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中铁××××公司
受托方 (乙方):
签订时间: 20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地质勘查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中铁××××公司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相关地质勘查工作,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在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的规定,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勘查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探矿证号:
探矿权人:
拐点坐标:1) 2)
3) 4)
6) 6)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服务工作:
1. 月 日前完成 ;
2. 月 日前完成 ;
3. 月 日进驻矿权区,开始野外工作;
4. 月 日前完成野外地质工作;
5. 月 日前提交全部地质报告。
如由乙方编制设计书,设计书必须经甲方或甲方及其母公司联合组成专家组的评审合格后,才能实施野外实质工作;所有工作必须按设计书规范要求;若有特殊要求,应在在设计评审中予以明确。
第三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勘查服务费用:
1. 勘查费用预计总额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元整(¥ 万元),
设计实物工作量、单价及项目费用明细详见附件1。
2. 勘查费用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预计勘查费用的20%;
(2)乙方野外工作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凭规范的野外工程结算单和相应的,甲方支付乙方剩余款项的60%;
(3)地质普/详查报告应由甲方或甲方及其母公司联合组成专家组的验收和评审,书面验收意见书为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实际工作费用的全部余款(含税)。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双方约定,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查阅或复制乙方拥有的本勘查区范围内的技术资料,并可根据阶段性勘查成果对设计进行调整,决定加大或减少勘查投入等有关事宜。
(2)甲方有权随时了解、检查和监督乙方工作进度、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并根据勘查进展对工作量或工作内容进行修改。
(3)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包括与施工地区各级、组织、当地居民的协调和纠纷处理)。
(4)根据需要,双方共同完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工作。
(5)根据设计预算、工程进度和本合同之规定,分期支付勘查资金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保证勘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6)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外协单位管理办法,并有权随时检查乙方贯彻实施情况。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双方约定,乙方负责编写勘查实施方案或设计,经双方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和勘查的施工依据及投资预算依据。
(2)按照设计书要求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并组织施工,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保证勘查成果的真实性及勘查手段的合理性,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勘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并对其提交的勘查成果资料的质量负责。
(3)按照设勘查计有步骤的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并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项目工程进展及取得的成果、下一步工作建议,报甲方项目联系人;若有重大发现,必须及时通报甲方项目联系人。
(4)具有本项目勘查投入的建议权,勘查过程中若遇客观地质条件变化,乙方应按照优质、高效的原则,向甲方提出修改设计的意见调整工作部署,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按修改或补充设计施工。
(5)在野外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地质报告(包括相应的图、表,技术要求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并移交本勘查区全部资料(含全部野外原始资料)。并根据甲方审查验收意见进行野外补勘和报告修改。
(7)负责对工作成果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甲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本项目的勘查资料和信息,否则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8)协助甲方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农、林、牧关系;配合甲方对各阶段成果进行验收。
(9)承担勘查施工安全及环境保护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出现机械、爆炸物品、塌方塌孔、人身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及环境破坏、污染、火灾等问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需要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工作费用的50%;如乙方野外地质工作即将结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为乙方实际工作费用并上浮30%。
(2)甲方不能按期限支付工程款时,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价款的万分之五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地勘工作未能及时完成,乙方为此增加的各项成本,由甲方支付。
2. 乙方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出现如做假等质量事故、工作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面返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根据损失程度对主要当事人进行处理。
(2)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未及时开展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退还预付工程款外,另付勘查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
(3)乙方增减工作量或变更工作项目必须书面请示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甲方增减工作量或变更工作项目必须提前和乙方沟通,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实施。费用结算将按照工作量和工作项目的增减变动进行,合同额将最终按照项目结束后的实际工作量核定。
如果未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擅自施工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双方合作事宜,以及合作区块的地质找矿相关资料和成果,乙方双倍返还甲方支付的价款。
(5)由于乙方原因未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勘查成果技术资料的,每逾期一个月应向甲方支付勘查经费总额的2%作为违约金;乙方的提交报告未能通过甲方或甲方及其母公司验收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勘查工作转包或发包给他人,擅自转包或发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成果:
1. 设计交付: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设计完整纸介质图纸、相关文字说明二套,以及对应的电子文档。
2. 地质成果报告交付: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时间,地质报告通过甲方或甲方及其母公司验收后,乙方需依据地质规范每个项目提交3套完整的地质勘查报告。
3. 向甲方移交本勘查区全部资料(含全部野外原始资料)。
第七条 双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技术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署名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落实项目参加人员,整体把握项目的进展与方向;
2. 协调甲、乙双方业务合作与配合等。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 遇不可抗力、战争、国家的影响,可以终止合同,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如果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甲乙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2. 不可控制的技术风险。
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条 其他
1. 本合同附件1)
2)
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同等有效;但如果部分条款与本合同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2.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4. 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野外地质工作结束、合同价款结清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单位名称(章):中铁XXXX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及传真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纳税人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及传真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纳税人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附件1:
探矿权区20 年度设计工作量及费用预算表
| 项 目 | 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元) | 金额(万元) | 备注 |
反腐倡廉责任协议书
甲方:中铁XXXX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反斗争,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确保甲乙双方秉公行事,预防和减少违法乱纪行为,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及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间检举,被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追回被索贿款项(此款由索贿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人承担。
三、乙方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贿赂甲方人员,降低工作技术指标和技术标准,或以次充好,损坏甲方利益,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人员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检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乙方在确保地质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向甲方提供的合理让利和无偿捐赠不违反此廉政合同;但双方均必须按规定如实入账。
六、甲乙双方领导干部或法人代表要严格履行《反腐倡廉责任协议书》如有违反,对主要领导和法人代表要从严处理。
七、此《反腐倡廉责任协议书》与地质勘查合同同时签订,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纪检监察部门各留存一份备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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