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注工【2006】3号
转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采矿矿物专业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考核认定新旧专业参照表》的通知
全省辖市建委(局),扩权县(市)建委(局)、省直及部属驻豫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采矿矿物专业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考核认定新旧专业参照表的通知》(注工采矿秘[2006]1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本地区、本单位参加2006年度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考核人员,以方便考核人员参考。
附件: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采矿矿物专业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考核认定新旧专业参照
表》的通知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采矿矿物专业管理委员会文件
注工采矿秘【2006】号
关于印发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考核认定新旧专业参照表的通知
各地有关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主管机构: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5]86号文附表“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新旧专业参照表”所附有关说明的规定,及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2005年12月广州“石油天然气等六个专业注册工程师启动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专委会拟定了“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考核认定新旧专业参照表”.该表在86号文“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新旧专业参照表”的基础上增加了98年以前的旧专业49个。经建设部,全国委员会审定同意,现予以发布,作为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考核认定工作中专业对照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表: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考核认定新旧专业参照表
抄送:有关行业协会、设计院
注册采矿/矿物T程师考核认定新旧专业参照表
| 专业划分 | 新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 本 专 业 | 采矿工程 | 采矿工程、采矿、金属矿床开采、采矿工程(化学)、化学矿开采、化学原料矿床开采、非金属矿开采、采煤工程、地下采煤、地下开采、非金属矿床开采、露天开采、露天采矿、露天矿开采、矿山通风与安全 |
| 矿物加工工程 | 选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选矿、选矿(化学)、非金属选矿、有用矿物精选、选煤、化学矿选矿、金属矿选矿 | |
土木工程 | 矿井建设、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土木工程、矿山建筑、 煤矿建井、地下建筑工程、地下建筑、隧道及地下铁道、隧道及 地下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 |
相近专业 | 资源勘查工程 | 地质矿产勘查、石油与天然气勘查、应用地球化学、区域地质、区域地质调查及普查找矿、区域地质及矿产普查、区域地质测量与矿产调查、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地质矿产调查、矿产地质及普查勘探、矿产地质普查与勘探、矿产普查及勘探、矿产地质及勘探、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地质普查及勘探、非金属矿产地质及勘探、地质勘探(化学)、化学矿地质与勘探、煤田地质及勘探、探矿工程 |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应用地球物理、勘察工程、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铁道工程地质 | |
| 其他专业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