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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交通局文件
2025-09-28 01:03:52 责编:小OO
文档
南平市交通局文件

南交基建〔2010〕42号

南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公路水运项目

建设质量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局、市高速办、市公路局、地方海事局:

经研究,现将《南平市公路水运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参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事关投资效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全市交通形象,“质量安全年”活动是贯穿2010年-2011年的重要活动,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各项目从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举措;加强宣传发动,全面动员部署,扎实推进“质量安全年”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促进我市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南平市公路水运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及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高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树立我市交通形象,我局经研究决定用两年(2010年-2011年)时间,在全市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开展“质量安全年”活动,并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我市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为重点,以加强“三个关键人”和“四个重点人”的管理、强化建设市场监管为支撑,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我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二、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达到“五个明显”的目标,即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监管力度明显加大,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建设市场明显规范,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各项安全指标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一)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切实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各方有关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约束机制,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一是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负总责,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安全负责,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负责,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安全承担监理责任。二是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各从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按各自职责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二)监管力度明显加大。建立完善的行业监管体系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工程远程监控网络系统,接收并及时分析处理施工现场信息,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复查工作机制,整改率达100%。

(三)安全状况明显改善。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公路水运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建设市场明显规范。继续完善招投标制度,精确细化招标文件,特别是技术规范编制,合理划分标段,择优选择从业单位;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充分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整顿规范监理及试验检测市场、开展信用考核(评价)、加强项目关键人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等手段,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责”的建设市场体系。

(五)质量水平明显提升。质量抽检指标合格率明显提升: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强度大于设计强度且严格控制在设计强度1.5倍以内;钢筋、水泥及沥青合格率100%。公路工程保护层厚度在钢筋安装过程中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工后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路基弯沉合格率100%,路基压实度合格率95%以上;路面性能综合指标合格率95%以上;桩基完整性合格率100%;隧道二衬厚度合格率95%以上。水运工程钢筋保护层厚度工后抽检合格率80%以上;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检测合格率100%;主体结构混凝土观感质量综合得分率85%以上;沉箱安装合格率80%以上;水上沉桩合格率90%以上。同时在巩固工程质量现有水平的基础上,稳步发展,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三、实施步骤

“质量安全年”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0年4月—2010年6月)

1、2010年4-5月,市局制定并印发《南平市公路水运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2、各县市交通、市高指、市公路局、地方海事局要根据本活动方案,结合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定 “质量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构;并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等方式,大力宣传“质量安全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和要求,为活动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6月~2011年12月)

1、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责任和工作措施;并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各县市交通、市高指、市公路局、地方海事局应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按各自职责范围,对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作为从业单位年度信用考核的重要依据。2010年活动开展情况应于2010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交通质监站要全面指导各地、各单位“质量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把“质量安全年”活动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保证活动开展效果。2010年要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全面推行质量和安全的标准化管理;开展混凝土质量通病和隧道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提高混凝土结构物的耐久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整顿规范第三方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加强试验检测市场的监管;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1月)

1、2011年12月,各县市交通、市高指、市公路局、地方海事局应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建议,于12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进行汇总、整理、评估、总结,形成“质量安全年”活动工作报告,于2012年1月底前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适时召开全市质量安全年活动现场会,学习、交流、总结和推广活动的具体经验和措施。

四、主要措施和主要内容

(一)成立工作机构

为切实推动“质量安全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市局成立 “质量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领导小组),负责我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年”活动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组  长: 徐  亮  南平市交通局副

副组长: 何传时  南平市高速办副主任、南平市高速有限责任公司总工

黄文彬  南平市交通质监站站长

         翁盛华  南平市公路局副

         谢世金  南平市地方海事局副

汤炎辉  南平市交通局监察室主任

 王在福  南平市交通局运安科科长

詹旭胜  南平市交通局基建科主任科员

成  员: 鄢仁中、 林  宇、杨进强、郑袁富、王晓义、吴松生、黄戈

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交通质监站,主任由黄文彬站长兼任,联系人:王晓义,联系电话:8879006。

各县市交通、市高指、市公路局、地方海事局也要成立相应的“质量安全年”活动工作机构,并于2010年6月20日前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交通、市高指、市公路局、地方海事局要根据“质量安全年”活动要求和本地区、本部门工程特点,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质量安全年”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并加强协作,相互通报检查结果,促进资源共享,形成质量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应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科学制定“质量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加快建立“有领导负责、有部门管理、有现场执法”的行业监管体系和 “建设单位主导、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督促检查”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保证监督下的“业主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转;并对省厅等省直有关单位《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闽发改重点〔2010〕5号)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业主单位是项目实施管理的总牵头单位,要全面负起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负总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加强设计服务,对施工安全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降低工程风险。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严格执行有关质量安全要求,认真落实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施工风险点的监测管理,保证施工安全。监理单位要承担监理责任,落实安全监理巡查职责,履行对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的督促整改和报告制度。试验、检测单位要对所出具的数据准确性负责。

(四)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

通过推行标准化管理,促使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运行、管理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达到根治工程质量通病、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的目的。一要在交通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要考虑引入标准化管理模式。二要在交通建设项目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施工,从高速公路逐步向国省道、水运工程延伸,形成全方位推进标准化管理的良好态势,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三要把落实标准化管理作为对各项目业主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四要在管理的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结合工程实践,研究制定或完善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相关规范,逐步完善标准化施工。

(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深入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全面提高我市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物的耐久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其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有效使用。组织开展好路基边坡锚固、桥梁桩基、隧道水泥砼路面等质量通病专项整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开展施工临时用电、个人防护、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及模板支架搭设等方面的施工安全通病治理,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六)加大建设市场监管

一是整顿规范监理、试验检测市场。继续深入开展“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行业新风建设活动、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规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从业行为,培育一批信誉好、能力强、管理规范的骨干监理、检测机构,清退一些业务素质差、信用不良的监理、试验检测人员;全面提高我市交通监理、试验检测整体实力。积极探索第三方试验检测制度,合理配置检测资源,加强市场培育。

二是组织开展信用考核(评价)。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管理规定和省厅《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对各从业单位和人员进行信用考核(评价)。通过开展信用考核(评价),健全科学评价体系,推行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清退或惩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或失信的企业。

三是加强项目关键人管理。强化“项目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三个关键人”管理,突出对“工地试验室主任、施工单位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和业主现场代表四个重点人”的监督检查,落实关键人和重点人工作职责;加强对关键人和重点人的培训、考核、评比,更好地为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各从业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细化项目关键人和重点人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和考评办法,有效落实工作职责。

四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培训,试行“一市一校”或“一路一校”培训模式。开展试验检测员、监理员培训及考试、发证工作,开展安全员培训、安全监督管理培训、新开工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培训等,提高质量安全操作、管理及监督水平。对新增民工落实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七)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各种报刊、网站、杂志等新闻媒体作用,启动“质量安全年”活动,省厅在《福建交通》开辟专栏进行广泛宣传,普及有关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增强全员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等从业单位切实履行法定的质量安全责任与义务,建立起科学的质量安全管理与质量安全保证机制。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全社会参与质量安全管理。

主题词:公路建设 质量安全年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局运安科,市交通质监站,市交通设计院。 

南平市交通局办公室 2010年06月08日印发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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