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封制---封邦建国
⑴目的:为加强和巩固周朝统治
⑵对象:①同姓王族 ②异姓功臣③先代贵族
⑶权利: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用,行政权,财政权,军事权)
⑷义务:对周天子定期朝贡并提供军赋和力役
⑸作用:
①积极: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
②消极:造成周后期诸侯割据争霸,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社会动荡。
2、宗法制---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
(1)内容: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的制度。
(2)特点:嫡长子继承制
(3)宗法等级:
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4)影响: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地位,有利于统治阶级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1、神权与王权结合。
2、以血缘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分封制与宗法制互为表里。
3、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秦的统一
1、灭六国:
韩、赵、魏、楚、燕、齐
2、开疆土:
北击匈奴,修长城
南征岭南,凿灵渠
管辖西南,“五尺道”
郡县制和皇帝制度的建立
1、郡县制:
(1)背景: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秦建立后,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把郡县制扩到全国。
(2)内容:
①郡直属于的地方行政设置,县隶属于郡。
②郡官一律由皇帝任免,不得世袭。
(3)特点:垂直管理地方。
(4)意义:郡县制的建立,是集权制形成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
郡县制和皇帝制度的建立
2、皇帝制:
(1)产生:秦朝
(2)特点:皇权至上、皇权独尊、皇位世袭。君臣关系的实质是主仆关系 。
(3)弊端:在这种下,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的君主理念,往往影响着政治决策、立法、行政、司法。
(4)结束:1912年2月12日清帝宣布退位.
| 地方 | 特点 | ||
| 汉朝 | 中、外朝制度 | 郡国并行制 刺史制度 | 䦋㌌㏒㧀낈ᖺ琰茞ᓀ㵂Ü |
| 唐朝 | 三省六部制 在门下省设政事堂。 | 分割相权,提高 行政效率,加强 皇权。 | |
| 宋朝 | 三省六部制虚设, 设“中书门下”行使宰 相之权,增设参知政事、 枢密院、三司分割相权 | 分割相权, 削弱地方权力 | |
| 元朝 | 废除三省, 只设中书省。 | 设行省制度。 设省路府州县五级 | 重视对边远地 区的管理。 |
两大基本矛盾
一是皇权与相权的斗争。
二是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斗争;
两大趋势:
一、相权日益分散削弱,君权日益加强。
二、地方权力日益分散削弱,权力日益加强。
明清君主制度的加强
(1)内容 :
明朝──:①废丞相,权分六部。该措施彻底解决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进一步强化了以皇权为代表的封建主义集权;
②设内阁制。内阁是皇帝的私人秘书班子。
清朝──继续强化主义集权制。
: ①设立军机处,强化君权。②密折奏事。
(2)特点:主义集权发展到顶峰
君主制度的加强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1、积极:在一定范围内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2、消极:巩固了皇权统治,
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和,
束缚了人民思想的发展;
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一)罗马法的演变发展历程
(二)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材料一
近代欧洲都以罗马法为基础,制定了本国的法律制度, 如《德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等都以罗马法为法律蓝本。
材料二
现在世上许多国家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原则都渊源与罗马法。世上公认的法学理论、法制民主原则也均发端于罗马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成了法治建设永恒的价值观了。
1、罗马法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
材料三:
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享有国家全面保护的公权和私权。 ——“万民法”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宣言》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和民族的永恒价值。
古代中国农业主要耕作方式的演变
刀耕火种——石器锄耕——铁犁牛耕(春秋战国出现,汉代普及)
耦犁(二牛抬杠)
一牛挽犁(东汉)
曲辕犁(唐代)
②古代中国著名的水利工程
③中国古代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
(1)以铁犁牛耕为主要耕作方式,水利工程发达,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农业技术。
(2)以小农户个体经营为主的农业经营方式。
(3)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封建经济的基本形态。
古代中国丝织业的发展
②唐宋商业都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