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差
管
理
制
度
分分投人事行政部
编号:
2016年12月9日
出差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变化,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出差申请注意事项: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津贴等。
(二)交通费、住宿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实行浮动补给。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按OA签呈或填写《出差审批单》(见附件),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总经理或总裁批准.如因事情紧急而未能及时签呈手续,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按OA签呈或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预计出差时间、到达地点、乘坐交通工具等详细信息,3日以内(含)的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分管总经理依次签呈、字批准,3日以上的出差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总经理、总裁依次签字批准后,再报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出差事宜。
2.出差人员可根据报批后的出差签呈,填写《借款单》,按借款规定报批后,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若如因事情紧急而未能及时报批,由出差人员先行垫付,后凭出差签呈及按报销规定报销.
3。出差人返回后三日内应办理报销手续,并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讫地点、工作内容、报销项目、金额等。
第二条出差人员按照标准进行差旅安排,凭据报销.
相关标准如下:
(一)出差人员级别划分:
A: 总裁
B:副总裁、高级中心总经理
C:总监、主管
D: 基层、总裁助理
(二)城市分类:
●一类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二类城市:
天津、重庆、南京、苏州、合肥、杭州、宁波、南宁、福州、厦门、武汉、长沙、郑州、南昌、太原、济南、青岛、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成都、贵阳、昆明、石家庄、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包头、银川、海口、三亚
●三类城市:
除上述名单以外的城市为三类城市
(三)差旅交通工具乘坐及住宿标准:
| 级别 | 住宿标准 |
| A | 实报实销 |
| B | 500元/天(一类城市) 400元/天(二类城市) 300元/天(三类城市) |
| C | 400元/天(一类城市) 300元/天(二类城市) 200元/天(三类城市) |
| D | 300元/天(一类城市) 250元/天(二类城市) 200元/天(三类城市) |
2.出差结束,如有转私事,乘坐交通工具费用以返程地最低交通费用报销.
(四)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动车组从严控制。为节约差旅成本,出差公里数在500公里(含)内的,乘坐高铁、动车并应选择二等座。出差公里数在500公里以上的,可选择乘坐飞机并选择经济舱,未达到级别,因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事前经高级中心总经理或总裁批准后方可乘坐相应便捷的交通工具.凡事前未经批准自行改变交通工具而产生的费用,差额部分由本人承担。
(五)随领导出差,可根据情况参照领导的住宿标准.
(六)特殊情况需超出标准,必须经相关领导同意并在OA签呈或《出差审批单》上注明,否则超额部分自行承担。
(七)多人同行出差,根据节约支出、方便住宿,按照标准间双人住宿的原则,以职等级别最高住宿标准按一人计算.
(八)若公司员工因工作需长时间驻场一个城市,建议在当地租赁房屋住宿。
第三条出差期间根据出差性质,给予一定的出差补贴及伙食补助(伙食补助根据所去项目是否管饭来定),见下表(单位:元/天):
| 出差补贴 | 60元/天 | |
| 伙食补助 | 60元/天 | |
| 标准 | 早餐 | 10元/天 |
| 午餐 | 25元/天 | |
| 晚餐 | 25元/天 | |
2。外出参加会议或学习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会议主办方支付的,不报销伙食补助,只报在路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3。接待单位负责食宿费用的不再发放伙食补助;
4。若接待单位负责部分伙食(如负责午餐,但早餐、晚餐不负责的则发放对应标准的伙食补助);
5.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事先经高级中心总经理或总裁批准就近办理私事的,其绕道的交通费由出差人自行承担,且期间不发伙食补助费;
6.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经汇报同意后按《公务招待管理》规定办理,但取消当餐相应伙食补助;
7。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以上规定由财务部及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出差审批单》
人事行政部
2016年12月
出差审批单
| 年 | 月 | 日 | ||||||||
| 姓 | 名 | 所属部门 | ||||||||
| 出差地点 | 预计费用 | |||||||||
| 交通工具安排 | □飞机 | □火车 | □汽车 | □其他 | ||||||
| 出差事项 | ||||||||||
| 出差日期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 共 | 天 | ||
| 部门负责人意见及 | ||||||||||
| 说明 | ||||||||||
| 副总裁/总裁意见 | 人事行政部备案 | |||||||||
| 备 |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