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列协议书
甲方: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供应商编码: )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商品陈列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 陈列门店 | (备注:每家店一份) | ||
| 陈列项目 | □端架 □堆头 □货架 □专柜 □形象柜 | ||
| 陈列位置 | |||
| 陈列商品 | |||
| 陈列期限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周期: 月 | ||
| 陈列说明 | |||
| 陈列费用 | |||
| 费用合计 | 小写 | ¥ | |
| 付款方式 | □现金支付 □货款扣除 □支票支付 □汇票支付 | ||
| 费用支付时间 | □陈列前,前 天; □陈列中 ; □陈列结束后, 天。 | ||
1、甲方同意提供协议所定的场地;乙方同意按时向甲方交纳陈列费。
2、乙方同意及时提供货源,保证陈列期内的商品陈列丰满;陈列期结束7天内,剩余的商品乙方同意全部退还;如未能及时退回,乙方同意赔偿甲方每日 元/天。
3、乙方同意特殊陈列的商品,为促销商品,价格低于同类地区同等商场的价格;
4、乙方同意“买赠商品”负责“买赠捆绑”作业。
5、乙方同意堆头连续三日销售平均 低于 元、端架连续三日日销售平均少于 元时,甲方可以更换其他促销商品,且不返还已约定的陈列费用。
6、乙方同意如遇甲方卖场调整时,乙方同意无条件服从调整的位置。
三、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供应商、采购、财务各一联。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签约人: 乙方签约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