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单位 | 单位工程名称 | ||||
| 交底部位 | 施工内容 | 消防工程 | |||
|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 一、一般规定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戴好劳保用品。 3、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现场追逐打闹。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5、严禁赤膊、穿拖鞋作业 二、专业规定 1、用电: 1)所用的电线必须穿管保护,任何非生产用电均不得从设备上引出。 2)施工设备必须采用“一级一闸一保护”,设备外壳用不小于4mm2的铜线可靠接地。 3)油漆防腐区内严禁抽烟和使用明火,灌漆时保证油漆不外泄,抛洒。 4)施工物品必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 2、施工区: 1)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服从现场安全员的统一管理,任何违反安全管理的工作必须先停工,待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后方可继续施工。 2)所有高空作业者必须系挂安全带,系挂必须牢固。 3)电焊机、套丝机等用电设备必须可靠接电或接地。电焊机接线柱必须使用铜线鼻压接,不得直接用裸线接入接线螺栓上。电焊机焊把线不得缠绕在钢管上,必要时可以挂接在干燥的木质结构上。 4)所有设备必须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5)氧气、乙炔瓶不得混放,氧气、乙炔瓶间隔必须大于5m。使用明火时必须开具动火证,配专门的看火员看火。电、气焊(割)时必须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材,并有防止焊渣溅落在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区的防护措施。 6)需拆除防护架施工必须先通过安全员的同意,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 | ||||
| 交底人签字 | 交底时间 | ||||
| 接受交底人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