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素质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威宁县教育局期末考试的有关规定及其精神,紧密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经教育局研究决定,我县201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定于1月12——14日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永介
副组长:耿福军 王永芳
成员:马跃,马刚、施宗文及各科教研组长、全体班主任
考务办公室设在学校大会议室,马跃兼办公室主任。
成员:王东国 段明贵
二、考试时间、科目安排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1月12日(星期一) | 8:30—11:00 | 语文 |
| 13:30—15:10 | 政治 | |
| 15:30—17:10 | 历史 | |
| 1月13日(星期二) | 8:30—10:30 | 数学 |
| 13:30—15:10 | 初一、初二:地理 初三:化学 | |
| 15:30—17:10 | 初一、初二:生物 初三:物理 | |
| 1月14日(星期三) | 8:30—10:30 | 英语 |
| 13:30—15:10 | 五心教育 | |
| 15:30—17:10 | 初二:物理 |
1、听力负责人:吴娇 王鹏
2、验收试卷人员:
(1)、七年级:马跃
(2)、八年级:施宗文
(3)、九年级:马刚
3、铃声由值周组负责
4、试卷提供及保密措施:
(1)期末试卷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提供:
(2)试卷保密由马跃,施宗文负责。试卷保管必须是双人双锁
试卷保密员必须两人同时到达试卷存放地,才能打开保密柜。开始发放试卷前,试卷袋必须保存完好,不得出现启封的试卷袋,开考指令发出后,监考老师当众启封试卷,并请考生签字确认试卷袋的完好,考生结束后,马上验收试卷,并上交考务组验收合格后,密封试卷。
5、评卷时间2015年1月15日——1月16日(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各科评卷组长要在1月16日下午18:00以前将登分册上交教务处一份,班主任一份,(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卷工作)。评卷实行组长负责制和考完即改的原则,以科组为单位,评卷安排在七、九年级教室,各科评卷组长要合理安排好本科组各年级的阅卷任务,实行流水阅卷,各组各年级分开评卷。试卷不得带回家中进行批阅,评卷过程实行签名和责任追究制。在评卷过程中,不得串评卷场,翻看其他组或其他年级试卷,若发现有老师串评卷场的,必须严肃处理。要严格遵照作息时间,认真阅卷,打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错误率降到最低的状态,要客观、公正、公平的阅卷。评卷完毕,经各组复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拆卷,并按规定的时间上交教务处,统分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四、考务办公室安排
1、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领取试卷和交回试卷都在考务办公室。
2、本次考试学生以考号为标准,一名学生一个的考号。
3、实行班级混合、年级交叉座位考试,安排双监考教师。
4、考常布置:各考场要在醒目处张贴《期中考试时间安排表》、《考生守则》《考生分布表》等有关内容。
5、本次考试共设15个考场,考场具体安排在15个教学班。
五、成绩评比奖励
考试成绩将纳入期末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中绩考核成绩的30%。
附件一:威宁县2014年中小学学年统考教育局、考点与监考员工作责任书。
附件二:监考员职责和考生须知。
附件三:威宁县强化统考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哈喇河中学教务处
2014年11月6日
附件一:
威宁县2014年中小学学年统考
教育局、考点与监考员工作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有效实施新课程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素质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对本次学年统考工作进行严格规范管理,确保监考工作政令畅通,万无一失,监考员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到实处。现就监考中有关工作,特拟定威宁县招生和考点与监考员责任书,其内容如下;
一、监考员务必做到:
每科开考前按要求向考生认真宣读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深度进行严肃认真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警示教育。
二、监考员务必做到:
正确、按时抽签、领取试卷、发放试卷,准时、如数、规范收取试卷、装订试卷、上交试卷。
三、监考员务必做到“十个不”,即:
1、不出考场(病);2、不早退;3、不请假;4、不看(做)试卷;5、不看资料(书);6、不东张西望;7、不久坐在一个地点不动;8、不两个人站立(坐)在一起监考;9、不抽烟;10、不使用(玩)通讯工具。
四、监考员务必做到“十个不准”,即:
1、不准迟到;2、不准无两证的考生进入考场;3、不准考生开考十五分钟后进入考点(考场);4、不准考生离考结束半小时前离开考场;5、不准非考务人员进入考场;6、不准考生不覆盖已做过的试卷;7、不准关闭考场门和窗帘;8、不准考生坐摆设不规范的桌凳;9、不准喝(酗)酒、打瞌睡;10、不准监考其直系亲属和所执教的本班本科的考生。
五、监考员务必做到“十个严禁”,即:
1、严禁作弊、泄密;2、严禁缺旷;3、严禁不认真对照审查考生证件;4、严禁他人;5、严禁考生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6、严禁监视(考场门口)外监考和巡视员;7、严禁出现雷同卷(手机作弊和模式作文卷);8、严禁不主动、有效禁止考生偷用通讯工具、交头接耳、“做”动作、丢纸条(考场内外不静)、“借”擦皮、窥视、抄袭等作弊现象;9、严禁考场内有不正常的杂乱响声;10、严禁丢失答题卡和试卷。
六、违反以上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并记有一般不良记录、较重不良记录、严重不良记录的监考员,将视其不良实况记录、情节轻重,酌情给予当面批评,全县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先选优、晋级晋职资格,直至行政警告处分等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县教育局和考点与监考员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威宁县 考点:
考点主任 监考员
巡视组长
2014年 月 日
附件二:
监考员职责
一、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生须知》,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三、检查考生《准考证》,督促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写错误,应要求相关工作。
四、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舞弊行为,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五、考度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
六、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主考、督考员、巡视员以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七、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八、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九、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场。
十、按规定装订好试卷。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应诚信考试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二、凭准考证到规定地点、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和稿纸,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铅笔、圆规、三角板等,但不得带任何计算尺、计算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在每科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考桌的左上角。
五、考生领到试卷后应仔细核对科目、页数等,并在试卷,指定位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考号、姓名等。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才点参加当科目考试。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退出考场。
七、考生对试卷分发及印刷不清、缺损、污染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八、答案必须写在试卷规定的地方,答题一律黑色或蓝色墨水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写在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九、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左顾右盼,更不准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等违纪舞弊行为,严禁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场外。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将试卷收齐后,根据监考员的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十一、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进行处理。
附件三:
威宁县强化统考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一、培训“十落实”
1、领导职责全面落实;2、试卷保密全面落实;3、巡视或督查人员全面落实;4、考场或评卷场布置全面落实;5、监考或评卷、查卷、督查卷人员全面落实;6、统一指令(发、收卷时间)全面落实;7、试卷验收环节全面落实;8、业务培训全面落实;9、考纪考风全面落实;10、管理(安全、)措施全面落实。
二、监考“十不”、“十不准”、“十严禁”
具体内容见《教育局、考点与监考员工作责任书》。
三、巡视“二十严查”
具体内容见《巡视领导(组长)、巡视员督查不良情况记录表》。
四、评卷“十统一”
1、统一由组长安排落实评卷工作;2、统一由评卷、查卷、督查卷组长在具体业务工作中考察、定夺相关教师的评卷资格;3、统一书面规范评卷(作文)标准;4、统一作业;5、统一由两组评卷教师给同一位考生作文背对背评分[相差5分(语文)、3分(英语)以内求其均分];6、统一由评卷(查卷)组长牵头核实、处理、上报雷同卷(90%以上“相同”,主、客观题的得分不符合逻辑者,涂改现象严重者,一律按雷同卷论处,即试卷雷同题以零分计算)、手机作弊卷(主、客观题的得分悬殊过大者,即为手机作弊卷,客观题按零分计算)和模式作文(5分以下量分);7、统一考勤(作息);8、统一进度(早出成品);9、统一交换复查(积分);10、统一小结。
五、查卷“十严查”
1、严查积分(整数)错误;2、严查错改;3、严查漏改;4、严查评卷标准不统一;5、严查作文评卷不到位、不公平;6、严查不处理、上报雷同卷、手机作弊卷、模式作文卷;7、严查亮分、书写、签名不规范;8、严查评装订不规范的试卷;9、严查评其所教的本站本校本科本级考生的试卷;10、严查评卷教师职责是否落实到位。
六、督查“二十严查”
1、严查迟到;2、严查早退;3、严查缺旷;4、严查打瞌睡(酗酒、、熬夜);5、严查使用通讯工具、抽烟;6、严查评、查装订不规范的试卷;7、严查错题不打叉;8、严查评、查雷同卷不处理、不上报备案;9、严查带非红墨水笔进入评卷场;10、严查串评卷场(组);11、严查议论与评、查卷无关的话题;12、严查撬看试卷;13、严查猜测学生成绩;14、严查积分、查分错误;15、严查错评、错查;16、严查漏评、漏查;17、严查评、查卷标准不统一;18、严查作文评、查卷不到位、不公平;19、严查评、查卷亮分、书写、签名不规范;20、严查评、查卷教师职责是否落实到位。
七、考纪“三严处”
1、对迟到、早退、打瞌睡、使用通讯工具、抽烟,评、查卷标准不统一,作文评、查卷不到位、不公平,错改、错查,漏改、漏查,积、查分错,订、评、查不规范试卷,不积极覆盖考生已做过的试卷,不听从安排,串评卷场(组),巡视、督查职责不落实到位,无理钻考务工作的空子和诽谤他人成绩等情形出现一次、二次的考务工作者,将视其情节、态度及时依法给予当面口头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责成书面检查,通报取消其一年内参加考务工作资格等的严格处理(或处分)。
2、对出现雷同卷、手机作弊卷(5-9人处理监考教师,10人以上同时处理监考、科任教师)、缺旷、酗酒,对非考务人员在考场外窥伺、考生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他人不主动禁止、上报,评、查雷同卷和手机作弊卷不处理上报,站在考场门口“监视”,监考其所教的本班本科的考生,评其所教的本站本校本科本级考生的试卷,无理对待考生,丢失试卷,评、查卷错误严重等情形出现的考务工作者,将视其情节、态度酌情给予责成书面检查,全面书面通报批评,取消其一年内评先选优的资格,直至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的严肃处分。
3、对失职、泄密、作弊(非考务人员进入考场)等情形出现的考务(非考务)工作者,将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的具体规定及其培训要求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给予严重处理。
八、总结“十到位”
1、成绩肯定到位;2、缺点挖掘到位;3、质量分析到位;4、教艺探讨到位;5、学法研究到位;6、经验交流到位;7、违纪查处到位;8、奖惩落实到位;9、管理(目标)强化到位;10、质量提高到位。
总之,各乡镇中心学校(所辖中小学)、县直中小学,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统考工作,务必做到“一规范、十严格、五全面”,即统一实施科学规范;严格培训,严格考纪,严格保密,严格监考,严格评卷,严格查卷,严格评比,严格奖惩;全面研讨,全面交流,全面总结,全面整改,全面提高。确保其统考工作顺利进行、达标,即考出实绩来,考出形象来,考出威望来,考出动力来,考出氛围来,大幅度、大面积提高我县素质教育教学质量。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