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造工程
安
全
监
理
细
则
江苏常诚建筑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9月14日
履行监理安全责任工作的安全监管细则
一.编制说明
为履行监理安全责任工作,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及促进本工程做到安全有序施工,严格监督检查,热情帮促的原则特编制本实施细则。
本安全监管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1.已批准实施的《监理规划》
2.《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0.《关于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监理安全责任的通知》苏建工[2004]458号
11.由承包商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二.本工程概况及特点:
详见已批准的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三.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及方法: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承包商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承包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承包商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安全监管工作的方法主要有:
1/口头通知要求施工承包商整改。
2/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限期整改。
3/下发工程暂停令。
4/报告建设行政主管。
四.监理安全监管工作的流程:(见附图)
五.监理安全监管工作的控制要点:
(一)督促施工承包商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责任明确,监理工程师组织核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管核查要点
1.督促施工承包商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总分包之间、总包和项目部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
4.按规定要求设置专职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建立承包商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
目标管理监管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考核规定并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3.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二)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方案中有关安全工作监管核查要点
1.核查施工承包商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有否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本工程中专业性较强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及专家论证项目、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机械设备使用等有否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方案。
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承包商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6.有否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三)安全检查督促要点——即监管要点
1.施工承包商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项目部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2.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复单。
3.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有关部门。
4.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年度培训考核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3/中小型机械操作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6.工伤事故处理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并有事故记录。
2/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7.施工标志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2/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4/各种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49)的规定,制作美观、统一。
(四)现场督促承包商落实文明施工工作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建立门卫制度,门头应有企业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
2.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地坪硬化施工,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
3.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的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5.现场住宿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从业区内住人。
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
3/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等措施。
4/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活动房搭设不宜过二层,搭设完成后应验收合格并监理备案。
5/宿舍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6/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7/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6.现场防火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2/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3/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4/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7.综合治理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等事件的发生。
2/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8.施工现场标牌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严禁挂在脚手架上。
2/脚手架、塔吊、垂直运输井架及升降电梯等应挂上验收检测合格牌。
3/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4/施工现场应合理地设置宣传栏、读报栏,营造安全气氛。
9.现场设施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间应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
2/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和厕所,并要保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3/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度,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4/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和急救器材,应经常性的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5/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6/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五)施工机具安全核查要点
进场机具安装后必须经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1.平刨核查要点
1/平刨防护装置应设防护罩,刨刀设护手装置。刨厚度小于30mm或长度小于40mm的木料时,应用压板、棍推进。
2/平刨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并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4/不得使用平刨、园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工能木工机械。
2.圆盘锯检查要点
1/锯片应设置防护罩,上方设防护挡板,传动部位设防护罩,锯料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2/圆盘锯金属壳应接零保护并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3.手持电动工具检查要点
1/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
2/在潮湿和金属构架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得随意接长电源线和更换插头。
4.钢筋机械检查要点
1/钢筋机械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2/钢筋冷拉作业区和对焊作业区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钢筋机械的传动部位应装设防护罩。
5.电焊机检查要点
1/电焊机应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有二次线端的还应装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触点保护器。
2/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M,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M,一、二次线接线柱与外壳绝缘良好,并设有防护罩。
3/不得使用手动电源开关,应使用自动开关。
4/焊把线应使用橡皮电缆,老化、破皮或接头超过三处的应及时更换。
5/电焊机应有防雨设施。
6.搅拌机检查要点
1/搅拌机应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2/离合器、制动器保持正常状态,钢丝绳断丝不超标准。
3/操作手柄应设保险装置,以防误动作。
4/搅拌机应搭设防雨、防落物的双层防护棚,操作台应平整、有足够的空间。
5/料斗保险钩齐全有效,料斗升起不用时应挂好保险钩并使其处于受力状态。
6/搅拌的传动部位应设有保护罩。
7.气瓶检查要点
1/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
2/各气瓶间距应大于5M,距明火应大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3/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4/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暴晒。
5/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
8.翻斗车检查要点
1/翻斗车应有准用证。
2/翻斗车的制动装置应保证灵敏有效。
3/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4/不得违章行驶,料斗内不得乘人。
9.潜水泵检查要点
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设动作电流小于15mA的漏电保护器,电缆线及密封完好,作业时30M以内水面不准有人进入。
10.打桩机械检查要点
1/打桩机械应取得准用证。
2/打桩机应装设超高限位装置。
3/行走路线地耐力不符合说明要求时应铺设厚度30mm以上的钢板。
4/打桩作业应有详细、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
5/打桩作业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1.卷扬机检查要点
1/卷扬机必须搭设防雨和防落物的双层防护棚,机体安装牢固平稳。
2/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必须安全可靠有效。
3/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
4/必须有良好的单独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六.重要施工安全危险源的预防措施
(一).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预防措施
1.施工现场的一切空洞(四口)必须加设牢固盖板,围栏或安全网。
2.脚手架必须按规程搭设,在使用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两步以上的工作面外侧必须绑两道牢固的防护栏,设十八厘米高的挡脚板或绑防护立网,脚手架顶端的高度,平屋顶必须超过女儿墙顶一米,坡屋顶超过檐口一米五,金属挂架子不得作为外防护使用。
3.凡在施工的建筑物高度超过四米时,必须随施工层在工作面外侧搭设三米宽的安全网,首层必须支搭一道固定的安全网,直到外檐、阳台、油漆等部位完工后,确无高空作业时方可拆除。
4.从事无法架设安全防护措施的作业时,施工人员在三米以上部位均得戴好安全带,在悬崖、陡坡施工时,要挂好保险绳。
5.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他安全措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6.外脚手架必须满铺脚手架,离墙面不得大于二十厘米,禁止留五十厘米以上的探头板,排木要绑牢。
7.凡超过四米高的建筑物在施工中必须有上下梯道。严禁施工人员爬架子或乘坐高空起重吊篮。使用梯子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止滑倒措施。
8.高空作业人员施工的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垂直交叉作业时应增设防物体打击的隔离层。
9.清理建筑物内的渣土垃圾必须搭设垃圾道将渣土清出,严禁随意抛掷任何物品。
10.任何人进入现场施工区或都必须戴安全帽,经常走人的通道必须支搭防护棚。
(二)起重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凡属操作机械的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取得操作证,方可工作。徒工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操作,非机工不得动用机械。在选好操作工的基础上,对凡属起重范围内的信号指挥和挂钩工人,也要严格进行挑选、培训。要他们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械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起重机械的安全限位装置必须保持灵敏可靠,吊装锁具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吊钩环自然磨损不得超过断面直径的10%,钢丝绳出现磨损、断丝、腐蚀、烧伤严格按报废标准执行,安全系数不小于5.5倍,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至少保留三至五圈,起吊物件时,禁止在吊装物上站人,起重机械司机、信号指挥人员要熟悉起重机械性能、吊装任务及材料的重量、类型和堆放位置,指挥时手势、旗语明确,哨声清楚易懂,做到“三不挂、四不起”,即:不明重量不挂,吃土冻结的物件不挂,斜索斜吊不挂,散物绑扎不牢不起, 零小物体无容器不起,易滑物件不锁好不起,有起点无落点不起。
| 输电线路电压 | 1千伏以下 | 1~20千伏 | 35~110千伏 | 154千伏 | 220千伏 |
|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 1.5米 | 2米 | 4米 | 5米 | 6米 |
(三)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为了做到安全用电,就必须熟悉掌握电气安装规程和现场用电规定。
1.电气设备分为高压、低压两种,高压设备系指任何带电部分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者。
2.施工现场原则上要远离高压线,如电工必须接近高压线进行局部操作时,工作人员或工作物,与导电部位应保持不小于下列的距离,否则必须拉闸停电后才能进行操作。
| 电 压 | 距 离 |
| 6千伏以下 | 0.35米 |
| 10~35千伏 | 0.60米 |
| 44千伏 | 0.90米 |
| 60~110千伏 | 1.50米 |
4.凡是施工工程的工期超过三个月者,所安装的电气设备、线路均应按正式工程的要求。
5.现场装设变压器应符合供电局标准,做好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地台变压器必须装设护栏,设门加锁专人负责,并设有“注意有电,切勿靠近”的指示牌。
6.各种电器开关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妥善接地或接零,同时要注意在同一供电系统上,不能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7.各种电气设备均应安装专用的开关插座,不许随便搭挂导线使用,露天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安装防水箱,箱内禁止存放杂物,门应加锁。
8.现场敷设临时照明线路必须用绝缘支持物,不得随意把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和脚手架上。
9.行灯电压不能超过36伏,如在金属容器内或特别潮湿的地方工作时电压不许超过12伏,变压器金属外壳和二次线端须保护接地或接零。
10.拆除电气线路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
11/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须定期检查,一般应当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个人,由一名有经验的人负责监护,另一人操作。
12.使用高温灯具如碘钨灯、高压水银灯、200瓦以上的灯,要远离易爆物品,最低不得小于100厘米,一般电灯泡距离物品应不小于30厘米,室外照明应装防雨罩。
13.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单项负荷较多的电器设备要随时检查调整,要做到承载适应。
14.现场架空线路应设在塔式起重机臂回转半径以外,如达不到此要求时,必须搭设防护架子。
15.凡属流动的电气机具设备,可用软胶皮线连接,应经常整理保护,跨过路面时应串管埋入土内或用木板覆盖。
16.拉闸停电进行电气检修作业时,必须在箱门或闸把上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提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看守。
17.高架件、烟囱,水塔等高构筑物,在雨季施工前必须安装防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18.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现场防雷装置及其他保护接地线,进行一次地极电阻摇测试验。
19.对不了解技术数据和无铭牌的电机必须试验合格后方可接线使用。
20.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所,必须备有四氯化碳灭火器,并要配好一套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不得乱动带电设备。
21.高压安全用具一般为每年试验一次,但对不了解情况的用具在使用前须先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2.施工现场变配电室有下列情况时应设专门值班人员。
a.供电变压器及高低压控制设备装在室内者
b.设有需要经常监视的仪表和继电器的。
23.变电室的值班人员应是3级以上的电工,并具有熟练的技术经验,须经考试合格。
24.遇有雨、雪天气,不准登杆带电作业,在室外无特殊的防护装置时,不能使用绝缘拉杆拉闸。
25.在室外变压器台下要设有绝缘站台,室内配电盘、柜的前后须垫橡胶绝缘垫。但在任何工作电压下,橡胶垫应作为辅助安全用具。
(四)土方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土方施工,有人工挖土和机械挖土,由于土质情况不同,要求也不一样。为了预防土方坍塌事故发生,其措施有:
1.人工挖土时,应从上而下进行,严禁掏洞挖土施工。
2.在马路、街道、车辆行人较多及施工现场到路附近挖土时,其周围应设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应安装红色指示灯。
3.挖出的泥土要碓放在槽边一米以外,其高度不得超过1.5米。
4.挖土时发现边坡有裂缝或连续不断滚落土粒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工作地点,并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5.利用台阶分层传土时,台阶宽度不得小于50厘米,其高度不超过2米。
6.对已挖完或部分挖完的坑槽在雨后、解冻或复工前要仔细观察土壤情况,如发现土壤有裂缝、鼓包或滑动现象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或将其危险部位及时处理排出险情后再施工。
7.土方施工前,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系,查清施工地区地下埋藏的情况,如:地下管道、人防电缆设备、煤气、甲烷、废弹药等危险物品,地下水位等,定出妥善措施。
8.应严格按照土质和深度情况进行放坡,放坡系数按施工规范执行。
9.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起重运输机械或载重车辆驶入下列范围内:
a.载重车辆距槽边不得少于3米
b.轻型车辆距槽边不得少于2米
c.塔式起重机及其他震动较大的机械设备距槽边不得少于4米。
10.施工区域狭窄或受其它条件所限,不能放坡时,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
11.正在施工的槽坑与已经回填之槽坑相连处,应用支撑特别加固。
12.挖土时发现有深洞墓穴古井等,为肯定其性质或决定处理方法前不得进入洞穴、坑内,以免发生坍塌或中毒。
(五)为避免发生1~4项的安全事故,必须执行常建管(2004)字第20号文件规定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其内容:
1.开挖深度4米以上的深基坑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
2/梁跨度9米以上或者梁截面面积0.3平方米以上,或者板厚0.15米以上,或者支撑高度6米以上的模板支撑方案。
3.打桩、起重机和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4.塔吊和施工电梯装拆方案。
5.高度24米以上的脚手架搭设方案。
6.整体提升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及接料平台搭设方案。
7.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施工用电方案,以及工地所用机械设备。
8.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方面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的外电防护方案。
9.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房屋拆除工程,5层以上的房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10.高架路和桥梁工程,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安全施工方案。
11.其他有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
(六)施工公害防治
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噪音、振动、爆破、粉尘、烟气、废渣等的预防和治理。主要工作是:调查施工地区环境情况和对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根据环境保护的技术比标准或规定,结合工程施工条件,定出控制公害的控制值并计算施工中公害可能发生值;当大于控制值时,即制订把公害降到控制标准以下的技术措施,进行现场监测,仍达不到时,则须修订措施,以达到控制标准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