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编号:
| 诊所名称 | ||||
| 诊所地址 | ||||
| 设置单位名 | ||||
| 设置单位 资质证明 | 资质证明名称 | |||
| 编 号 | ||||
| 设置人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号 | ||||
| 诊所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号 | ||||
|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 ||||
|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 ||||
| 执业类别 | 执业范围 | |||
| 诊所 主要负责人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号 | ||||
|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 ||||
|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 ||||
| 执业类别 | 执业范围 | |||
| 其他医师 (可另附页) | 姓名 | 执业 执业 类别 范围 | ||
| 身份证号 | ||||
|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 ||||
|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 |||||
| 护士 (可另附页) | 姓名 | 专业 | 身份证号 | 执业证书编码 | |
| 药学人员 (可另附页) | 姓名 | 专业 | 身份证号 | 执业证书编码 (或其他资质证书 | |
| 医技人员 (可另附页) | 姓名 | 专业 | 身份证号 | 资格证书编码 | |
| 所有制形式 | □全民 口集体 口股份制 口私人 口其他 | ||||
| 经营性质 | □营利性口非营利性(办)口非营利性(非办) | ||||
| 诊所类型 | □普通诊所 | 口中医(综合)诊所 | |||
| □ 口腔诊所 | 口中西医结合诊所 | ||||
| 口医疗美容诊所 | |||||
| 诊疗科目 | |||||
| 服务方式 | |||||
| 设置人签字 (盖章) | 本人承诺所填报的信息和所附材料真实、有效。 设置人签字(盖章): 勺 日 口 | ||||
| 委托办理人 签字 | 签字: 年 月 日 | ||||
| 备案机关 意见 | 备案机关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
2.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诊所、备案机关、备案机关所在地地市级卫生健康行 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留存。
诊所备案信息表说明
诊所备案信息表是诊所备案时应当提交的材料之一,个 人或单位设置诊所,均应按《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填写并提交此表。
一、备案编号
备案编号(以下简称“编号”)应与《诊所备案证》上 编号一致。按原卫生部印发《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WS218-2002)的规则进行编号(22位)。其中,编号中反 映卫生机构(组织)类别的代码(4位)新增五类,分别为 D219普通诊所(备案)、D220 口腔诊所(备案)、D221医疗 美容诊所(备案)、D222中医(综合)诊所(备案)、D223 中西医结合诊所(备案)。
二、项目填写说明
(一)诊所名称。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关于医疗机构命名的要求。
(二)诊所地址。为诊所所在的具体地址。
(三)设置单位名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登记的名称; 个人设置诊所,不填写此项。
(四)设置单位资质证明。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证书和工商登记执照、社会和行 业组织登记证书等证件名称及编号;个人设置诊所,不填写 此项。
(五)设置人。
1 .个人设置诊所,填写个人信息;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置诊所,其代表人为设置人;
3.两人以上合伙设置诊所,合伙人共同为设置人。
(六)诊所法定代表人。按实际情况填写。
(七)诊所主要负责人。按实际情况填写,如与诊所法 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在该项目姓名下方填写“同诊所法定代 表人工
(八)其他医师、护士、药学人员、医技人员按照实际 在诊所执业的医务人员填写,也可另附页。如无上述人员, 在该项目姓名下方填写“无
(九)所有制形式。
L个人设置诊所,所有制形式为私人;
2.单位设置诊所,所有制形式应与单位所有制形式一 致。
(十)经营性质。分为营利性、非营利性(办)和 非营利性(非办)三类,按实际情况填写。
(十一)诊所类型。分为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 容诊所、中医(综合)诊所和中西医结合诊所五类,按实际 情况填写。
(十二)诊疗科目。按照《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要 求填写一级科目,诊疗科目应与注册于该诊所执业医师的执 业范围相一致。
(十三)服务方式。按实际情况填写。
(十四)设置人签字。由本说明第(五)项所填写的设 置人签字。
(十五)委托办理人签字。诊所备案不是由设置人办理, 而是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应包括委托人和受托 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须亲笔签名。
(十六)备案机关意见。
1.备案机关盖章:可以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 管部门公章,也可以是备案专用章。
2.审核人指受理备案并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人
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 能分布和面积大小);
(三)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
(四)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 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 证书复印件;
(六)诊所规章制度;
(七)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A)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九)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十)执业人员体检表一份(县医院、中医院或所在乡镇卫生院)
(十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二)诊所承诺书
(十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复印件或者医疗废物承诺书
(十四)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文件
(十五)医疗卫生监督档案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卫生监督档案
(十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 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