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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关于内部人、财、物制度
2025-09-29 00:02:44 责编:小OO
文档
建设局关于内部人、财、物管理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建设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年度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4月20日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l)党支部为组长,其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办公室为学习秘书,其职责是做好学习的各项服务工作。

(2)中心组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和深入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以及有关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学习建筑相关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部署和实际情况确定。

  (3)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学习时间,一般每周安排一次。同时,提倡干部职工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进行自学。

(4)根据上级的要求和组织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通报制度、经验交流制度和“考学”制度,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年度考核制度

一、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综合性考核工作。各股室站在分管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人事科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

凡局机关和各股室当年年底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均参加年度考核。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年度考核,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考核的主要内容为被考核对象在履行岗位职责中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积极参加本单位文明创建活动和各项公益性活动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阶段性、突出性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考核步骤和方法

1、个人述职、民主评议。被考核对象在搞好个人年终总结的基础上,分组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各组负责人由考核小组根据情况指定。各组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应请分管的局领导参加。评议后,被考核对象个人按要求填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呈有关负责人按权限签署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即:副科干部由签,股长、主任由分管领导签,其余对象由所在股室站长签。《职工考核登记表》签署意见建议后,以科室为单位收集集中报局办公室。

2、民主测评,审定等次。民主测评由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采取无记名投票,不限定优秀等次人数比例的办法,对所有被考核对象进行各个等次的测评,并指定工作人员综合测评结果上报局领导作为评定被考核对象最终考核等次的基本依据之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按当年市人事局核定的比例执行。

3、通报结果,整理归档。最终考核结果载入《考核登记表》,局机关发文通报;指定工作人员填写表格,搞好总结并做好考核资料的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把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有机结合,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职工,按有关制度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局机关。局属各股室站可参照执行。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

  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

  (二)收入管理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坚决制止各种未经批准的收费行为。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市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及《收款收据》,严禁白条收费,不得坐收坐支。

  (三)支出管理

  单位所有支出按年初预算支出计划执行。

  1、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公用经费列支时,由主办人提出申请,经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邮电费、水电费支出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单位职工参加函授、脱产进修和短期培训学习的费用支出一律由个人负担,业务培训按有关制度执行。

 2、旅差费

  经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省一切支出。旅差费支出根据现行价格因素和实际情况而定;具体按有关文件执行。

  3、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必需节俭的原则,根据年初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其规定为:全年业务招待费事业单位不得超过单位总收入的1%。

  单位来人来客必须经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未经领导批准或超标准招待的进餐条据,财务股不予报销。

   4、办公费

  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经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由专人验收、入帐、保管。电脑、办公桌等办公设备按采购要求执行,各股室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履行签字手续。

  5、小车费用

  单位小车费用根据年初预算,实行总量控制。

  6、各种补贴

  (1)独生子女费每年计96元,由父母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按有关规定发至14周岁)。

  (2)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发放福利费不得超过100元。

  (3)机关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因病住院,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一次性慰问。

  (4)机关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亡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吊唁。

  (5)电话费、差旅费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固定资产管理

  单位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帐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工作人员调离原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相关管理人员签章清帐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五、财务监督管理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单位财务对外要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监督,对内接受单位领导及群众监督。年度终了,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公开。

  财务审计股负责本制度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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