发货地(供货地点)
3.可经“经营单位”第五位来判断,或者文字说明以及单据中相关企业的地址来判断。
17、批准文号。(已知条件)
1.已知条件会给,没给则不填写。
2.本栏目仅用于填报实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上的编号,进口货物报关单免予填报。
18、成交方式。(合同)
1.进口报关单中最终显示的是CIF价,出口报关单中最终显示的是FOB价
2.进口如果给FOB,就要填写运保费,给CFR就要填保费。
出口如果给CIF,就要填写运保费,给CFR就要天运费。
3.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进口成交方式为CIF或其代码,出口成交方式为FOB或其代码。
4.CIF=FOB+运费+保费。 保费金额=CIF*(1+投保加成率(10%))*保险费率
5.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运费”栏中,保费栏免予填报。
19、运费(运费标记代码)
1.表现形式:FREIGHT、AIR FREIGHT、INTERNATIONAL FREIGHT、FREIGHT CHARGES、
2.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
3.“运费”栏的填报格式:
例如:10%的运费率,填报为“10/1”、10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10/2”、100美元的总运费,填报为“502/100/3”
4.常用的货币代码:110 HKD 港币、116 JPY 日本元、142 CNY 人民币、300 EUR 欧元、303 GBP 英镑、502 USD 美元。
5. @ 表示单价。
二十、保费(保费标记代码)
1.表现形式:INSURANCE 或 INSURANCE CHARGES
2.保险费标记:“1”保险费率、“3”保险总价
3.“保费”栏的填报格式:0.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1、100美元的总保险费,填报为502/100/3
二十一、杂费
1.杂费是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货物价格或应从货物价格中扣除的费用。
2.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
3.“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
4.“杂费”栏的填报形式:
例如:杂费率:应计入完税价格的1.5%的杂费率填报为“1.5/1”;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1.2%的回扣率填报为“-1.2/1”
杂费总价:应计入到完税价格的500英镑杂费总价值填报为“303/500/3”,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总价值为1000港币填报为“110/-1000/3”
5.无杂费,本栏免予填报。
二十二、合同协议号(以合同为准,没提供合同的看的合同协议号)
1. S/N CONFIRMATION(证明) AGREEMENT(协议) ORDER NO.(订单号) CONTRACT NO.(合同编号) PURCHASE ORDER NO.(P/O NO.)(订单号)
二十三、件数(PACKING LIST为准,参考marks&NO.)
1.件数是指有外包装的单件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货物可以单独计数的一个包装称为一件。
2.如果件数中涉及托盘件数,则应填报托盘数量。
3.“件数”栏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
4.裸装、散装货物,“件数”栏填报为“1”。本栏不得为零
5.包装描述中有托盘就按托盘数量填报。
没有托盘的填报运输包装数量。
既无托盘又无包装填报集装箱数量。
6.例如:carton NO.1-40 40件、case NO.7-18 12件
1container 20 pallets 30 case 件数为:20托盘
二十四、包装种类(中文名称,表现材质)
1.常见的包装种类:Pallets托盘、CTNS(carton)纸箱、cases木箱、Barrel(BRLS)铁桶、Bulk散装、bales(BLS)布包、集装箱、裸装
2.装箱单或提运单据上件数和包装种类一般表示为“NO. OF PKGS”,其后数字即表示应填报的“packages”(包装)的件数。或“TOTAL PACKED IN XXX CARTONS ONLY”;或“TOTAL XXX WOODEN CASES ONLY”
例如:PACKED IN 22CTNS “件数”填报为22,“包装种类”填报“纸箱”
2Unit&4 cartons “件数”填报为6,“包装种类”填报为“件” (混装的填报“件”)
TOTAL PACKED IN 200 CARTONS ONLY ,件数填报为200,包装种类填报为“纸箱”
TOTAL FIVE WOODEN CASES ONLY,件数为5,包装种类为“木箱”
3.裸装、散装的货物“包装种类”填报“裸装、散装”
二十五、毛重(KG)
1.不足1KG的填报为“1”,如0.9KG填报为“1”,超出1KG以上且非整数,其小数点后保留4位,第5位及以后略去。如:毛重为7.578,填报为7.57
2.以合同、、提运单、装箱单等有关单证所显示的重量确定进出口货物的毛重填报。
3.GROSS WEIGHT=G/W=G.W.
4.“毛重”栏不得为空,毛重应大于或等于1
5.皮重 TARE WEIGHT + 净重 NET WEIGHT=毛重 GROSS WEIGHT
6.其他单位的重量要换算成KG填报。以毛做净的,净重和毛重均填报毛重。
二十六、净重(KG)
1.NET WEIGHT=N/W=N.W.
二十七、集装箱
1.常见的规格有20英尺和40英尺。
2.集装箱的组成规则是:箱主代号(3位字母)+“U”+顺序号6位数+校验码1位数
3.“集装箱号”的填报方式为:集装箱号/规格/自重,CONTAINER/SIZE/TARE(净重)
例如:TEXU3605231/20/2275
4.集装箱的表示方法:CONTAINER NO. CTN NO.
20英尺集装箱 TEU ;40英尺集装箱 FEU
5.航空运输及其他运输“集装箱号”填报为“0”
6.多个集装箱的,第一个集装箱号填报在“集装箱号”栏中,其余的依次填报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中。
二十八、随附单据(监管证件代码:监管证件编号)
1.合同、、装箱单、进出口许可证等随附单据不在“随附单据”栏填报。
2.格式为:监管证件代码:监管证件编号。涉及多个监管证件的,一个填报在“随附单据”栏上,其他的填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里。
3.监管证件代码:A 入境货物通关单。B 出境货物通关单。7自动进口许可证。Y 原产地证明 。O自动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v自动进口许可证(加工贸易) 需要填在“随附单据”栏上。
例如:A:15548752
4.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在本栏中填报 Y:<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同时将原产地证书编号填报在“备案号”栏里,格式为Y+原产地证书编号。
进口货物优惠贸易协定代码:01《亚太贸易协定》、02中国-东盟自贸区、03 CEPA、04 澳门CEPA
例如:CEPA项下进口商品,应填报为:Y:<03>
5.为实行原产地联网监管的,本栏填报Y:<优惠贸易协定代码:需证商品需要>,备案号栏免予填报。
例如:《亚太贸易协定》项下进口报关单第1项到第3项和第5项为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商品,应填报为:Y:<01:1-3,5>
注意:许可证件和随附单据栏的填写格式,许可证件的是:XX-XX-XXXXXX;随附单据的是:X:XXXXXXXX或X: 二十九、用途(名称或代码)/生产厂家 1.用途是指进口货物在境内实际应用的范围。 2.生产厂家是指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的名称。 用途代码:01 外贸自营内销(无BCZ)、04 企业自用 (Z)、05加工返销(BC) 加工贸易对应加工返销、特定减免对应企业自用、一般进出口对应外贸自营内销 三十、标记唛码及备注(如随附单据中没有可以为空)(提运单据、合同) 1.标记唛码是运输标志的俗称:Marks、Marking、MKS、Marks&NO.、Shipping Marks 2.运输单据中出现:no marks、N/M 则代表没有唛头 本栏应当照抄。 3. 备注栏应该填写: ①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公司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经营单位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并在备注栏填写“委托XXX公司进口” ②其余的集装箱号填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中。 ③多于一个监管证件代码及编号 ④关联的报关单号、备案号(加工贸易设备转特定减免税设备) ⑤直接退运手续的,应当填写出口报关单,再填写进快口报关单,再讲出口报关单号填写在“备注”栏中。 4.通常有:收货人代号、合同号和号、目的地、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目的港或中转港)和件数号码等项 表体部分: 1、项号: 1.第一行填报货物在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01、02、03等等) 第二行填写加工贸易已备案商品,填写该商品在《登记手册》上的项号,例如:XX商品列手册第2项;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中,此商品位于原产地证书的项号。(没有的不填此行) 2.一张报关单只允许填5种商品,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20种商品。 2、商品编号 1.该填10位编码的就填10位,题目给8位就填8位。 3、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1.中主要以:Description of goods、Product and Description、Goods Description、Quantities and Description 2.第一行填报标准的中文商品名称,如果是英文要翻译成中文填报。必要时可以加注原文,报关单改错中,出现原文不算错误。 第二行填写规格型号。 4、数量及单位(中) 1.数量及单位是指进出口商品的成交数量及计量单位。 2.Quantity(Q'TY)体现 3.“数量及单位”栏不得为空或填报0 4.第一行填写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第二行填报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第三行填报实际成交的计量单位及数量。 5.例如: 第一行:1220件(第一法定计量单位) 第二行:1042千克(第二法定计量单位) 第三行:10220打(成交计量单位) 6.如果以千克进行填报的,此栏目填报的数字应与“净重”栏目相同。 5、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 1.原产地证书或中以:country of origin 、manufacture(制造)、origin例如:made in china 原产国就是中国 2.最终目的国是指已知的出口货物最后交付的国家地区,也即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作进一步加工制造的国家或地区。 6、单价、总价、币制()(名称或代码) 1.Unit price、@ 表示单价;amount、value表示总价。 2.单价、总价(CIF或FOB)栏填数字保留4位小数。币制填“名称或货币代码” 7、征免 B、C、E、D、Z对应“全免(3)”,Y对应“照章征税(1)”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