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我某公司出口商品每公斤100美元CFRC2%纽约。试计算CFR净价和佣金各为若干?如对方要求将佣金增加到5%,我可同意,但出口净收入不能减少。试问CFRC5%应报何价?
答案:CFR净价=$100*(1—2%)=$98
佣金=$100*2%=$2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98/(1—5%)=$103.16
6、我某公司出售一批瓷器至加拿大,出口总价为US$35000CIF温哥华,其中运费1700美元、保险费217美元。进价合计¥245700(含17%),费用定额率8%,出口退税率13%。当时银行美元买入价为7.612元。试计算这笔出口交易的换汇成本和盈亏额。
答:换汇成本=出口商品总成本(人名币元)/FOB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245700+¥245700*8%—¥245700/(1+17%)*13%]/(US$ 35000—US$ 1700—US$217)=¥238056/ US$33083=¥7.196
盈亏额=( US$33083*7.612)—¥238056=¥13771.80
P113
1、出口斧头一批,共19.6公吨,14.892立方米,由上海装船经转运至温哥华港。经查,上海至,该货运费计算标准为W/M,8级,基本费率为每运费吨20.50美元,至温哥华,计算标准为W/M,8级,基本费率为每运费吨60美元,另收中转费,每运费吨13.00美元。试计算该批货的总运费。
解:W 〉M ,因此应按W计算运费
基本运费=20.50 + 60 + 13 = 93.50美元
总运费=93.50×19.6 = 1832.6美元
答:该批货物的总运费为1832.6美元。
2,某公司出口一批十字扳手到日本神户,共600件,总重量16.2公吨,总尺码为23.316立方米,由船公司装了一个20英尺集装箱。经查船公司运价表,该货运费计算标准为W/M,等级为10级,20英尺箱运费率是US$870/M和US$850/W,装箱费是US$120/20'。试计算该批十字扳手的总运费。
解:.以贵的计费,总运费USD870+120=USD990
3,某公司出口一批货,共20件,总重量为37.8公吨,总体积为124.486立方米,由船公司装了一个20英尺和两个40英尺集装箱,从上海装船,在转船运至荷兰鹿特丹港。运费计算标准:M,等级为1-8级,从上海至鹿特丹港口的直达费率和经转船费率分别为US$1850/20',US$3515/40'和US$2050/20',US$3915/40'。装箱费率是US$120.00/20',US$240.00/40'。(1)试计算该批货的总运费。(2)该批货原报价为每件24.00美元FOB上海,试求CFR鹿特丹价。
解:.(1)以中转运价为准,总运费为USD2050+3915*2+120+240*2=USD10480
(2)CFR鹿特丹价为每件USD24+10480/20=USD27.97
P139
8、问:我出口CIF合同规定按金额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如出口金额15000
美元,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 ,战争险保险费率为0.03% 。试问,投保金额是多少?应付保险费若干?
答:投保金额是:CIF金额美元15000X(1+10%)=美元16500。
保险费:一切险=保险金额美元16500X0.6%(一切险保险费率)=美元99
战争险=保险金额美元16500X0.03%(战争险保险费率)=美元4.95
保险费合计:美元99+美元4.95=美元103.95
9.问:某公司出口货物一批,报价为每公吨2000美元CFR××港,现客户要求改报CIF
价,加一成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查一切险费率为1% ,战争险费率为0.03% 。试计算在不影响我外汇净收入前提下的CIF报价?
答:计算公式为:CIP(或CIP)价=CFR(或CPT )价/1-[保险费率X(1+投保加成率)]
代入计算公式:CIF=2000美元(CFR价)/1-[(保险费率1%+0.03%)X1.1]
CIF报价应为:美元2000(CFR价)/0.98867=美元2022.92
10. 某公司对外出售货物一批,单价为每公吨1000英镑CIF伦敦。按合同规定,卖方按CIF金额的110%投保,保险险别为水渍险和受潮受热险,两者费率合计为0.9%。现客户要求改报CFR。试计算在不影响我收汇前提下的CFR伦敦价。
解:CFR=CIF ×[1- 保险费率× (1 +投保加成率)]
=1000 ×[1- 0.9% ×(1 +10%)]
=990.1美元
CFR=CIF - 保险费
保险费=投保金额× 保险费率
=CIF×(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1000 ×(1+ 10%)×0.9% =9.9美元
CFR=1000- 9.9 =990.1美元
11. 一批出口货CFR价为250000美元,现客户要求改CIF价二成投保海运一切险,我同意照办,如保险费率为0.6%,我应向客户收取保险费多少?
解:CIF价=CFR价/(l-加成投保×保险费率)
=250000/(1-120%×0.6%)
=250000/0.9928=251813.05美元
保险费= CIF价- CFR价=251813.05-250000=1813.05美元。
P114案例1
案情简介:
我某出口企业收到的一份信用证规定:“装运自重庆运至汉堡。多式运输单据可接受。禁止转运”。受益人经审核认为信用证内容与买卖合同相符,逐按照信用证规 定委托重庆外运公司如期在重庆装上火车经上海改装轮船运至汉堡。由重庆外运公司于装车当日签发多式运输单据。议付行审单认可后即将单据寄开证行索偿。开证 行提出单证不符,拒绝付款。理由:(1)运输单据上表示的船名有“预期”字样,但无实际装船日期和船名的批注;(2)信用证规定禁止转运,而单据却表示 “将转运”。试对此进行评析。
要点评析:
两条拒付理由都不成立。
对于拒付理由(1),因本案中采用的是多式运输,所以不需要提交已装船提单。
对于拒付理由(2),因根据UCP600,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对于注明将发生转运的单据银行将接受,只要提单证实有关货物已由集装箱、拖车及/或子母船运输,并且同一提单包括海运全程运输。所以拒付理由(2)不成立。
案例2
案情简介:
我外贸公司A与欧洲B商订立供应某商品500公吨出口合同,规定1月至4月由中国港口装上海轮运往欧洲某港,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可增减5%。B商按时开来信 用证的装运条款为1月100吨、2月150吨、3月150吨、4月100吨,每月内不得分批。A公司审核信用证之后认为可以接受,逐于1月、2月分别按照 信用证规定如期如数发货并顺利结汇。后由于货源不足,经协商得船公司同意,于3月10日先在青岛将70公吨货装上C轮,待该轮续航烟台时,于3月18日在 烟台再装75公吨。A公司议付时,提交了风别于青岛和烟台装运的共计145公吨的两套提单。当议付行将单据寄交开证行时遭拒付。理由:(1)3月应装 150吨,实际装145公吨;(2)分别在青岛、大连装运,与信用证禁止封闭不符。试分析开证行拒付理由是否成立?
要点评析:
两条拒付理由都不成立。
对于拒付理由(1),因本案中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可增减5%,所以卖方3月装运货物在142.5公吨至157.5公吨之间即可,因此实际装145公吨,不存在不符点。
对于拒付理由(2),根据UCP600,在不同时间,不同口岸,将同一合同项下货物装上同一航次,同一运输工具上,并去同一目的地的,不能算是分批装运。
P140案例1
案情简介:
我方以CFR贸易术语出口货物一批,在从出口公司仓库运到码头待运过程中,货物发生损失,该损失应该由何方负责?如果买方已经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对该项损失是否给予赔偿?并说明理由。
要点评析:
保险公司不需赔偿。货物损失放生在从出口公司仓库运到码头待运过程中,此时买方对该批货物还不具有可保利益,因为本案采取CFR术语成交,CFR的风险点 在装运港船舷,发生货损时卖方还未完成交货,所有权还属于卖方,所以虽然买方已经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但是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案例2
案情简介:
某轮载货后,在航行途中不慎发生搁浅,事后反复开倒车,强行起浮,但船上轮机受损并且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货物部分损失。该船行驶至邻近的一 个港口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前后花费了10天时间,增加支出各项费用,包括员工工资。当船修复后装上原货启航后不久,A舱起火,船长下令对该舱 灌水灭火。A舱原载文具用品、茶叶等,灭火后发现文具用品一部分被焚毁,另一部分文具用品和全部茶叶被水浸湿。试分别说明以上各项损失的性质,并指出在投 保CIC(1981.1.1条款)何种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
要点评析:
(1)属于单独海损的有:搁浅造成的损失;A舱被焚毁的一部分文具用品。因为该损失是由于风险本身所导致的。
属于共同海损的有:强行起浮造成的轮机受损以及船底划破而产生的修理费以及船员工资等费用属于;A舱被水浸湿的另一部分文具用品和全部茶叶。因为该损失是由于为了大家的利益而采取的对抗风险的人为措施所导致的。
(2)投保CIC(1981.1.1条款)的平安险,保险公司就负责赔偿,因为平安险承保共同海损;对于本案中的单独海损,是由于搁浅和失火意外事故导致的,意外事过导致的部分损失属于平安险承保范围。
案例3
案情简介:
某外贸公司进口散装化肥一批,曾向保险公司投保海运一切险。货抵目的港后,全部卸至港务公司仓库。在卸货过程中,外贸公司与装卸公司签订了一份灌装协议, 并立即开始灌装。某日,由装卸公司根据协议将已灌装成包的半数货物堆放在港区内铁路边堆场,等待铁路转运至他地以交付不同买主。另一半留在仓库尚待灌装的 散货,因受台风袭击,遭受严重湿损。外贸企业逐就遭受湿损部分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对此,试予以评论。
要点评析:
保险公司不需赔偿,因为根据保险责任起讫条款,保险责任在货物到达目的地进入指定仓库时终止,而本案中的货损发生在仓库内,所以不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范围。
P199案例1
案情简介:
某出口企业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正准备按信用证规定发货时,突接开证银行通知,声称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对此,出口企业应如何处理?依据何在?
要点评析:
我出口公司可按信用证规定发货,因为信用证下开证行具有第一性付款责任,其不能以开证申请人倒闭为由拒付,只要受益人提交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 付款。当然,出口人在发货之前要确保能提交相符单据,因为此种情况下,开证行审单非常苛刻。
案例2
案情简介:
我出口公司与某外商订立出口合同,规定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对方按时开来限定通知行议付的信用证,经审核无误,第一批货物 随即装运,我出口公司在规定交单期内向通知行交单议付,通知行经审单认可后向出口公司议付了款项,接着,开证行也偿付了议付行行的款项。出口公司正准备发 运第二批货时,我通知行忽接开证行电传,声称申请人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品质与合同不符,要求拒付第二批货物的款项,据此,请通知受益人停发第二批货,如 已发运,则不要再议付该款项。我通知行在与出口公司联系后,立即回电拒绝。试分析我通知行这样做是否合理?为什么?
要点评析:
我通知行做法合理。因为根据信用证的纯单据业务特点,开证行拒付的理由只能是单据中的不符点,至于货物中存在的不符,进口方可以通过买卖合同要求出口方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3
案情简介:
一家公司销售货物,买卖合同规定按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收到的信用证规定受益人须提交商业及买方会签的商品检验证书。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如期备妥货物 并装运,而且安全到达目的地。但买方始终未在检验证书上会签,使卖方无法根据信用证收到货款,后经长期多方交涉,虽然最终追回了货款,但仍受到极大损失。 试从本案分析,在信用证方式付款的条件下,作为国际货物买卖的卖方收回货款的可靠性和可能遇到的风险。
要点评析:
本案中使受益人无法顺利结汇的原因在于信用证中的软条款问题,即本案中的客检条款。信用证是银行信用,因此对出口方而言相对商业信用的其他结算方式安全, 但是出口方也可能会遭遇风险,比如作出付款承诺的开证行的资信风险;另外信用证是纯单据业务,银行审单非常严格,如果单据中出现不符点,即使货物符合合 同,银行也会拒付。出口人最要当心的就是信用证中的软条款问题,他使出口方的利益把握在进口方手中或者开证行手中,带有极强的主观性,使出口方面临收汇风 险。
案例4
案情简介:
一家银行为从某港装运的货物给发货人开立了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列明按照UCP600办理。该信用证后被修改,要求增加由开证人指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商检 证书,遭到受益人拒绝后,开证行开始宣称,如提示的单据中不包括该商检证书将拒不偿付,继而又声明:如果开证人收到的货物与信用证相符,可以照付。货物抵 达目的地后,经检验收到的货物仅为所列数量的80%,因此遭到开证行拒付。为此,受益人起诉开证行违反信用证承诺。试对此案进行评论。
要点评析:
开证行的说法和做法均不合理。首先本案中使用的是不可撤销信用证,因此不经受益人同意不能修改,对于要求增加由开证人指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商检证书的信用 证修改,受益人已经拒绝,因此无需提交商检证书;其次,对于开证行以所交货物与单据不符,也不能作为拒付的理由,因为信用证业务是纯单据业务,开证行只需 审核单据,无需过问货物,只要单据相符必须付款,而对于货物中存在的问题,由进口方直接通过买卖合同向出口方索偿。