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一、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三、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定额说明和各章节规则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吨或千克(t或kg);
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取小数点后两位;吨取小数点后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柱的雨篷、单排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项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5、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
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规则一、二条规定计算。
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四、补充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建筑物内有盖的天井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无盖的天井不得计算建筑面积。
2、具有楼隔层及墙体围护结构的坡顶屋盖空间层净空高度超过2.2m部分,应计算建筑面积。
3、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4、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建筑物底层层高在2.2m以下的杂物房、车库等不计算建筑面积。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据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见表1-9)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二、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需折算时,可按表1-3所列数值换算。
土 方 体 积 折 算 表(表1-3)
──────┬─────────┬──────┬──────
虚 方 体 积│天 然 密 度 体 积 │夯实后体积 │ 松 填 体 积
──────┼─────────┼──────┼──────
1.00 │ 0.77 │ 0.67 │ 0.83
1.30 │ 1.00 │ 0.87 │ 1.08
1.50 │ 1.15 │ 1.00 │ 1.25
1.20 │ 0.92 │ 0.80 │ 1.00
──────┴─────────┴──────┴──────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三、平整场地及碾压
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四、沟槽、基坑土方
1、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构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上,坑底面积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
,均按挖土方计算。
2、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放坡系数按表1-4规定计算。
放 坡 系 数 表(表1-4)
┌────┬──────┬────┬────────────┐
│ │ │ │ 机 械 挖 土 │
│土壤类别│ 放 坡 起 点│人工挖土│ │
├────┼──────┼────┼────────────┤
│ │ (m) │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
├────┼──────┼────┼─────┼──────┤
│一二类土│ 1.20 │ 1:0.5 │ 1:0.33 │ 1:0.75 │
│三类土 │ 1.50 │ 1:0.33 │ 1:0.25 │ 1:0.67 │
│四类土 │ 2.00 │ 1:0.25 │ 1:0.10 │ 1:0.33 │
└────┴──────┴────┴─────┴──────┘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 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挖土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0mm,双面加200m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计算了挡土板工程量,不得再计算放坡增加的土方量。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按表1-5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表1-5)
┌──────────────┬─────────────┐
│ 基 础 材 料 │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
│ 砖基础 │ 200 │
│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 150 │
│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 300 │
│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 300 │
│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 800(防水层面) │
└──────────────┴─────────────┘
5、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增加了垂直运输和施工难度,应按表1-6增加工日。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单位:100m3)(表1-6)
┌────────┬─────────┬─────────┐
│ 深2m以内 │ 深4m以内 │ 深6m以内 │
├────────┼─────────┼─────────┤
│ 5.55工日 │ 17.60工日 │ 26.16工日 │
└────────┴─────────┴─────────┘
7、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1-7规定宽度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单位:m)(表1-7)
┌──────┬────────┬─────────┬───┐
│ 管径(mm)│铸铁管、钢管、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陶土管│
│ │石棉水泥管 │预应力混凝土管 │ │
├──────┼────────┼─────────┼───┤
│ 50-70 │ 0.60 │ 0.80 │ 0.70 │
│ 100-200 │ 0.70 │ 0.90 │ 0.80 │
│ 250-350 │ 0.80 │ 1.00 │ 0.90 │
│ 400-450 │ 1.00 │ 1.30 │ 1.10 │
│ 500-600 │ 1.30 │ 1.50 │ 1.40 │
│ 700-800 │ 1.60 │ 1.80 │ │
│ 900-1000 │ 1.80 │ 2.00 │ │
│1100-1200 │ 2.00 │ 2.30 │ │
│1300-1400 │ 2.20 │ 2.60 │ │
└──────┴────────┴─────────┴───┘
注: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3、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五、岩石开凿及爆破
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1、工人凿岩石,按图示尺寸立方米计算。
2、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允许超挖量:
次坚石:200mm
特坚石:150mm
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六、回填土
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据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垫层+基础+管、沟外形体积)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表1-8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每米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单位:m3)(表1-8)
────┬─────────────────────
│ 管 道 直 径(mm)
管道名称├──┬──┬──┬───┬───┬────
│501-│601-│801-│1101- │1201- │
│600 │800 │1000│1200 │1400 │1401-1600
────┼──┼──┼──┼───┼───┼────
钢 管│0.21│0.44│0.71│ │ │
铸 铁 管│0.24│0.49│0.77│ │ │
混凝土管│0.33│0.60│0.92│1.15 │ 1.35 │ 1.55
────┴──┴──┴──┴───┴───┴────
2、室内回填土,按主墙(墙厚在120mm以上的墙)之间的净面积乘以填土厚度计算。不扣除砖垛、柱、附墙烟囱及间壁墙等的体积。
3、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七、土方运距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
计算。
八、地基强夯
地基强夯按设计图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
九、井点排水
井点排水区别不同深度以100个井点为计量单位计算,其设备使用、管道摊销按每昼夜为计量单位计算。抽水机降水区别不同降水深度,以每100m2槽底面积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 桩基础工程
一、计算打桩(灌注桩)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事项:
1、确定土质级别: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土壤物理化学性质及每米沉桩时间鉴别适用定额土质级别。
2、确定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械,桩、土壤泥浆运距。
二、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三、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以平方米计算。
四、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接桩顶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以立方米计算。
五、打拨钢板桩按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
六、打孔灌注桩:
1、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设计超灌长度〗x设计桩径截面面积计算。
2、扩大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次数计算。
3、打孔后先埋入预制混凝土桩尖,再灌注混凝土者,桩尖的制作和运输按第五章钢筋混凝土定额相应规定计算体积,灌注体积按〖设计长度(自桩尖顶面至桩
顶面高度)+设计超灌长度〗x设计桩径截面积计算。
七、钻孔灌注桩的工程量计算:
1、钻孔灌注桩混凝土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设计超灌长度〗x设计截面面积计算(如设计图纸未注明超灌长度,则超灌长度取250mm计算)。
2、钻(冲)孔桩入岩增加费按入岩部分体积套相应定额计算,此入岩增加费定额亦适用于计算长螺旋钻孔桩的入岩增加费,使用时把工程钻机换算成长螺旋钻机即可。
3、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八、灌注混凝土桩设计需采用钢筋笼时,依设计图示计算重量,套用灌注桩钢筋笼子目以吨计算。
九、打圆木桩的材积按设计桩长和稍径根据材积表计算。
十、人工挖孔桩按设计桩径(桩芯+护壁)的截面积乘以挖桩孔的深度加上桩的扩大头增加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定额内已综合考虑护壁和桩芯混凝土的比例。末灌注桩芯混凝土部分,按未浇部分的桩芯体积套相应定额扣除此部分费用。
十一、灰土挤密桩、深层搅拌桩按设计截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按体积计算。
十二、高压旋喷水泥桩按水泥桩体长度以米计算。
十三、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锚杆:粗钢筋及钢绞线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下料长度以吨计算,其加工搭接和施工损耗已含于定额内;锚杆钻孔、灌浆按入土(岩)深度以米计算。
十四、喷射混凝土护坡按护坡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其钢筋网参照屋面刚性防水层钢筋网定额执行。
十五、截凿桩以实际截凿长度乘以设计桩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凿除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护壁,按需凿除护壁的实体积计算。
十六、其他:
1、安装、拆卸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纸规定的水平延长米计算,其机械按相应
打桩时使用的机型换算,但台班数量按定额不变。
2、桩架90度调面只适用轨道式、走管式、导杆式、筒式柴油打桩机以次计算
,其机械类型按相应打桩时使用的机械类型换算,但台班数量按定额不变。
第三章 脚手架工程
一、砌筑脚手架
1、不论何种砌体,凡砌体高度超过1.2m以上者,均可计算相应项目的脚手架工程量。
2、计算脚手架工程量时,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车马道空洞面积,均不扣除。
3、外墙脚手架按外墙外围长度(应计入凹阳台两侧墙的长度,不计入凸阳台两端外挑长度),乘室外地坪至砌体中心线顶面或女儿墙顶面高度,有山墙的,加山墙面积,再乘以1.05系数计算其工程量。
4、砖柱,突出层面的烟囱脚手架按其外围周长加3.6m后乘以高度计算。
5、如遇下列情况者,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
(1)外墙檐高在16m以内,并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
(2)砖柱与突出屋面的烟囱;
(3)砖砌围墙。
6、如遇下列情况者,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
(1)外墙檐高超过16m者;
(2)框架结构间砌外墙;
(3)外墙面带有复杂艺术形式者(艺术形式部分的面积占外墙总面积30%以上),或外墙勒脚以上抹灰面积(包括门窗洞口面积在内)占外墙总面积25%以上,或门窗洞口面积占外墙总面积40%以上者;
(4)空斗墙(不分内外墙);
(5)片石墙(含挡土墙、片石围墙)、大孔混凝土砌块墙,墙高超过1.2m者;
(6)多层(含两层)地下室的外墙;
(7)施工组织设计有明确规定者。
7、同一栋建筑物内:有不同高度时,应分别不同高度计算外脚手架;不同高度间的分隔墙,按相应高度的建筑物计算外脚手架;如从楼面或天面搭起的,应从楼面或天面起计算。
8、凡厚度在两砖(490mm)以上的砖墙,均按双面搭设脚手架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高度在3.6m以内的外墙,一面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另一面按里脚手架计算;高度在3.6m以上的外墙,外面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内面按里脚手架计算;内墙按双面计算相应高度的里脚手架。
9、在旧有的建筑物上加层:加二层以内时,其外墙脚手架按第一条第3款规定乘以0.5系数计算;加层在二层以上时,按上述办法计算,不乘以系数;
10、内墙按内墙净长乘以实砌高度计算里脚手架工程量。遇下列情况者,也按相应高度计算里脚手架工程量:
(1)砖砌基础深度超过3m时(室外地坪以下),或四周无土砌筑基础,高度超过1.2m时;
(2)单层地下室外墙(高度从地下室室内地坪标高算起);
(3)外挑宽度超过1.8m的外走廊及挑阳台正面墙(除按规定计算了外墙脚手架外,还可以再计算一道里脚手架)。
二、现浇混凝土脚手架
1、现浇混凝土需用脚手架时,应与砌筑脚手架综合考虑。如确实不能利用砌筑脚手架者,而定额项目中又无脚手架工料,则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或按实际搭设的脚手架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
2、现浇混凝土基础运输道:
(1)深度大于3m(3m以内不得计算)的带形基础按基槽底面积计算;
(2)满堂基础运输道适用于满堂式基础、箱形基础、基础底宽度大于3m的柱基础,其工程量按基础底面积计算。
3、现浇混凝土框架的运输道,适用于楼层为预制板的框架柱、梁,其工程量按框架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4、现浇混凝土楼板运输道,适用于框架柱、墙、梁、板整体浇捣工程,工程量按浇捣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如以预制板为主,局部浇捣的混凝土楼板(厕所、浴室),不得计算楼板运输道费用。
5、装配式构件安装,两端搭在柱上,需搭设脚手架时,其工程量按柱周长加3.6m乘以柱高度计算,并按相应高度的单排外脚手架定额的50%计算。
6、高度在6m以内的钢筋混凝土柱,如无脚手架利用时,按(柱外围周长+3.6m)×柱高度以单排脚手架计算。
7、单独浇捣的梁,如无脚手架利用时,应按(梁宽+2.4m)×梁的跨度套相应高度(梁底高度)的满堂脚手架计算。
三、装饰脚手架
1、凡檐高或层高超过3.6m,室内墙面、天棚粉刷或其他装饰工程,均可计算满堂脚手架(计算满堂脚手架后,墙面装饰工程不得再计算脚手架);檐高或层高在3.6m以内的室内墙面、天棚粉刷或其他装饰工程的脚手架费用,均已包括在有关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2、满堂脚手架按需要搭的室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高度以室内地面至天棚或屋面板底计算(斜面尺寸的按平均高度计算)。
3、定额规定满堂脚手架的基本层实高3.6m增加层实高按2.4m计算。基本层操作高度5.2m计算(基本层操作高度为基本层高3.6m加入的高度1.6m)。计算满堂脚手架高度时,每层室内天棚净高超过基本层操作高度(5.2m)在0.6m以上时,则按增加半层(增加半层实高为1.2m)计算,如在0.6m内时,则舍去不计。
如:建筑物天棚室内净高为9.2m,其增加层的层数为:
9.2-5.2
_______ =3(半层)余40cm
1.2
则折合定额1.5个增加层,40厘m舍去不计。
4、高度超过3.6m以上者,有屋架的屋面板底喷浆、勾缝及屋架等油漆,按装饰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套悬空脚手架计算,无屋架或其他构件可利用搭设悬空脚手架者,按满堂脚手架计算。
5、凡墙面高度超过3.6m,而无搭设满堂脚手架条件者,则墙面装饰脚手架按3.6m以上的装饰脚手架计算。
6、外墙装饰脚手架仅适用单独装饰工程。定额分10m、20m、30m以内。工程量按墙面装饰部分的投影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7、大板住宅外墙装饰外脚手架,采用钢管脚手架的,可按外墙单独装饰钢管脚手架计算。采用竹脚手架时,按3.6m以内里脚手架计算,需要安全网的,其用量可按16m以内单排外脚手架定额中的安全网数量50%计算。
8、外挂钢筋混凝土墙板的工程,其外墙装饰时,按相应高度外墙装饰脚手架定额计算。
9、各种间壁墙墙体,高度超过2m(系指楼地面至墙顶的距离),在没有砌筑脚手架或其他脚手架可利用时,可按内墙装饰脚手架计算。
10、铝合金门窗工程,如无砌筑脚手架或其他脚手架可利用,而需搭设时,可按内墙装饰脚手架计算,其工程量按门窗洞口宽度每边加500mm乘以楼地面至门窗顶面高度计算。
四、构筑物脚手架
1、烟囱:烟囱外脚手架以室外地坪至烟囱顶部的筒身高度按座计算,地面以下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斜道、卷扬机架、安全网已包括在定额内。
2、水塔:水塔外脚手架定额中,均包括塔箱外挑架子及简易内架子、卷场机架、安全网等工料。
3、贮水池:钢筋混凝土柱、池壁高度在3m以内者,不得计算脚手架,超过3m时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双排脚手架计算。砖石砌体用脚手架按砌筑脚手架中的规定计算。
4、贮仓及漏斗:如需搭脚手架时,按本章相应的项目计算。
5、预制支架:预制支架不得计算脚手架。
6、设备基础:设备基础定额中已包括脚手架,施工时不论搭设与否,均不得增减。
五、高层建筑增加费
1、建筑物五层以上或檐高(指室内地坪至檐口滴水高度)在20m以上可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定额项目是以建筑物的层数及檐高两个指标同时界定的,凡层数达到上限而檐高未达到时,以层数为准,如檐高达到上限而层数未达到,以檐高为准 。
2、构筑物(除有明确规定者外)不论其高度是否超过规定一律不得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
3、建筑物的层数或檐高,均以主体工程的自然层和檐高为准。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塔楼、嘹望台等,不得按自然层计算层数,也不得作为建筑物的最终檐高计算。
4、同一栋建筑物中,有不同层数与不同高度组合时,应区分不同层数不同高度及其相应定额项目分别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不得以建筑物中的最高部分为标准合并计算。
5、高层建筑增加费工程量按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以室内地面以上面积计算,地下室不能计算面积。但半地下室凸出室外地面1.5m以上的,按其凸出层建筑面积的一半并入室内地面以上的建筑面积计算。
6、建筑物底层整层层高在2.2m以内的杂物房、车库等,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建筑物的层数和檐高应加上这一层层数和高度。
7、在原有建筑物上扩建加层,若达到超高条件,应按加层后的总层数或总檐高套高层建筑增加费项目,其工程量按加层建筑物及其投影下室内地面以上原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8、建于构筑物顶上的机房、连廊按其建筑面积以构筑物顶面高度为准套用相应的定额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建于构筑物顶上的工作室,按其建筑面积,以工作室的檐口高度套用相应定额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
9、高层建筑增加费中,已综合考虑了各种设施及降效费用,使用时一律不得进行调整或换算。
第四章 砌筑工程
一、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1、墙体以立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有马牙槎时亦应加入柱内)、梁、板、砖平拱、砖弧形拱和钢筋砖过梁的体积。不扣除梁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但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凸出墙面180mm以内砖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2、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及房上烟囱按其外形体积(扣除单个横截面积超过0.1m2孔洞的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计算。
3、砖垛、凸出墙面180mm以上的砖砌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4、砖柱(包括柱基、柱身)按方、圆柱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附墙垛凸出墙面厚度超过墙厚1.5倍时,应按砖柱计算。
5、砖砌女儿墙、阳台和楼梯平台栏板按图示实体积套用相应的墙体定额计算.
6、砖平拱砖弧形拱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拱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 乘以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为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为365mm)计算; 钢筋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00mm计算;砖弧形拱拱底半径按图示尺寸计算,拱顶半径如设计无规定时按拱底半径加365mm计算。
二、砖石基础
1、基础与墙身(柱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分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砖柱大放脚体积应并入砖柱工程量内计算。
2、基础长度:
(1)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2)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见图4-1)。
(3)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也不增加。
(4)砖基础与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柱基相连时,砖基础算至柱边。
3、烟囱砖基础与砖筒身、水塔砖基础与砖塔身,均以砖砌大放脚顶面为界,大放脚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塔)身(见图4-2),工程量按实计算。
三、墙砌体
1、墙的长度:外墙的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度计算。
2、墙身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按实计算。
3、钢筋混凝土框架间砌体,按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度计算,框架处表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在钢架间砌砌体时,不扣除型钢所占的体积。
4、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其中实体部分以立方米另计。
5、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用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6、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的填充,按空心部分实际体积计算。
四、砖烟囱
1、砖烟囱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并扣除筒身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C∏D
式中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烟囱内衬按不同种类,以实体积计算,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及内衬顶抹水泥砂浆排水坡,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3、填料按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见图4-3)的体积计算,扣除0.3m2以上孔洞所占的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防沉带)的体积,填料所需的人工包括在内衬定额内。
4、烟道、烟道内衬(见图4-4)按不同种类,以实体积计算,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在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五、砖砌水塔、砖砌圆筒仓
1、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碹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套用水塔砌筑定额。
2、砖砌水箱(槽)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另列项目计算。
3、砖砌圆筒仓参照本章相应的项目和规定计算。
六、其他砖砌体
1、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空间的体积。
2、检查井及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
3、砖砌地沟不分沟底、沟壁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七、砌体内的钢筋加固
砌体内的钢筋加固(含混凝土砌块墙体砌块空中安放纵向垂直钢筋、墙与柱的拉结筋),应根据设计规定,以吨计算,套用本章相应项目。但钢筋砖过梁内的钢筋已包括在定额内,钢筋实用量加损耗与定额含量不同时,应按第五章的钢筋调整表进行调整。
第五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一、基础
(一)一般基础
1、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以施工图规定为准。如图纸未明确表示时,则按基础的扩大顶面为分界;如图纸无明确表示,而又无扩大顶面时,可按墙(柱)脚分界。
2、凡在墙下的基础和因柱与柱之间距离较近,而荷重很大或有松软不均匀的土壤时,将单独基础互相连结组成的带形结构称为带形基础。
3、柱基础应区分捣制柱下,金属柱下和杯形基础,分别计算。
4、杯型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边长度的,称为高杯基础。
5、无梁式满堂基础其形式是无梁楼板的倒转,其倒转的扩大柱头应列入基础内计算。满堂基础带有向上下出肋的梁时,称为梁式满堂基础。
6、下有底板,上有顶板,其间有依房屋主轴设置的纵向和横向钢筋混凝土连结上下二板面为一整体的箱式结构的基础称为箱式基础。根据其结构性质,应分别按顶板、墙、底板三项计算其工程量。墙与顶板、底板的划分以顶板底、底板面为界。边缘实体积部分按底板计算。
7、预制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按虚体积部分)计算。
(二)设备基础
1、大型设备基础,如部分是块体,部分是框架时,其工程量应按定额划分的相应项目,分别计算。
2、二次灌浆系指设备基础与设备之间空隙及地脚螺栓孔洞浇灌砂浆,按实际体积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
(一)柱
1、柱的工程量应按断面、形状、周长、高度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2、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楼层或柱顶面、楼层面至楼层面或柱顶面、柱基上表面或楼层面至无梁楼板柱帽下表面的高度计算。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可并入柱身计算。
3、双肢柱、空格柱定额中,已考虑分节装配,工程量应按实体积计算。
4、定额中牛腿项目,系指安装在砖柱上,用以搁置轻型吊车梁等梁的独
立牛腿。
(二)梁
1、梁高系指梁底至梁顶面全高。吊车梁的标高是指由室内地坪面至吊车梁顶面的高度。
2、单梁、连续梁、框架梁、工、十、T形梁、主梁、次梁的长度均以梁的净长计算。梁头处的现浇垫块,其体积并入梁内计算;预制混凝土垫块,另行计算,套预制压顶定额。
3、悬臂梁、挑梁挑出墙外部分按单梁计算,嵌入墙内部分按圈梁计算;从框架梁挑出的挑梁应并入框架梁工程量内。若挑出墙外部分与现浇板相连,梁的体积应并入板内按相应的肋形板定额计算。
4、圈梁通过门窗洞口时,门窗洞口宽加500mm的长度作过梁计算,其余作圈梁计算。
(三)板
1、肋形楼板是指由一个方向或个方向有梁(不含过梁、圈梁)和与梁连成一体的板构成的梁板结构。肋形楼板的形式可分为:梁(两根以上)式楼板、井式楼板、密肋楼板。肋形楼板的工程量,必须是板和与板相联的梁合并计算。与板相联的圈梁和过梁仍按圈梁和过梁计算。
2、平板是指无柱、无梁,四周直接搁置在墙(或圈、进梁)上的板。
3、无梁楼板是指不带梁,直接用柱支承的楼板,其体积按板和柱头(帽)的合并计算。
4、不同形式楼板相联时,以墙中心线或梁边为分界,分别计算工程量,套相应定额。
5、伸入墙内的板头体积,应并入相应的板内计算。
6、各种现浇屋面板与挑出的钢筋混凝土挑檐天沟相连时,以外墙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边线以外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四)墙
墙(含地下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墙高(至板面)及厚度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外孔洞的体积,墙垛及突出部分的钢筋混凝土附墙柱、上下槛等构件,已综合包括在定额中,计算工程量时应与墙一并计算,不得分列项目计算。
(五)楼梯
1、整体式楼梯应以楼梯段、休息平台及楼梯与楼板连结的梁的水平净空投影面积计算。伸入墙内的体积已考虑在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上下楼梯中间空隙在300mm以内者,不予扣除;超过300mm者应予扣除。楼梯基础、用以支承楼梯的柱、墙及楼梯与地面相连的踏步,应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2、整体楼梯与楼板的分界线为它们相连接的楼梯梁,整体楼梯算至楼梯梁外边线,没有楼梯梁时,可按梯段最上一踏步边缘加300mm计算。
3、螺旋楼梯的厚度是指楼梯计算范围内(梯段及休息平台)的平均折算厚度。
(六)阳台
1、伸出外墙1.3m以内的现浇阳台,按伸出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外墙的梁不另计算(定额内已包括阳台板上、下、侧面的抹灰)。伸出外墙1.3m以外有梁阳台按肋形楼板计算。
2、现浇梁上铺预制板的阳台,分别按现浇梁和预制板相应项目计算。
(七)栏杆、栏板、混凝土扶手和压顶
1、栏板、栏杆、混凝土扶手以延长米计算。定额中均包括了抹灰、刷灰水等工料,不得另行计算。楼梯斜段的栏杆、扶手长度,如图纸无注明者,可按楼梯段的水平投影长度乘以系数1.15计算。
2、扶手和压顶的划分:断面小于120×100(mm2)为扶手,反之为压顶。
(八)雨蓬、挑檐、天沟
1、挑檐和雨蓬的区分:伸出墙外50cm以内为挑檐,伸出墙外50cm以上的为雨篷。
2、雨篷分无牛腿雨篷和有牛腿雨篷,按伸出外墙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牛腿雨篷的梁或牛腿,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但埋在墙内的梁,分别按过梁或圈梁计算.有主次梁结构的大雨篷,应按肋形楼板计算。
3、挑檐、天沟按图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4、雨篷、挑檐、天沟立面的封口板、封口梁应汇入相应的工程量中计算。
(九)零星构件
1、零星构件制作,是指体积在0.05m3以内,而本分部定额中,无相应项目可套的各种小型构件。
2、窗台板如图纸未注明尺寸时,其长度可按洞宽加100mm,宽按挑出墙面25mm计。
三、装配式构件制作、安装、运输
1、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构件,均以扣除孔洞后的实体积计算。空心板两端堵头,按孔洞截面积乘以两端共长240mm计算出的体积,并入相应的板体积内。
2、装配式构件安装所需的填缝料(砂浆或混凝土)、找平砂浆、锚固铁件等均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3、吊车梁的安装,按梁相应的安装定额计算。
4、定额中是采用塔式和履带式起重机吊装的,如实际需要使用汽车或轮胎吊吊装时,其人工、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8,并换算汽车或轮胎吊的机械台班费。预制构件吊装,高度超过15m时,必须采取措施才能进行吊装的,其人工、机械台班分别乘以系数1.2。需用双机抬吊的,抬吊部分的构件安装定额人工、机械台班乘以系数2。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系数可以连乘。
5、预制构件的水平运输,可按由加工厂或现场预制的成品堆置场中心至安装建筑物的中心点的距离计算。
6、构件应按吊装方案的规定位置,就位预制或运输堆放。若因现场条件,不能按规定就位的,其造成的二次搬运费用,可按1km以内构件运输定额另行计算。
7、安装预制板时,预制板之间的板缝,缝宽在30mm以内的,已包含在安装定额内;缝宽在30mm以上150mm以内的混凝土板带,套用相应的板带定额;缝宽在150mm以上的混凝土板带,套用相应的混凝土平板定额。
四、预应力钢筋混凝土
1、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与非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相同。
2、凡后张法构件的预应力钢筋孔道的混凝土体积不扣除,孔道灌的砂浆亦不计算。
3、拼装及立缝灌浆的砂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砂浆标号可按设计规定换算。
4、张拉预应力钢筋,如采用热法时,电力设备费用不增加,定额中张拉设备费用亦不扣除。
5、后张法拼装构件,如设计改用整体式时,可扣除定额内的拼装项目。
6、预应力钢筋运输系指对焊、冷拉、时效后的超长钢筋运输。如先张法张拉在同一加工厂内,则不计算该项运输费用。
五、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已规定钢筋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搭接增加系数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套筒挤压等接头,以个计算。计算钢筋工程量时,区分浇筑构件采用模板的类型按表5-1规定计算。
钢筋损耗.搭接增加系数表(表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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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内│10以上│ │ │冷拔低│高强钢丝│钢丝束
│ 圆 钢│ 圆 钢│螺纹钢│箍筋│碳钢丝│碳素钢丝│钢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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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制构件│ 0.02 │ 0.045│ 0.045│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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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构件│0.015 │ 0.035│ 0.035│0.02│ 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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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张法预│ │ 0.06 │ 0.06│ │ │ │
应力钢筋│ │ │ │ │ 0.09│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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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张法预│ │ 0.13 │ 0.13│ │ │ │
应力钢筋│ │ │ │ │ │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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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模钢筋总用量=图示设计计算工程量×(1+钢筋损耗、搭接增加系数)
木模钢筋总用量=图示设计计算工程量×(1+钢筋损耗、搭接增加系数+0.019)
注:系数0.019为木模由于定额内未考虑焊接费用而折合增加的钢筋用量
2、固定双层钢筋的钢筋铁马凳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并入相应钢筋工程量内。
3、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的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不另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不另计算。
(3)预应力吊车梁、屋架、托架等制作定额中已包括带螺帽端头螺丝(螺杆)在内,如实际设计用量不同或使用的锚具不同时,允许按实调整。
(4)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头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m计算。
(5)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计算。
(6)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等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度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
(8)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m计算。
六、构筑物
(一)烟囱
1、烟囱基础:钢筋混凝土烟囱基础与筒身以室外地面为分界,地面以下的为基础,地面以上的为筒身(见图5-9)。
2、烟囱筒身:钢筋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梁、柱等)应按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构件相应项目计算。轻质混凝土填充及混凝土地面,按“楼地面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3、烟囱表面涂抹隔绝层;烟囱内表面涂抹隔绝层,按筒身的内壁面积计算,并扣除0.3m2以上孔洞面积,套用本章内相应项目计算。
4、钢筋混凝土烟道,套用本章地沟相应定额,但架空烟道应按本章内其他相应定额项目套用。
(二)水塔
1、基础、塔身贮水箱划分
(1)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筒座上表面或板或满堂基础上表面为分界线(见图5-10);
(2)钢筋混凝土柱式塔身以柱脚为分界线(见图5-11)。
(3)塔身与贮水箱划分,以其与槽底相连的圈梁底为分界线(见图5-12)。
2、钢筋混凝土塔身
(1)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应按不同壁厚分段计算,扣除0.3平方米以上洞口所占体积,依附于塔身的雨篷、墙垛、挑檐等工程量并入塔身内一并计算。
(2)钢筋混凝土柱式(框架式)塔身,不分柱、梁、斜撑均以实体积合并计算。
(3)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柱式塔身中或砖筒身中的钢筋混凝土回廊及内外平台,均套用回廊及平台定额。但砖筒身中,与回廊及平台相连的圈梁,应按烟囱的钢筋混凝土圈梁计算。
3、贮水塔箱(钢筋混凝土塔身和砖塔身共同适用)
(1)钢筋混凝土塔顶板(不分锥形、球形)、槽底板(不分平底、拱底)挑出斜壁,以及与顶板槽底连结的梁,均以实体积合并计算。
(2)钢筋混凝土贮水塔箱,外围壁及依附于壁内的柱、梁按水槽外壁计算,塔箱内壁按水槽内壁计算,应扣除内外壁中0.3m2以上的洞口所占的体积。
(3)塔顶填铺保温材料应另列项目计算.
(三)贮水池
1、贮水池(沉淀池)的底、壁、柱、梁、盖应按图5-13 ̄图5-16划分,分别计算。
2、无梁盖柱的柱高、无梁盖、肋形盖的含义及其计算方法,均同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中的无梁楼板和肋楼板。
3、各类池盖中的进入孔、透气管、水泥盖以及与盖相连的结构物,可并入盖的工程量内计算。
4、沉淀池水槽系指该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型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的矩形梁。矩形梁应按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相应项目计算。
5、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均按本章定额中的相应项目计算。
(四)贮仓及漏斗
1、贮仓基础,按本章定额中的相应基础项目计算。圆形贮仓类似烟囱基础的可按烟囱基础计算,圆形贮仓的圈梁,可参照烟囱圈梁定额执行。
2、钢筋混凝土柱.柱间的连系梁,按本章定额中的相应项目计算(见图5-17)
3、贮仓立壁(圆库壁)与斜壁,按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分界,壁上圈梁和壁高不足1米的,其工程量可并入斜壁内一并计算.
4、库顶板中的梁应并入库顶板内一并计算.
5、仓壁耐磨层按第十章装饰工程中的相应项目计算,定额人工乘以系数2.5,用料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五)地沟.地坑
1、地沟底.壁.顶定额适用于任何形状的地沟.
2、地沟(坑)壁按实体积计算.
3、钢筋混凝土肋形顶板或预制顶板,可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构件的相应项目计
算.
(六)预制支架
1、预制钢筋混凝土支架,应按设计的结构形状(见图5-18)用途分别以相应项目计算.不论何种形状或用途的支架,均应将支架组成的柱.梁.板合并计算.定额综合了各种因素,一律不得换算.
2、预制钢筋混凝土支架的安装.运输应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的相应项目计算.安装可套用柱安装定额乘以系数1.33.
(七)刺铁丝围墙及大门
1、刺铁丝围墙的长度应包括大门柱在内,其高度自设计地坪至柱顶计算.置于围墙顶上的刺铁丝围墙,其高度应自墙顶至柱顶计算.
2、双排刺铁丝围墙,若设计规定内.外排的柱距.刺铁丝间距不同时,应分别按相应项目计算.
3、刺铁丝围墙的的工程量按长度乘以高度按平方米计算.
4、刺铁丝围墙的混凝土围墙柱的制作费未包括在定额内,应另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如发生场外运输,亦应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第六章 木作工程
一、各类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1、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的工程量应分别按半圆窗和普通窗计算.其分界线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裁口线为分界线.
2、门窗扇包镀锌铁皮,按门.窗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窗框包镀锌铁皮,钉橡皮条钉毛毡按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二、木梁.木柱
1、木梁.木柱应按方.圆分别以竣工木料计算,定额内已含刨光损耗.
2、木柱定额内不包括柱与梁(或与屋架)或柱与柱基或柱接柱等安装铁件,其数量按设计规定和定额说明另行计算;但安装工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三、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木屋架制作.安装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外计算.
2、方木屋架一面刨光时增加3MM,两面刨光时增加5MM,圆木屋架按屋架刨光时木材体积每立方米0.05M3计算.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顶目中,不另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
3、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4、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5、钢木屋架区分圆.方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
四、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系数1.786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按矩形檩木计算.
五、檩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共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墙,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的体积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
六、屋面木基层,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七、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八、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九、其他
1、门窗贴脸,披水条盖口条压缝条接实际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2、玻璃黑板分活动式与固定式二种,按框外围面积计算,其粉笔槽及活动式黑板的滑轮.溜槽及钢丝绳等,均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3、木格板分条形格及方形格,按外围面积计算.
4、屋顶小气窗按不同型式,分别以个为单位计算.定额包括骨架窗框窗扇封檐板檐壁钉板条及泛水板工料,不包括屋面板及汛水用镀锌铁皮工料.
5、防盗网制作安装工程按围护尺寸展开面积计算,钢材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刷油按装饰工程金属面油漆相应子目计算.
6、检修孔木盖板以洞口面积计算.
7、小型柜门(厨柜.鞋柜等)以外框面积计算.壁柜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如与实际不符时,可按比例调整.
8、其他项目,按所示计量单位计算.
十、招牌.美术字安装及柜类:
1、平面招牌基层,按正立面面积计算,复杂形凸凹造型部分不增减.
2、没雨篷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型执行时,应按展开面积计算.
3、箱何招牌和竖式标箱基层,按个围体积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潢等,另行计算.
4、美术字安装字的最大外围面积计算.
5、货架交货柜收银台按正立面积计算,包括脚的高度在内.其他柜类项目均按米计算.
十一、木门窗运输以洞口面积计算.
第七章 楼地面工程
一、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二、整体面层、找平层均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 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三、块料面层,按图示尺寸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内计算。
四、楼梯面层(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 30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可以利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的工程量计算)。
五、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 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其他:
1、踢脚板按延长米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洞口、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
2、散水、防滑坡道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混凝土散水项目已包括、伸缩缝(含墙脚与散水交接处的伸缩缝)在内。散水垫层的材料和厚度与实际不符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3、防滑条按楼梯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
4、明、暗沟按不同用料及壁厚和断面,以延长米计算。其长度可按图示沟中心线计算。明、暗沟穿过和花台等的长度不扣除。
5、明沟与散水的划分(分界):明沟净空加两边壁厚的宽度为明沟,以外的为散水
6、砖砌小便槽,分水泥砂浆面和瓷砖面,以延长米计算。项目内已包括踏步、沟槽及1.5m高墙面的抹灰或贴面砖,不包括小便槽隔断及其抹灰或贴面砖。
7、栏杆、扶手包括弯头长度按延长米计算。
8、楼梯段砖砌栏板以延长米计算,已包括抹灰、刷灰水或水磨石面层在内。栏板上的混凝土柱及扶手另按第五章相应项目计算。
第八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一、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包括挑檐部分)均按(图 8-1)中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见表 8-1),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
屋 面 坡 度 系 数 表 (表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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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 度 ┃ 坡 度 ┃ 坡 度 ┃ 延 尺 系 数 C ┃ 隅延尺系数D
┃ ┃ ┃ ┃
B(A=1) ┃ B/2A ┃ 角度(α) ┃ (A=1) ┃ (A=1)
━━━━╋━━━━╋━━━━━╋━━━━━━━━╋━━━━━━
1 ┃ 1/2 ┃ 45° ┃ 1.4142 ┃ 1.7321
━━━━╋━━━━╋━━━━━╋━━━━━━━━╋━━━━━━
0.75 ┃ ┃ 36°52′ ┃ 1.2500 ┃ 1.6008
━━━━╋━━━━╋━━━━━╋━━━━━━━━╋━━━━━━
0.70 ┃ ┃ 35° ┃ 1.2207 ┃ 1.5779
━━━━╋━━━━╋━━━━━╋━━━━━━━━╋━━━━━━
0.666 ┃ 1/3 ┃ 33°40′ ┃ 1.2015 ┃ 1.5620
━━━━╋━━━━╋━━━━━╋━━━━━━━━╋━━━━━━
0.65 ┃ ┃ 33°01′ ┃ 1.1926 ┃ 1.55
━━━━╋━━━━╋━━━━━╋━━━━━━━━╋━━━━━━
0.60 ┃ ┃ 30°58′ ┃ 1.1662 ┃ 1.5362
━━━━╋━━━━╋━━━━━╋━━━━━━━━╋━━━━━━
0.577 ┃ ┃ 30° ┃ 1.1547 ┃ 1.5270
━━━━╋━━━━╋━━━━━╋━━━━━━━━╋━━━━━━
0.55 ┃ ┃ 28°49′ ┃ 1.1413 ┃ 1.5170
━━━━╋━━━━╋━━━━━╋━━━━━━━━╋━━━━━━
0.50 ┃ 1/4 ┃ 26°34′ ┃ 1.1180 ┃ 1.5000
━━━━╋━━━━╋━━━━━╋━━━━━━━━╋━━━━━━
0.45 ┃ ┃ 24°14′ ┃ 1.0966 ┃ 1.4839
━━━━╋━━━━╋━━━━━╋━━━━━━━━╋━━━━━━
0.40 ┃ 1/5 ┃ 21°48′ ┃ 1.0770 ┃ 1.4697
━━━━╋━━━━╋━━━━━╋━━━━━━━━╋━━━━━━
0.35 ┃ ┃ 19°17′ ┃ 1.0594 ┃ 1.4569
━━━━╋━━━━╋━━━━━╋━━━━━━━━╋━━━━━━
0.30 ┃ ┃ 16°42′ ┃ 1.0440 ┃ 1.4457
━━━━╋━━━━╋━━━━━╋━━━━━━━━╋━━━━━━
0.25 ┃ ┃ 14°02′ ┃ 1.0308 ┃ 1.4362
━━━━╋━━━━╋━━━━━╋━━━━━━━━╋━━━━━━
0.20 ┃ 1/10 ┃ 11°19′ ┃ 1.0198 ┃ 1.4283
━━━━╋━━━━╋━━━━━╋━━━━━━━━╋━━━━━━
0.15 ┃ ┃ 08°32′ ┃ 1.0112 ┃ 1.4221
━━━━╋━━━━╋━━━━━╋━━━━━━━━╋━━━━━━
0.125 ┃ ┃ 07°08′ ┃ 1.0078 ┃ 1.4191
━━━━╋━━━━╋━━━━━╋━━━━━━━━╋━━━━━━
0.100 ┃ 1/20 ┃ 05°42′ ┃ 1.0050 ┃ 1.4177
━━━━╋━━━━╋━━━━━╋━━━━━━━━╋━━━━━━
0.083 ┃ ┃ 04°45′ ┃ 1.003 ┃ 1.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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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6 ┃ 1/30 ┃ 03°49′ ┃ 1.0022 ┃ 1.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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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铁皮屋面有滴水线时,应另加70mm的宽度计算。
三、铁皮屋面檐口处用的丁字铁末包括在定额内,如设计需要时,可按实计算,但人工不另增加。
四、琉璃瓦脊以延长米计算,围墙顶的琉璃瓦按单、双坡以延长米计算。
五、卷材屋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卷材屋面按时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但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计算,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计算,天窗、房上烟囱、屋顶梯间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
2、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已包含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定额中如已含冷底子油的,不得重复计算。
六、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以延长米计算。
七、屋面排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铁皮排水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可按表8-2计算。咬口和搭接等已计入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
2、铸铁、玻璃钢水落管区别不同直径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短管以个计算。
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表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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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单┃水落管┃檐沟┃水斗┃漏斗┃下水口┃ ┃
┃位┃ (m) ┃(m) ┃(个)┃(个)┃ (个) ┃ ┃
━┳━━━━╋━╋━━━╋━━╋━━╋━━╋━━━╋━━╋━━
┃水落管、┃ ┃ ┃ ┃ ┃ ┃ ┃ ┃
┃檐沟、水┃m2┃ 0.32 ┃0.30┃0.40┃0.16┃ 0.45 ┃ ┃
┃斗、漏斗┃ ┃ ┃ ┃ ┃ ┃ ┃ ┃
┃、下水口┃ ┃ ┃ ┃ ┃ ┃ ┃ ┃
铁┣━━━━╋━╋━━━╋━━╋━━╋━━╋━━━╋━━╋━━
┃天沟、斜┃ ┃ ┃ ┃ ┃ ┃ ┃ ┃
皮┃沟、天窗┃ ┃ 天 ┃斜沟┃天窗┃ 烟 ┃通气管┃滴水┃ 滴
┃窗台泛水┃ ┃ ┃天窗┃侧面┃ 囱 ┃泛 水┃檐头┃
排┃、天窗侧┃m2┃ ┃窗台┃泛水┃ 泛 ┃ ┃泛水┃
┃面泛水、┃ ┃ 沟 ┃泛水┃ ┃ 水 ┃ ┃ ┃ 水
水┃烟囱泛水┃ ┃ (m) ┃(m) ┃(m) ┃(m) ┃ (m) ┃(m) ┃(m)
┃、通气管┃ ┃ ┃ ┃ ┃ ┃ ┃ ┃
┃泛水、滴┃ ┣━━━╋━━╋━━╋━━╋━━━╋━━╋━━
┃水檐头泛┃ ┃ ┃ ┃ ┃ ┃ ┃ ┃
┃水、滴水┃ ┃ 1.30 ┃0.50┃0.70┃0.80┃ 0.22 ┃0.2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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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防水工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及 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 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2、建筑物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3、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但不扣除 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 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4、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和“油毡卷材防水”的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均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5、各种变形缝按延长米计算
第九章 防腐.保温.隔热工程
一、耐酸防腐
1、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砖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之内。
2、踢脚板按实铺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侧壁展开面积。
3、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2计算。
4、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在定额中,不再另行计算。
二、保温隔热
1、保温隔热层应区别不同保温隔热材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时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红阶砖架空、混凝土板铺设隔热层按实铺面以平方米计算。
2、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计算。
3、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体积。
4、墙体隔热层,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以图示尺寸的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体积。墙体和附墙铺贴的区分如图9-1所示。
5、柱包隔热层,按图示柱的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以图示尺寸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6、其他
(1) 池槽隔热层按图示池槽保温隔热层的长、 宽及其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2) 门洞口侧壁周围的隔热部分,按图示隔热层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并入墙面的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3) 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保温隔热层体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第十章 装饰工程
一、墙、柱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内墙抹灰
1、内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变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2、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1)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3)有吊顶天棚的内墙面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楼面或墙群顶面至天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
3、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面积不另增加,墙垛、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墙裙抹灰面积内计算。
4、水泥黑板按框外围面积计算。黑板边框抹灰及粉笔灰槽已考虑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二)外墙普通抹灰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外墙裙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栏板、栏杆、窗台线、门窗套、扶手、压顶、挑檐、遮阳板、突出墙外的腰线等,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不增加。
3、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遮阳板等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装饰线以延长米计算,如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时,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套零星抹灰定额项目。在钢筋混凝土定额内已包括普通抹灰的项目(如套用现浇的雨篷、挑檐、天沟等)的普通抹灰,不得重复计算。
4、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柱、房上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三)外墙装饰抹灰
1、外墙各种装饰抹灰均按图示尺寸以实抹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的面积,但其侧壁面积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增加。
2、挑檐、天沟、腰线、栏杆、栏板、门窗套、窗台线、压顶等均按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的外墙面积内。如外墙装饰材料不同时,按本章说明二第5条套用零星项目或装饰线条项目。
(四)块料面层
1、墙面贴块料面层均按图示尺寸以实贴面积计算。
2、墙裙以高度在150mm以内为准,超过1500mm时按墙面计算,高底低于300mm以内时,按踢脚板计算。
(五)柱
1、一般抹灰、装饰抹灰、镶贴块料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柱的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2、柱面装饰按柱外围饰面尺寸乘以柱的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六)各种“零星项目”均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七)其他装饰
1、木隔墙、墙裙、护壁板,均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玻璃隔墙按上横档顶面至上横档顶面高度乘以宽度(两边立挺外边线之间)以平方米计算。
3、浴厕隔断,按下横档底面至上横档顶面高度乘以图示长度以平方米计算,门扇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计算。
4、铝合金门窗、不锈钢门、彩板组角钢门窗、塑钢门窗的安装,均按设计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5、卷闸门安装按洞口高度增加600mm乘以门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如卷闸门上有小门,应扣除小门面积。小门安装另以个计算;卷闸门的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
算。
6、不锈钢片包门框按框外表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彩板组角钢门窗附框安装按延长米计算。
7、铝合金、轻钢隔墙、幕墙,按四周框外围面积计算。
8、窗帘盒、明式铝合金吊轨按设计计算。如设计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可按洞口尺寸加30mm;钢筋窗帘杆加600mm以延长米计算。
二、天棚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天棚抹灰
1、天棚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有坡度和拱形天棚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各类天棚的抹灰工程量按表10-10的计算办法乘系数计算。
2、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区别按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延长米计算,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3、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4、檐口、天沟天棚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5、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30。
6、雨篷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篷顶面带反沿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20,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雨篷外边线按相应装饰或零星项目执行。
7、凡在钢筋混凝土定额内已包括天棚普通抹灰的项目(如套用现浇的雨棚、挑檐、天沟等)的普通抹灰,不得重复计算。
(二)天棚吊顶龙骨
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高低吊灯槽等面积也不展开计算。
(三)天棚面装饰
1、天棚装饰面积,按主墙间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面积,应扣除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的面积。
2、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拱形、高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天棚面层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三、喷涂、油漆、裱糊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的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工程,均按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装饰工程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木材面、金属面油漆的工程量分别按表10-2至表10-10规定计算,并乘以表列系数以平方计算。
(1)木材面油漆
单层木门工程量系数表(表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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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系 数 │工 程 量 计 算 方 法
──────────┼────┼───────────
单 层 木 门 │ 1.00 │
双层(一板一纱)木门│ 1.36 │
双层(单裁口)木门 │ 2.00 │ 按 单 面 洞 口 面 积
单层全玻门 │ 0.83 │
木百叶门 │ 1.25 │
厂库大门 │ 1.10 │
──────────┴────┴───────────
单层木窗工程量系数表(表10-3)
──────────┬────┬───────────
项 目 名 称 │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
单层玻璃窗 │ 1.00 │
双层(一板一纱)窗 │ 1.36 │
双层(单裁口)窗 │ 2.00 │
三层(二玻一纱)窗 │ 2.60 │ 按单面洞口面积
单层组合窗 │ 0.83 │
双层组合窗 │ 1.13 │
木百页窗 │ 1.50 │
──────────┴────┴───────────
木扶手(不带托板)工程量系数表(表10-4)
─────────────┬────┬────────
项 目 名 称 │ 系 数│工程量计算方法
─────────────┼────┼────────
木扶手(不带托板) │ 1.00 │
木扶手(带托板) │ 2.60 │
窗帘盒 │ 2.01 │
封檐板、顺水板 │ 1.74 │ 按延长米
挂衣板、黑板框 │ 0.52 │
生活园地框、挂镜线、窗帘棍│ 0.35 │
─────────────┴────┴────────
其他木材面积量系数表(表10-5)
───────────┬─────┬─────────
项 目 名 称│ 系 数│工程量计算方法
───────────┼─────┼─────────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 │ 1.00 │
天棚、檐口 │ │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 1.07 │
木方格吊顶天棚 │ 1.20 │
吸音板、墙面、天棚面 │ 0.87 │ 长x宽
鱼鳞板墙 │ 2.48 │
木护墙、墙裙 │ 0.91 │
窗台板、筒子板、盖板 │ 0.82 │
暖气罩 │ 1.28 │
───────────┼─────┼─────────
屋面板(带檩条) │ 1.11 │ 斜长x宽
───────────┼─────┼─────────
木间壁、木隔断 │ 1.90 │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 1.65 │ 单面外围面积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 1.82 │
───────────┼─────┼─────────
木 层 架 │ 1.79 │ 跨度(长)x中高x1/2
───────────┼─────┼─────────
衣柜、壁柜 │ 0.91 │ 投影面积(不展开)
───────────┼─────┼─────────
零星木装修 │ 0.87 │ 展开面积
───────────┴─────┴─────────
木地板工程量系数表(表10-6)
──────────┬───┬───────────
项 目 名 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木地板、木踢脚线 │ 1.00 │ 长x 宽
木楼梯(不包括底面)│ 2.30 │ 水平投影面积
──────────┴───┴───────────
(2)金属面油漆
单层钢门窗工程量系数表(表10-7)
───────────┬─────┬────────
项 目 名 称 │ 系 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单层钢门窗 │ 1.00 │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 1.48 │
钢百页钢门 │ 2.74 │
半截百页钢门 │ 2.22 │ 洞口面积
满钢门或包铁皮门 │ 1.63 │
钢折叠门 │ 2.30 │
───────────┼─────┼────────
射线防护门 │ 2.96 │
厂库房平开、推拉门 │ 1.70 │框(扇)外围面积
铁丝网大门 │ 0.81 │
───────────┼─────┼────────
门 壁 │ 1.85 │ 长x宽
───────────┼─────┼────────
平板屋面 │ 0.74 │ 斜长x宽
瓦垄板屋面 │ 0. │ 斜长x宽
───────────┼─────┼────────
排水、伸缩缝盖板 │ 0.78 │ 展开面积
───────────┼─────┼────────
吸气罩 │ 1.63 │ 水平投影面积
───────────┴─────┴────────
其他金属面工程量系数表(表10-8)
────────────┬─────┬────────
项 目 名 称 │系 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钢屋架、天窗架、挡风 │ 1.00 │
架、屋架梁、支撑、檩条 │ │
墙架(空腹式) │ 0.50 │
墙架(格板式) │ 0.82 │
钢柱、吊车梁、花式梁 │ 0.63 │
柱、空花构件 │ │ 重量(t)
操作台、走台、制动梁 │ 0.71 │
钢梁车挡 │ │
钢栅栏门、栏杆、窗栅 │ 1.71 │
钢折爬梯 │ 1.18 │
轻型屋架 │ 1.42 │
踏步式钢扶梯 │ 1.05 │
零星铁件 │ 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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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屋面涂刷磷化、锌黄底漆工程
量系数表(表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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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系 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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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屋面 │ 1.00 │
瓦垄板屋面 │ 1.20 │ 斜长x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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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伸缩缝盖板│ 1.05 │ 展开面积
吸气罩 │ 2.20 │ 水平投影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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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镀锌铁皮门 │ 2.20 │ 洞口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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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抹灰面油漆、涂料
天棚抹灰、油漆、喷涂(含刮腻子)
裱糊工程量计算方法(系数)表(表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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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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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形板底、混凝土折波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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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梁板底(两根梁以内)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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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梁板底(两根梁以上) │ 1.30 │
─────────────┼──────┤
密肋、井字梁板底 │ 1.50 │
─────────────┼──────┤
平板;板式阳台、挑檐、雨篷│ 1.00 │
─────────────┼──────┤
梁式阳台 │ 1.30 │
─────────────┼──────┤
梁式雨篷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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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楼梯 │ 1.30 │水平投影面积(按
─────────────┼──────┤钢筋混凝土工程量
螺旋楼梯 │ 1.43 │计算规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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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金属结构工程
1、金属结构制作按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定额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均以其最大宽度的矩形面积计算。
2、实腹柱、吊车梁、H型钢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腹板及翼板宽度按每边增加25mm计算。
3、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墙架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柱杆重量;钢柱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重量。
4、铁栏杆制作,仅适用于工业厂房中平台、操作台的钢栏杆。民用建筑中铁栏杆等按本定额其他章节有关项目计算。
5、钢漏斗制作工程量,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开尺寸,并依钢板宽度分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长度(圆形以分段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重量内计算。
6、金属结构构件安装、运输工程量,按制作工程量计算。
7、钢门窗(含圆窗、异形窗)的工程量按设计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8、钢门窗安装玻璃工程量,按设计门窗洞口面积(圆形窗按其外切方形面积)计算。如钢门上部分安装玻璃者,玻璃安装的工程量按安装玻璃部分的洞口面积计算。
9、带纱扇钢门窗的工程量按设计门窗洞口的面积计算。但在同一钢门窗内如仅有部门扇带纱者,则必须换算定额内的铁纱含量,其他不变。
10、带防盗条的钢窗,可按普通钢窗定额换算钢窗定额单价执行。防盗条不单独列项计算。
11、钢门窗的重量,如图纸无规定,编制预算时可暂按表11-2计算,结算时按实调整:
表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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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平方米门窗外围面积重量(kg )
名 称 ├────────┬───────
│ 无防盗条 │ 有防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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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亮 钢 板 门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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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 亮 钢 板 门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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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开 钢 窗 │ 26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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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悬 钢 窗 │ 26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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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 定 钢 窗 │ 17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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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 百 叶 窗 │ 36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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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开 钢 窗 带纱扇 │ 35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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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拉 钢 窗 │ 26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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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钢门窗拼樘料的重量按2.42kg/m计,防盗条重量按4kg/m2。
第十二章 厂区.生活区道路及车间铁路
一、厂区、生活区道路
1、各种路面面层及垫层的铺设工程量,应以设计图纸的结构和厚度按路面设计宽度乘路面中心线长度以圆弧等加宽部分的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雨水井、下水井等占的面积。
2、各种路面面层、垫层,如设计厚度不同,可按定额中厚度数量为基数,按每增加1cm定额计算。
3、路床(槽)宽度以垫层铺设宽度为准,挖路床整形项目定额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平整路床,超过10cm时,超过部分按挖土方计算,套用土方工程定额。
4、挖路床(槽)不包括运土,如余土需要外运时,应另列项目,按土方工程中土方运输定额计算。
5、水泥混凝土面伸缩缝以缝高(深)乘缝长以平方米计算。
6、室外停车坪以图示尺寸计算。
二、路肩、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
1、所有路槽、路肩、底层、面层在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各种检查井和雨水井所占的面积。原有检查井、雨水井配合新建路面升高或降低时也不另增加工料费
。
2、路肩、人行道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侧缘石、侧平石均以延长计算。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及安装砂浆用量不予变更。
4、人行道按实际铺筑面积计算,长度按人行道中心线计算,宽度以内侧边至人行道道边线计算,绿化及留有植树的槽坑等所占面积应予扣除。
5、边沟毛石砌筑以砌筑体积计算。
三、车间铁路
1、车间铁路与厂区内铁路边接处的划分:
(1)铺设方法不同时,按不同铺设方法的交接处为分界。
(2)铺设方法相同时,按车间大门口坡道外侧边缘处为分界。
2、车间铁路按实铺长度计算。
3、护轮轨按单面实铺长度计算。
4、沉落整修系指重轨试车压道后所必须进行的工序,不论沉落多少,均应计算。沉落整修的工程量可以利用铺轨的工程量,凡轻轨行驶小火车,需式压道者,亦应计算沉落整修,其工程量按重轨相应项目的定额乘以系数0.6。
5、平交道铺设以延长米计算。
6、车间铁路间的地面,按数地面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7、铺设道岔以每一组计算。
8、铺石渣按设计以立方米计,应扣除枕木所占的体积。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