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总结
2010年是“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总结性的一年,为了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切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根据《关于开展“云南省2010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共青团某某县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防艾办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5”青年志愿者日以及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为契机,于11月29日至12月5日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基本情况
团县委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的要求,以提高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核心,以建设和谐文明新某某为根本目的,掀起全民学法、懂法、用法的新高潮。
(一)强化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全面开展第十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团县委及时成立了由任组长、一名副任副组长、办公室人员和各乡镇、完中、职中团委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
(二)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团县委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5”青年志愿者日以及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为契机,动员组织全县基层团组织以《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以及禁毒防艾等为主要宣传内容,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街头、村、社区和学校深入开展一系列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全县形成了县、乡、村、学校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格局,营造了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一是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与禁毒防艾工作相结合。“12.1”期间,团县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防艾办等相关单位,于11月29日召开了宣传部署工作会议后,30日在县城抗战纪念广场开展了以“‘遏制艾滋,履行承诺’——‘权益、责任、落实’”为主题的宣传活动。12月1日,深入到龙江乡硝塘、勐柳两村的保腾高速公路二、四标段进行义务宣传。活动主要以展示宣传展板,发放《禁毒防艾手册》、《艾滋病预防须知》、《禁毒法》等各类相关宣传资料,设立法规咨询站及艾滋病检测站等方式,为广大青年提供免费的法规咨询及艾滋病初步检测,宣传艾滋病防治常识、禁毒法等与广大青少年息息相关的国家及法律法规。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放避孕套4000个,抽得检测血样40余份,接受咨询200余人次,使广大青年提高拒绝毒品、防治艾滋及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
二是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与普法工作相结合。“12.4”、“12.5”期间,团县委动员组织各基层团组织结合我县普法工作,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活动共发放《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禁毒法》、《艾滋病防预须知》等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同时,开展法制一堂课5场次,播放禁毒宣传光碟10场次。
三是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与青农培训工作相结合。为了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活动做深、做广,引导广大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团县委还把禁毒防艾、农村青年进城务工知识以及鼓励创业“贷免扶补”等国家的相关惠农纳入青农培训的内容。12月1日至5日团县委深入龙江乡蕨叶坝村、邦明村、邦焕村、弄福村开展了四期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培训过程中对广大的农村青少年进行禁毒防艾等法律法规的教育讲解12场次,29人次。使他们在掌握技能的同时也提高了思想道德水平及法律意识,切实做到“培训一人,受益全家”。
四是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与重点青少年摸底排查工作相结合。为进一步摸清龙陵县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情况,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帮助和管理工作,大力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团县委于11月至12月联合县综治维稳委及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全县开展了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对全县6-25岁的不在学、无职业,以及流浪乞讨、在村留守、刑事解教等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了彻底排查。在村(居)委会及同级综治部门、派出所建立辖区内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掌握重点青少年群体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基本状况,分析重点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预防重点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和建议,促进各项教育、管理、服务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效。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这次法制教育周活动,有效地促进了青少年法律素质的提高,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努力为青少年健康的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本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由于时间较紧,许多工作做得不够细致,还流于表面;二是活动开展的范围还不够广;三是对广大青少年的法律需求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以上不足,团县委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深入了解全县青少年的实际的法律需求情况,多深入基层,利用春节、五四、六一、十一、七一、八一以及“3.8”、“3.15”、“6.26”、“10.13”、“10.26”、“11.9”、“12.1”、“12.4”、“12.5”等节庆日,充分发挥共青团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做出积极努力。
共青团某某县委
2010年12月6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