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广西一建第三分公司 桂建安1-99
| 工 程 名 称 | 分部分项名称 | 钢护栏 | ||||
| 施工队(组) | 施 工 人 数 | |||||
|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汽车司机必须取得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后方可上岗。 3、沟槽边、作业点、道路口必须设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4、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作业。 5、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6、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和进行机械吊装作业。 7、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气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9、作业前必须听取安全技术交底,掌握交底内容,作业中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10、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赤脚,严禁穿拖鞋。 | ||||||
| 接受人(全员)签字: | ||||||
| 交底人签字 | 交底时间 | 年 月 日 | ||||
| 施工队(组)长签字 | 安全员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